..續本文上一頁言無記得唯俱起,故須除也。二通者,天眼耳通相應慧也。能變化心者,謂十四能變化心也。論雲:天眼耳通慧,及能變化心,勢力強故,加行差別所成辨故27,雖是無覆無記性收,而有前後及俱起得。
“除二通變化”,二通變化也是無記法,也是無覆無記,但是這兩個力量強了。因爲它是變化神通,它有變化的心,這個力量強,它有法前、後得,不單是法俱得了。
“除二通變化者,此二通變化,是通果無記”,我們說無記,無覆無記一共是四種,前面講過了: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還有這個變化神通,神通的果,也是屬于無覆無記,一共是四類。這四類裏邊,前面第一類異熟生,全部是法俱得;工巧、威儀一部份,不熟練的也是法俱得。那麼這裏變化、神通的果,那就是力量強了。“通果無記”,這是無記的一種,神通的果無記,“有叁種得”。“前言無記得唯俱起,故須除也。”前面講(無記得祗有)法俱得的,所以要把它(二通變化)除開。
那麼先說“二通”是哪兩通:天眼通、天耳通, 天眼、天耳它們兩個通相應的慧心所。“二通”就是指這個。還有呢?是“能變化心”。“能變化心者,謂十四能變化心也”,有十四種神通裏邊能夠變化的心。就是說,變色界的心、變欲界的心可以有十四種。
這十四種呢,還很有規律性的,我們筆記沒有抄,但是你們記一下也可以了。它是十四種神通變化心,就是能夠産生一些變化的事情。由這個心,變化的心,産生一些神通變化的事情,十四種。
哪十四種?“根本四靜慮,生有差別故”。神通都是從四靜慮(根本定)來的。假使是初靜慮的,它的變化心有兩個:一個是下界的,可以變下邊的,“欲界攝”;一個是“初靜慮攝”,它自己本身的。共兩個。二靜慮的有叁個:初靜慮的、欲界的,加它本身二靜慮。第叁靜慮得有四個:前面叁個,再加它自己第叁靜慮的變化心。第四靜慮有五個:欲界、初靜慮、二靜慮、叁靜慮、四靜慮。這樣子加起來,一共十四種28。
那麼這就是說,是依根本定起變化心,這個變化心,能變化一切事情。那麼種類呢,十四種。初禅的,有自地的,下地(就是欲界)的;二禅的,有自地二禅的,也有欲界的、初禅的;叁禅的變化心,可以變的是本地的、二禅的、初禅的、欲界的;四禅的變化心,可以有自地(四禅)的,也可以變叁禅、二禅、初禅、欲界的。下邊的,它可以自由地變化,上界的就不行,上邊的還沒有這個能力,祗能變自地的,變下地的,那麼總的合起來是十四個心。
“論雲:天眼耳通慧”,“天眼耳”,天眼、天耳,它的神通的慧心所,“及能(夠)變化”一切事情的“心”,這個力量(勢力)強,“加行差別所成辦故”。一是它的勢力很強;第二,它要加功用行,不是任運而起,隨隨便便起不來的,要用了功之後,才能夠成辦。“雖(然)”說本身“是無覆無記”,“而有前後及俱起得”,但是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都有,因爲力量強的關系。
我們前面說過的,叁種得,主要是看這個法的力量強不強。最強的,有法前得、法俱得、法後得;中等的,有法後得、法俱得;最弱的,祗有一個法俱得。那麼因爲它是神通變化,天眼、天耳,這些是力量很強,所以叁種得都有。
這是說無覆無記。下邊是有覆無記的。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無記色,亦如無覆無記,唯法俱得也。有覆色者,謂初禅有覆煩惱,所發身語二色是也。能發煩惱,通叁種得,所發身語,唯法俱得。謂此身語,雖有上品,而亦不能發無表故,勢力劣故,由此定無法前後得。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無記色”,“亦如無覆無記”一樣,都是“法俱得”。“有覆色亦俱”這句話,“亦”是“俱”,有覆無記色也是法俱得。
“有覆色”是啥東西?“謂初禅有覆煩惱,所發身語二色是也”。它的身業就是形色,語業就是音聲,這屬于色法的;那麼從初禅的有覆煩惱發的,那個就是屬于有覆無記的。那麼初禅的有覆無記,就是身見、邊見,這兩個東西。
那麼它們發的那些煩惱通叁——“能發”的“煩惱”是“叁種得”都有,因爲煩惱力量強了;但“所發”的“身語”二業呢,色法,色法力量弱了,所以“唯法俱得”。這是“有覆色亦俱”,它就是有覆無記的色法(就是身、語二業),也是法俱得。那麼意思含在裏邊——有覆的煩惱,卻是叁種得都有。這裏說有覆色,法俱得;那麼有覆不是色,那就是通叁種得。
“謂此身語,雖有上品,而亦不能發無表故,勢力劣故,由此定無法前後得”。這個色法,雖然有的時候,身語業,也有上品的,很厲害的,但是呢,總歸是色法,力量不太強的,“不能發無表故”,因爲無記的,不能發無表,“勢力劣故”,由此沒有法前得,沒有法後得。
欲色無前起者,謂欲界系善、不善色,無法前得,唯法俱得及法後得。以欲界色是不隨心,勢微劣故,無法前得,是有記故,通法後得。
下邊最後一句,“欲色無前起”,“欲界系”的“善不善色”,欲界系的有不善,色界系的沒有不善,欲界所系的善的、不善的色(這個色包括有表、無表),它沒有法前得,祗有法俱得、法後得。法後得,我們說,無表色,造的身語業,形色跟音聲滅掉了,無表色還在,那麼這是法後得,法已經過掉了,但得還在。
“以欲界色是不隨心,勢微劣故,無法前得”,我們前面說的,欲界的色,它不隨心轉,勢力很弱。無表色,“亂心無心等”,心怎麼變,它不動的,因爲它不隨心轉,所以是勢力弱,那麼沒有法前得。但是“是有記故,通法後得”,善、不善的,不是無記了,有法後得。當然無記的祗有法俱得了。是有記的,它有法後得;但是不是隨心轉的,不是最厲害的,所以說它不能有法前得。
像這些呢,我們說頌也不背,那麼能懂的,一部份,就懂了,把它看一看,文字解得了;不能懂的,就把它混過去吧。以後的事情,關系不大!這個得、非得的事情,以後碰到關系不太大的。你第一次學,就混過去算了。因爲強迫你要懂,恐怕也不行啊。我們從前有一位,他說:“我背《俱舍》中的頌子,背了兩叁個我就發起火來啦!”——怎麼啦?過去的善根種子不夠,碰到法來了,他受不了了;受不了,他就煩惱起來了。那麼發脾氣發火了,不得了了,祗好停下來。停下來,但是要忏悔啊!這個對法起煩惱心,這是一個極大的、可怕的事情。對法起煩惱心,最起碼的,以後法的緣沒有了。你對法起瞋心的話,以後好的法不會來,在你面前不會出現的,你對它起瞋心嘛,它就不來了。對其他的事情起瞋心,尚且要墮惡道——焚燒一切善根。對這麼殊勝的法,起一個瞋心,不得了,那你這個罪報很大。過去的善根不夠,過去的煩惱重,這是一個表現。表現出來了,對治,自己善于對治,不隨著它跑;隨它跑的話,越跑越遠,以後煩惱越來越熾盛,對治的法越來越遠離,那以後就是叁惡道的事情了。所以這個很危險,要趕快對治,對法要生起欲樂心,對煩惱要把它壓下去。
下邊,“明非得差別”,前面得的差別講完了,非得的差別。非得呢,這個東西在有部裏邊,它說有這麼一個法叫非得,其它的經部等等,非得就沒有就完了,沒有還有一個東西叫非得。這個概念,一般的人都是不習慣,怎麼還有一個非得呢?沒有了,空了嘛就完了,還有一個非得了,啥東西?這個與我們生活的習慣,不大合得攏,所以很難理解,但是你多多看了之後,把它熟悉了嘛,也不難。實際上“非得”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倒是這個“得”是個麻煩的問題。
庚二 明非得差別
從此第二,明非得差別。論雲:非得如得,亦有如上品類別耶?不爾,雲何?頌曰
非得淨無記 去來世各叁 叁界不系叁 許聖道非得
說名異生性 得法易地舍
那麼得的差別講完了,它再問,非得是不是跟得一樣?還有怎麼樣子的,各式各樣的差別呢?“不爾”,非得簡單了,沒那麼大差別。那麼怎麼樣呢?“雲何”?
“頌曰:非得淨無記……。”“非得”,它本身是無覆無記的。“淨”就是不是染的,不是染汙的“無記”,那就是無覆無記了。“去來世各叁”,過去、未來世,各有叁個。“叁界不系叁”,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系的,或者不系的(無爲法的非得),都是叁種。
下邊,另外一個問題,“聖道非得”,我們說聖道是無漏的,那麼聖道的非得是什麼?那“非得”反過來了,就是有漏的。聖道雖然是無漏的,得的聖道,那就是得是無漏的。“非得”,既然得不到聖道了,當然是有漏的;那這不但是有漏,叫“異生性”,就是凡夫,不得到聖道的嘛,就叫凡夫,凡夫嘛,當然有漏了,這個很簡單。
“得法易地舍”,這個異生性怎麼舍呢?“得法易地舍”,一切非得,這個非得怎麼舍掉它?法得到了嘛,非得就沒有了。前面有人說,法前非得,什麼東西啊,想不起來。法前非得,法沒得到的嘛,叫非得,這個非得在前,法還沒生出來嘛,當然是法前非得;法生出來了,非得就沒有了,那就得了,很簡單。那麼法沒有了,失掉了,法後非得,以前生過的,現在沒有了,法之後的非得出來了,這個沒什麼困難。
釋曰:非得淨無記者,叁性門也。謂非得性,無覆無記,淨謂無覆也。
“非得淨無記者,叁性門也”,善的、惡的、無記的,這個裏邊,判它的性是什麼,“淨無記”,它是無覆無記。“非得”的“性”,都屬于“無覆無記”。這個“淨”字就是代表“無記”,“無記”就是清淨了;反過來,有覆的就是染汙的。凡不是染汙的無記,就是淨的無記,那就是無覆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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