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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P50

  ..续本文上一页言无记得唯俱起,故须除也。二通者,天眼耳通相应慧也。能变化心者,谓十四能变化心也。论云:天眼耳通慧,及能变化心,势力强故,加行差别所成辨故27,虽是无覆无记性收,而有前后及俱起得。

  

  “除二通变化”,二通变化也是无记法,也是无覆无记,但是这两个力量强了。因为它是变化神通,它有变化的心,这个力量强,它有法前、后得,不单是法俱得了。

  

  “除二通变化者,此二通变化,是通果无记”,我们说无记,无覆无记一共是四种,前面讲过了:异熟生、威仪路、工巧处,还有这个变化神通,神通的果,也是属于无覆无记,一共是四类。这四类里边,前面第一类异熟生,全部是法俱得;工巧、威仪一部份,不熟练的也是法俱得。那么这里变化、神通的果,那就是力量强了。“通果无记”,这是无记的一种,神通的果无记,“有三种得”。“前言无记得唯俱起,故须除也。”前面讲(无记得祗有)法俱得的,所以要把它(二通变化)除开。

  

  那么先说“二通”是哪两通:天眼通、天耳通, 天眼、天耳它们两个通相应的慧心所。“二通”就是指这个。还有呢?是“能变化心”。“能变化心者,谓十四能变化心也”,有十四种神通里边能够变化的心。就是说,变色界的心、变欲界的心可以有十四种。

  

  这十四种呢,还很有规律性的,我们笔记没有抄,但是你们记一下也可以了。它是十四种神通变化心,就是能够产生一些变化的事情。由这个心,变化的心,产生一些神通变化的事情,十四种。

  

  哪十四种?“根本四静虑,生有差别故”。神通都是从四静虑(根本定)来的。假使是初静虑的,它的变化心有两个:一个是下界的,可以变下边的,“欲界摄”;一个是“初静虑摄”,它自己本身的。共两个。二静虑的有三个:初静虑的、欲界的,加它本身二静虑。第三静虑得有四个:前面三个,再加它自己第三静虑的变化心。第四静虑有五个:欲界、初静虑、二静虑、三静虑、四静虑。这样子加起来,一共十四种28。

  

  那么这就是说,是依根本定起变化心,这个变化心,能变化一切事情。那么种类呢,十四种。初禅的,有自地的,下地(就是欲界)的;二禅的,有自地二禅的,也有欲界的、初禅的;三禅的变化心,可以变的是本地的、二禅的、初禅的、欲界的;四禅的变化心,可以有自地(四禅)的,也可以变三禅、二禅、初禅、欲界的。下边的,它可以自由地变化,上界的就不行,上边的还没有这个能力,祗能变自地的,变下地的,那么总的合起来是十四个心。

  

  “论云:天眼耳通慧”,“天眼耳”,天眼、天耳,它的神通的慧心所,“及能(够)变化”一切事情的“心”,这个力量(势力)强,“加行差别所成办故”。一是它的势力很强;第二,它要加功用行,不是任运而起,随随便便起不来的,要用了功之后,才能够成办。“虽(然)”说本身“是无覆无记”,“而有前后及俱起得”,但是法前得、法后得、法俱得都有,因为力量强的关系。

  

  我们前面说过的,三种得,主要是看这个法的力量强不强。最强的,有法前得、法俱得、法后得;中等的,有法后得、法俱得;最弱的,祗有一个法俱得。那么因为它是神通变化,天眼、天耳,这些是力量很强,所以三种得都有。

  

  这是说无覆无记。下边是有覆无记的。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无记色,亦如无覆无记,唯法俱得也。有覆色者,谓初禅有覆烦恼,所发身语二色是也。能发烦恼,通三种得,所发身语,唯法俱得。谓此身语,虽有上品,而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劣故,由此定无法前后得。

  

  “有覆色亦俱者,此明有覆无记色”,“亦如无覆无记”一样,都是“法俱得”。“有覆色亦俱”这句话,“亦”是“俱”,有覆无记色也是法俱得。

  

  “有覆色”是啥东西?“谓初禅有覆烦恼,所发身语二色是也”。它的身业就是形色,语业就是音声,这属于色法的;那么从初禅的有覆烦恼发的,那个就是属于有覆无记的。那么初禅的有覆无记,就是身见、边见,这两个东西。

  

  那么它们发的那些烦恼通三——“能发”的“烦恼”是“三种得”都有,因为烦恼力量强了;但“所发”的“身语”二业呢,色法,色法力量弱了,所以“唯法俱得”。这是“有覆色亦俱”,它就是有覆无记的色法(就是身、语二业),也是法俱得。那么意思含在里边——有覆的烦恼,却是三种得都有。这里说有覆色,法俱得;那么有覆不是色,那就是通三种得。

  

  “谓此身语,虽有上品,而亦不能发无表故,势力劣故,由此定无法前后得”。这个色法,虽然有的时候,身语业,也有上品的,很厉害的,但是呢,总归是色法,力量不太强的,“不能发无表故”,因为无记的,不能发无表,“势力劣故”,由此没有法前得,没有法后得。

  

  

  欲色无前起者,谓欲界系善、不善色,无法前得,唯法俱得及法后得。以欲界色是不随心,势微劣故,无法前得,是有记故,通法后得。

  

  下边最后一句,“欲色无前起”,“欲界系”的“善不善色”,欲界系的有不善,色界系的没有不善,欲界所系的善的、不善的色(这个色包括有表、无表),它没有法前得,祗有法俱得、法后得。法后得,我们说,无表色,造的身语业,形色跟音声灭掉了,无表色还在,那么这是法后得,法已经过掉了,但得还在。

  

  “以欲界色是不随心,势微劣故,无法前得”,我们前面说的,欲界的色,它不随心转,势力很弱。无表色,“乱心无心等”,心怎么变,它不动的,因为它不随心转,所以是势力弱,那么没有法前得。但是“是有记故,通法后得”,善、不善的,不是无记了,有法后得。当然无记的祗有法俱得了。是有记的,它有法后得;但是不是随心转的,不是最厉害的,所以说它不能有法前得。

  

  像这些呢,我们说颂也不背,那么能懂的,一部份,就懂了,把它看一看,文字解得了;不能懂的,就把它混过去吧。以后的事情,关系不大!这个得、非得的事情,以后碰到关系不太大的。你第一次学,就混过去算了。因为强迫你要懂,恐怕也不行啊。我们从前有一位,他说:“我背《俱舍》中的颂子,背了两三个我就发起火来啦!”——怎么啦?过去的善根种子不够,碰到法来了,他受不了了;受不了,他就烦恼起来了。那么发脾气发火了,不得了了,祗好停下来。停下来,但是要忏悔啊!这个对法起烦恼心,这是一个极大的、可怕的事情。对法起烦恼心,最起码的,以后法的缘没有了。你对法起瞋心的话,以后好的法不会来,在你面前不会出现的,你对它起瞋心嘛,它就不来了。对其他的事情起瞋心,尚且要堕恶道——焚烧一切善根。对这么殊胜的法,起一个瞋心,不得了,那你这个罪报很大。过去的善根不够,过去的烦恼重,这是一个表现。表现出来了,对治,自己善于对治,不随着它跑;随它跑的话,越跑越远,以后烦恼越来越炽盛,对治的法越来越远离,那以后就是三恶道的事情了。所以这个很危险,要赶快对治,对法要生起欲乐心,对烦恼要把它压下去。

  

  下边,“明非得差别”,前面得的差别讲完了,非得的差别。非得呢,这个东西在有部里边,它说有这么一个法叫非得,其它的经部等等,非得就没有就完了,没有还有一个东西叫非得。这个概念,一般的人都是不习惯,怎么还有一个非得呢?没有了,空了嘛就完了,还有一个非得了,啥东西?这个与我们生活的习惯,不大合得拢,所以很难理解,但是你多多看了之后,把它熟悉了嘛,也不难。实际上“非得”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倒是这个“得”是个麻烦的问题。

  

  

  庚二 明非得差别

  

  从此第二,明非得差别。论云:非得如得,亦有如上品类别耶?不尔,云何?颂曰

  

  非得净无记  去来世各三  三界不系三  许圣道非得

  

  说名异生性  得法易地舍

  

  那么得的差别讲完了,它再问,非得是不是跟得一样?还有怎么样子的,各式各样的差别呢?“不尔”,非得简单了,没那么大差别。那么怎么样呢?“云何”?

  

  “颂曰:非得净无记……。”“非得”,它本身是无覆无记的。“净”就是不是染的,不是染污的“无记”,那就是无覆无记了。“去来世各三”,过去、未来世,各有三个。“三界不系三”,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系的,或者不系的(无为法的非得),都是三种。

  

  下边,另外一个问题,“圣道非得”,我们说圣道是无漏的,那么圣道的非得是什么?那“非得”反过来了,就是有漏的。圣道虽然是无漏的,得的圣道,那就是得是无漏的。“非得”,既然得不到圣道了,当然是有漏的;那这不但是有漏,叫“异生性”,就是凡夫,不得到圣道的嘛,就叫凡夫,凡夫嘛,当然有漏了,这个很简单。

  

  “得法易地舍”,这个异生性怎么舍呢?“得法易地舍”,一切非得,这个非得怎么舍掉它?法得到了嘛,非得就没有了。前面有人说,法前非得,什么东西啊,想不起来。法前非得,法没得到的嘛,叫非得,这个非得在前,法还没生出来嘛,当然是法前非得;法生出来了,非得就没有了,那就得了,很简单。那么法没有了,失掉了,法后非得,以前生过的,现在没有了,法之后的非得出来了,这个没什么困难。

  

  

  

  

  释曰:非得净无记者,三性门也。谓非得性,无覆无记,净谓无覆也。

  

  “非得净无记者,三性门也”,善的、恶的、无记的,这个里边,判它的性是什么,“净无记”,它是无覆无记。“非得”的“性”,都属于“无覆无记”。这个“净”字就是代表“无记”,“无记”就是清净了;反过来,有覆的就是染污的。凡不是染污的无记,就是净的无记,那就是无覆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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