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建立前十四,還滅後亦然。”這是以流轉、還滅來安立。
釋曰:或言顯此是余師意,約流轉還滅,立二十二根。言流轉者,以識爲體,于生死中流轉故也。流轉有四:一流轉所依,謂眼等六根;二流轉生,由女男根,從彼生故;叁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四流轉受用,由五受根,能領納故。上來約四義,立前十四根,思可知也。
“或”,“或言”,“或”這個字,“顯此是余師意”,就是表示另外的論師的意思,“約流轉還滅”來建“立二十二根”。什麼叫“流轉”?流轉“以識爲體,于生死中流轉故也”。流轉就是識,也是以識爲體。這個流轉是什麼?一般的外道說我在流轉了。佛教裏就高明了,不說我了。這裏就是一個識,投生的識,它在流轉生死。
“流轉有四:一、流轉所依”,流轉要有四個條件:第一個,流轉所依。流轉,識要寄托在一個地方,就靠六根了,眼、耳、鼻、舌、身、意。流轉所依托的,就是靠六根。
“二、流轉生”,流轉要生的時候,“由女男根”,從女男根而生下來的。這個時候的女男根不是有情的差別了,流轉生死就是由這個東西。這裏邊就含著修行的意思了。不流轉生死,你若不要流轉,那就要使這個東西的作用不生起來:就是要不動心了。我們說,你如果想要中陰不入胎的話,你要看了這些淫欲的事情心裏能夠掌握住,否則的話入胎是不可避免的。那麼這裏呢,就是說流轉生死是由于女男根而來的,“從彼生故”。它不生的話……,那麼假使是色、無色界呢?他沒有女男根,那就是貪,對住處的貪,還是有貪心。
“叁、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我們流轉,一期生死要住一下,就是命根,所以立個命根。
“四、流轉受用”,流轉生死當中,有一些感覺、受用嘛,就是“由五受根,能領納故”,領納它的流轉生死的各式各樣的味道。
“上來約四義,立前十四根,思可知也”,以流轉的所依、流轉的生、流轉的住、流轉的受用,這四個意思來安十四個根;“思可知也”,這個一看就知道了。
言還滅者,生死止息,名爲還滅。取涅槃得,爲還滅體。還滅位中,同前四義,立後八根。一還滅所依,謂信等五根,一切善法生之本故;二還滅生,由未知當知根,正定聚中,此初生故;叁還滅得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續起故;四還滅得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故。
“言還滅者,生死止息,名爲還滅”,生死止息叫還滅。“取涅槃得,爲還滅體”,生死止息叫還滅,這是講還滅的意思,那麼還滅的體是什麼?涅槃的得,這個就是得非得的得來了。涅槃那個法,你要得到了,那麼這個就是還滅的體。“還滅位中,同前四義,立後八根”,還滅也是前面四個義,根據前面一樣的,所依、能生、能住、還有受用。
“一、還滅所依”的,就是“信等五根”。你要想得還滅,必須要有信、勤、念、定、慧。所以說我們這裏想出生死,對這個信、勤、念、定、慧非要下功夫不可;如果信、勤、念、定、慧沒有,簡直不能出生死;如果信、勤、念、定、慧的力量不夠,也出不了生死。一定要強有力,能夠超過那些法——流轉的法,這才有希望。所以說還滅所依靠的,“信等五根,一切善法生之本故”,所有善法都靠這五個東西生長來的,所以叫五善根了,善法的根。
“二、還滅生”,那麼還滅怎麼生出來呢?見道,第一個生。流轉生死是投生;還滅生,就是見道開始,“由未知當知根,正定聚中,此初生故”。“正定聚”,把有情分成叁類:正定聚,就是決定要證涅槃的;邪定聚,邪的那些,墮叁惡道的;不定聚,兩邊甩的(口語)。正定聚這一類裏邊,開始“生”,就是第一個開始,進入正定聚,就是靠未知當知根見道、入聖道、入聖者。
“叁、還滅得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相續起故。”還滅,把它住下來要靠已知根。爲什麼呢?“涅槃”這個“得”,“相續起故”。證了一個涅槃——我們說不是擇滅嘛,擇滅就是涅槃了。滅了一個,得了一分;滅了一個,得一分。這個得要把它繼續增長、繼續延續下去,那就是靠已知根,修道了。
最後,“四、還滅得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故。”得了還滅之後心解脫,解脫之後就能受這個法上的喜樂。這是受用:一個是生死的受用,苦樂憂喜舍;還滅的受用,就是具知根受用現法樂住。這兩個恰恰相反的,都以四個東西來安,所依、生、住跟受用來安這二十二根。前面流轉的十四個,後面還滅的八個,以這樣子流轉、還滅來安二十二根。
又論結雲:根量由此,無滅無增,即由此緣,經立次第3。由此者,此流轉還滅也,二十二根,更不可增減。
流轉以識爲 流轉所依—眼等六根。
體,于生死 流轉生——由女男根,從彼生故。
中,流轉故 流轉住——謂由命根,依彼住故。
也 流轉受用—由五受根,能領納故。
生死止息, 還滅所依—信等五根,一切善法
生之本故。
名爲還減, 還滅生——由未知當知根,正定
聚中,此初生故
取涅槃得, 還滅住——由已知根,令涅槃得,
相續起故。
爲還滅體。 還滅受用—由具知根,受用現法
樂住故。
“又論結雲:根量由此,無滅(減)無增(你們書上是“滅”嗎?“無滅無增”該是“無減無增”,但不要改,旁邊注一下好了。因爲我們查過《俱舍論》,是“無減無增”),即由此緣,經立次第”,“根量”,根的數量,根立了二十二個數量,“由此”,由這個道理,既不能減又不能增。我們前面學過了,五蘊不能增、不能減;十二處、十八界也一樣,不能增、不能減;乃至次第也是安排好的,不能動。這裏的次第,也是有一定的規律的。經上有經上的規律,論師以有所緣、無所緣的規律來安,都是有一定道理,不能亂安。
那麼它的數量都是二十二,既不能多,又不能少。佛法裏邊,說法相、法數,不但法相是確定的,它的數字也是確定的。五蘊決定是五個,前面說過的,不能立第六個蘊。你說五蘊裏邊沒有無爲法,能不能來個第六個無爲蘊?不行的。十二處也不能多一個。十八界我們講過了,有的人十二界、十七界,甚至于二十一界,都不行,就是十八界。法相、法數都是肯定的,不能增不能減。
法相也是,作這麼講,就不能含糊,不能說超越這個軌道,起另外一個解釋。“軌生物解,任持自性”就是法的意思。它持這個性就是這個性,不能動搖;生那個解就是那個解,不能把另外其他的解釋附會上去。所以學過法相的人,說話嚴格,寫文章不會說那些模棱兩可的話。世界上訂條約,就是這樣子的。兩個國家訂個條約,這麼講也好,那麼講也好,那你要上當的。訂的時候,他說喔,這樣子的;訂好了,他說哎,那樣子的。那就糟糕了。所以說,像這些地方呢,字的內涵、它的意思,一定要准確的、一點不能動搖的才行。法相就是這樣子,學過法相的人,說話、做事情、看書,這個意思就是這樣,不能作其他的解釋,不能隨隨便便。差不多先生不能做的。我們經常要批判差不多先生呢,就因爲正是我們的對立面。我們學法相的人一是一、二是二,沒有模棱兩可的事情。
“即由此緣,經立次第”,就是這個緣故,次第這麼安排。“由此者,此流轉還滅也,二十二根,更不可增減。”這樣子,二十二根不能增不能減。
好,今天我們講到這裏。
第二十五講
(《俱舍論頌疏》59頁下8行——63頁上6行)(27A 21:20——28A17:55)
好,我們昨天講了根品的前面幾個頌,根的廢立講完了。今天接下去。
乙叁 明根體
從此大文第叁,明根體。于中眼等六根,女男二根,此之八根界品已說。命根及信等五根,此六下文當辨。唯有樂等五受,叁無漏根,更無轉辨處,故今應釋。頌曰
身不悅名苦 即此悅名樂 及叁定心悅 余處此名喜
心不悅名憂 中舍二無別 見修無學道 依九立叁根
“從此大文第叁,明根體。于中眼等六根、女男二根,此之八根界品已說”,根品裏邊二十二根,“眼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這個界品講過了;“女男二根”是身根裏分出來的。這個八根,界品都講過。“命根及信等五根”,這六個還沒講過,下邊就要開始講,“下文當辨”。“唯有樂等五受、叁無漏根更無轉辨處,故今應釋”,有的是前面講了,眼等六根、女男二根,前面界品講過了;命根、信等五根,這些講心所法就是根品的俱生、法俱生的時候要講,“下文當辨”;祗有“樂等五受”跟“叁無漏根”,其他地方沒有講了,所以這裏先講這個。
“頌曰:身不悅名苦,即此悅名樂,及叁定心悅,余處此名喜,心不悅名憂,中舍二無別”,這講五受根,苦、樂、憂、喜、舍;下邊就是叁無漏根,“見修無學道,依九立叁根”,見道、修道、無學道,依九個法安立叁個無漏根。
這個裏邊,我們說,講法相的時候就要考校了,不像平時說話那麼隨便。“身不悅名苦”,身上的不舒服叫苦,心裏不能叫苦。“即此悅名樂”,身上的舒服叫樂,還有“叁定”的“心悅”,在第叁禅裏邊,心的舒服、那個好的受也叫樂。此外,“余處此名喜”,除了叁地之外,心中的舒服,祗能叫喜,不能叫樂;心中的不舒服叫憂,不能叫苦。所以你說你心裏苦得很,這是世俗間的話,…
《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