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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P64

  ..續本文上一頁的帳房(給他管帳的)說,哎呀,我那麼多錢,過年了,愁得不得了,忙得不得了,急得不得了,你看他們一個錢也沒有,每天就是要點飯吃的,倒那麼舒服,這個東西想不通。這個帳房說,你要他們不高興啊,容易得很,我可以馬上叫他們不高興。富翁說,你試試看。帳房說,你拿一包金子來。他就去庫房拿了一口袋金子,因爲他們這個茅草棚很近了,就從牆角上,一甩,甩過去,掉在他們的院子裏邊。這兩個老夫婦,正在哇哇唱得高興的時候,砰!一聲響,呵,院子裏一個包袱,掉進來了,扯開一看,哇呀,一口袋金子,啊呀,這個金子,高興得不得了,更高興了——不唱了,高興什麼啦?打算盤了:這個金子來了,我們該怎麼辦?還是買地嗎,買房子嗎,買吃的,買穿的了,買什麼?古代的時候,還沒有錄音機,如果有錄音機、照相機,那這些什麼機都要去買起來了。這麼兩個人呢,商量了半天,這個要買這個,那個要買那個,講到後來吵起來了。吵起來之後,不但是不笑不唱了,大吵大罵,還打起來了。啊呀,帳房對那個富翁說,你看,他們還笑不笑,還唱不唱——錢害人!所以錢多不是好事情,不要看到錢多好。

  

  但是這兩個老夫婦也聰明,他們鬧了一陣子,就要打起來了,後來那個老頭,他說,哎,這幹啥嘛,我們本來高高興興、唱唱笑笑的,來了個金子,竟然吵得要打起來了,幹脆不要它。拿起金子包好之後,還是往牆角那邊一扔,還給他們,又唱起來了。這就是說,錢多不是好事,不要看到錢多了,高興得不亦樂乎,忙得你不可厭,忙得也不亦樂乎。

  

  這是一些世間的辯證關系。我們修行的人都是要注意的。那你說我們錢不要,大家做個窮光蛋,不是好嗎?但是你要弘法利生,錢還是要;但是要錢不是爲我自己要,我祗是一個代理人,拿這個錢來做弘法利生的事情——菩提心、菩薩道要做,不是小乘了。但是呢,貪著自己,有了錢了,洋洋得意,爭權奪利,像他們福州,這樣子搞起來,那是要不得了,那是受了錢的害了。錢來了,能善于使用它,爲一切好的事情作服務,那是把錢的功能發揮出來了。如果爲了錢,爭爭吵吵地鬧起來了,爲爭權奪利吵起來,乃至告狀了,什麼東西了,那就糟糕了,受了錢的害了。所以說我們要辯證地看問題。錢不是一向都好,也不是一向都壞。如何使它發揮好的作用,而阻止它壞的作用,那就是要以佛的戒定慧,佛說的方法就是使我們達到這個目的。

  

  下邊講隨相。隨相,本來今天想講完的,可能講不完。不講完也好,因爲這個隨相比較困難一些。我們先念一遍之後,明天再仔細講。

  

  

  

  

  庚二 明隨相

  

  從此第二,明隨相。論雲:此生等相,既是有爲,應更別有生等四相。問也。若更別有,應致無窮,彼複有余生等相故也。難也。相是有爲,別有四相。相上有相,成無窮失耳,應言更有,然非無窮。雙答也。所以者何?征也。 頌曰

  

  此有生生等  于八一有能

  

  “從此第二,明隨相。論雲:此生等相,既是有爲,應更別有生等四相。若更別有,應致無窮,彼複有余生等相故也。”這是問難了。你說一切有爲法,要生、住、異、滅來相它,標簽貼上去,使它成爲有爲法,那麼好了,你這個生住異滅,本身也是有爲法,它還要貼個標簽。那麼貼它的標簽,還是有爲法,它還要貼個標簽,標簽要貼標簽,標簽貼標簽,貼不完了,那是不是無窮過啊?這個東西,你生住異滅,不斷地用生住異滅、生住異滅,那不是成了一個沒有底的嗎?

  

  我們以前在南普陀印了一本《俱舍頌疏》,那個書沒有單行本,沒有印出來的,根據藏經裏邊打字打了一本。打了一本,很辛苦啊。打的人是一個叫什麼的,這個人是小學還沒畢業的,人很發心,這個打字很苦啊,眼睛盯著那個鉛字打,很吃力的,那麼他說:“我來打!”因爲文化程度太低了,打得錯字連篇。一部《俱舍》打好之後呢,校對;校對之後呢,勘誤,哪知道勘誤表太多了,有那麼一本。勘誤表裏錯了,怎麼辦呢?勘誤表再來個勘誤表,這麼的勘誤表、勘誤表,不斷地搞下去呢,無窮個。那麼這個就是水平太低了一點。這個倒是還是總有一天把勘誤表搞完的,總不至于有十本勘誤表了,不會。

  

  但是這個就麻煩。一個法要生、住、異、滅來相它,那麼生住異滅本身是有爲法,也有個生住異滅,這個生住異滅還有個生住異滅,那不是無窮過嗎!那就沒有辦法了,沒有底了。那怎麼?就是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問難。

  

  “相是有爲,別有四相。相上有相,成無窮失耳”,他說相是有爲的,既然有爲的呢,另外還有四個相,相上再加相,相上再加相,那要成無窮失了。那麼怎麼辦呢?“應言更有,然非無窮”,回答,這個相(生住異滅),是還要四個相,還要相它,但是不是無窮。生住異滅,這四個相,把有爲法成了有爲,那它生住異滅本身還得有四個相相它,這是還要的,但不是無窮,並不像你說的,不斷地要相相相上去。

  

  “所以者何?征也”那你說不是無窮,什麼道理啊?

  

  “頌曰:此有生生等,于八一有能。”這個生住異滅,還有其它的相使它成爲有爲,叫什麼呢?生生,生,能夠使一個法生出來,那麼生本身這個法,哪個生它的呢?生生生它。住,使一切法把它住下來,那麼這個住本身,哪個住它呢?住住使它住下來。異,使一切法改變,這個異,哪個法使它改變呢?異異使它改變。滅,能令一切法消滅,這個滅本身,哪個消滅它呢?滅滅來消滅。所以滅滅滅,這個異異異,住住住,有的人才看呢,莫名其妙,啥東西?叁個異叁個滅,搞在一起幹啥了?那就是說,一個生相,它要生生來生它,一個住相要住住來住它,一個異相要異異來異它,一個滅相,要滅滅來滅它。

  

  那麼生生,它怎麼,哪個來生它呢?是不是生生生來生它了?那麼住相嘛,住住住了——這個不要了。它爲什麼不要?“ 于八一有能”,一個在八個法有功能,一個法在一個法有功能。因爲這樣子一套,好了,兩套就夠了,不需要無窮地生生生生生,盡生下去;住住住住住,那麼越來越多的住,不要了。一個功能有八,一個功能有一,這樣子全部問題解決了。

  

  這是智慧。我們說《俱舍論》裏邊,有部啊,很多地方……,在唯識裏邊也有同樣情況。譬如相分、見分,見分嘛是證明相分,那麼見分哪個證明它呢?自證分。自證分哪個證明它呢?證自證分。證自證分哪個證明它呢?不要再證證自證分——不要了!那裏邊就是互相的,自證分可以證明證自證分了,這兩個互相地反複了。那麼這裏也是同樣的情況。這是佛教裏邊講這種道理的一種邏輯方式,非常巧妙。那麼怎麼樣子“于八一有能”?怎樣子的沒有無窮過?你們先去看一看,明天我們再把它講出來。今天就回向。

  

  

  

  

  第叁十七講

  

  (《俱舍論頌疏》100頁上14行 ——104頁上10行)(39A15:24——40A15:30)

  

  昨天我們把生的隨相念了一點,沒有打開講。今天我們先把下面的那個文念了,然後再看那個圖。

  

  昨天的問題就是說,生,一切法它是有爲的,要生、住、異、滅四個相來相它;那麼生、住、異、滅本身也是有爲法,它也得要生、住、異、滅來相它;那麼相它的生、住、異、滅也是有爲法,也是要其它的來相它——那麼不斷地相下去,無窮過。那麼怎麼辦?他回答:“應言更有,然非無窮。”這個四相是還要有相來相它的,要有相來相它,但不是無窮過。“所以者何?”那爲什麼不是無窮呢?

  

  “頌曰:此有生生等,于八一有能。”這個“此”就是指生、住、異、滅,這四個相呢,它還有其它的相相它,成爲有爲的。那麼什麼相相它呢?“生生”,“等”就是住住、異異、滅滅。生生來相這個生,生法它本來要生的時候,由生生來生它;住要住的時候,由住住來住它;異這個法要變的時候,異異來變它;滅要滅的時候,由滅滅來滅它,把它消滅。

  

  這個就是說,四個本相,還有四個隨相。這個本相跟隨相的關系呢,“于八一有能”,一個對八個法有功能,一個隨相,祗有一個法有功能。因爲它們這樣的,“于八一有能”的分工了之後呢,就可以沒有無窮過,這個下面要說。

  

  

  釋曰:上句答問,下句答難。此者,此前四本相也。生生等者,四小相也。謂前四相,有生生等四種隨相,故成有爲。

  

  “釋曰:上句答問,下句答難。”上邊一句回答這個問題,到底是不是還有其它的相來相這生、住、異、滅四個相,這是回答它,有,還有“生生等”,生生、住住、異異、滅滅。這個生、住、異、滅,也由這些小的隨相來相它成爲有爲。下邊一句答難,就是說這樣一來應當有無窮過了——沒有!“于八一有能”,一個對八法有能,一個對一法有能。這樣子,它們互相的關系,就沒有無窮過。

  

  “生生等者,四小相也”,也叫隨相。“謂前四相,有生生等四種隨相,故成有爲。”前面生、住、異、滅四個相,它是有爲法,也有能相的相來相它了。什麼相能相它們呢?生生、住住、異異、滅滅,這四個小相,或者說四個隨相,來相前面的那個生、住、異、滅,使它們成爲有爲,“故成有爲”。

  

  

  

  

  論雲:諸行有爲,由四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解雲:諸行成有爲,由四本相相。本相成有爲,由四隨相相。生生等者,等取住住異異滅滅。此有叁名:一名生生等,上生字是小生,下生字是大生。從小生生大生,故名生生。小相中住,住本相住,名爲住住。小相中異,異本相異,名爲異異。小相中滅,滅本相滅,名爲滅滅。如生生釋之。二名隨相,隨本相故。叁名小相,相一法故。

  

  “論雲:諸行有爲,由四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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