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P73

  ..續本文上一頁相對法不起作用,法卻是能夠帶出那個隨相來,“以隨相不相所相法故,隨相望法非俱有因”,隨相不能叫俱有因。

  

  “既法與隨相,非互爲果,而名俱有因,如何今以互爲果義,釋俱有因?”既然它們兩個,法與隨相不是互爲因果的,而法可以做它的俱有因,那麼這個俱有因以互爲果來解釋,有毛病的。“此中應辨者,勸釋通也”,“應辨”就是說你們要好好地辨別一下,“通”就是把它裏邊的關系解釋一下,把這個矛盾解決一下。我們漢地的一些注釋家,都是這麼一個論調,而日本的認爲這個說法是不對頭的38。

  

  這就是說世親菩薩,他以互爲果爲俱有因的解釋,而這一個是例外,但是也可以包在裏邊。雖然有點例外呢,但是也攝在俱有果的範圍裏邊。那就是互爲果,雖然有的法,它不包進去,但是也可以屬于俱有因的範圍裏邊。那麼這樣它說的“過”,就沒有說得那麼嚴重了,也不要把同一果插過去了。這個兩種說法曆來都是並存的,我們學的人,就看自己了,你們采取哪一個就采取哪一個了。

  

  

  

  

  己二 明心隨轉

  

  庚一 明隨轉體

  

  從此第二,明隨轉。于中有二:一、明隨轉體,二、明隨轉義。且初明隨轉體者,論雲:何等名爲心隨轉法? 頌曰

  

  心所二律儀  彼及心諸相  是心隨轉法

  

  “大”,四大前面講過了;“(能)相、所相”,大相、小相,前面也講過了;“心于心隨轉”,還沒有仔細講過,雖然是淨慧、隨行講了一下,但是正面講心隨轉法,卻是沒講過,那麼這裏就要把隨轉講一下。

  

  “從此第二,明隨轉。于中有二:一明隨轉體,二明隨轉義。”講隨轉法的時候,這個法體是什麼東西?這個隨轉有什麼意思?分兩個科講。

  

  “且初明隨轉體者,論雲:何等名爲心隨轉法?”前面說的心與心隨轉法,是互爲因果,是俱有因,那麼到底這個隨轉法是什麼東西呢?要把它辨別一下。

  

  “心所二律儀,彼及心諸相,是心隨轉法”,這個頌,叁句,解釋隨轉法。“心所”,“二律儀”——定共戒、道共戒,這個是隨心轉的戒;還有“彼及心”,“心所、二律儀”之外,還有心王;“諸相”,還有心王上面的生住異滅四個相,這都是屬于隨轉法。

  

  

  

  

  釋曰:前兩句辨體,第叁句結成。言心所者,謂四十六心所是也。 

  

  “釋曰:前面兩句辨體,第叁句結成”,“心所二律儀,彼及心諸相”,這是心隨轉法的體,有那麼多東西。第叁句總結,這些就叫做心的隨轉法,“是心隨轉法”。

  

  那麼先說“心所”,“謂四十六心所是也”。這個我們想起昨天的考題。我不是說了嗎,考的時候,你們根據表答也可以,根據頌背也可以。頌裏邊就把大地法、大善地法都講了;講表的就把大地法、大善地法要解釋一下。那麼頌裏邊,就是說,還少一點。少一點,我不好說是不定法了,那是考試,考試不能給你說不定法。還差一點點,要補上去;補上去呢,偏偏有時候忘掉,沒有補上去,頌是背了,那麼就差八個法。

  

  那麼心所法,一共是四十六個。我們把心所——反正在《俱舍論》裏邊講四十六個心所法,凡是你要寫心所法的時候,點點數,四十六個夠了沒有?如果八個不加進去的話呢,叁十八,還差八個了。所以呢,把四十六總數記住呢,就可以核對一下。我們做帳的人,做會計的就有這個經驗的,對帳的時候,兩邊要合計一下。這邊總數,那邊總數一加,對了,四算表平了,平衡了;平衡了,這個帳就作對了。如果這一邊,跟那一邊差一分錢,一分錢也不行。有的人說,我差一分錢,大不了我自己口袋裏賠一分就完了。這個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了!可能你這邊錯了一萬,那邊錯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元九毛九分,就差這麼一分,兩邊錯的,卻是上萬的數字,那麼你算的,加起來,看起來好象少一分,但是實際上不是一分錢的問題,那你賠幾萬元了,不得了了。所以說賠,那個做帳是不能馬虎的。你們學法的人,我們說什麼東西你都可以會到法上去,做會計的人,你學法的時候,占便宜了。你做帳的這個經驗擺上去,心所法多少,你頌詞一背,這邊一數,呵,叁十八,還沒有四十六,那可以,還有八個馬上就想起來了;沒有點數呢,啊,好背,背好了之後,以爲好了,這個事情解決了。那麼考試的時候數字沒有點,少了八個。

  

  (41A)考試是怎麼一個作用啊?昨天我給個別同學講了,考試不是考分數呀,考試是考你平時學習的時候不注意的地方,就是要出那個冷門,冷題,平時不注意的,叫你注意一下,那麼就産生效果了。如果考試爲了分數,那個就失去意義了。當然,我們說衡量一下你學的成績如何,是一方面的作用了;一方面考試促進你,更進一步地深入某些地方,或者是疏忽的,或者是沒有深入的地方,或者沒有記住的,把它促進一下,起這個作用,這個作用還大一些。

  

  

  

  

  言二律儀者,謂靜慮無漏二種律儀。此二律儀,入定則有,出定則無,名心隨轉。彼及心諸相者,彼謂彼前心所,及二律儀;及心者,謂心王也。取彼法上生等四相,及心王上生等四相,名爲諸相,故諸相字,通彼及心王上相也。此等諸法,名心隨轉。如上叁類:一、心所,二、定道律儀,叁、諸相,是隨轉法也。

  

  那麼下邊,心所嘛,四十六個心所法;“二律儀”是什麼東西呢?“靜慮無漏二種律儀”,靜慮律儀就是定共戒,無漏律儀就是道共戒。這兩個律儀,跟別解脫戒不一樣。別解脫戒,“無心、亂心等”,都存在的,你無心,無心定也好,有心定也好,亂心也好,不亂心也好,都有它;而這個定共戒、道共戒,跟它不一樣。“入定則有”,他入定的時候,有它;“出定則無”,出定了,就沒有它。所以說它是“心隨轉”,隨著心轉的。入定心有了,它就起來;定心沒有了,它也沒有了,這是隨轉法。

  

  “彼及心諸相者”,“彼”就是指前面的“心所(法)及二律儀”,“及心”,還有心王,及“諸相(生住異滅)”。就是說,那些心所法的四相、二律儀的四個相,再加上心王的本身的四個相,就是生住異滅四個相,一起都屬于隨轉法。它說“及心者,謂心王也。取彼法上生等四相,及心王上生等四相,名爲諸相”,“彼”就是前面的“心所、二律儀”,它們也有生住異滅;心王本身也有生住異滅,心王本身當然不是隨轉法了,它是本法,但是它上面的生住異滅卻是隨轉法,隨著心王來的。所以說呢,那些跟它跑的心所法及二律儀的生住異滅,跟心王本身上面的生住異滅,都屬于心的隨轉法。“此等諸法,名心隨轉。”

  

  “如上叁類:一、心所,二、定道律儀,叁、諸相”,這個就是心隨轉法。

  

  心隨轉法,先介紹了它的體是什麼東西,然後隨轉是起什麼作用、什麼意義,就下面一科講。這一科呢是比較麻煩的,今天不一定講得完,我們先把前面的一段講了,後面一段,回去先看一看,可能有的人看過了。

  

  六因四緣五果裏邊,能作因容易;俱有因困難一些;相應因,我們學過五義相應——五義相應我們也考過了。有的人很好,考對了,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還有“時等”,同一時間、同一生住異滅;還有“事等”,一個心王,一個心所,數量是等的。

  

  那麼有的人卻是疏忽了,看了前面有依、有緣、有行相,他就把有依、有緣、有行相、有時這個就是五義相應。這個不是五義相應呢,這個是心王心所的異名啊,在經裏邊,心王又叫有依,又叫有所依,又叫有所緣,又叫有行相,這個是異名。依一個根,心王也依這個根,心所也依這個根,這才說是相應的,所以說同一所依,那麼有的人考對了。

  

  我昨天一共就看了兩本,因爲昨天時間很緊了,很多事,來了幾個挂單的,什麼的,所以就看了兩本。那麼從這兩本也看出個大概,反正我們考試,就是看看自己的毛病了。哪些疏忽了,以後改正就完了。如果自己不看毛病、總以爲自己對的話呢,那結果一鼓氣,可以什麼都不要了,成佛都不要了。金剛座菩提樹下,你可以成佛了,你去坐吧。 啪!脾氣來了,什麼都不管了,報仇去了。那個東西,你把自己耽擱了。所以說我們學法,斷煩惱啊!如果你煩惱不斷,法學得越多,我慢更大。 《慧行刻意》裏邊說,你把這些法都成了你我執的資養料啦,把你的我執養胖了,不但起不了斷煩惱的作用,反而增長我慢,增長煩惱了。學法可以産生這些情況的。越是聰明的人,學得越多,不重在行持上斷煩惱的話,最容易犯那個病。憍傲得不得了,世界是唯我第一,人家比他好一點,妒忌得不得了,千方百計要把人家同學打下去,擡高自己——那全是世間法了,哪有佛法的味道呢!佛法是這樣子的嗎?不是的!

  

  

  

  

  庚二 明隨轉義

  

  從此第二,隨轉義。論雲: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頌曰

  

  由時果善等

  

  “從此第二,隨轉義”,隨轉的意義。隨轉的法有了,怎麼樣子隨轉呢?“論雲: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這個法怎麼叫心隨轉呢?“頌曰”,它有個頌,一句話來回答:“由時果善等”。好,這個話是很簡單,卻是很麻煩,我們先初步地講一下。

  

  

  

  

  釋曰:由時者,時有四種:一、生,二、住,叁、滅,四、墮一世。生在未來,住滅現在。若未來法,未至生相,及過去法,叁相不攝,故生住滅外,別說墮一世。此四相不同,總是時攝。謂前隨轉,與此心王,同一生,同一住,同一滅,同墮一世,故名隨轉。

  

  “釋曰:由時者,時有四種”,今天把“時”講了。由時,由果等,由善等。那麼“時”指什麼?“一、生,二、住,叁、滅”,一共四個時,時裏邊有四個因素,一是生,一個是住,一個是滅,叁個;“墮一世”。

  

  “生…

《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