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套了,不叫因果了。所以說呢,除前,在以前的那些有爲法除掉,在因以後的,那都叫增上果。
“重言有爲者”,兩個有爲,“除前有爲法,有爲增上果”,爲什麼說兩次?“是除前外,諸余有爲。此余有爲,或與因俱,或在因後,名增上果。”前面的有爲法除掉之後,余下來的有爲法,這些有爲法,或者跟因是同時,或者在因之後,那麼這些都能叫增上果。
“增上果”是什麼釋?六離合釋,“依主釋也”。“增上之果”,增上的力量所産生的果。
“問:士用增上,二果何殊?”士用果也是力量産生的,增上果也是力量産生的,到底有什麼差別呢?
“答:士用果名,唯對作者,增上果稱,通對此余。”士用果,祗對能起作用的那個人說,叫士用果。假使農夫種田,産的莊稼,士用果,對農夫說的;其他的人,沒有種地的人,不能叫士用果了,它祗能叫增上果。“通對此余”,在作用的那個人之外,其余的都叫增上果。
那麼打個比喻:“如匠所成,對能成匠,俱得士用、增上果名,對余非匠,唯增上果”,假使我們說,匠人造了一個“所成”,匠人造房子,這麼下邊就有。“解雲:謂匠造屋,屋對匠人是士用果,亦(是)增上果。”這個屋子對匠人來說,當然是士用果,他親自把它造出來的;也叫增上果,他的力量感出來的。那麼對其它的人,不是匠人來說,祗能是增上果,不能叫士用果。
那就是說,增上果這個名字也通一切,但是呢,士用果決定是直接産生作用而産生的,叫士用果,對其余的人祗能叫增上果,不能叫士用果。那麼這裏就是把增上果跟士用果的差別說了。
我們再重複一道,既然增上果——于法不障,叫增上果,那麼有爲法不障,它的果叫增上果,無爲法不障,爲什麼不能感增上果?這個你們好好地去考慮。
丁四 明因取與果
從此第四,明因取與果。論雲:于上所說,六種因中,何位何因,取果與果?頌曰
五取果唯現 二與果亦然 過現與二因 一與唯過去
“從此第四,明因取與果。”這我們前面講的取果、與果,見過幾次了,那麼因爲這裏要詳細講呢,前面我們祗說了一個簡單的,把這個意思領會了就行了,詳細的作用就在這裏說了。“明取與果”,這個很重要。其它的法相恐怕講得沒有那麼詳細,有的是沒有講。一般你看看小冊子,根本不會講這些,那麼一些簡單的法相書,也不會講,講這些的很少。那麼這裏就是,因爲它作用很重要了,在《俱舍》裏一定要講。“從此第四,明因取與果”,因感果的時候,兩個作用,一個是取果,一個與果。
“論雲:于上所說,六種因中,何位何因,取果與果?”前面說的六個因,果也講了,在什麼時候,哪一個因是取果,哪一個因是與果?這就問題很多啊。第一個問題是“何位”,什麼時候;那麼第二個問題是“何因”,什麼因是怎麼取果,什麼因在什麼時候是與果,交叉的。
“頌曰:五取果唯現,二與果亦然,過現與二因,一與唯過去。”五個因,它“取果”的時候,決定是現在;兩個因,“與果”也在現在,“亦然”,也是現在——“唯現”,這個“亦然”指前面的“唯現”,祗有現在。“過現與二因”,有兩個因,它可以過去與果,也可以現在與果。那麼祗有一個因,它的與果祗是過去,不通現在。那麼把它時間都說了,但是“二、一”,這個東西指哪個?這在頌裏邊就是略了。
釋曰:五取果唯現者,除能作因。五因取果,唯于現在,定非過去,彼已取故;亦非未來,彼無因故44。
“釋曰:五取果唯現者”,六個因裏邊,五個因取果,祗是現在世。那麼五個因缺了哪個因呢?“除能作因”,能作因除開。“五因取果,唯于現在,定非過去”,取果就是說能夠引出將來的果來,那個指的是現在,不是過去,“彼已取故”,它已經過去了,已經取過果了,作用也沒有了;也不是未來,未來還沒有起作用——這裏有個字,“亦非未來,彼無因故。”是不是啊?這個“因”,可能是“用”,可能寫的時候,過去印刷或者抄寫的時候,兩個字差不多了,搞混淆了。根據《俱舍論》原文,這是“用”,那麼我們在它旁邊注一下——也不是在未來世,因爲未來世,作用還沒有起來嘛。我們以前講過的,世友尊者,他的分判叁世,作用已經生起來的,正在生起來的,叫現在;作用還沒有生的,是未來;作用生過了,謝掉了,那叫過去。那麼現在正在取果,那當然是現在世了。過去的已經取過了,未來的還沒有起作用,那麼祗有現在了。這五個因,它取果的時候,決定是現在,就是現在,“唯現”。
二與果亦然者,謂相應俱有二因,與果唯于現在,同前五因,故雲亦然。由此二因得俱生果,正取果時,亦與果故。
(44B)“二與果亦然”,“與果”,果生的時候,幫它加一把力,那麼兩個因,它與果的時候也是現在。這是什麼因呢?相應因、俱有因,同時因果。“相應俱有二因,與果唯于現在”,它們也是現在,爲什麼?它們是同時的嘛,因與果是同一個時間的,取果在現在,與果也在現在,“同前五因,故雲亦然。”
“由此二因得俱生果,正取果時,亦與果故”,正在取果的時候,同時也在與果,同時也起與果的作用,因爲它因果同時。這是把與果的兩個因交待了。
過現與二因者,謂同類遍行二因,與果通過現世。現在世與果者,謂此二因,有等流果無間生故。過去與果者,謂有隔念等流果也。
“過現與二因”,還有兩個因,它與果的時候,通過去,通現在。“謂同類遍行二因”,同類因、遍行因,這兩個因,“與果通過、現世”,它與果的時候,通現在,也通過去。
“現在世與果者,謂此二因,有等流果無間生故。”這兩個因的等流果,有無間的等流果,第一下一剎那就生了,那麼與果的作用就在現在。“過去與果”的話,“謂有隔念等流果也。”這個等流果,也可以隔了很長時間。那麼很長時間的話,這個因已過去了,它的作用,與果的作用已經過去了。
那麼這兩種:無間的,就在現在(與果);隔了很多念的,那就是過去(與果)。這兩種都可以通。就是它與果可以是現在,也可以是過去。那麼這個異熟果,祗能是過去,因爲它不能跟因同時的。
一與唯過去者,一謂異熟因,此異熟因,唯過去與果。謂異熟果,不與因俱,及無間生故,此因與果,唯過去世。
“一與唯過去者,一謂異熟因”,祗有這麼一個因,它祗能是與果,在過去。“此異熟因,唯過去與果,謂異熟果,不與因俱,及無間生故”,異熟果,決定不能跟因同時——異熟果要隔一世的,怎麼跟因同時呢?也不能剎那以後,在第二念也不行,它決定要時間很長的,那麼是要過去了,這個因已經過去了。“此因與果,唯過去世。”這個因(異熟因)與果的時候,決定是過去世,這個異熟因過去了,産生與果的作用。
那麼說了半天,什麼叫取果,什麼叫與果?把人家搞得含糊了。那麼下邊就解釋一下,取果、與果是什麼東西,什麼叫取果,什麼叫與果。
問:取果與果,其義如何?
答:能爲彼種,故名取果。種者因義,現在爲因,能取後果,故取果用,唯于現在。正與彼力,故名與果。謂果將生,因與力用,令入現在,故名與果。故取與用,唯目因也。
“問:取果與果,其義如何?”到底什麼叫取果、與果?你說了半天,這個取了,那個與了,那到底什麼叫取果,什麼叫與果啊?
“答:能爲彼種,故名取果。種者因義,現在爲因,能取後果,故取果用,唯于現在。”什麼叫取果呢?它做將來果的種子,那麼叫取果。“種”,什麼意思?就是“因”的意思,這個種就是因,這個大家容易理解。現在是因,將來能夠取後面的果,引生後面的果,這個就叫取果。故取果的作用,“唯于現在”,現在能夠引起將來的果(後面的果),這個作用決定是現在。
那麼與果呢?不一樣了。“正與彼力,故名與果。謂果將生,因與力用,令入現在,故名與果。”這個果在快生的時候,“將生”,還沒有生,就在生位的時候,這個因給它一把力,把它拉出來,使它進入現在世,這個就叫與果。所以說“取與用”,“唯目因也”,這個取也好,與也好,這個作用,都是因的作用。“唯目”就是指因。
論雲:善同類因,有時取果,而非與果,應作四句。
四料簡來了。經常有四料簡,這個是開智慧的事情。這裏先把與果、取果概念搞清楚了。取果就是說,現在能作將來果的種子,就是果的因,可以引申後來的果,這是取果。它決定是現在,現在能夠引出將來的果。那麼與果呢,果生的時候,幫它一把力。那果生的時候,並因不一定在現在,可能因已經過去了,所以說也通過去、也通現在。同時因果,與果的力量就在現在,或者剎那的,這個無間的這個果,就是第二剎那嘛,也在現在。那麼假使時間長的,這個與果的作用,果已經過去了,屬于過去,也通過去了。
下邊是四料簡。它說“善”的“同類因”,有的時候“取果而非與果”,這個以四料簡來說。
第一句者,謂斷善根時最後所舍得。解雲:最後善得,住現在世,已成因義,故名取果。無後善得,果至生相,故此現在因,不名與果也。
第一句,“謂斷善根時最後所舍得”,那個時候就是取果而不與果。“解雲:最後善得……”,斷善根的時候,它最後的那個舍掉的得——善根有得,善根斷掉,得也沒有了。當你最後舍得的時候,這個時候,“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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