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余生兩字,四度言也。”“除”跟“余生”這兩個話呢,四次都要用,它就分開來說了。染汙法除異熟因,余五個因所生;異熟生法除遍行因,余五個因生;那麼“余”,第叁類所余的法,要除了兩個因,就是異熟因跟遍行因,那麼余下的四個因生;最後,最初的剎那的無漏法,要除異熟因、遍行因之外,還要除一個同類因,余下叁個因能生。
那麼這是心王、心所的。假使不是心王、心所的,屬于染汙的、異熟生的,或者余的,或者初聖,這些法呢,很簡單,再除一個相應因就完了。所以這個頌有特殊的巧妙之處。
此謂心心所者,此前所辨四法從因生者,唯是心心所法也。
“此謂心心所者”,前面所說的四個法除那個因呢,是指的心王、心所。
余及除相應者,此明色及不相應四法也。余謂色法,及不相應,是心心所外,故名爲余。故余一字,含此二法,謂色、不相應也。此二法中,各有四法,謂余染汙等。
那麼假使不是心王、心所呢?那就是再除個相應因,“余及除相應”,最後這麼一句。“余”,這個就是說心王、心所之“余”,那就是色法、不相應行。這色法跟不相應行的四類法,也有余——染汙、異熟生、余跟初聖,這四類法呢,它除了前面所除的因之外,再除一個相應因。這個大家容易想了,不是心王心所,當然沒有相應因了。“謂色法,及不相應,是心心所外”,叫“余”。
“故余一字,含此二法,謂色不相應也。”這個“余”呢,就是色法跟不相應法。“此二法中”各有四類,“各有四法”就是四類了。“謂余染汙等”,余染汙,就是除了心王心所的染汙,除了心王心所的異熟生,除了心王心所的余,除了心王心所的初聖——初聖裏邊,也有不是心王、心所的,它的那些四相,或者是道共戒,這是屬于色法,或者是不相應行的,這一類就要除相應因。
且染汙色,惡律儀是也。異熟色者,眼等五根是也。叁所余色者,除初聖外,所余無漏戒及定共戒等一切善色,兼工巧威儀通果色也。初無漏色者,謂苦法忍上道共戒也。不相應中,染汙等四,思之可解。及除相應者,謂色不相應四法,如心心所,所除因外兼除相應,故言及也。
那麼下邊,它就是說,“染汙色”,染汙的法裏邊,它的色法是什麼?“惡律儀”,就是無表色。惡律儀就是染汙的色,舉個例了,那當然是做壞事的那些顯色、形色,跟身語二業,也是染汙的色了。
“異熟色”,第二類的異熟色是什麼?“眼等五根”,這是異熟果的色。
“叁所余”的“色”,第叁類。除了這個異熟生跟染汙法、跟初聖以外的余,“除”了“初聖”以“外”,“所余”的“無漏戒及定共戒”等等,這是無表色,也是色法,還有“一切善色(顯色、形色)”,就是做善的這個身語業了。“兼工巧、威儀、通果色也”,等等。那麼這屬于第叁類叁所余的色法。
“初無漏色”,“苦法忍上”面的“道共戒”,道共戒是無表色,也是屬于色法。
這是說色法裏邊,這個四類,舉了這麼四個例。不相應行,也舉幾個例。
“不相應中,染汙等四”,染汙的不相應行,那麼這個很簡單,就不要說了。得、非得,那些四相,等等,這些都屬于不相應行的,每一類裏邊都會有它。“思之可解”,那個很簡單,就不說了。
那麼這四類法不屬于心王心所的,哪些因生它們呢?那就是前面除了的因之外,再除個相應因,“及除相應”。“謂色、不相應四法,如心(王)、心所”一樣,除了它們“所除”的“因”之“外”,再除一個相應因。因爲它不是心王心所了,相應因沒有,除了前面所除之外,再除心王心所,“故言及也”,這個“及”就是還要除一個。
且色及不相應染汙法,除異熟因,及除相應因,余四因生。若色及不相應異熟生法,除遍行因,及除相應因,余四因生。若色及不相應叁所余法,除異熟遍行二因,及除相應,余叁因生。若色及不相應初無漏法,除異熟遍行同類叁因,及除相應,余二因生。一因生法,決定無有。
再舉個例。“且色及不相應(行)”的“染汙法”,本來是“除”一個“異熟因”,現在再“除”一個“相應因”,除兩個因,“(其)余四(個)因生”。假如“色及不相應”的“異熟生法”,本來是“除”一個“遍行因”,現在呢,再“除”一個“相應因”,還有余下四個因,能夠生它。假使“色及不相應”的“叁所余法”,本來要“除異熟(因)、遍行(因)”兩個因的,現在再“除”一個“相應因”,其他叁個因能生。假如“色及不相應”的“初無漏法”,那麼除了異熟因、遍行因、同類因之外,再除一個相應因,還有兩個因生。
那麼說到這裏,就是一個很要緊的結論來了:“一因生法,決定無有。”最起碼是兩個因,一切法緣起了,最起碼緣是兩個緣。那麼如果是一個因生呢?沒有了,絕對不能一個因生!
而現在的世間的哲學偏偏要最後找個宇宙的本體,一個因;找到這個因呢,一切宇宙的法都從這個地方解釋,從這裏生出來——上帝能造一切,大自在天能造一切,乃至什麼絕對精神能創造世界等等,這些都是一因論,那個在佛教裏邊講不通的。它這裏“一因生”的“法”,“決定無有”,世界上沒有一個因生的法的,那麼這個跟世間的哲學是恰恰相反。當然世間上還有二元論了、多元論, 了,但是這個跟我們的緣起論又不一樣,它是形而上學的了。那麼這個一因論,這裏就否定,決定沒有的。
佛教裏邊講緣起,六個因生那麼多法,從頭到尾,看來看去,最少的二因,一個因的找不出來的:就是佛教裏邊,沒有一因論,一個因生的法是沒有的。
此頌甚巧,應善思之。已上不同,總是第一,明因已竟。
“此頌甚巧”,這個頌講得很善巧。因爲它把這個法分了四類之後,那麼講因的時候,就很有規律地把它們講出來了。同時,這個四類法裏邊,先講相應的心王心所,再講不相應的色跟不相應行,那麼再除一個相應因,這個規律性很強,這樣子地分呢,沒有這個世親菩薩的智慧,那當然就搞不出來。
好,這個就是把幾個因生幾個法在這裏講了。下邊我們要講第七卷。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七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因果講好之後還要講緣,“因緣果報”,我們經常說的。那麼既然講了“因”,還要講“緣”。
乙二 明四緣
丙一 明四緣
丁一 明四緣體
從此大文第二,明四緣,于中分二:一、明四緣,二、別解等無間。初就明四緣中,(文有二:一、總明諸法,二、隨難別釋。于初 文等十五字疑爲衍文 )複分叁:一、明四緣體,二、明緣中作用,叁、明法從緣生。且第一明緣體者,論雲:廣說因已,緣複雲何?頌曰
說有四種緣 因緣五因性 等無間非後 心心所已生
所緣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從此大文第二,明四緣”,緣有四個。“于中分二:一、明四緣,二、別解等無間。”“等無間緣”,一個特殊的,沒有見過面,“別解”,另外解釋一下。
那麼先講“四緣”。“文有二:一、總明諸法,二、隨難別釋。于初複分叁:一、明四緣體,二、明緣中作用,叁、明法從緣生。”既然緣的體知道了,緣的作用知道了,那麼到底具體的事情,從哪個法、從什麼緣生?這個就要解釋這個問題。
先說“緣體”,四個緣的體,“論雲:廣說因已,緣複雲何?”我們講因緣了,因已經講的很多了,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頌曰:說有四種緣,因緣五因性……。”講四個緣,那麼先是標,“說有四種緣”,這個經裏邊說的,有四個緣。哪四個緣呢?第一個“因緣”。“因緣”就是前面的五個因——六個因裏邊的五因,把能作因除外,五個因。“等無間非後,心心所已生”,不是最後的、阿羅漢證涅槃的心。這個阿羅漢證涅槃了,最後那個心沒有,不能作等無間緣了,因爲他後邊沒有了,涅槃了,就沒有心王心所了,不生了。那麼除了阿羅漢最後證涅槃的心之外,其它的所有心王心所,已經生出來的,簡別沒有生的,那麼它都能作等無間緣。“所緣一切法”,所緣緣是一切法,一切法都是所緣的境的,都叫作所緣緣。那麼增上緣就是能作因,“增上即能作”。
那麼這樣子,把因緣的關系講了。講了四個緣,實際上還是說六個因了。六個因裏邊,這裏又加了一個等無間緣跟所緣緣。有的人把等無間緣跟所緣緣也歸到能作因裏邊去了,那個四個緣在六個因中,四個緣跟六個因還是一碼事。
釋曰:說有四種緣者,說謂契經中,說有四緣性。謂因緣性、等無間緣性、所緣緣性、增上緣性。
“釋曰:說有四種緣者,說謂契經中,說有四緣性。”契經裏邊,有四緣性。大概有這樣的經。因爲前面講過,其他部反對這個六因,說經上沒有說過;而四個緣不反對,因爲四個緣的經有。那麼這部經上說,有四個緣,“四緣性”,四緣性就是四緣的……,這個“性”就是種類的意思,有四種緣。“謂因緣性,等無間緣性,所緣緣性,增上緣性”,就是四個緣的種類了。第一個是因緣,第二是等無間緣,第叁是所緣緣,那麼最後是增上緣。
言因緣者,因即是緣,持業釋也。
先說“因緣”。“因即是緣,持業釋也”,它因本身就是那個緣,因緣,這是持業釋。
等無間者,前後心心所,體各一故,名之爲等。如心心所中,受體是一,余想等亦爾。故論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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