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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颂疏讲记 根品▪P93

  ..续本文上一页余生两字,四度言也。”“除”跟“余生”这两个话呢,四次都要用,它就分开来说了。染污法除异熟因,余五个因所生;异熟生法除遍行因,余五个因生;那么“余”,第三类所余的法,要除了两个因,就是异熟因跟遍行因,那么余下的四个因生;最后,最初的剎那的无漏法,要除异熟因、遍行因之外,还要除一个同类因,余下三个因能生。

  

  那么这是心王、心所的。假使不是心王、心所的,属于染污的、异熟生的,或者余的,或者初圣,这些法呢,很简单,再除一个相应因就完了。所以这个颂有特殊的巧妙之处。

  

  

  

  

  此谓心心所者,此前所辨四法从因生者,唯是心心所法也。

  

  “此谓心心所者”,前面所说的四个法除那个因呢,是指的心王、心所。

  

  

  

  

  余及除相应者,此明色及不相应四法也。余谓色法,及不相应,是心心所外,故名为余。故余一字,含此二法,谓色、不相应也。此二法中,各有四法,谓余染污等。

  

  那么假使不是心王、心所呢?那就是再除个相应因,“余及除相应”,最后这么一句。“余”,这个就是说心王、心所之“余”,那就是色法、不相应行。这色法跟不相应行的四类法,也有余——染污、异熟生、余跟初圣,这四类法呢,它除了前面所除的因之外,再除一个相应因。这个大家容易想了,不是心王心所,当然没有相应因了。“谓色法,及不相应,是心心所外”,叫“余”。

  

  “故余一字,含此二法,谓色不相应也。”这个“余”呢,就是色法跟不相应法。“此二法中”各有四类,“各有四法”就是四类了。“谓余染污等”,余染污,就是除了心王心所的染污,除了心王心所的异熟生,除了心王心所的余,除了心王心所的初圣——初圣里边,也有不是心王、心所的,它的那些四相,或者是道共戒,这是属于色法,或者是不相应行的,这一类就要除相应因。

  

  

  

  

  且染污色,恶律仪是也。异熟色者,眼等五根是也。三所余色者,除初圣外,所余无漏戒及定共戒等一切善色,兼工巧威仪通果色也。初无漏色者,谓苦法忍上道共戒也。不相应中,染污等四,思之可解。及除相应者,谓色不相应四法,如心心所,所除因外兼除相应,故言及也。

  

  那么下边,它就是说,“染污色”,染污的法里边,它的色法是什么?“恶律仪”,就是无表色。恶律仪就是染污的色,举个例了,那当然是做坏事的那些显色、形色,跟身语二业,也是染污的色了。

  

  “异熟色”,第二类的异熟色是什么?“眼等五根”,这是异熟果的色。

  

  “三所余”的“色”,第三类。除了这个异熟生跟染污法、跟初圣以外的余,“除”了“初圣”以“外”,“所余”的“无漏戒及定共戒”等等,这是无表色,也是色法,还有“一切善色(显色、形色)”,就是做善的这个身语业了。“兼工巧、威仪、通果色也”,等等。那么这属于第三类三所余的色法。

  

  “初无漏色”,“苦法忍上”面的“道共戒”,道共戒是无表色,也是属于色法。

  

  这是说色法里边,这个四类,举了这么四个例。不相应行,也举几个例。

  

  “不相应中,染污等四”,染污的不相应行,那么这个很简单,就不要说了。得、非得,那些四相,等等,这些都属于不相应行的,每一类里边都会有它。“思之可解”,那个很简单,就不说了。

  

  那么这四类法不属于心王心所的,哪些因生它们呢?那就是前面除了的因之外,再除个相应因,“及除相应”。“谓色、不相应四法,如心(王)、心所”一样,除了它们“所除”的“因”之“外”,再除一个相应因。因为它不是心王心所了,相应因没有,除了前面所除之外,再除心王心所,“故言及也”,这个“及”就是还要除一个。

  

  

  

  

  且色及不相应染污法,除异熟因,及除相应因,余四因生。若色及不相应异熟生法,除遍行因,及除相应因,余四因生。若色及不相应三所余法,除异熟遍行二因,及除相应,余三因生。若色及不相应初无漏法,除异熟遍行同类三因,及除相应,余二因生。一因生法,决定无有。

  

  再举个例。“且色及不相应(行)”的“染污法”,本来是“除”一个“异熟因”,现在再“除”一个“相应因”,除两个因,“(其)余四(个)因生”。假如“色及不相应”的“异熟生法”,本来是“除”一个“遍行因”,现在呢,再“除”一个“相应因”,还有余下四个因,能够生它。假使“色及不相应”的“三所余法”,本来要“除异熟(因)、遍行(因)”两个因的,现在再“除”一个“相应因”,其他三个因能生。假如“色及不相应”的“初无漏法”,那么除了异熟因、遍行因、同类因之外,再除一个相应因,还有两个因生。

  

  那么说到这里,就是一个很要紧的结论来了:“一因生法,决定无有。”最起码是两个因,一切法缘起了,最起码缘是两个缘。那么如果是一个因生呢?没有了,绝对不能一个因生!

  

  而现在的世间的哲学偏偏要最后找个宇宙的本体,一个因;找到这个因呢,一切宇宙的法都从这个地方解释,从这里生出来——上帝能造一切,大自在天能造一切,乃至什么绝对精神能创造世界等等,这些都是一因论,那个在佛教里边讲不通的。它这里“一因生”的“法”,“决定无有”,世界上没有一个因生的法的,那么这个跟世间的哲学是恰恰相反。当然世间上还有二元论了、多元论, 了,但是这个跟我们的缘起论又不一样,它是形而上学的了。那么这个一因论,这里就否定,决定没有的。

  

  佛教里边讲缘起,六个因生那么多法,从头到尾,看来看去,最少的二因,一个因的找不出来的:就是佛教里边,没有一因论,一个因生的法是没有的。

  

  

  

  

  此颂甚巧,应善思之。已上不同,总是第一,明因已竟。

  

  “此颂甚巧”,这个颂讲得很善巧。因为它把这个法分了四类之后,那么讲因的时候,就很有规律地把它们讲出来了。同时,这个四类法里边,先讲相应的心王心所,再讲不相应的色跟不相应行,那么再除一个相应因,这个规律性很强,这样子地分呢,没有这个世亲菩萨的智慧,那当然就搞不出来。

  

  好,这个就是把几个因生几个法在这里讲了。下边我们要讲第七卷。

  

  

  

  

  俱舍论颂疏论本第七

  

  

  

  

  分别根品第二之五

  

  

  

  

  “分别根品第二之五”,因果讲好之后还要讲缘,“因缘果报”,我们经常说的。那么既然讲了“因”,还要讲“缘”。

  

  乙二 明四缘

  

  丙一 明四缘

  

  丁一 明四缘体

  

  从此大文第二,明四缘,于中分二:一、明四缘,二、别解等无间。初就明四缘中,(文有二:一、总明诸法,二、随难别释。于初 文等十五字疑为衍文 )复分三:一、明四缘体,二、明缘中作用,三、明法从缘生。且第一明缘体者,论云:广说因已,缘复云何?颂曰

  

  说有四种缘  因缘五因性  等无间非后  心心所已生

  

  所缘一切法  增上即能作

  

  “从此大文第二,明四缘”,缘有四个。“于中分二:一、明四缘,二、别解等无间。”“等无间缘”,一个特殊的,没有见过面,“别解”,另外解释一下。

  

  那么先讲“四缘”。“文有二:一、总明诸法,二、随难别释。于初复分三:一、明四缘体,二、明缘中作用,三、明法从缘生。”既然缘的体知道了,缘的作用知道了,那么到底具体的事情,从哪个法、从什么缘生?这个就要解释这个问题。

  

  先说“缘体”,四个缘的体,“论云:广说因已,缘复云何?”我们讲因缘了,因已经讲的很多了,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颂曰: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讲四个缘,那么先是标,“说有四种缘”,这个经里边说的,有四个缘。哪四个缘呢?第一个“因缘”。“因缘”就是前面的五个因——六个因里边的五因,把能作因除外,五个因。“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不是最后的、阿罗汉证涅槃的心。这个阿罗汉证涅槃了,最后那个心没有,不能作等无间缘了,因为他后边没有了,涅槃了,就没有心王心所了,不生了。那么除了阿罗汉最后证涅槃的心之外,其它的所有心王心所,已经生出来的,简别没有生的,那么它都能作等无间缘。“所缘一切法”,所缘缘是一切法,一切法都是所缘的境的,都叫作所缘缘。那么增上缘就是能作因,“增上即能作”。

  

  那么这样子,把因缘的关系讲了。讲了四个缘,实际上还是说六个因了。六个因里边,这里又加了一个等无间缘跟所缘缘。有的人把等无间缘跟所缘缘也归到能作因里边去了,那个四个缘在六个因中,四个缘跟六个因还是一码事。

  

  

  

  

  释曰:说有四种缘者,说谓契经中,说有四缘性。谓因缘性、等无间缘性、所缘缘性、增上缘性。

  

  “释曰:说有四种缘者,说谓契经中,说有四缘性。”契经里边,有四缘性。大概有这样的经。因为前面讲过,其他部反对这个六因,说经上没有说过;而四个缘不反对,因为四个缘的经有。那么这部经上说,有四个缘,“四缘性”,四缘性就是四缘的……,这个“性”就是种类的意思,有四种缘。“谓因缘性,等无间缘性,所缘缘性,增上缘性”,就是四个缘的种类了。第一个是因缘,第二是等无间缘,第三是所缘缘,那么最后是增上缘。

  

  

  

  

  言因缘者,因即是缘,持业释也。

  

  先说“因缘”。“因即是缘,持业释也”,它因本身就是那个缘,因缘,这是持业释。

  

  

  

  

  等无间者,前后心心所,体各一故,名之为等。如心心所中,受体是一,余想等亦尔。故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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