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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界品▪P24

  ..續本文上一頁卡定,只能作這樣解,不能作那麼解,那麼它意思就固定了,不會混淆了。所以這種方式,這是印度的語法,叫六離合釋。

  

  因爲兩個意思以上的,就是兩個概念組合的一個複合名詞,它有的時候會産生“濫”,“濫”就是混淆了,所以用這個方式來給它解釋。這是用持業釋的,那你用另外的方式解釋不行的,只能用這個方式解,所以用這個六離合釋來把它分別,固定它的意思。假使一個概念組成的名詞,這個名詞,直截了當的就是它自己,不會有混淆。所以凡是六離合釋所對待的對象都是複合名詞,兩個概念合起來了。我們說茶葉,一個名詞,它是一個簡單的,不是複合名詞,茶葉就是茶葉就完了,沒有什麼混淆的。

  

  印度把一個名詞辨別清楚它的正確意義的一個方法,也是語法,反正語法之一種。這爲什麼叫六離合釋?開始先把這兩個概念把它分開來,這個是一個概念,那是一個概念,最後把它合攏來,合了個複合名詞,顯它複合名詞的名詞,所以叫離合。“亦名爲六離合釋”,所以也叫六離合釋。

  

  

  

  

  《蕅益略解》謂單一字者不用六釋,而《唯識述記》則雲:言無爲者,此非六釋,無二義故。然則據《唯識述記》觀之,則知字雖是二,義但屬一者,亦非六釋,可知不同之處,在義之單複,而不在字之單複矣。

  

  蕅益大師是明朝的,說起來我們福氣還大一些。在唐朝玄奘法師翻了法相的論典之後,經啊,論啊,翻了很多,但是唐武帝滅法的時候,全部毀掉了。這前後只有叁十多年。而這些法相的書,卻由日本留學生帶回日本去了。我們現在看的很多書,都是日本大藏經來的。我們漢地的藏經沒有的。我們現在能夠看到這些書,還是很幸運的。古代的永明延壽大師也好,他研究法相的,明朝的蕅益大師也好,研究法相的,他們都沒有看過那些書。

  

  這裏邊有一點混淆,《唯識述記》裏邊講得很清楚的,凡是六離合釋不在字的多少,反正一個字有兩個意義,就是兩個概念的,這才用六離合釋,並不是說兩個字就要六離合釋。他這裏舉個例,無爲,無爲就是一個意思,雖然有兩個字,這個用不著六離合釋,不會混淆,所以說蕅益大師認爲是兩個字要用六離合釋的說法,有點問題。因爲古代《述記》他沒有看,《述記》裏很明確地講了,這一段文字主要是說明朝的法相書,因爲沒有看到唐疏,裏邊可能有一些混淆。我們現在直接看唐疏,這個福氣相當大,不要辜負自己。這麼好的機會來了,自己糊裏糊塗混過去了。那麼好了,這個福報也是自己求來的,辛辛苦苦地求來那個福報感到這個藏經可以到手,但是拿了之後不起作用,沒有好好學,或者倒學不學,甚至于沒有學。有的人來不及就跑掉了,聽說要講《俱舍》了 ,趕快跑,這樣子的人有的。跑掉了,跑掉就跑掉,就走了,就算了。下面我們看六離合釋,哪六種呢?

  

  

  

  

  六離合釋者,一曰持業釋,二曰依主釋,亦名依士釋,叁曰有財釋,四曰相違釋,五曰鄰近釋,六曰帶數釋。

  

  有六種解釋,這六種解釋有離合,兩個概念先把它拆開來,離開來講它的概念是什麼東西,然後把它合攏來成一個名詞,所以說六種離合的解釋。哪六種呢?持業釋、依主釋、有財釋、相違釋、鄰近釋、帶數釋,這裏邊經常用的就是持業釋、依主釋、有財釋,而裏邊最混淆的,也是這幾個。鄰近釋用得不多,例子也很少,也是不容易理解。帶數釋、相違釋,這是最簡單的。那麼我們下邊一個一個看,今天我們討論的重點就是六離合釋了。

  

  

  

  

  一、持業釋者,凡義雖有二,而體則仍是一者,則即持業釋也。持者,能持之體;業者,所持之義也。蓋二義同依一體也,故此亦名爲同依釋焉。例如煩惱障者,煩惱與障,蓋二義也,然論其體,則仍是一,不可分而爲二也。持二義于一體之上也,此即持業釋也。

  

  “持業釋者,凡義雖有二,而體則仍是一者,則即持業釋也”,就是說它兩個概念,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概念,它的意思不同,就是兩個意思。但是這個東西合攏來,它的體卻是一個的,這叫持業釋。“持者,能持之體;業者,所持之義也”,“義”就是作用了,它的依體持用。它兩個意思,一個是體,一個是用,這叫持業釋。“蓋二義同依一體也”,這兩個東西都是一個體的,“故此亦名爲同依釋”。都是一個體的,一般用持業釋。

  

  我們打個比喻,煩惱障,煩惱障是個名詞,這個名詞是複合名詞,煩惱是一個概念,障又是一個概念。這是兩個東西,但是這兩個東西,現在把它合成一個東西,兩個意思合成一個法,這個法就是煩惱障。我們的貪是煩惱障,“煩惱與障,蓋二義也”,煩惱是煩惱,就是貪、瞋、癡、慢、疑,障是障,障住這個的,障住那個的,有障礙的。這兩個東西把它合起來看,煩惱當體,一個體,它的作用就是障,障道,煩惱就是障,煩惱是體,障是用,所以說這兩個東西,“然論其體,則仍是一,不可分而二也”。你說煩惱是煩惱,障是障,是兩個東西,不是的。那麼這是持業釋。

  

  

  持業釋的特征,一個是體,一個是用,兩個是一個體,一個東西上面出來的,同一個所依的體的,“持二義于一體之上也,此即持業釋也”。這個持業釋裏邊,以後我們要碰到很多了。今天把名字講一下,下邊我們以後要舉些例,你們最好自己下邊討論再舉些例。

  

  

  

  

  二、依主釋者,從所依之法立能依之名者,此即依主釋也。依者能依,主者所依也。如雲曆城縣淨居寺者,謂在曆城縣之淨居寺也,即是依曆城縣之淨居寺也。曆城縣是所依,淨居寺是能依。從所依縣,名能依寺,此即依主釋也。又如所謂法華玄義者,從所釋經,名能釋文,故亦是依主釋也。余可例知。

  

  “從所依之法立能依之名者”, 它這個名詞,依所依的法。本來就是依靠那個法的,就用所依靠的法,來擺在它名字上去,叫依主釋。舉個例就容易懂了,這比較容易懂。依主釋兩個字:依者是能依的法,主是它所依的法。

  

  “如雲曆城縣淨居寺”,曆城縣是一個概念,是一個縣,淨居寺是一個概念,是一個廟。這兩個概念合攏成一個複合名字,曆城縣的淨居寺,就是說這個淨居寺是在曆城縣裏邊的。我們說同樣的寺院很多啊。我說南普陀,我們廈門有個南普陀,他們臺灣也有個南普陀。那不是要混淆嗎?那就要依主釋了。臺灣的什麼地方的南普陀,我們大陸的廈門的南普陀,那就不會混淆。是廈門的,臺灣的南普陀什麼地方的,這樣子加個依主釋,就不會混淆了。這是依主釋,主就是說那個縣城,“謂在曆城縣之淨居寺也”。就是依曆城縣這個地方的一個淨居寺。曆城縣是所依的法,能依的就是淨居寺。“曆城縣是所依,淨居寺是能依”,從所依的縣來安它的名字,把這個名字安上去了。

  

  我們這裏是多寶講寺,是叁門的,叁門的多寶講寺。多寶講寺是不是其他地方還有?不知道,好象沒有了。我們的圖章沒有用叁門,就是多寶講寺,爲什麼原因啊?我想想,其他地方好象沒有聽到多寶講寺,叁門這個地方又小,幹脆沒有用它,就叫多寶講寺。假使這個多寶講寺全國很多,非得要套一個叁門的多寶講寺。我記得龍居寺好象很多,假如這些名字很多的那些寺院,那一定要安個地方了,這是什麼的地方的什麼寺,這個是依主釋。

  

  它又舉個例,“法華玄義”,這部經了,就是法華經把它深的意思講出來的一部書。“從所釋經,名能釋文”,法華是一部經,玄義是一部注解,本來是兩個東西,現在把它合攏來了,這個玄義就是解釋法華經的,不是解釋其他經的。這是依主釋。依的主是法華,依法華來發揮的玄義,叫依主釋。

  

  

  

  

  如臣依主名依主釋,又如作用之依士夫,故又可名之爲依士釋。依主依士,皆就能依以彰名,此乃一釋之異名而已 。《俱舍光記》雲,依主依士,名異義同。

  

  爲什麼叫依主釋呢?好象臣依國王一樣的,“如臣依主名依主釋”,“又如作用之依士夫”,也可以叫依士釋。有的時候叫依士釋。爲什麼叫依士釋?士夫是個人了,作用是要靠人起作用的,叫依士釋也可以,但是一般地說,都是依主釋爲主。知道依士釋就是依主釋就可以了。 《俱舍光記》引它的話,依主釋也好,依士釋也好,名字雖然不一樣,意思是一樣的。

  

  

  

  

  至《宗鏡錄》及《蕅益略解》則雲:如子從父,名從勝立劣,名爲依主釋;如父從子,名從劣立勝,名爲依士釋。若據此言,則依主依士各有不同,則六合釋應成爲七合釋,恐非正義也。12

  

  這也是說明朝的跟宋朝,因爲沒有看到這個唐朝的注疏。 《光記》,我們不要看輕了,明朝、宋朝看不到的,我們現在才看得到,主要是清末的揚仁山跑日本去出差去了,他看到《大藏經》裏邊有這些好東西,他才把它印回來,我們才有福報看到。在宋朝、明朝都沒有這些書。所以宋朝、明朝的裏邊解釋跟唐朝的注解有一點偏離的,那是因爲沒有看到古疏,這個也不怪的。這裏的意思就是說,法相依唐疏爲主。今天我們想把名字念完,明天把它再詳細一下。你們先去討論一下。

  

  

  

  

  叁、有財釋者,以所有之法,爲能有之名者,此即有財釋也。有者能有,財者所有也。如戒名解脫,戒是修因,解脫是所得之果,名戒爲解脫,于義似不當,然能持戒者,後必得解脫之果,故知戒中實有解脫,故可名戒以爲解脫。此即從所有法立能有名,即是有財釋也。有雲有財釋者,即是取他名以爲自名,亦有以也。

  

  “有財釋”比較困難,“以所有之法,爲能有之名”,它這個法,它有那個東西,以它那個所有的東西來做它的名字,此即有財釋。“有者能有,財者所有也”。“有”是能有的那個法,兩個概念,“財”是所有的那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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