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說出來了,它本身不是對法,但是給無漏的淨慧作資糧的,就是有那個果,將來能感那個果的,能得到無漏淨慧的,有財釋。有那個財,它將來要生起那個東西來的。
“故論雲:此諸慧論是彼資糧”,這個論就是《俱舍論》,《俱舍論》裏邊它有這個話。他爲什麼這麼說此是資糧呢?他說,我有依據的,《俱舍論》裏邊說了的,這些慧也好,論也好,“是彼”,就是無漏淨慧的資糧,“故亦得名阿毗達磨”。什麼叫資糧?“先因論教,次有生得”,先有這個教,就是《發智》、六足,再有生得慧能夠看那個教。從生得以後,才有聞慧。你單是看也不行,單是看,會念,受持,哪怕你背下來,還不解決問題。還要聽,把裏邊的意思透發出來,經過講的跟自己看的,有的時候,會不一樣。你們自己試試看吧,盡管你注解看了很多,沒有講的跟講的的時候有差異。當然注解講得仔細一點,也會産生一些勝解,但是重點會摸不到。還有一個傳承,傳承在注解裏去摸的話,很難。
我們經常看到的,海公上師講經,一舉一動,對我們聽經都有一定的影響。他講經的時候,他的手印,他說話的態度等等,都能幫助我們産生理解,也幫助我們記憶。當你想起這個法,海公上師怎麼個樣子說的,你把樣子一記起來,他說的話的意思就想起來了,所以這個聽聞有一定的作用。這是傳承的關系。所以西藏他們講傳承是非常厲害的。他們是經常要傳經的,傳經做啥呢?把藏經“嘩嘩”,一個堪布或者哪個格西,他念一道,傳過了。傳過了,你照這個經去講,人家要聽的。哦,他有傳承的。如果沒有傳承的,自己看了注解看出來的,不聽。“他沒有傳承,我們不要聽”,這個大有關系。那麼經過大善知識座下學法學好的,那個傳承是眞正的、過得硬的傳承。
“言資糧”,什麼叫資糧?“先因論教,次有生得”,靠生得慧。生得慧之後,去聽聞。聽聞之後有聞慧。聞慧之後自己再去思惟,起思慧。從思慧以後生修慧。從修慧以後,成無漏慧。修慧之後,無漏慧怎麼來?我們等講見道的時候,會講這個問題,這個是我們人生一個最大的轉捩點。從無始以來,我們流轉生死,都在有漏法裏邊打圈圈,管你是善的、惡的、無記的,都是有漏的,總跳不出叁界的。當見道的第一剎那,無漏法出現了。這是無始以來,劃時代的第一個無漏法,那是最殊勝的東西,在這個時候見道的第一剎那出來了。在這個以後,前半截跟後半截分開了,分界線就在這裏。前半截是凡夫,後半截就是聖者了。見了道以後,就是聖者,身上有無漏法,就是聖者了。他的生死也是決定會了的。在沒有得到見道之前,凡夫,那是遙遙無期,什麼時候了不知道。所以說從修慧以後,會生起無漏慧。所以說這些慧也好,論也好,是淨慧的資糧,要靠他們慢慢地得到無漏淨慧的。
這裏把勝義阿毗達磨、世俗阿毗達磨都講完了。世俗阿毗達磨這個持業釋,我們也不要說了。勝義阿毗達磨講過了,世俗阿毗達磨一樣的。它這個阿毗達磨本身是世俗法,有漏法,不是無漏的,不叫勝義。
釋此法名者。能持自性,故名爲法。且如色法,變礙爲法;能持此性,故名色法。略舉此一,余法例然。
“釋此法名者”,它每一個字都給你交代清楚。“法”,什麼叫法。還要講對法兩個字,前面講過了,這裏再講一道。什麼叫法?“能持自性,故名爲法”。一個法,它能夠保持自己的特性的,叫法。假如色法,它是“變礙爲性”。它有變化的,它有阻礙的作用的,這個叫色法——物質。這個物質的條件就是要變要礙。那麼這樣子,凡是稱色法,它都有這個自性——變礙,不能說這個色法,今天變礙爲性,明天改了,不變礙了,那這個法就不起作用了。你說它是色法,明天這個概念沒有了,不叫色法了。色法一會兒變這個,一會變那個 ,把人家學得糊裏糊塗了。那就是會不變的,它有保持自性。凡是色法,它決定有變有礙,能持此性的,能夠持這個變礙性的叫色法。
我這本書裏邊,“色法,變礙爲法”。你們是什麼?“也是法”,你旁邊注個字,該是“變礙爲性”。我們藏經呢,就不要隨便改,旁邊注個字好了。因爲我們有個公案,以前喜饒嘉措,他是神童,他從小聰明非凡,是全藏聞名的。他十二歲時,看藏經,感到藏經有些不對頭,改了幾個字。達賴喇嘛知道之後,馬上把他關起來。竟然這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改藏經,這不得了,藏經不能亂改。只有說是校對的時候,與其他書裏校對一會,旁邊寫個小注,可能是錯了,就這麼樣。我們大正藏下邊很多小字,就是校對的字了。他沒有改文,原文沒有改的。我又想起一個事情。海公上師的《基本叁學》,據說有位居士去校對的時候,大筆一揮改了幾個字,我非常反對。你沒通過海公上師本人,不要改他的。你認爲這個字有錯,可以來個注解,不要改。改了之後,原文的意思假使有出入了,那個責任很大。校對只能是校,不能改。有的時候,自己的學識沒有到家,你以爲對了,實際上不是那回事。所以不能憑自己私人的看法來改大德的東西,不能隨便改。
那下邊“能持自性”叫法,那麼“能持此性”的,能夠持這個變礙性的叫色法。那麼色受想行識的受,領納爲性,能夠持領納性的叫受法。這個將來都會講,現在嘛,先舉個例,“余法例然”,其余類推,這是慧毒門。一個教你了,其余自己照此類推,其他的都打開了。
法有二種:一勝義法,二法相法。勝義法者,謂是涅槃。是善是常,故名爲勝。有實體故,複名爲義。即勝名義,即勝義名法,故名勝義法,持業釋也。二法相法者,通四聖谛。相者,性也、狀也;望自體邊名性,望他緣邊名相。此四谛法,是法相故,故名法相法,法相即法持業釋也。
“法有二種”,法的定義說了,“能持自性”。法的種類,兩種:勝義法、法相法。“勝義法者,謂是涅槃,是善是常,故名爲勝,有實體故,複名爲義”,這個前面說過了,無漏的叫勝。這裏是善的、是常的——這是無爲法了,常的,叫勝。無爲法也有體,這個有部是一切有,也是有體的,叫義。這個勝本身就是義,叫勝義,這是什麼?持業釋。不要說了。見多就不希奇,一下就能懂了。開始認得有點吃力,那麼這個勝叫義嘛,叫勝義,“即勝義”,勝義法,現在把勝義當一個概念,法又是一個概念,合起來,“勝義法”,這個勝義就是法。這個法本身就是常,就是善,就是有體的,也是持業釋。這個大家恐怕不會有什麼問題。
第二,“法相法”,法相法“通四聖谛”。勝義法只有一個涅槃,涅槃屬于滅谛的,所以只講一個。那麼法相法,四谛都通的,苦集滅道都講。
什麼叫法相?“相者,性也、狀也”,對自己來說是它的特性,對人家來說,它的樣子。這一點我們要說明一下,在法相書裏邊,相跟性,基本上是通用的。在性宗裏邊,相跟性決然不同。性是它的內涵,相是它的外相,二個是不一樣的。所以說我們學法,我們在《印度佛學》的時候,經常講這個話,法有體系的,是這個宗派的,它整個的法相都是服從于它的教義的,有它的一定的特別的含義。另外一個宗派,同樣一個法相名字,有它的含義。 所以不能混淆。你查字典的話,這一個法相名字有幾個解,你把它亂配,那就是不對頭了。你很好的機子,裏邊的零件,你搞錯一個,不行了,不會動,這個機器起不了作用了,不能運轉。所以學法一定要有體系的學,一個宗就是一個宗的體系,另外一個宗,雖然同樣名字,它的解釋不一定一樣。
這裏就是說,“相者,性也”。這是在法相裏邊,相是兩個作用,對內說是性,對外說是狀——形狀。所以“望自體邊名性”。“望他緣邊”,從人家來看,叫相狀——樣子。這個“四谛法,是法相故”,這四谛法它本身叫法相。下面不要看,什麼釋?持業釋。這個好容易了,它本身就是法相,法相就是法,持業釋。
對有二義:一則對向,謂無漏慧,對向涅槃;二則對觀,謂無漏慧,對觀四谛。前言對向,以因對果;因即淨慧,果即涅槃。後言對觀,以心對境;心即淨慧,境即四谛。無漏淨慧,但是其對,是能對故;而非是法,非所對故。言對法者,是法之對故,依主釋也。
對有二個意思,前面我們講過,對向、對觀。“對向,謂無漏慧”,以前對向、對觀還是含含糊糊的,這裏現在具體的東西拿出來了。無漏的慧,哪個來觀呢?無漏慧來觀,就是阿毗達磨,就是這個對法,它對向涅槃。它無漏慧,它最後的目的是要達到涅槃的,這個是勝義法。在現在沒有達到勝義之前,它該起什麼作用呢?要觀四谛,觀了四谛之後,然後斷煩惱,斷了煩惱之後,就證涅槃。所以說對向的目的,遠的目的是涅槃,當下的任務是觀四谛。“謂無漏慧,對觀四谛”。“前言對向,以因對果”,因對果來說,這是因果一對,“因即淨慧,果即涅槃”。後面的對觀是心跟境來講一對,心境相對,能觀的心——無漏慧,所觀的境——四谛法。(10B)“無漏淨慧,但是其對,是能對故”,這個沒有問題,無漏淨慧是對法,它是能對,它是心,心是能——所觀的境是所。“而非是法,非所對故”,因爲無漏淨慧是能觀的,是能對的——是對,不是法,不是所對。“言對法者,是法之對故”,是勝義法的對,或者是四谛法——法相法的對,“法之對故”,叫對法。這個前面出現了,前面出現呢,內容是比較空的,還不踏實,這裏東西都擺出來了。法之對故,叫對法,依主釋,還是同樣的。但是內容就比較具體的都拿出來了,那麼講到這裏是夠了,把對法講完了。
下邊引了光法師的文,有點麻煩,把能對、所對都來個對法。我們的要求,能懂的就懂,不懂的就不管它。把基本的對法要抓住,然後這裏它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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