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行識。“等”,“等取受想行識”,等裏邊就包含受想行識這四個東西。“名爲五蘊”,這五個東西叫五蘊了。那麼它的體也出了,有爲的名也解釋了。
丁叁 正辨異名
亦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者,正辨異名。
“異名”,在經上出現的有爲法,還有什麼名字呢?還有,“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還有其它的。這些都是經上出現的名相,也都是同時指有爲法的。“正辨異名”,這兩句話呢,正辨異名。
亦世路者。世謂叁世。路即是法,世所依故。謂過去法,是世已行;現在法,是世正行;未來法,是世當行。故有爲法是叁世路,世之路故,名爲世路,依主釋也。又解:此有爲法,可破壞故,名之爲世;無常所依,故名爲路。世即是路,名爲世路,是持業釋也。故論雲:或爲無常所吞食故。解雲:有爲被無常遷,無常是能吞食也。
“亦世路”,先說世路。世,叁世。路就是法。“世所依故”,叁世依了法來的,有這個法才顯出叁世。叁世等于是一個人,法就是路,他在這個路上走的。“謂過去法,是世已行;現在法,是世正行;未來法,是世當行”,將來要行的。所以說這個路人走的:過去是人已走過了;現在的人正在走;未來的人,將來還要來走,那麼叫世路。走的是人——過去、未來、現在叁世,就是世。這個路就是那個法。叁世就在這個法上現出來的。所以說,“故有爲法是叁世路”,有爲法是叁世的路,“世之路故”,叁世所行的路叫世路,依主釋。這世路兩個字是依主釋,沒有問題,它已經寫出來了。有爲法叫世路是什麼釋?有財釋。它自己的名字不說了,用“世路”代替,它有世路的作用、功能,叫世路,有財釋。
“又解:此有爲法,可破壞故,名之爲世”,世路還有一個意思,這個有爲法可以破壞的,叫世,世就是可破壞的意思。“無常所依,故名爲路”,它是無常所依的,也叫路。可破壞的叫世,無常所依的叫路——路就是無常了,走路,一會兒過,一會兒過了,這是無常。這個世本身就是路,可破壞的東西也就是無常的東西。“世即是路”,持業釋。這個持業釋,跟前面依主釋,意思有一點不一樣。一個是作可以破壞的講,叫世,一個是叁世叫世。一個是叁世在法上行的叫路,一個是無常所依的叫路。這兩個解釋意思不一樣,所以它的六離合釋也不一樣。那麼再不一樣的話,有爲法叫世路,還是有財釋。爲什麼要引這個呢?就是表明路是無常的意思。有爲法被無常所變壞,等于說無常大鬼吞一樣。我們在大雄寶殿前頭有一張十二因緣圖,現在都拆掉了。一個無常大鬼,張了個大口,把六道衆生都吞在裏邊。這是什麼呢?六道輪回裏邊都是無常遷流,要壞滅的。等于是無常鬼把你吞掉一樣,這個是象征性,並不是真正有一個鬼,叫無常,張了個大口,把六道衆生都吞下去。(有爲法)都離不開無常大鬼,都要給它所變化的,遷流的。這是證明無常的意思,根據論裏邊,解釋無常。
言謂言語,以聲爲體;此言所依,即名俱義。言俱義者,取有爲義;此所诠義,與能诠名,俱墮叁世,故名俱義。無爲雖義,不墮叁世,不名俱義,非言依也。
有爲法也叫“言依”。“言”,語言的“言語”,它以聲音爲體。那麼依,“此言所依,名俱義”,我們說話說的是什麼?說一個概念,說個名詞,所以叫“名”,表示一個意義的了。這個名含的意思、內涵,就是它的“義”。
“言俱義者,取有爲義”,“名俱義”,名跟義兩個是有關系的。“俱”就是相等的,這就是有爲法。“此所诠義,與能诠名,俱墮叁世,故名俱義”,有爲法的名字,是聲音所表達出來的;或者是名句文身——不相應行表的。“名”所代表的意思——诠就是指內含的意思——也是無常的。那麼這兩個是相等的——“俱墮叁世”,都是要過去、未來、現在遷流的,所以名跟義有同樣的意思在裏邊,這個就叫有爲法。這就表明,無爲法不一樣,無爲法雖然也有個名。這個名也是名句文身、或者是聲音表達的,這個同樣是無常。但是無爲法的內涵,不受叁世遷流,常的。所以“名義不相應,不名俱”。
所以“名俱義”就是有爲法;不是名俱義的,不叫有爲法,不叫言依。所以言依一定有這個內涵,就是名俱義。名、義兩個東西是同等的,有一定的關系的,都是無常遷流的,那麼這叫有爲法,叫言依。如果不是名俱義的,名跟義不是劃等號的:一個是常,一個是無常的,那就不叫言依。所以說言依,一定包的是名俱義。既然是名俱義,那就是有爲法了。這是有爲法,又一個名字。
有離者。離謂永離,即是涅槃。一切有爲,有彼離故,名爲有離;如有財者,名爲有財。
下邊又一個名詞——“有離”,有那個離。“離謂永離,即是涅槃”,一切有爲法都有它的涅槃。“一切有爲,有彼離故,名爲有離,如有財者,名爲有財”,好象有錢的人,叫有錢。這是什麼釋?一看就看出來了,有離,有爲法,自己的名字不說了,叫有離,有財釋。這個很簡單,有它的涅槃。
有漏法可以擇滅,有涅槃。那麼那些道谛,它怎麼涅槃呢?怎麼離呢?無漏的道谛,它也是有爲法了,它離不離啊?“我所說法如筏喻者”:到了那個時候,過了河了,這些道谛也要舍掉的。你不能把它背起走了,到了涅槃岸了,這些都要放下,當然要離。有漏的法固然要離,無漏的道谛,渡船一樣的,渡了生死大河了,這個船還是要放掉了,不能盡把它抓住。抓住了就是執著,執著了無上的果就證不到了。我們走路,一個腳踩在地上,第二個腳跑到前面去了。你如果第一個腳不放下的話,那你能不能往向前走?你一定要把第一個腳踩的那塊地舍掉了,然後這個腳再往前邁一步。那麼那個腳又要放開了。這樣子,你才能前進了。如果你一個地方不肯舍的話,永遠在這裏定住了,你不能前進了,永遠是在這裏,不能動了。所以要進步,就是要舍,得到一個舍一個。在法相上叫轉依,把那些染汙的依舍掉一個得到一個淨依,慢慢慢慢地轉到後來圓滿了,成佛。
這裏“有離”,一切有爲法都要離。固然有漏的要離——擇滅了;無漏的,當你修行過了那個階段,也得放下。我們說《菩提道次第廣論》,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你說下士道好不好?你要得到人天果報,要避免叁惡道,非下士道不可。那我下士道,就呆了不動了,那行不行啊?那你解脫叁界不行的,解脫不了的。要證無上大菩提更不行。那一定要舍,舍掉往前走啊。但是舍,並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下士道舍掉了,五戒不受了,亂七八糟的,不對的。這個功德還是要保存下來的。不能執著那裏不動了,不行的。這裏是有離。
有事者。事是因義,有爲有因故,名爲有事。
下邊是“有事”。在有部的解釋,事就是因。一切有爲都有因。有爲法,因緣所生,當然有因。所以說,有因的也就是有爲法。
頌文等者,等取有果。有爲有果,無爲無果;是故有爲,名爲有果。
“有事等”,“等”什麼?有部說,等是有果。既然有因,當然也有果。有爲法由因所生,它本身也能作因,生它的果。而無爲法沒有因——它是因,沒有因;是果,沒有果。它本身是果——離系果,但是它不能引生其他的果。它本身是因——能作因,但是它不能做其他的因。那麼這是有爲法,它是有因,是有果。而無爲法只能是因,是果,不能有因,有果。
如是等類,是有爲法差別衆名。
這些都是有爲法的差別名。我們講它幹什麼?講了以後碰到了就知道了。假使言依,一看,哦,有爲法。如果你去查字典,恐怕還查不出。就是大字典看看,言依查不查出來?我想不一定查出來。那麼你學過《俱舍》就知道,言依就是有爲法。世路也好,有離也好,等等,這都是有爲法。
明天就是講有漏法了,有漏法裏邊也有很多其他的名字,這個不要混起來。有漏法,煩惱隨增的。有爲法卻不一定煩惱隨增。有爲法有有漏,有無漏。所以說有爲跟有漏不要混起談。今天講的是有爲法,什麼是有爲?哪些法是有爲法?有爲法還有其他什麼名字?明天就開始講有漏,什麼是有漏法?爲什麼叫有漏?這個前面講過了,煩惱隨增。有漏法還有其他什麼名字?今天就講到這裏。
《俱舍論頌疏》第十二講
昨天我們講到有爲法,它的異名都講了。討論提了幾個問題,現在看一看。第一個,擇滅是不是涅槃?
我們說滅就是不生法,不生法就是涅槃。這個涅槃怎麼來的?由淨慧簡擇的力量得到的滅,得到的那個涅槃就叫擇滅。所以說,擇滅是涅槃,這個涅槃用擇的力量來得到的,所以叫擇滅。滅本身就是不生法,什麼叫滅呢?就是把生滅滅掉了,“生滅滅已,寂滅爲樂”,就是涅槃。涅槃在後期的大乘裏邊就是真如。昨天講的有爲法,一切有爲法都是有離,有那個涅槃性。那就是說,不管你是有漏的可以擇滅的,有涅槃性。就是無漏的那些道谛,當你到了家的時候,也要舍的。如果你到了彼岸了,還背起不舍的話,就是執著,那真正的全部的圓滿的涅槃不能得到。這裏這個涅槃性就是真如性。一切法都有它的涅槃性,“生滅滅已,寂滅爲樂”,這就是叁法印中“涅槃寂靜”法印。一切有爲法都有它的涅槃性、都有它的擇滅。就是在涅槃裏邊,一切有爲法都是空的,都是沒有自性——就是空性、真如等等,就是這個東西。
那麼我們說什麼叫滅呢?滅不是把有的東西滅掉。在講到中觀的時候,就是證到一切法的空性、無我性,它本身就是滅。 《心經》裏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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