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行识。“等”,“等取受想行识”,等里边就包含受想行识这四个东西。“名为五蕴”,这五个东西叫五蕴了。那么它的体也出了,有为的名也解释了。
丁三 正辨异名
亦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者,正辨异名。
“异名”,在经上出现的有为法,还有什么名字呢?还有,“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还有其它的。这些都是经上出现的名相,也都是同时指有为法的。“正辨异名”,这两句话呢,正辨异名。
亦世路者。世谓三世。路即是法,世所依故。谓过去法,是世已行;现在法,是世正行;未来法,是世当行。故有为法是三世路,世之路故,名为世路,依主释也。又解:此有为法,可破坏故,名之为世;无常所依,故名为路。世即是路,名为世路,是持业释也。故论云:或为无常所吞食故。解云:有为被无常迁,无常是能吞食也。
“亦世路”,先说世路。世,三世。路就是法。“世所依故”,三世依了法来的,有这个法才显出三世。三世等于是一个人,法就是路,他在这个路上走的。“谓过去法,是世已行;现在法,是世正行;未来法,是世当行”,将来要行的。所以说这个路人走的:过去是人已走过了;现在的人正在走;未来的人,将来还要来走,那么叫世路。走的是人——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就是世。这个路就是那个法。三世就在这个法上现出来的。所以说,“故有为法是三世路”,有为法是三世的路,“世之路故”,三世所行的路叫世路,依主释。这世路两个字是依主释,没有问题,它已经写出来了。有为法叫世路是什么释?有财释。它自己的名字不说了,用“世路”代替,它有世路的作用、功能,叫世路,有财释。
“又解:此有为法,可破坏故,名之为世”,世路还有一个意思,这个有为法可以破坏的,叫世,世就是可破坏的意思。“无常所依,故名为路”,它是无常所依的,也叫路。可破坏的叫世,无常所依的叫路——路就是无常了,走路,一会儿过,一会儿过了,这是无常。这个世本身就是路,可破坏的东西也就是无常的东西。“世即是路”,持业释。这个持业释,跟前面依主释,意思有一点不一样。一个是作可以破坏的讲,叫世,一个是三世叫世。一个是三世在法上行的叫路,一个是无常所依的叫路。这两个解释意思不一样,所以它的六离合释也不一样。那么再不一样的话,有为法叫世路,还是有财释。为什么要引这个呢?就是表明路是无常的意思。有为法被无常所变坏,等于说无常大鬼吞一样。我们在大雄宝殿前头有一张十二因缘图,现在都拆掉了。一个无常大鬼,张了个大口,把六道众生都吞在里边。这是什么呢?六道轮回里边都是无常迁流,要坏灭的。等于是无常鬼把你吞掉一样,这个是象征性,并不是真正有一个鬼,叫无常,张了个大口,把六道众生都吞下去。(有为法)都离不开无常大鬼,都要给它所变化的,迁流的。这是证明无常的意思,根据论里边,解释无常。
言谓言语,以声为体;此言所依,即名俱义。言俱义者,取有为义;此所诠义,与能诠名,俱堕三世,故名俱义。无为虽义,不堕三世,不名俱义,非言依也。
有为法也叫“言依”。“言”,语言的“言语”,它以声音为体。那么依,“此言所依,名俱义”,我们说话说的是什么?说一个概念,说个名词,所以叫“名”,表示一个意义的了。这个名含的意思、内涵,就是它的“义”。
“言俱义者,取有为义”,“名俱义”,名跟义两个是有关系的。“俱”就是相等的,这就是有为法。“此所诠义,与能诠名,俱堕三世,故名俱义”,有为法的名字,是声音所表达出来的;或者是名句文身——不相应行表的。“名”所代表的意思——诠就是指内含的意思——也是无常的。那么这两个是相等的——“俱堕三世”,都是要过去、未来、现在迁流的,所以名跟义有同样的意思在里边,这个就叫有为法。这就表明,无为法不一样,无为法虽然也有个名。这个名也是名句文身、或者是声音表达的,这个同样是无常。但是无为法的内涵,不受三世迁流,常的。所以“名义不相应,不名俱”。
所以“名俱义”就是有为法;不是名俱义的,不叫有为法,不叫言依。所以言依一定有这个内涵,就是名俱义。名、义两个东西是同等的,有一定的关系的,都是无常迁流的,那么这叫有为法,叫言依。如果不是名俱义的,名跟义不是划等号的:一个是常,一个是无常的,那就不叫言依。所以说言依,一定包的是名俱义。既然是名俱义,那就是有为法了。这是有为法,又一个名字。
有离者。离谓永离,即是涅槃。一切有为,有彼离故,名为有离;如有财者,名为有财。
下边又一个名词——“有离”,有那个离。“离谓永离,即是涅槃”,一切有为法都有它的涅槃。“一切有为,有彼离故,名为有离,如有财者,名为有财”,好象有钱的人,叫有钱。这是什么释?一看就看出来了,有离,有为法,自己的名字不说了,叫有离,有财释。这个很简单,有它的涅槃。
有漏法可以择灭,有涅槃。那么那些道谛,它怎么涅槃呢?怎么离呢?无漏的道谛,它也是有为法了,它离不离啊?“我所说法如筏喻者”:到了那个时候,过了河了,这些道谛也要舍掉的。你不能把它背起走了,到了涅槃岸了,这些都要放下,当然要离。有漏的法固然要离,无漏的道谛,渡船一样的,渡了生死大河了,这个船还是要放掉了,不能尽把它抓住。抓住了就是执着,执着了无上的果就证不到了。我们走路,一个脚踩在地上,第二个脚跑到前面去了。你如果第一个脚不放下的话,那你能不能往向前走?你一定要把第一个脚踩的那块地舍掉了,然后这个脚再往前迈一步。那么那个脚又要放开了。这样子,你才能前进了。如果你一个地方不肯舍的话,永远在这里定住了,你不能前进了,永远是在这里,不能动了。所以要进步,就是要舍,得到一个舍一个。在法相上叫转依,把那些染污的依舍掉一个得到一个净依,慢慢慢慢地转到后来圆满了,成佛。
这里“有离”,一切有为法都要离。固然有漏的要离——择灭了;无漏的,当你修行过了那个阶段,也得放下。我们说《菩提道次第广论》,下士道、中士道、上士道,你说下士道好不好?你要得到人天果报,要避免三恶道,非下士道不可。那我下士道,就呆了不动了,那行不行啊?那你解脱三界不行的,解脱不了的。要证无上大菩提更不行。那一定要舍,舍掉往前走啊。但是舍,并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下士道舍掉了,五戒不受了,乱七八糟的,不对的。这个功德还是要保存下来的。不能执着那里不动了,不行的。这里是有离。
有事者。事是因义,有为有因故,名为有事。
下边是“有事”。在有部的解释,事就是因。一切有为都有因。有为法,因缘所生,当然有因。所以说,有因的也就是有为法。
颂文等者,等取有果。有为有果,无为无果;是故有为,名为有果。
“有事等”,“等”什么?有部说,等是有果。既然有因,当然也有果。有为法由因所生,它本身也能作因,生它的果。而无为法没有因——它是因,没有因;是果,没有果。它本身是果——离系果,但是它不能引生其他的果。它本身是因——能作因,但是它不能做其他的因。那么这是有为法,它是有因,是有果。而无为法只能是因,是果,不能有因,有果。
如是等类,是有为法差别众名。
这些都是有为法的差别名。我们讲它干什么?讲了以后碰到了就知道了。假使言依,一看,哦,有为法。如果你去查字典,恐怕还查不出。就是大字典看看,言依查不查出来?我想不一定查出来。那么你学过《俱舍》就知道,言依就是有为法。世路也好,有离也好,等等,这都是有为法。
明天就是讲有漏法了,有漏法里边也有很多其他的名字,这个不要混起来。有漏法,烦恼随增的。有为法却不一定烦恼随增。有为法有有漏,有无漏。所以说有为跟有漏不要混起谈。今天讲的是有为法,什么是有为?哪些法是有为法?有为法还有其他什么名字?明天就开始讲有漏,什么是有漏法?为什么叫有漏?这个前面讲过了,烦恼随增。有漏法还有其他什么名字?今天就讲到这里。
《俱舍论颂疏》第十二讲
昨天我们讲到有为法,它的异名都讲了。讨论提了几个问题,现在看一看。第一个,择灭是不是涅槃?
我们说灭就是不生法,不生法就是涅槃。这个涅槃怎么来的?由净慧简择的力量得到的灭,得到的那个涅槃就叫择灭。所以说,择灭是涅槃,这个涅槃用择的力量来得到的,所以叫择灭。灭本身就是不生法,什么叫灭呢?就是把生灭灭掉了,“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就是涅槃。涅槃在后期的大乘里边就是真如。昨天讲的有为法,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离,有那个涅槃性。那就是说,不管你是有漏的可以择灭的,有涅槃性。就是无漏的那些道谛,当你到了家的时候,也要舍的。如果你到了彼岸了,还背起不舍的话,就是执着,那真正的全部的圆满的涅槃不能得到。这里这个涅槃性就是真如性。一切法都有它的涅槃性,“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这就是三法印中“涅槃寂静”法印。一切有为法都有它的涅槃性、都有它的择灭。就是在涅槃里边,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都是没有自性——就是空性、真如等等,就是这个东西。
那么我们说什么叫灭呢?灭不是把有的东西灭掉。在讲到中观的时候,就是证到一切法的空性、无我性,它本身就是灭。 《心经》里边,“照…
《俱舍论颂疏讲记 界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