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那不是那回事。這是堅硬性的叫地。濕的叫水。這個濕是聚攏來的意思,有聚集力量的叫濕。幹面粉散的,你把它加點水,它就聚成一團了,濕有這個功能。暖的叫火,溫度了。動的叫風,運動性。輕重,能夠稱的叫重,“可稱名重,翻此名輕”,不能稱的叫輕。柔耎的叫滑, 粗強的叫澀,石頭地板、水泥欄杆,好的衣服碰上去,幾下子就磨爛了。“食欲名饑”,想吃的欲望叫饑,“暖欲名冷”,想暖和了,叫冷。(14A)這個好象奇怪,你講它幹什麼?有文章。“飲欲名渴”,想飲水了,這個叫渴。
冷、饑、渴叁,是心所欲,非正目觸,因有叁觸,發此叁欲,故冷、饑、渴,是觸家果,而非是觸。今言觸者,從果爲名。故論雲:此皆于因,立果名故。如有頌曰:諸佛出現樂,演說正法樂,僧衆和合樂,同修勇進樂。解雲:佛出現等實非是樂,能生樂故,從果爲名,觸亦如是。
“冷饑渴叁,是心所欲”,這個冷饑渴不是觸,觸是碰到的,身所碰到的境界,這個冷、饑、渴是欲心所,想吃飯,想暖和,想飲水,這個怎麼叫觸呢?所以說“冷饑渴叁,是心所欲”,是心所法裏的欲心所,並不是“非正目觸”,並不是指觸。“因有叁觸,發此叁欲,故冷、饑、渴,是觸家果,而非是觸”,因爲有叁種觸,就産生了叁種反應。一個是冷,希望暖和;一個是饑,希望吃東西;一個 渴,希望飲水。觸是因,冷饑渴是心所的欲,欲暖,欲吃,欲飲的這個心所法,是果,它並不是觸。“今言觸者,從果爲名”,把它安在觸裏是依果爲名了,把果來做它名字。什麼釋?有財釋。這個大家熟悉了。本來觸不叫冷、 饑、渴 ,心所法才叫冷、饑、渴,因爲這個觸能夠産生那個心所法的果,有那個果,自己名字不用,就用這個,有財釋。
“故論雲:此皆于因,立果名故”,《俱舍論》裏邊的一句話,因上安立果名。“如有頌曰”,它打這個比喻,因立果名的事情,不單是冷、饑、渴有,其他的地方也多的是。舉用一個頌解釋,“諸佛出現樂,演說正法樂,僧衆和合樂,同修勇進樂。解雲:諸佛出現等實非是樂”,佛出現了,當然信佛的人看了高興,樂。不信佛的要誹謗,不是樂。佛說法,聽懂了是樂,聽不懂的莫名其妙,不樂。外道氣得不得了,那麼多人聽你的,很氣。勇猛,真正修行了。“僧衆和合樂”,僧衆和合當然是樂了,但是有的人就不安逸了,偏偏搞些不和合的事情來擾亂人家。“同修勇進樂”,一起精進修行,本是樂。但精進修行的時候,有的時候還蠻苦的,早上很早起來,眼睛睜不開,晚上肚子很餓,有的時候也是苦的。
這個樂是什麼樂呢?它能生樂的果,即使你修行很精進的時候,好象蠻辛苦了,但是將來果報不得了,這個樂是涅槃的大樂了,常、樂、我、淨那個樂。佛出世了之後,演說正法,僧衆和合地修行,這個將來決定能證到那個大樂,所以叫樂,因立果名。這個樂、樂、樂!都是果上的樂,果上決定會得到樂。所以他舉這個頌,來表示這叁個觸也是從果爲名,果上的東西安到因上來。諸佛出現,不一定是大樂,而出現之後,決定要說正法,正法決定有人修行,修行之後決定證到那個大樂,所以說樂、樂、樂!都是樂!
今天把五根、五境講完了。明天來個無表色,無表色是色法裏邊,難度比較高的。你們最好回去預習。我記得成績好的,大概是南普陀吧,一座就懂了,其他地方要講兩座。第一天講了,不懂,第二天再提一下,懂了。要求你們一座懂下來,一座懂下來也不難,你回去看一下好了,哪些不懂的明天注意聽,那一座就解決問題了。好,今天回向。
《俱舍論頌疏》第十叁講
昨天我們講了有漏法,色蘊的十一個色講了十個,還有一個無表色。那麼昨天討論裏邊有幾個問題回答一下。
第一,有漏以什麼爲體?
有漏法它的具體的體是什麼?那就是苦集二谛了。前面說的什麼叫有漏?“除道余有爲”,除了道谛以外的有爲法,就是苦集二谛。滅谛是無爲法,所以說苦集二谛是有漏的體。具體的說,苦谛裏邊有多少?集谛裏邊有多少?十二因緣打開來,再打開更多。一個意見,煩惱隨增爲體。一個體,一個是用,這兩個是一個東西。苦、集是體,煩惱隨增是作用,東西是一個。這兩個意見根本不是矛盾的,就是一個體,一個用,沒有搞清楚。
第二個問題,“又諸有爲法,謂色等五蘊”,佛的報身是不是無爲法?
佛的報身也是五蘊,是有爲法。佛的報身不是無爲,法身是無爲。所以這裏邊搞錯了,不是無爲法,佛的報身也是有爲,有爲是無漏五蘊,沒有矛盾。
佛的報身有沒有生滅?一般說佛的身是常。法身當然是常的,不生不滅。報身是依了法身來的。佛的身是極微細的不可思議的身,不是一般生滅的身。因爲佛證到般若的智慧之後,知一切法本來是無生,根本就沒有生;但是在衆生份上有生。所以這個生是甚深微妙的生。佛的法身是常,所以他的受用身跟他的變化身也叫常。受用身也好,變化身也好,他已經證到法身了,依法身而來的,法身的體是常的。第二個他發的大願是常的,他的事業恒順衆生,利益衆生也是常的,從這個角度說,受用身跟變化身也是常。所以這個生滅,我們不能以世間的生滅來看,衆生看到佛有變化。初地菩薩看的佛跟二地菩薩看的不一樣,這個是衆生份上的的根基的不同。佛本身不好說有什麼變化,有什麼生滅。
第四個問題,能不能說凡有生滅就是行苦?
這個當然了。我們說有生滅的法,主要是指苦、集二谛了,那當然是行苦。行苦就是苦的根本,所謂壞苦,所謂苦苦都是行苦裏生出來的。我們說道谛,昨天不是有人說了嗎?道谛也是生滅的,不能說苦,因爲道谛是引樂的,它最後的結果是樂。昨天我們不是有個頌:“諸佛出現樂,演說正法樂,僧衆和合樂,同修勇進樂”,這是樂,不能叫苦,因爲它不引生苦的。
下邊還有一個,蘊屬取,如何理解?
這個我看不難,大概你們鑽到牛角尖去了,拔不出來了。蘊屬取,它的舉的例:帝王臣,這個臣民是屬于帝王管的,屬于他的下邊的,要聽他話的。這個五蘊屬于取的,受取的擺布的,就是取——煩惱要怎麼怎麼的,他要跟了煩惱跑的,那麼就是取蘊了。這是從屬的關系,一個是主,一個是部下,這個蘊要聽這個主的話的。有漏的取蘊,就是受了煩惱的牽製的,不能自在,爲什麼行苦?行苦就是煩惱業拉你一起跑,休息一刻兒也不行,它叫你跑那裏就跑那裏,鼻子給人家牽起走的,那就是苦嘛,不自在的苦。好了,大概這樣子。
另外有沒有啥問題?有爲法的體?
有爲法的體 就是五蘊。造作是它的用,體用要分清楚的。有漏法,煩惱隨增是它的作用,這不是體,體就是苦集二谛。體就是具體的東西,拿得出來的東西,作用是拿不出來的——共相。一個自相,一個共相,自相可以拿出東西來的,一個具體東西拿的出來的。共相,你說一切法無常,你拿個無常給我看看,只能從具體東西上表現出來。葉子春天是綠的,夏天是茂盛的、開花的,冬天是掉了,沒有了,成了枯枝了,那個是變化。從這個裏邊看出它無常來,那麼你還是從樹上看出來的。假使沒有東西,無常哪裏表現出來?無常就表現在具體的東西上,一個自相,一個共相,這個要搞清楚。我們說體,一般就是有東西的 。下邊就沒有什麼問題了吧。
今天講得比較是要痲煩一點。昨天說,色蘊裏邊十一法,五根、五境、無表。五根、五境,一般說都是好懂的,沒有什麼大問題。就是分析的時候,象聲裏邊,什麼有情名,有執受大種爲因等等,這些法相名詞把它搞清楚就解決了。把它表一畫,把它的法相用現在的語言一說,不會有什麼問題。下邊就是無表色,無表色是比較困難,我們這裏就是開始。
這十一個色法要記住,五根、五境及無表,這是色蘊裏邊的十一個法。這裏邊還有兩個色,一個就是色蘊的色是總的,一個是五境的色。一般這十一個總的色是蘊色——五蘊裏邊色蘊的色。一般色、聲、香、味、觸的境的色叫處色,十二處的色。這個範圍有大小。假使人家問你:“色是什麼?”那你不能回答,你先問他:“你問的是蘊色,還是處色?”你問的是處色,那麼“色二或二十”,可以把這個講給他聽;如果是蘊色,那就是十一個:五根、五境及無表。假使你不問的話,你說色有二個或者二十個,說了一大堆。他說你錯了,怎麼?色裏邊還有五根、五境,五境裏你光說了個色境,還有聲、香、味、觸,還有無表色,你怎麼說了一個?十一個裏邊說了一個,不及格。那就是錯掉了,把總的跟分的沒有分清。
所以我們回答問題,先要把法相懂了,要看他問的哪一類的東西,才能回答。如果你糊裏糊塗地回答,肯定辯論的時候會輸掉。你現在輸掉,難爲情完了,過去在印度如果輸掉了,頭要砍下來的,或者這個廟要充公,送給人家,那這關系到整個正法的命脈,就不能糊裏糊塗。下邊是無表色。
辛叁 釋無表
從此第叁,明無表色,于中有二:一、正明無表,二、明能造大種。
壬一 正明無表
且初第一,正明無表者。頌曰:
亂心無心等 隨流淨不淨
大種所造性 由此說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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