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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界品▪P61

  ..續本文上一頁同彼依也。依既不同,爲喻不成也。

  

  “此影依樹光依珠寶言,且非符順毗婆沙宗;彼宗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故”,那就是再破它,他說你打的比喻,影依樹,光依寶珠,這個本身就違背了你自己宗派的道理了。因爲你們宗派裏邊,影子依它自己的大種,它的依樹是間接的;光有它自己的大種,它依珠寶也是間接的。所以說,影依樹,光依珠寶,這個話,本身就不符合,不順你們毗婆沙自己的宗,就是自己相違了,跟你自己的宗派都違背了,你的話已經超出你宗派的範圍了。“彼宗”就是有宗了,有宗裏邊,“影等顯色極微,各自依止四大種故”,影也好,光也好,它們的極微都依止自己的四大種,影子有影子的四大種,光有光的四大種,並不是直接依樹,直接依珠寶。

  

  “解雲:此是論主破古師”,破有部的古師,你的話違背自宗,自己違背自宗了,自語相違了。你自己宗派裏邊,影跟光自己都有大種的,是親因。你說影子依樹是親因,光依寶珠是親因,你自己違背自己宗了。這個就是自己體系搞不清楚了,說話說到一邊去了。爲了要駁倒對方,把自己的主張都違背掉了,那是自語相違,這是犯了因明的過失,所以你這個還是不成立的。

  

  “設許影光依止樹寶”,讓一步,就算你說的,影依樹,光依寶。“而無表色不同彼依。彼許所依大種隨滅,而無表色不隨滅故”,就照你這麼說,影子依樹,光依寶。無表色依四大種與前不同。影子依樹,樹滅了,影子也滅了;光依寶,寶滅了,光也沒有了。無表色依四大種不一樣的,四大種滅掉了,無表色不滅的,所以你這個比喻還是不對,你救了半天還沒救好。“解雲:此文是論主縱破古師”,“縱破”就是即使照你這麼說,還是有毛病。“故言設許”,就是允許你這麼說。但是樹滅掉了,影子也沒有了;寶滅掉了,光也沒有了,所以“樹寶若滅影光必滅”。我們的無表色呢,四大種滅掉了,無表色並不滅,這個後面要講。那麼你這樣救,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故言無表色不同彼依也”,無表色的依大種,跟影依樹,光依寶還是不一樣,那麼你這個救,白白救,救不了。“依既不同,爲喻不成”,這個依既然不相同,你打的比喻沒有用。

  

  那僵掉了,“色,變礙爲性”能不能成立呢?世親菩薩提自己的主張來成立這個。另外還有一個解釋,他自己解釋。

  

  

  

  

  複有別釋。彼所難言,眼識等五所依不定。或有變礙,謂眼等五根;或無變礙,謂無間滅意。無表所依,則不如是。故前所難,定爲不齊。變礙名色,理得成就。解雲:此是第叁,論主爲正釋也。無表依大種,但是變礙依,不同五識通有二依。故無表依大種得名色也。上來正明色蘊。

  

  可以成就!怎麼救出來的?怎麼解決問題的?他說你的問難,就是說,五識依五根,五根是色,那麼五識也叫色。你說無表色依大種,大種是色,無表也叫色,那麼五識依五根的,五根是色,五識也該變物質的色了?

  

  這個有道理的。爲什麼?五識依五根,所依不定。五識依有二個,一個是依五根,另外還要依意根,一個是色法,一個不是色法,無間滅意將來要講,這個意識滅掉了,第二個識才能生起來,那簡單說,就是意根。眼識要生的時候,不但需要物質的眼根,也須靠一個非物質的,就是心理狀態的意根。那麼現在既然眼識要依意根,也依眼根,那就跟無表色依四大種就不一樣了。眼識是依兩個根,其中一個不是色,那它也不叫色。無表色依四大種卻是一個依,四大種是色,它也叫色。這個問難解決了。所以說,“變礙名色,理得成就”,決定可以成立的。“解雲:此是第叁,論主爲正釋也。無表依大種,但是變礙依,不同五識通有二依”,五識有兩個依:一個是有質礙的五根;一個是沒有質礙的意根。那麼你拿五識難無表色,不行的,破不了的。既然破不了呢,“變礙名色,理得成就”。

  

  好了,這個辯論呢,到這裏已經得到結論了,中間的彎子很多。這麼說,那麼說,辯來辯去的。如果你們的討論能辯成這個樣子了,那就好了,那法師馬上就出來了,都有很充足的理由,也有依據把對方駁倒。不曉得你們辯論是不是這樣辯的?(師笑)恐怕達不到這樣的高度,要向這個看齊,慢慢學習這個辯論的方法。這樣的辯論,自己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若你亂辯,辯到一邊去了,那就浪費時間了,不要扯到一邊去了,離開正題了,談一些不相幹的話去了。掌握的人一定要給他拉回來,時間很寶貴,不要去談空話,要在點子上討論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了,不曉的你們聽得怎麼樣?回去看一看,已經看過的,恐怕沒問題,如果在上課之前沒有看,雲裏霧裏不知說啥東西,四處抓不到,雲裏翻跟頭。仔細看幾遍也不是很難。我說,難度高的還在後頭,這個有點難度,也不是挺難。

  

  

  

  

  己二 正立處界

  

  從此大文第二,正立處界者。頌曰:

  

   此中根與境  許即十處界

  

  

  

  

  釋曰:此色蘊中,五根五境,于處門中,立爲十處。于界門中,立爲十界。上來二段不同,總是明色蘊竟。

  

  色蘊講完了。色蘊裏包括著十一個法,要記住:五根、五境、無表色。那麼這個五根、五境、無表色,十二處裏邊是哪幾處?十八界裏邊是那幾界?這要把它關系拉一拉。“此中根與境,許即十處界”,“根與境”,五根五境。“許”,這裏邊有文章,“許”就是有部許,有部認爲就是十處界。五根就是五個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五境是另外五個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就是十個處;十八界裏邊也是十個界。那麼,一個色蘊,十二處裏邊占了十個,只留下兩個;十八界裏邊也占十個界,大部份都占掉了;而在蘊裏邊,只有一個色蘊。那麼它們的關系如此,這個已經講好了。下邊受蘊、想蘊、行蘊,叁個蘊。

  

  

  

  

  戊二 明受等叁蘊

  

  其次,第二明受等叁蘊者。頌曰:

  

  受領納隨觸  想取像爲體

  

   四余名行蘊  如是受等叁

  

   及無表無爲  名法處法界

  

  

  

  

  釋曰:受領納隨觸者,釋受蘊也。受能領納隨順觸因,故名爲受。此隨觸言,爲顯因義,因即是觸,能生受故,觸順于受,故名爲隨。受能領納隨順觸因,名領納隨觸。

  

  這個受等叁蘊裏邊,受蘊是有點麻煩,不曉得你們預習過沒有?照覺你看過沒有?看了一下,就好一點,沒看的,就有點 麻煩。“頌曰: 受領納隨觸”,這一句話把受蘊講完了。“想取像爲體”,又是一句話想蘊講完了,“四余名行蘊”,這一句把行蘊講完了。“如是受等叁,及無表無爲,名法處法界”,這是跟界、處拉關系了。受蘊、想蘊、行蘊,“受等叁”叁個蘊加上色蘊的無表色,加上無爲法,就是十二處裏的法處,十八界裏的法界。這樣子,十二處中的十一處已經落實了,十八界中的十一個界也落實了。那麼十二處裏邊,只剩下一個意處,十八界裏邊還剩下七心界。跟色蘊配齊了。現在我們講受蘊。 

  

  “釋曰:受領納隨觸”,這話要轉個彎彎的。“受領納隨觸”這句話解釋受蘊的。受,領納爲性,領納什麼東西?“隨順觸因”,觸是受的因,受領納這個觸。十二緣起裏邊,觸緣受,觸能生受,所以觸是因,受是果。“觸因”,觸本身就是受的因。“觸因”什麼釋?依主釋?持業釋——觸本身就是因。觸因又是“隨順”的,隨順什麼?隨順受的。苦的觸生苦受,樂的觸生樂受,不苦不樂的觸生不苦不樂的受,所以受又是隨順觸因的。領納觸的叫受。

  

  “此隨觸言”, “受領納隨觸”的“隨觸”,“爲顯因義”,是受的因,因是什麼?就是觸,觸“能生受故”,這是因。但是這個觸呢,又“順于受”的,“故名爲隨”,觸因隨順受的。這句話怎麼說呢?就是說,我們說苦、樂受,苦的因素、樂的因素、不苦不樂的因素,已經含在觸裏邊了。受不過把觸裏的因素明朗化,感覺這個感受。觸裏邊的因素苦的,就感到苦受;觸的因素樂的,就感到樂受;不苦不樂的因素,就感到不苦不樂受。觸裏邊,受的因素已經存在了,受不過把它領下來,把它明朗化,就這麼回事,叫隨觸,隨順這個觸因。觸是因,觸又是隨順那個受的。下邊,“受能領納隨順觸因,名領納隨觸”,受能夠領納、隨順這個觸因,叫“領納隨觸”,就是頌裏那個話。

  

  

  

  

  問:何故受能領觸?答:受從觸生,行相似觸,領似觸邊,說受能領。如世間說子能領父,子之媚好,皆似于父,故名爲領。余心所法唯領前境,不能領觸,名境界受。唯受一個,偏能領觸,名自性受。

  

  那句話還不清楚,再舉個喻。下邊他問:“何故受能領觸?”

  

  “答:受從觸生”,爲什麼原因受能夠領納觸呢?他說,受從觸生的,它的行相跟觸是相似的,它領納跟它相似的觸,就這一方面來說,說受能夠領,什麼叫領?下邊解釋。“如世間說子能領父,子之媚好,皆似于父,故名爲領”,(16A)這個領就是這個意思,這是印度話了。世間上說,兒子能夠領父親的相貌。這個啥意思呢?就是說兒子的相貌跟父親相像的,這個叫領,就是繼承的意思。孩子的相貌能夠繼承他父親的樣子,跟他的父親差不多的,相像的。受就是繼承了觸的因素。觸是苦的因素,産生的受也是苦的受;觸含有樂的因素的,産生的受也是樂受,受跟觸行相是相像的,受能夠繼承觸裏邊的苦、樂、不苦不樂的因素,叫“領納隨觸”。這個話說起來彎彎多一點,實際上領會了也不難。

  

  受有這個功能,叫“領納”。其他的心所法,能不能領啊?其余的心所法也能領,領什麼?領境,不能領觸,領觸的功能只有受有。其他的心所法也能接受外境,但是不能接受觸的那些因素,所以只有受才叫“領納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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