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糊塗。那麼愚癡、愚昧,它有叁種。
“或愚心所,總執爲我”,我們說“愚”,愚什麼?一切外道也好,凡夫也好,尤其是外道,他總執爲一個我。有的人說是心所——在思想的東西是我,有個說身體是我,有的說綜合的體是我,這樣子總認爲有個我——補特伽羅。有一個人拿來一篇文章叫我看,我實在沒有工夫看。什麼靈魂啥東西,那根本不是佛教,不看還好些,看了反而耽擱時間,沒有那麼多時間看這些東西。總執一個我,佛要破我,就是看你迷什麼東西?有些人對心所迷,認爲心所是我的,把心所執爲是我的,給他說五蘊,五蘊裏四個蘊都是心王心所。你說的心王心所是我,我是一個,那我們說至少有四個,五蘊裏邊識蘊、受蘊、想蘊、行蘊都是心王、心所,四個,那“你”有四個。而識蘊裏邊有六個,想蘊裏邊又有很多,受蘊裏邊也很多,行蘊裏邊更多,那麼到底你有幾個?如果你說你有幾十個,那怎麼叫“我”呢?所謂我者,是一個,唯一的是“我”,你有幾十個“我”,也不稱其爲“我”了。
所謂我的含義,第一個是常——靈魂,總是流轉生死,總歸是存在的,不會消滅的,這個耶稣教也好,其他的教也好,都是認爲靈魂是永生的,地獄永遠是地獄,天堂的永遠是天堂。這是常。第二個是自在,我就是聽我的,都是我說了算,我有自在權。第叁個是一,我就是一個,不能說一百個我,那成什麼我了?所以說我的意思,最起碼的有常、自在、一。
這裏就破了它這個。我們前面十二因緣,就是破我的。既不常的——有生滅的。也不是自在——業感緣起,煩惱造了業,感這個果,你一點也沒有自在,造什麼業感什麼果,你沒有參加一點權力;你造了惡的業,你想生天,享福去,不可能,把你拉到地獄去了。這個是聽不了你指揮的,這是沒有我的,不自在的。那麼一,有那麼多的五蘊,到底哪一個蘊是你呢?亦破一。迷心王心所是我的,以前歐洲有個哲學家——笛卡爾:“我思故我存”,這個我就是能夠思考問題的,就是心所法。怎幺破這個呢?你說心所法是你,心所法裏邊有受想行等等,哪一個是你?根本不是一個。“以五蘊中,一蘊是色”,物質的色蘊只有一個;有一個蘊是心王;分別心所法的有受想行叁蘊,受有各式各樣的受,想有各式各樣的想,行蘊裏邊更多,心所法有四十四個,那麼你說你有多少個“我”呢?所以用五蘊的說法來破他的執。“故說五蘊,能破彼執”,迷心所爲我的給他說五蘊。
“或唯愚色,總執爲我,爲說十二處”,一種人執色身是我,這個世間上最普遍的:這個色殼子是他。這個色殼子:十二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都是色法,如果你執色是你的話,給你說十二處。十二處裏邊,十個處是色,唯意、法兩處不是色。“故說處門,能破彼執”,你說色是你,那麼你起碼有十個處,每一個處裏邊又分很多東西,那你有幾個?那又破掉了。
還有一種,他既迷色,又迷心——他認爲那麼多的色,那麼的心是我。對這樣的人說十八界。十八界裏邊,“廣說色心,十界是色,余八是心”,那你迷心也好,迷色也好,總的給你說,心有八個,色有十個,那你到底有幾個?每一界裏邊又分了很多,越來越多了,你這個“我”就靠不住了。“故說界門,能破彼執”,這是一個愚。
愚心所的,愚色的,愚心色——兩個一起愚的。愚心的,給他說五蘊。
根亦叁者,謂上、中、下根。上根聰利,說略便解,爲開五蘊。中根稍遲,說處方解。下根最鈍,要須廣說,故爲談界。
根器有叁種,上根,中根,下根。上根很聰明,“上根聰利,說略便解”,說個五蘊很簡單,馬上就懂了,開悟了,五蘊沒有我嘛,“照見五蘊皆空”就完了。一切苦厄都沒有了,“爲開五蘊”。“中根稍遲”,中根鈍一點,要說的多一點了,說十二個處,他就解了。“下根最鈍”,下根的人,你給他說得少了不行,說中等也不行,要說廣的,十八界。我們現代的人,書越來越多了,知識該越來越豐富了,很多人就認爲現在進步了,比從前聰明。實際上是笨了,你弄那麼多書就是笨了;聰明的人,兩句話就解決問題了,一大堆,圖書館裏什麼,什麼,哎呀,這麼多,一輩子都看不完,不是知識豐富了,笨透了。以後書還要多,還要笨了。
樂亦叁者,爲樂略中及廣文故。如其次第,說蘊等叁。
下邊是“樂”,意樂心。有的人歡喜略略的,一句阿彌陀佛,其他都不要了。歡喜略,給他講五蘊。歡喜中等,太略了他不夠,太廣了他受不了,給他說十二處。歡喜廣的,越多越好,知識豐富,給你說十八界。所以“如其次第,說蘊等叁”,說蘊處界的理由很多,不是無緣無故說的。因爲愚的有叁種,根器有叁種,意樂心叁種,所以要說蘊,說處,說界。
好,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裏。今天是講得比較多了,回去要好好地看一看。作業題恐怕也很多,有些不必要的事情可以少做些,好。
《俱舍論頌疏》第十六講
昨天講了粗細門;還有爲什麼要講蘊處界叁種。討論的時候有兩個題,這兩個題我看是很簡單的,不曉得你們怎麼搞不通。
五蘊裏邊的粗細門,受、想、行、識四個蘊跟色蘊有別——其他的四個門一樣的。就粗細門,色蘊裏邊有:有見有對,無見有對,還有無見無對。這個受想行識是沒有的,那麼它們的粗細怎麼分?這個你們看看表,我畫好了。那是很簡單的事情,在第十一頁頂上(本書第198頁),受等四蘊,它的粗細門。粗的,依五根的受想行識都是心法:心王或心所,它依五根生的,就是跟前五識相應,這就是粗。依意根的,跟意識相應,那就是細。這個很簡單,沒什麼說的。
還有上地的細,下邊的粗,這是就叁界九地相對而言的。欲界是最下的,上邊是初禅;初禅對欲界說是細,對二禅說是粗;二禅對初禅說是細,對叁禅說也是粗。這樣一層一層上去,這粗細門我看沒啥問題,不曉得你們的問題在哪裏?
第二個,無爲法非同類因,不成生本。
無爲法不是同類因。生本義它講了兩個,一個是同類因,各生自等流果,這是生本。另外一個,就是無爲法能作所緣,也能生起心、心所法,也屬于生本的意思。界若作“種族”解,就是生本的意思。它又有二層意思,一個是同類因生等流果是生本;一個是作所緣境,能生心、心所也叫生本——這個生本範圍比較寬。生本屬于界的一個意思。界的另一個意思——種類,十八個種類,那更沒有問題了,無爲法也是十八種之一,可以包進去。我看沒問題。
可能問題就在這裏,就是看文的時候有點混淆。我們要把總的體抓住。它就是說,受想行識四個蘊跟色蘊不一樣,後面的四蘊,肯定指的是受想行識,不會把前面的色包進去,色是色法,不能跟心相應的。所以說色不能依五根,也不能依意根,也不能跟前五識相應,也不能跟第六識相應。只有受想行識。
四個蘊裏最後一個識蘊,識蘊裏什麼可以跟五識相應?第六意識可以跟五識相應,因爲眼睛看的時候,同時也生起個意識,它能分別這是什麼東西。如果單是眼識,看到那個東西就完了,一切聯想生不起來的。你看到這個,認得它,知道它叫什麼名字?什麼什麼什麼, 那都是意識的作用。所以說意識同時生起來,跟五識相應也可以的。跟五識相應的,受想行更不要說。五識生的時候有受,看到好看的它歡喜,看到不好的它不歡喜。有想,它把外邊的境擺到心裏邊來,取那個像。還有行蘊裏邊其他的心所法,思、觸、欲等等,或者貪,這些心所法都能夠起來。四個蘊都可以跟五識相應;也可以跟六識相應,因爲依意根的。依五識相應的,依前五淨色根的,那叫粗。把文字看透也沒有什麼問題。這些不是難的問題,前面辯論這一節倒是比較困難一些。像這些解個名相而已。我們接下去。
昨天“愚根樂叁故,說蘊處界叁”裏邊,還有一個沒有講。“愚”,是愚癡、無明。根是什麼?“根”就是我們的根器,也就是善根,就是信、進、念、定、慧。信、進、念、定、慧深厚的,就是根基好的,利根;信、進、念、定、慧中等的,就是中根;信、進、念、定、慧一點點的,甚至沒有的,那就是鈍根。就依這五個法來決定他的根。簡單說,這個根就是五根。還有一個“樂”是什麼?在心所法裏邊,是勝解爲體。這個勝解心所,決定:這個好、歡喜這個、歡喜那個。這是愚、根、樂叁個的體,愚什麼?就是無明;根就是五根;樂就是勝解心所。
這個就講好了 ,下邊是明蘊廢立。
戊一 正明蘊廢立
從此第叁,明蘊廢立。就中有二:一、正明蘊廢立,二、明蘊不攝無爲。
且初正明廢立者。論雲:何緣世尊說余心所,總置行蘊,分別受想爲二蘊耶?心所有四十六,唯除受想,余四十四入行蘊攝,名余心所。頌曰:
诤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于諸心所法 受想別爲蘊
第一個“正明蘊廢立者,論雲”,他問題怎麼提?《俱舍論》裏邊自己提:“何緣世尊說余心所,總置行蘊,分別受想爲二蘊耶?”這個問題我們也會想起來,不曉得你們想起沒有?所有的心所法都在行蘊裏邊,但是受心所一個,開一個受蘊;想心所一個,開一個想蘊。這是什麼原因?所以它特別重要,重要在哪裏呢?心所法一共有四十六個,除受蘊、想蘊,四十四個都在行蘊裏邊,而受蘊、想蘊各是一個蘊,這是什麼原因?我看其他的書都沒講這些。 《五蘊論》也好,《百法明門論》也好,都沒講這些問題。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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