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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界品▪P85

  ..續本文上一頁的把它剪掉,一點也不痛。指甲一樣的,你挨了皮的那個指甲,你掰一下很痛;但是長出來的,你剪掉它,根本感覺不到。所以說雖然在身上的,但是根不合的,是無執受。身外的,就是非情,或者是人家身上,非情中的色香味觸這些東西,當然是沒有感覺的。還有過去、未來的,也沒有感覺,是無執受。

  

  

  

  

  論雲:有執受者,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名有執受。損益展轉,更相隨故。眼等五根,彼心心所攝爲所依處。若扶根,四境攝爲依處。故眼等九界,有心心所執受故,有彼執受名有執受。由執受故,眼等與心損益相隨;心有喜樂身亦益也,心若苦惱身亦損也。

  

  “論雲:有執受者”——這裏就是什麼叫有執受、無執受還得要把它搞清楚。什麼叫有執受?有執受知道之後,無執受也就知道了。

  

  “有執受者,心心所法,共所執持,攝爲依處,名有執受,損益展轉,更相隨故”。就是說,心心所法把它執住,作爲它所依的地方,這個東西就叫有執受。那麼不但是執持,而且還有起作用的。“損益展轉,更相隨故”,心舒服了,所執持的四大、物質也得益;心裏邊憂苦了,四大也受損失。你天天歡歡喜喜的就長胖了;一天到晚愁眉苦臉的,又黑又瘦。這就是有執受的那些物質,與心是有直接關系的。“眼等五根,彼心心所攝爲所依處”,“若扶根”,“四境”,色香味觸,“攝爲依處”。一個是所依處,一個是依處,兩個有點不同。“故眼等九界,有心心所執受故,有彼執受名有執受”,因爲有它的攝持,攝爲自己的依處,這叫有執受。“由執受故,眼等與心損益相隨;心有喜樂身亦益也,心若苦惱身亦損也”,那麼這是有直接關系的,叫有執受。

  

  第七、第八兩門講好了。今天還可以講一門。

  

  

  

  

  丁九 大種所造門

  

  從此大文第九大種所造門,第十積集非積集門。論問起雲:十八界中,幾大種性?幾所造性?幾可積集性?幾非可積集性?頌曰:

  

   觸界中有二  余九色所造  

  

  法一分亦然  十色可積集

  

  

  

  

  也是兩個門。一共二十二個門,講到這裏幾乎一半,第十個。大種,我們已見過面,大種是能造的,所造的就是色香味觸。十八界裏邊哪些是大種性?哪些是屬于大種的?這個我們自己也好回答。但是它給你再分別一下。哪些是所造的?哪些是可以積集的?哪些是不可積集的?積集、不可積集我們也見過面。哪些是可以積集的,你們想想看?十個色法是由極微所成的,是積集的。這個前面都見過。

  

  頌回答:“觸界中有二,余九色所造”,一共十個色界,觸界裏邊有兩種:大種跟所造,其余的九個色界都是所造性。“法一分亦然 ”,法界裏有一分,也是所造性,是什麼?無表色,“大種所造性”。所以前邊學了,後邊就越來越容易了。這叁句解釋能造、所造的所造門。第四句解釋第二個問題。“十色可積集”,十個色法是極微所成,可以積集的;反過來,還有八個界不可積集。這個不要說了,自己比都比得出來了。

  

  

  

  

  釋曰:上叁句答第九問,下一句答第十問。觸界中有二者,觸謂身所覺。觸通二種:一、謂大種,地水火風。二、所造,滑澀等七。余九色所造者,余謂所余眼等五根,色等四境,唯除觸也。此九色界,唯所造性。法一分亦然者,法界一分,無表業色,同前九界,亦唯所造,故言亦然。法界中有四分法:一、相應法,二、不相應法,叁、無表色,四、無爲法。今唯取無表,故言一分也。

  

  “觸界中有二者”,觸就是身所覺的境。“觸通二種:一、謂大種,地水火風。二、所造,滑澀等七”,輕、重、澀、滑、冷、饑、渴這七種是所造觸,四大種是能造觸,一共是十一種。觸裏邊通二種,四種是能造,七種是所造。其余九個色都是所造。其余九個: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這九個界都是所造的,“此九色界,唯所造性”,這個很簡單。前面都講過的,它總結一下就完了。

  

  “法一分亦然”,法界裏邊有一分,就是無表色。它跟前九界一樣,所造,“大種所造性”嘛。“故言亦然”,同樣也是如是。“法界中有四分法”,又來一次,我們見了好幾次面了,下面不講我們也知道了。法界裏邊有四類法:一是相應法,心所法四十六;二、不相應法,十四個不相應;叁無表色一個;四無爲法叁個。一共六十四個法。“今唯取無表,故言一分也”。在這麼多的六十四法裏邊,只取一個無表色,這是一分——一部份。法界裏邊有一部份也是所造色。這個問題解決完了。其實這一些,你們自己都配得起來,前面都講過了。

  

  

  

  

  丁十 積集非積集門

  

  十色可積集者,五根五境名爲十色,極微所成,名可積集,義准余八,非可積集,非極微故。

  

  哪些可以積集?哪些不可以積集的?十個可以積集的。五根、五境十個色法,十個色界、十有色。極微所成的。極微就是一個個堆起來,像現在原子、電子一樣,它是那些極微所堆起來的,是可以積集的。“義准余八,非可積集,非極微故”,可以積集的講了,你自己可以推出來了:其余八個不可積集,因爲它不是極微所成的,“非極微故”。還可以講一個門。

  

  

  

  

  丁十一 能斫所斫門

  

  從此已下,第十一能斫所斫門,第十二能燒所燒門,第十叁能稱所稱門。論問起雲:十八界中幾能斫?幾所斫?幾能燒?幾所燒?幾能稱?幾所稱?頌曰:

  

   謂唯外四界  能斫及所斫  

  

  亦所燒能稱  能燒所稱诤

  

  

  

  

  釋曰:上兩句者,色香味觸,名外四界,此即名爲能斫所斫。四塵成斧,名爲能斫。四塵成薪等,名爲所斫也。

  

  這叁個門,我記得,Z寫信來問,就是問這叁個,這叁個看起來很簡單,但是裏邊包含的有些問題。能斫所斫,斫就是砍,斧頭砍木材之類的,能夠砍的、所砍的。第十二個能燒所燒,火能燒,所燒的是柴或者其它的東西。能稱所稱,稱——這個東西稱一稱幾斤重了?能稱的跟所稱的,這個東西也要講?這個《俱舍》確實包羅萬象。這個問題問了好象不相幹,但是裏邊很有意思的。可能我們這裏不一定講得那麼廣,《俱舍論》裏邊辯論很多。

  

  “謂唯外四界,能斫及所斫,亦所燒能稱,能燒所稱诤”,這個頌作得很巧妙。十八界裏邊只有外四界——外四界就不是五根。既然是能斫所斫、能燒所燒,當然不是心王心所,也不是法界。那麼外四界,除了五根,還有哪些?聲不能斫,你把聲砍了一半,沒有這個話。所以色聲香味觸裏邊,把聲除開,那就是色香味觸,這個四界。能斫所斫,能燒所燒,能稱所稱都在裏邊。“能燒所稱诤”,能燒、所稱裏邊有爭論:有的說就是外四界,有的說不是,中間有诤論。

  

  “釋曰:上兩句者,色香味觸,名外四界”,十八界裏邊哪些是外界呢?我們分析過了,就是六個境裏邊把法界除開。法界是內的,意識所對的。(22A)前面五個:色、聲、香、味、觸,聲要除開。因爲聲不能燒、也不能所燒;又不能砍,能斫、所斫都不行;稱也稱不起來,這個聲音稱稱幾斤重?怎麼稱呢?所以說把聲除開,色香味觸,外四界,這個就叫能斫所斫。這簡單:斧是能斫的,一把斧頭你把它分析一下,總離不開色、香、味、觸嘛。色:形色、顯色;香:斧頭有個氣味,鐵腥氣;味:嘗嘗看,是淡淡的味道;觸:碰上去冷冰冰的。那就是色、香、味、觸,這是外四界:“能斫”。“四塵成斧”,就是四個塵:色、香、味、觸,就成斧頭,能斫。“四塵成薪”,那麼斧的對象它砍什麼?砍薪。“等”,還有其他東西,這是所斫。還是離不開色、香、味、觸。

  

  

  

  

  問:何法名斫?

  

  答:薪等色聚,相逼續生,斧等分隔,令各續起,此法名斫。 

  

  那麼說了半天,什麼叫斫?這個講得巧妙了,一般人不會這麼說的。斫嘛,一砍,砍兩半就完了;還要什麼叫斫了?

  

  它說“薪等色聚”,本來假使柴火也好,其他的東西也好;“色聚”,一堆一堆的色法。“相逼續生”,它本來是挨得很近,一個一個相似相續生起來的。你拿斧頭分割,“令各續起”,斧頭把它一砍砍下去,是不是砍掉了?

  

  我們先學了印度佛教的哲學,有這個好處了,你們要記住。有部說,一切法都剎那生滅:這一剎那生起了,下一剎那就滅掉。斧頭砍下去,前一剎那生的,第二剎那你砍下去,它本身自己就滅掉了,你砍什麼呢?這個砍起什麼作用呢?就是說本來這個法,挨得很近,是一塊的,相續而生的;本來還要繼續相似相續生起來的,還是這麼一塊。但是斧頭一分,它第二次生的時候,就生兩邊,不能生出一塊了。它生的時候“令各續起”。不是原來的相逼續起,是分了兩塊了。各是各的生起來了,這個法就叫斫。

  

  我們說斧頭砍下去,那麼簡單的一個問題,在有部講起來不簡單。一切法本來是相似相續剎那生滅的,用不著你砍它要滅的。但是砍的作用什麼?它第二剎那生的時候,本來是一塊的,因爲你斧頭隔開了,它分了兩塊。它生起的時候,兩塊各自生起來了,這叫做砍。並不是砍成兩塊。把它生的緣改變了,以後生的時候,兩塊生了,不是一塊,這個意思要體會到。否則的話,有部的斫,它爲什麼這麼提一下呢。這個問題演培《講記》裏邊也講得不太清楚。第一個原則要掌握好,有部的剎那生滅,這個抓住,這個意思就出來了。

  

  那麼這個裏邊就提一個問題,五根能不能斫?五根能不能分兩個?這個你們想想看?把一個人手砍斷了,是不是他的根砍成兩個呢?五根不能的。你砍下來的手,沒有知覺了。它要兩個,“令各續起”,兩方面還是繼續生起了。你把他手砍掉了,手裏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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