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異熟果,異熟果是“根身”。這個旁邊注一下,山河大地是增上果。
那麼下邊還有,反正這個錯字非常多。 哦,標點有的地方還是改一下。在一百叁十叁頁第六行(《叁學講錄》一零叁頁末行),他說,“如圓輪有十二齒,譬如圓頓”,這裏要加一個“;”。“譬如圓頓”,這是半句完了。“其輪轉時,一齒一齒次第而轉。譬如次第”,這是兩個各自各的,“譬如圓頓”下面不能接下“其輪轉時”。應是“譬如圓頓”,這是半句話。十二個齒輪,譬如圓頓,轉的時候,依著次第轉,譬如次第,這是兩個。
那麼,再過去倒數第四行最下邊,“發心利他故,樂正等菩提”,他寫的是“發心利他樂,正等菩提者”,錯了。應是“發心利他故”,加個“故”,這麼點一下,“發心利他故,樂正等菩提”,這是《現觀》的頌。還有,這個錯字是很多很多,校對的時候沒有很仔細。
那麼原文是手抄本,手抄本裏邊各人抄的也會抄錯。這個還有在一百五十一頁第六行(《叁學講錄》一一九頁11行)最後一個字,“複元”,不是這個元,是原來的原。“戒體複原”是原來的那個原,不是這個元,一元兩元的元,改一下。
還有一百五十四頁第四行(《叁學講錄》一二二頁6行),第二句的開頭兩個字,他是“持已”,我們的《科頌》裏邊是“恃己”,是“恃”,就是仗了自己的持戒,輕慢人家的犯。不是“持已”,是“恃己”,這兩個字都錯了,改掉它。
還有一百五十五頁第四行的最後第八個字“若不俱律儀”,這個俱不要人旁的,是具足的“具”。不是《俱舍》 的俱,是具足的具,人旁不要的。
還有,就是一百五十五頁倒數第叁行中間(《叁學講錄》一二叁頁12行),“我有叁大無違緣”,不是“大”,是“天”。叁天不遇違緣呢,忍波羅蜜多就修不起來了,那就是“叁天”了,不是“叁大”了。“叁大無違緣”,沒有這個話。我有叁天,“大”改個“天”。
大概看到的就這點,我沒有每一個字看,就是偶爾翻到一下,看到一些錯字。大家看到的,也可以提出來,我們看是該照什麼的。
乙叁 忍波羅蜜
我們現在就講忍辱波羅蜜多。開頭就是說,我們說忍的自性,假使能夠忍一切違緣障礙等等,就是忍。它一共有叁種。忍的自性有叁種:一種是耐他怨害,冤家來害你,等于說忍冤;一種,自己自身所生的苦,你要修行,或者是其他身上害病等等苦能忍下來;一種,安住法思勝解,就是說對法能夠起意樂心,要忍。有的人他學不懂,就丟了不學,那個法樂生不起。這個法,本來是——我們是凡夫,煩惱很重,法是佛的法很高,當然不是一下聽懂。那麼你不懂呢,就要鑽研,好好地去努力,慢慢地懂,那就要忍了。不忍的話,那你不懂就不懂了,就算了。所以這叁種的忍,一共有這麼叁種,那麼這裏都要講。
丙一 耐他怨害忍
這是第一種。這是對方的冤家害你,這個要忍,這個特別擺在第一呢,也是最難忍的事情。冤家,人家一般都是看了是最好消滅他。那麼,他來害你,你還要忍,不但要忍,還要感謝他。這個不可思議,但是把道理會通了,那就是感到是應當如此,這個我們慢慢看。
第一種是“耐他怨害忍”,第一種。冤家是最難忍的,他來害你,要忍下去。那麼,這個能夠忍下,其他的,中庸的(不相幹的)那些人對你的不如意的事情,當然更容易忍了。這是最厲害的,冤家來害你,這個要能忍得下,那麼其他就不在話下了。這是對方的,那這個有什麼方便能忍下去呢?
丁一 宿生親善想
第一個就是說現在是冤家,過去並不是冤家,過去是親人。那麼,既然過去是親人,他對你很好,現在他來害你了,你想到他過去對你好的地方,那就原諒他。所以說,這是第一種。我們在投生的時候,怨親互相變,是各式各樣的都會有。以前有個阿羅漢到一家人家去,看他們吃飯,他就說了一個偈。大概的意思好象是這樣子,他說:孫子娶祖母,這個孩子他娶的女人就是他祖母投胎的,孫子娶祖母。他的父親是愛釣魚的、吃魚的,結果,後來投魚,他們吃飯的時候吃魚,就把父親吃掉了。他母親,是個狗。他的母親因爲做人不太好,投了個狗,結果,妻咬夫骨頭,就是說,他的父親,魚的骨頭掉在地上給狗吃。狗咬它前輩子丈夫的骨頭。那就是冤家親家是搞不清楚,投了生之後就各式各樣的變化都會有。那麼,現在是冤家,過去很可能是親家。不要說過去,我們往往是兩個最要好的人,後來碰到一個矛盾,就結了冤家。不是過去是親家,就是這一輩子是親家。所以,這樣子一些觀想,就可以把怨解除。
丁二 隨順法無我想
一切法無我,這個我們學過《五蘊》、 《百法》都知道了。一切法,補特伽羅是沒有我的。既然沒有我的,我也沒有我,他也沒有我,那麼仇什麼呢?根本就無所,沒有仇的地方了,這個兩個補特伽羅都是空的,自性空,哪有什麼仇恨呢?也沒有冤家,也沒有。
丁叁 無常想
一切法都無常的。他現在害你,這個事情過了就算了,他不會緊盯著你搞。
丁四 應令彼安樂想
他既然是過去的親家,他要害你,你就是要報他的恩了,你要使他安樂,不要起“以牙報牙”,不要這樣去搞。
丁五 攝受想
不但是不去報複,還要因爲他是我們要度的衆生之一,我要攝受他,要度他。
頌 宿生親善想 諸法無我觀 彼此剎那異 最後皆當死
或令彼安樂 攝受爲己任 況怨親不常 自他或異地
這裏講的就是說,“宿生親善想”,第一個方法,過去他是我的親人,現在雖然有點冤,但是想到過去的好處,那就原諒他了。
第二種,“諸法無我觀”,一切法是無常的,無我的。那既然是無我的,他也不是他,我也不是我,這樣麼,什麼冤家不冤家都是空事。
第叁種,就是說“無常想”,“彼此刹那異”,你也好,他也好,都是刹那刹那改變的。那麼,現在他這樣子,過了幾個刹那,他又改了另外一個樣子了,他心思也轉變了。你現在恨他,再過了一兩天,他又是另外一個人了。他是思想改變了麼,就是另外一個人一樣了,那你恨他幹什麼呢?這是刹那變。另外再有一個刹那變,就是說,他打你很痛,但是這個痛,他打了一頓就算了,這個刹那過去之後就沒有事了。所以說,哪怕你死掉也一個刹那,死掉之後就沒有事了。“最後皆當死”了,這個是說無常想了。
“或令彼安樂”,這是要使他安樂了。這是使他安樂,因爲冤親,不是要知母報恩嗎,他雖然現在是冤親,過去是我的母親。那麼,母親過去對我很好,現在她煩惱所迷,我不要使她受苦,要使她安樂,要把她的煩惱把它去除,慢慢地度她,就是攝受了。
“攝受爲己任”,一切衆生都是我要度的,發了菩提心之後要度一切衆生,凡是這六個波羅蜜多都是以菩提心爲基礎的。既然你發了菩提心,一切衆生都要度,那麼這個是你自己的責任,你要度他,你何必現在去報複呢?
“況冤親不常,自他或異地。”即使是最大的冤家,他還是我所要度的之一,不能放棄這個責任,何況冤親不常,就是一下冤,一下親,沒有一個常的。
“自他或異地”,自他調個地方看,假使你處在他的地方,你還會發脾氣,還會要抱怨。那麼,你這樣子一想,就是設身處地的一想,也可以原諒他。
這是對冤家如何避免産生這個仇恨,而不但不産生仇恨,還要使他安樂,使他攝受,要度他。那麼,這裏很簡單,我們這個《菩提道次第》,那是講得很多。那麼,這個對我們平時調伏我們的瞋恨心很有幫助,所以我們還是要花點時間把《菩提道次第》的介紹一下。他就是冤家的害,那麼我們不忍,最大的這個害處就是起瞋恨心。瞋恨心一起,不但是害他,自己的功德林,過去的持戒、修布施等等的功德全部燒掉了。我們以前,在前幾年,大興安嶺這個地方起火,很多的珍貴的樹林、木材全部燒完,那個很可惜。那麼,我們的功德林更可惜。辛辛苦苦好幾輩子積下來的功德,就這樣的,你只要瞋恨心一起,給你燒得光光的,那不是很可惜了。所以說,這個忍辱不但是對他沒有損害有好處,對自己還有極大的好處。
補充介紹——第一個觀想
(22A)我們這裏是有幾個觀想,就是假使有人要害你,那麼,就是說你要觀一觀,是不是他要害我?是他自己的自由的意志來害我還是他受人家強迫,就是說是人家逼迫他來害我?先觀察這樣子,假使說他自己有這個自在權來害我的,那麼這個是不可能的。因爲一切衆生都被業力所牽,他都是由煩惱業所自在,自己沒有自在的。那麼,他所以來迫害,都是他自己心裏的煩惱種子。那麼,既然是煩惱種子促使他來害我們的,我們就不能怪他,只能恨那個煩惱。假使說有個人被鬼附在身上,他做壞事,那麼,我們說這個人把他槍斃了好不好?這個人他沒有做壞事,是附在他身上的魔使他做壞事,那你把魔趕掉就行了嘛,何必把他殺掉呢?真正的壞不在他身上,他自己還沒有主宰,等于是奴才一樣,受了魔的驅使。那麼,他既然他自己不自在的,受魔驅使的,那你恨他幹什麼呢?所以說,這是第一個觀想。
另外還有很多我感到很好,給大家做個參考。那麼,就是煩惱是一個壞東西,它不但是害你。有的人,他煩惱起的時候,甚至于會害自己,怎麼樣子呢?斷食,絕食,他氣起來就不吃飯了。有的人,上吊,自殺。那麼,這個煩惱厲害的時候,不但是對人要生障礙,對自己最可愛的身體,自己最愛的是自己身體了,他尚且要害,何況害人?所以說,不要恨他,他自己是不自在的。他因爲煩惱的驅使來害我們,但是他煩惱逼迫的時候,他還會害自己。那麼,這個就是說真正的仇人是煩惱,對有情,所謂冤家,實在並不是冤家。他不是自在做主的,是煩惱指揮他的。我們經常說,過去婦女,一哭二餓叁上吊。她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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