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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講記(五)(上士道一)▪P48

  ..續本文上一頁當然不要學了,那麼行心菩提受了的學處,菩薩戒呢,當然也不要學嘛,這是說他學處的地方是有些不對,不可靠的。

  若非爾者,則與律儀學處,無差別故。

  假使這個話你說不對的話,那麼你這個願心菩提學處和行心菩提學處,二個沒差別了。

  除前所說二學處外諸余學處,是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所說。須學《七法經》者,說是欲求速發通者所應修學,故非發心特別學處,此中不錄。

  “除前所說二學處外諸余學處,是如《道炬論》及《發心儀軌》所說”,除了前面的二個學處之外,其他學處,根據《道炬論》及《發心儀軌》裏邊所說的,要學一個《七法經》。“說是欲求速發通者所應修學,故非發心特別學處,此中不錄”,那麼此外還有一些說要學《七法經》的,這是指某一些人他要很快地發神通,教化衆生,這些人要學的。並不是說發心以後都要學的,“特別學處”,所以說這裏就不要講了。這裏面支節問題很多了,這裏來一個一個來給你解開。

  如是自宗除舍願心,心舍有情,犯余學處,乃至未具菩薩律儀,無依菩薩之罪犯,僅違所受中類善性學處,故是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

  “如是自宗除舍願心,心舍有情犯余學處,乃至未具菩薩律儀,無依菩薩之罪犯”,所以說我們這個總結了。“自宗”,就是我們宗大師,我們自己這個宗派了。除了你“舍願心”,就是說你不想成佛了;不願意度衆生,“心舍有情”,這兩個:不想成佛了;不想度衆生了。這兩個除了以外,這是舍願心的。其他的學處犯了呢,“乃至未具菩薩律儀”,你還沒有受菩薩戒之前,沒有犯菩薩戒的罪,是沒有的。除了這兩個,是舍了願心菩提了,其他的犯都可以忏悔的,並沒有說犯菩薩戒了,根本的沒有犯。

  “僅違所受中類善性學處,故是惡行,應以四力而悔除之”,那麼你犯了這些不是犯根本罪,那麼犯什麼呢?“中類善性學處”,“中類善性”,想到《俱舍》裏就是處中的善,處中的善那些學處,不是根本的。那麼好不好呢?也不是好。“惡行”,不是妙行。那麼既然是惡行,要用四力門去忏悔,除掉它。但是這不是犯根本罪。這個宗大師特別強調,前面有一些話是不能依據的。

  從得菩薩律儀之後,即犯違越律儀學處,如論所說還出罪法,依行即可,故即攝入行心學處,非爲別有。

  假使你菩薩戒受了之後,你犯了這些違背菩薩戒的那些學處,那麼根據論上所說的出罪法,就是怎麼忏悔法,依照它去做就對了,這是屬于行心學處,不是其他地方的。

  然六次發心,是爲願心不共學處。

  六次發心前面說晝叁次夜叁次的發心,那是願心的學處,不共的。

  這裏在就把西藏一些混淆的一些概念,宗大師都把它給分析清楚了。對我們來說,我們也沒有這些混淆的概念。有的人經過這麼一說,反而說糊塗了:“到底是搞啥呢?”那麼你就把宗大師的話,把他重點抓住就是了。重點就是說:願心菩提,發了願心菩提的人,你舍了願心,舍了有情,這是願心菩提就退掉了,其他的都能忏悔,不是屬于根本罪的。那麼這一節我們就這樣子過去了。

  學菩薩行

  己叁 既發心已學行道理

  第叁既發心已于諸勝行修學道理分叁:一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叁正釋學習學處之次第。

  這很重要。我們學習的時候,就是緣起性空的問題。智慧講性空的,方便是講緣起的,這二個是不能缺一分,二個都要學,單學一分不能成佛。那麼支那堪布之類只要修空性好了,那些思想的什麼事情,他認爲是不要做的,這些就是錯誤的概念那後邊要廣辨。

  庚一 發心已後須學學處之因相

  如是發願心已,若不修學施等學處,雖如前引《慈氏解脫經》說有大勝利,然不修學菩薩學處定不成佛,故于勝行應當修學。

  這就是第一個告訴我們,假使我們發了願心之後,不跟著接下去學六度的學處,就是菩薩戒的行心學處的話,那麼雖然前面《慈氏解脫經》裏說發了願心還是有很大的福報,因爲願菩提發起了,前面講過嘛,福報還是很大。但是你不修學菩薩戒的話,成不了佛的,你的功德再大,福報再大,成佛的功德你是得不到。所以“勝行應當修學”,對六度那些殊勝的菩薩行應當還是要學的。就是要進一步了,不能到此爲止就停下來了。

  《伽耶經》雲:「菩提是以正行而爲堅實,諸大菩薩之所能得,非以邪行而爲堅實諸人所有。」

  《伽耶經》裏說,菩提――佛果,是以正行――正行就是說菩薩道,六度,四攝等等,“而爲堅實”,“堅實”是心要,菩提果與菩薩的正行,是它的扼要,心要。“諸大菩薩之所能得”,這是大菩薩能夠得到的。“非以邪行而爲堅實諸人所有”,不是以邪行而爲心要的人才能得到的。就是說這個是什麼呢?修佛道的大菩薩才能做得到的,不是修其他的邪的不好的那些,把那些作爲心要的所能夠修這些法的。

  《叁摩地王經》亦雲:「故以正行而爲堅實,何以故,童子若以正行而爲堅實,無上正等菩提非難得故。」言正行者,謂成佛方便,即是學習菩薩學處故。

  《叁摩地王經》也這麼說:應當以正行爲我們的心要,就是我們的重點了,爲什麼原因呢?“童子”,招呼他,是對一個童子來講啦:若以正行而爲心要去修的話,“無上正等菩提非難得故”,你把這個當一個重點來修呢,那麼成佛不是難事情。那就是說極重要的事,這個修的正行是極爲重要。

  那麼,什麼叫正行呢?“言正行者,謂成佛方便”,就是成佛的方便。“即是學習菩薩學處故”,就是學菩薩戒。那麼我們說了半天,正行是什麼呢?就是我們要學的菩薩戒。這個也是方便,空性是一個智慧,這是方便,菩薩戒,屬于事相的。

  《修次初篇》亦雲:「如是發心菩薩,自未調伏不能伏他,如是知已,自于施等極善修學,若無正行不得菩提。」

  《修次初篇》也說的,前文下來,照這樣子發心的菩薩,自己沒有調伏就不能調伏他。這樣子知道之後呢,“自于施等極善修學”,那麼這個菩薩道,六波羅蜜的菩薩戒要好好去修學。“若無正行不得菩提”,假使你沒有學菩薩的戒(菩薩道),得不了成佛的。那麼這裏面我們就要說了,“自未調伏不能伏他”是對的,但是不要作爲借口:我不理他了,我自己還沒調伏好——你該怎麼做啊?你馬上去修菩薩道,菩薩戒要好好修嘛!學了就好利他嘛。

  在《現觀莊嚴論》 ,有堅穩的自行,自己要好好地修行。隨順利他,隨順利他就是自己修的時候隨緣利他。最後證了清淨意樂之後,就是證了高位層次的空性,證到以後,自然利他,那是不顧一切地把自己都舍掉了,去利他去了。那麼我們說沒有自然利他之前,隨順利他還是要做的。我們有因緣碰到的時候,能做的還是要做,不要一個擋箭牌:“我沒調伏,我不做。”這個話很不好!

  《釋量論》雲:「具悲爲摧苦,當修諸方便,彼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

  這個文,後面二句,前面出現我們也講過,但是這裏我們要把它的原意抄出來,看一看。《釋量論》的略釋。

  《釋量論略解》雲:「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具足悲心之加行道菩薩,應精勤修習息滅衆苦之方便行,以是欲摧滅他苦之異生故。此因決定,以方便所生之苦滅二谛,及彼之因集道二谛,是不現見事故。若自對彼不現見者,則難爲他宣說故。」

  “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它說:具足悲心的加行道的菩薩――這個位次不低了,加行道,這是高層次,快要見道,那是具足大悲心,這個加行道菩薩――“應精勤修習息滅衆苦之方便行,以是欲摧滅他苦之異生故”,因爲加行道的菩薩他不能叫聖者了,還是異生,還是凡夫了。但是他要摧滅他苦,要度一切衆生的苦,要做的。那麼所以說一定要精勤地修行息滅衆苦的那些方便的行。“此因決定”,這個道理是決定的。“以方便所生之苦滅二谛,及彼之因集道二谛”,苦、滅是果,所生的苦、滅二谛是果,它的因,集是苦的因,道是滅的因,于它的因:集道二谛,“是不現見事故”,這是我們看不到的。雖然說苦谛我們是看到一些,但是真正的行苦我們是看不到的。我們很多的外道或這個世間法,以爲生了禅定之上就很享受了,甚至以爲生了欲界天就享受了,看不到它的苦了,那麼“不現見”了。那麼集谛更看不到了,滅谛、道谛那是更遠了,都不現見的事情。“是不現見事故”,這些都是不現見的。“若自對彼不現見者,則難爲他宣說”,假使自己沒有搞清楚,沒有現見,那就是說自己還沒有證道了,那麼跟人家說很困難的。這兩句我們前面有過。那麼他引這個呢就是說:

  謂于他所,若有大悲須除他苦。又除彼苦但有善心,願其離苦猶非滿足,故應轉趣除苦方便。

  他說,你說菩薩道、發菩提心,要滅他的苦,假使有大悲心,要除他的苦。但是除苦呢,只有善心,沒有行動,“願其離苦”,這是一個好心:“噢,我願他離一切苦。”這樣子夠不夠呢?不夠!行動還沒有嘛!“故應轉趣除苦方便”,我們要進入除苦的方便。如何拔除苦的那些方法要知道了。

  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當先自調。

  “又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那麼你自己還沒有修這個方便,那當然不能度人了。“故欲利他當先自調”,所以說要利他就自己要調伏自己。

  又于自調,經說:「正行而爲堅實」,其正行者,說「受律儀已,學其學處。」

  “又于自調,經說:正行而爲堅實”,怎麼自調呢?“正行而爲堅實”,以菩薩律儀作我們核心的重要的修行的心要。

  “其正行者,說受律儀已,學其學處”,受了菩薩戒之後,學菩薩戒的戒條。

  故以正行爲堅實者,于所行處無錯爲要。

  所以說“以正行爲堅實者”,這個話,你對你所行的那些東西,不要搞錯,要沒有錯謬的。什麼叫錯謬呢?下邊還要廣講。第十卷一開篇就講趣入方便,這個方便要無錯謬的,那麼下邊要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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