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我空慧之流同時即爲得色身因”,那麼無我空慧它還有,不是只有一個,同時還俱生的一些法,那就是得色身的因。所以說,主要的空慧還有它隨同那些法,一切算起來,法身和色身都得到的。
“方便行爲得色身因”,方便行是得到色身的因,就是方便。但是“方便行之流”,它同生的那些法同時就是得法身的因。因爲我們說修的時候,以見攝行,以行攝慧,這二個是同時要並起的。那麼它的流也得到的,法身的流也得到,色身的流――色身的因、它的方便之流呢,同樣是得到法身的因。這兩個都有的,俱有的。
“空慧固得法身因”,我們說,一切法空的慧是法身的因,但是如果你單修空慧,沒有空慧之流,那麼“單修空慧不知方便”,不但不得色身,連法身也得不到。我們說修的時候,二個是要兼顧的。修法身的時候,由方便來攝;修方便的時候,由慧來攝。所以說你單修空慧沒有方便來攝的話,不但是說方便不懂了――就是方便的果沒有,就是法身――空慧的果也得不到,因爲你是單修嘛,沒有兼修。
“因基、道、果”,就是境、行、果,也就是體、道、果,意思一貫的,修道的時候,要“真俗二谛(智慧方便)雙融”,修的時候就是要兼顧的,不是以慧攝行,就是以行攝慧,這二個不能單修的。“修道之先”,那麼修道的時候是兼顧而修的,雙融的,所以果也是同時得到的,單修一個,不但是對方的果得不到,自己也得不到。這裏就是說,單修空慧,不要說方便得不到,就是本身空慧的果、法身果也得不到的,一定要雙融才可以得到。那麼你修道的時候要雙融。
“修道之先”,就是在基位,就是境上或者體上的時候,這個見地也要雙融的。就是說修道既然要行和見、慧和方便要雙融,那麼修道之前的基位就是境的時候或者是體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的見地呢,“即應抉擇二谛之理”,開始在體上我們的見地――正知正見,就要抉擇二谛的道理――勝義谛和世俗谛,“而以教理證之”,拿教理來證明它。“即于世出世一切法之本體中,抉擇其無少許自性,成立勝義量”,勝義谛就是聖言量,我們要用佛教的教理來抉擇了,就是來研究它了,知道它從勝義量來看,世間的、出世間的生死(世間的)、涅槃(出世的)一切法,它的本體、自性,一點的自性也沒有,那是勝言量,勝義谛。“次于因果法各各決定,毫無紊亂,成立因果名言量”,這世俗谛,那麼“緣生因果如如不虛誤。”
“此二量不但能生起,又能互助,則何有彼此相損之害”,我們在因地的,就是說境上或者體上的時候抉擇二谛,就知道它們二個聖言量和名言量,不但能夠生起,而且二個不相違,互助,那麼絕對沒有損害。“于此決定”,從因上決定二互不違,然後修道的時候就雙融,最後得到果的時候,就是法身和色身同時得到,二身互用。這是說一貫的:從因上或者體上抉擇二谛就是這麼樣的,修道的時候也是這麼樣的,最後得果的時候就是這麼樣的。
所以呢,假使這個道理你得到決定之後,那麼你通達二谛就得到佛的真的意思,得到了;如果這個東西得不到,佛的真意就得不到。那麼這個是什麼呢?就是我們應成派中觀見的核心,《上師供》的“生死涅槃纖毫自性無,緣生因果如如不虛誤”,就是說這個。你這個得到之後,你知道境、行、果,或者體、道、果是一貫的,那麼你就不會産生偏于空性而不要方便的這些錯解,就不會生了。這一章很重要,所以我們把《略論釋》的再補充一下。今天我們把對支那堪布邪見的駁斥結束了,下面就要第叁科。
庚叁 正釋學習學處之次第
要學學處(就是學戒),它的次第如何?
第叁解釋學習學處次第分二:一于總大乘學習道理,二特于金剛乘學習道理。
先是總的大乘,波羅蜜多乘該怎麼學?金剛乘――密法、密乘該怎麼學?
辛一 于總大乘學習道理
初中分叁: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叁受已如何學習道理。
波羅蜜多乘又分叁:一,修菩薩戒。二,先學好之後再去受戒了。叁,受了戒之後,就是正式受菩薩戒,受了之後又該怎麼學。因爲菩薩戒和其它的戒不一樣,要先看,學了之後,能夠做,才去受;做不到的話,不要亂受。受了之後,你又做不到。別解脫戒,尤其比丘戒是不能先學的,受了之後才能學。這裏開始就講這個道理了。
壬一 淨修欲學菩薩學處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儀,不可聽聞所有學處。
這是原則性的,“律”――別解脫戒,“咒”――金剛乘,叁昧耶戒。這個假使沒有受它的律儀,別解脫裏邊呢,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各式各樣的律儀沒有受之前,“不可聽聞所有學處”,不能聽的。不但不能學,聽也不能聽。咒裏面,叁昧耶戒也是一樣,沒有受過叁昧耶戒的你是不能先學的。
此不同彼,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
“此不同彼”,但是菩薩戒就不一樣了。“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菩薩戒你要先要知道,而且善巧地知道,“淨修相續”,如何把自己的相續――就是身心呢,修得清淨,就是你先要善巧――就是知道了。那麼這個道理知道之後,“此樂受者”,你感到這個道理很好,你願意受的,也有堪忍性的,“乃可授與諸律儀故”,才可以授律儀――菩薩戒。這個就是說菩薩戒和別解脫戒,跟叁昧耶戒有不同之處。
如《菩薩地》雲:「欲受菩薩淨戒律儀,先應爲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其中所說菩薩學處及犯處相,若慧觀察自思擇已至心愛樂,非爲他勸,非爲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如受戒法,彼亦應受,亦應授彼。」
《瑜伽師地論》裏邊第四十卷的《菩薩地品》說:假使要受菩薩的清淨戒的話,那麼你要先給他說菩薩藏的摩怛履迦(就是論議,這個我們還有一個注解),“其中所說”的,這個裏邊講它的學處跟它的犯處相,犯了之後,什麼叫犯?這個都要知道。給他講了,他聽了、懂了,他以他自己的智慧觀察、自己思擇――自己考慮,那麼堪能的:“至心愛樂”,他假使有堪能性歡喜受的。“非爲他勸”,不是人家勸他受,是自己心裏要想受。“非爲勝他”,受菩薩戒也不想要勝過誰。因爲菩薩戒的地位高,有的人他自己假使是一個居士,他要受一個菩薩戒,爲什麼?我受了菩薩戒之後,我是菩薩,你們比丘、比丘尼都在我後頭了,以這樣勝他的心來受這個,這個沒有意思的。那麼不是因爲他勸的――至心愛樂,那麼也不是爲勝他,這樣子的人叫堅固菩薩,那麼他能夠受菩薩淨戒的律儀。那麼要給他如法地受了。“彼亦應受”,他應當受這個戒。同時,上面也應當授給他。
這是廣論的譯文,下面我們看一看《瑜伽師地論》的原文是怎麼說呢。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先應爲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菩薩學處,及犯處相,令其聽受。以慧觀察自所意樂,堪能思擇受菩薩戒,非惟他勸,非爲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以受戒法,如應正授。」
“又諸菩薩欲授菩薩菩薩戒時”,“菩薩”,這些授戒的戒師,他要是受過菩薩戒的菩薩,授什麼?授菩薩戒的時候,要給他們說“菩薩法藏”――菩薩藏中的“摩怛履迦”,那就是“論議”了,這個裏面要講菩薩學處跟犯的相。“令其聽受”,那麼講給他聽,讓他聽。聽了之後,“以慧觀察自所意樂”,觀察他自己想不想受,自己的意樂心假使“堪能思擇受菩薩戒”,假使他自己的這個意樂心有這個堪能。他已抉擇、考慮能受菩薩戒的。這個受菩薩戒不是因爲人家勸,也不是爲了勝他,這樣子的人叫堅固菩薩,他可以受菩薩的淨戒律儀。“以受戒法”,那麼應當以授戒方法如法地給他授了。
什麼叫“摩怛履迦”?“摩怛履迦”是一個名詞,阿毘達磨,這裏就是論議。
《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一:「論議者,謂諸經典循環研核摩怛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怛理迦,謂于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于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谛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此亦名爲摩怛理迦。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怛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核諸法體相亦複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怛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是故即此摩怛理迦亦名阿毘達磨。又即依此摩怛理迦所余解釋諸經義者,亦名論議。」
“謂諸經典循環研核摩怛理迦。且如一切了義經皆名摩怛理迦”,經裏面仔細研究它的道理,那麼,一切了義經道理明白的,都叫摩怛理迦,摩怛理迦就把道理搞清楚。“謂于是處世尊自廣分別諸法體相”,這個地方佛親自廣開的分別,一切法的體,它的相,或者“又于是處諸聖弟子已見谛迹”, 見道以上的佛弟子、聖者,以自己所證到的,“無倒分別諸法體相”,他自己所證到的,是沒有顛倒的來分別諸法的體相,佛自己分別,或者聖弟子分別,這個都叫摩怛理迦。就是解釋這個經論的,無倒地廣分別地解釋一切法的體,它的相。這些摩怛理迦也叫阿毘達磨,摩怛理迦跟阿毘達磨是通的。
“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等皆有摩怛理迦。當知經中循環研核諸法體相,亦複如是。又如諸字若無摩怛理迦即不明了,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所以要學法相,是因爲經裏面一些的話要通過法相才能夠明白的,你如果不講法相,含含糊糊地講,好象是懂了,實際的意思抓不住,界限不分明的,那會混淆,也會搞錯。所以說你如果要真正地懂佛的十二分教,一定要學法相,諸法體相要搞清楚,這就叫摩怛理迦。“若不建立諸法體相,即不明了”,不明了就不能把佛的說的意思,真實的意思把它領會了。“若建立已即得明了”,建立了摩怛理迦那就明了了,“又無雜亂宣說法相”,同時說法相的時…
《廣論講記(五)(上士道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