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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講記(四)(中士道)▪P6

  ..續本文上一頁上它還會生嘛,春風一吹不又生了嗎?嘛。那麼就是說要拔草嘛,除根嘛。那麼你這個苦的因不除掉,你苦怎麼除的得掉呢?要除苦的話,必須追究它是什麼因了。這個“末未止其因”麼,苦不會滅掉的嘛。

  “苦終不滅,便念其因複複爲何等。”,那麼這個産生苦谛因是什麼呢?要去追究了。“由此始能了知集谛,是故集谛于苦後說”,那麼我們說苦的因是什麼呢?就是集谛了。,就是煩惱跟業了。這個煩惱業可以集起這些苦的果來的。那麼我們追求要滅苦,必定要追究它的因。因不知止,苦是滅不掉的。那麼就想它是什麼因呢?它的因是什麼呢?“由此始能了知”。,這個因就是集谛了。是故呢,“是故集谛于苦後說”,那麼集谛呢,就擺在苦的後面說。這是佛故意,這樣安排呢,是對我們修行呢極大的利益。“次知”,所以說先說苦,後說集,噢,這是有連貫性的。知了苦之後,想斷,知止知苦是斷集嘛。你要把苦滅掉嘛,要斷他的根嘛,根就是集嘛。這麼知了苦之後,就要斷集了,就要知道集谛是什麼東西。

  次知生死衆苦,皆由有漏業生,其業複複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爲我執,便知集谛。

  “次知生死衆苦,皆由有漏業生,其業複由煩惱發起,煩惱根本是爲我執,便知集谛。”什麼叫集谛?生死一切的苦,都是由……,前面講過嘛,業果嘛,由業感的嘛,。生死的果呢,管你(不論)是異熟果也好、增上果也好、等流果也好,都是業感出來的。這個業呢,怎麼造的呢?煩惱發起的。由煩惱等起發動身口意,造業。那麼煩惱又是什麼呢?煩惱的根本―――我執。沒有我執,也沒有什麼貪。貪嘛,是對我有利嘛麼要貪,對我有不利的麼要嗔了排斥嘛。那麼這些呢,都從我出發的嘛,煩惱的根本就是我執。。“便知集谛”,這個集谛就知道,集谛的根本是我執,我執打開就是煩惱,煩惱造,、推動的就是造業。那麼整個集谛就是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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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于集後宣說滅谛。

  “若見我執亦能止滅,誓願現證滅苦之滅,故于集後宣說滅谛。”那麼看到我執能不能滅掉的,?這個是一個關鍵。如果說我執是有的,滅不掉的,那麼苦也滅不掉了,集谛也證不到了。所以佛,佛在見道這個過程呢,是個極大的智慧的過程。佛思維思惟到,集谛是可,集谛這個我執本來是性空,本來缺乏,一切法沒有我的,是增益上去的,。我執是,本來是自性空的,增益上去的,本來沒有我的。這我執從何來呢?當然可以滅的,。有的東西不能滅的,沒有的東西也不能使它生出來的,噢。我們這個科學上也這麼說的。本來有的,你把它消滅是不可能的。你說水把它燒幹幹了,他它還(有)水蒸汽。你說柴把它燒掉了,它他還有二氧化碳。,沒有消滅的。但是說,我執是有的話,你再怎麼用功、對治,消滅不了的。但是佛智慧照見我執是空的,沒有自信性的,那麼這個我執能滅的,那麼苦也是能滅的。所以說外道根本不知道這些道理,他怎麼能滅苦呢?不能滅的!那麼這裏就是說了,我執是能滅的,。那麼“誓願現證滅苦之滅”,那麼我執當然,我執要滅麼嘛,我要把它滅掉,滅掉我執是什麼呢?證到的就是滅谛嘛。“故于集後宣說滅谛”。,說集谛時候呢,就跟了說滅谛。

  若爾開示苦谛之後,即于解脫發生希求,苦谛之後應說滅谛。

  “若爾開示苦谛之後,即于解脫發生希求,苦谛之後應說滅谛。”這又一個辯認論。你說了苦谛是苦,噢,那你馬上生起要解脫了,要求解脫了。那麼解脫就是滅谛。你應當苦谛之後,就說滅谛,爲什麼要說集谛呢?“苦谛之後應說滅谛。”。

  答雲雲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衆苦之滅,然猶未明衆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于解脫,不能定執爲所應得,定當證滅。

  答雲無過,爾時雖有欲解脫心,欣得寂滅衆苦之滅,然猶未明衆苦之因,未見其因定能遮止,故于解脫,不能定執爲所應得,定當證滅。”他說,你說有過,應當苦谛之後說滅谛,我們說沒有過失。這個時候雖然我們是苦谛,想要消除它,要求解脫了,要求證到苦,把這個苦寂滅下去,要希望這個苦寂滅的那個滅了,但是還不知道,苦是哪裏來的。“未見其因”,不知道這個生起苦的因是能夠遮止的,就是我執(是)可以斷的,如果我執不能斷的,滅谛根本證不到的。,你怎麼證明滅呢?所以先要這個過程,知道苦的來源是集,集的根子是我執,我執本身是自性空,可以斷的,本來是沒有的,決定能夠遮止的。。“故于解脫,不能定執爲所應得”。,假使你還沒看到(苦谛,還沒看到滅谛,沒有看到)集谛(???),也不知道這個苦的因能夠遮止的,那麼你解脫,苦的因不能遮止的話,解脫就不能證的,不一定能證到的。,所以說“不能定執爲所應得,定當證滅”,苦的因不能遮止,那麼這個滅也證不到的。所以說一定要看到集谛,它的因是我執,我執是能遮止的,才能證滅谛。所以說一定要先說集谛,不能先說滅谛。

  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爲趣解脫道,趣向道谛,是故道谛最後宣說。“如是若執定當證滅,定當解脫,便念何爲趣解脫道,趣向道谛,是故道谛最後宣說。”

  那麼你要證滅谛呢,要求解脫,要求解脫了,。你要解脫,怎麼樣子解脫呢,修什麼道呢?趣向道。這裏說道谛了,所以道谛呢最後說,苦集滅道。這個次第決定如此,不用顛倒的,一個也不能動,佛說的話,就是次第不能動,數字也不能動。

  那麼今天時間過了,就講到這裏。

  第五十一講

  上一次我們講到中士道的四谛的關系。我們說中士道主要就是說下士道的增上生的善趣是不夠的,因爲得了善趣將來還要墮到惡趣的,並不是真正安樂的地方,是不會久住的。煩惱沒有斷掉,它碰了緣就會發生,發生推動造業,那麼這個不善的業呢,將來又牽引到惡趣去。所以說善趣不是真正的安樂之處。

  那麼,這個呢應當要發一個整個超出叁有(的心),不要把叁有當作是好的事情,要把叁有的苦性、不淨相觀出來,這樣子才可以有這個方便了,出離叁界是永遠的安樂。

  在這個裏邊,講了什麼叫解脫,在生死裏邊,是業跟煩惱把我們捆起來的。這兩個力量使我們困在叁界裏邊,五趣裏邊,投“胎卵濕化”四個胎,這麼結生相續,流轉生死。那麼我們要發個心,希求解脫的心要把它生起來,生起來那就是對叁有的過患要看清楚。沒有過患呢他就不想舍,不想舍呢就沒有解脫心。

  下邊如何生起對叁有的過患呢?就講四谛了。四谛裏邊苦集滅道,苦是果,集是因;滅是果,道是因。爲什麼佛要把果先說,因後說呢?一般說先有因後有果嘛。這裏邊有甚深的密義。因爲講了苦谛使我們認清到苦的苦性,世間的滿足並不是真正安樂之處,這是顛倒虛妄的,要認識到這是徹底的苦,那麼我們才可以生起厭離心了。厭離心生起以後,要追求滅掉苦。要滅這個苦,那麼要看它是什麼因?因止不住,你苦拔掉,它又生,拔掉又生,苦也滅不了的,那麼就要追求它是什麼因,先要把因去掉。

  那麼就知道呢因就是集谛了。集谛裏邊就是煩惱跟業了,這個煩惱發起造業。那麼煩惱的根本有什麼呢?就是我執了,有個我了,再對順的就貪;不順的就瞋;一般的沒有順沒有不順的就是生癡,這各式各樣的煩惱就起來了。

  那麼我們要追求:我執能不能滅掉?那這個裏邊就是很深的道理。昨天我們講了,宇宙裏邊的事物,有的不能殺滅掉的,沒有的也不能生起來的。那麼這個我執到底是有的還是沒有的?在應成派的見地看呢,這個我執是我們在緣五蘊的時候,執著一個虛妄的分別,說有個我,這是無明把它執得實在了,認爲是有實在這麼一個我的。這個實在的我呢,經過真理的分析,就是在《毘缽舍那》那一章,就證明它實在是沒有的,是無明的實執增益而成的,虛妄的一個我。這個虛妄的我,既然沒有了,我執也就滅掉了。

  這一個破的方式呢,很微妙,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就是這部論,五百二十八頁,大家翻一翻,講《毘缽舍那》的那個地方。五百二十八頁的第四行。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十叁毘缽舍那:

  第叁修習此見斷障之理。如是若見我及我所無少自性如微塵許,由修彼義便能滅除我我所執薩迦耶見。

  “修習此見斷障之理。如是若見我及我所無少自性如微塵許”,這個前面已經分析過了,有七項分別,我拿不出來的,沒有實在一個我,那麼我沒有,我所當然也沒有。一點自性也沒有,跟微塵許的自性也沒有。“由修彼義便能滅除我我所執薩迦耶見”,那麼這個我既然沒有了 ,執了我的執了我所的薩迦耶見呢也就可以沒有了。

  彼見若滅,則欲取等廣如前說四取皆滅。此取若滅,則無取緣所生之愛,故以愛緣結蘊相續其生亦盡,便得解脫。

  “彼見若滅”,薩迦耶見沒有了。“則欲取等廣如前說四取皆滅”,那麼要“取”,就講十二因緣了,這裏我們還沒有講,他前面講過了。“取”也滅掉了,“我”沒有嘛,當然不追求了 ,“取”也沒有了。“取”滅掉之後呢,“取”所生的“有”(這個“愛”錯的,其他的本子裏是“有”,“取”緣“有”嘛)。“取”沒有了,“取”所生的“有”也沒有了。“有”就是業嘛,“有”沒有的緣故,那麼“生”也沒有了,結生相續也沒有了。就是“取”緣“有”,“有”緣“生”嘛,那麼“生”也沒有,這就是解脫了。

  如十八品雲:「我我所滅故,無我我所執。」

  十八品是《中觀論》的一品。“我我所滅故,無我我所執”,“我我所滅故”,既然我我所,本來執著一個實在的我,有一個我所的,這個是破掉了,那麼我、我所的執,薩迦耶見也就破掉了。

  又雲:「若于內外法,盡我我所慢,即能滅諸取,彼盡故生盡。」

  那就是跟著來了,內外一切法都知道沒有我我所的,我我所,我慢我見我執我愛嘛,這幾個是連起的,我我所慢還是我我所執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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