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正法,名轉正教,是故說此是佛寶業。即前所說真實苦集滅道,無量法教,能爲舍煩惱苦之所緣境,由緣此故,能舍煩惱及一切苦,是故說此爲法寶業。正行名僧,由正行故,勇猛精進,能令增長一切善根,是故說此爲僧寶業。”
“由緣此故,能舍煩惱及一切苦,是故說此爲法寶業”,這個法寶的業呢,業用呢,就是這個。就是你緣了法寶爲所緣境的話,將來你可以斷煩惱,也可以脫離一切的苦。那麼,勇猛增長業是僧寶的話,“正行名僧”,依佛的法如法地修行的叫僧。“由正行故,勇猛精進,能令增長一切善根,是故說此爲僧寶業”,這是《瑜伽師地論》的原文,可以參考。那麼曉得抄了沒有?該抄一下吧。如果有書的可以參考一下。那麼今天時間到了,就講到這裏。
第叁十七講
《菩提道次第廣論》。上一次我們講了佛的功德:身的功德、語的功德、意的功德、還有事業的功德。那麼下邊又講了一些對佛的話要産生絕對的信心。不要給那些一般的――聽到算命的說了很相信,佛說的呢不在乎,這樣子,就反其道而行之了。對佛的功德能夠産生定解,那麼同樣對佛所說的法,依法修行的僧人、僧衆也能夠同樣相信。那麼下邊就說了法寶的功德、僧寶的功德。
那麼下邊,我們昨天就講了差別了。差別,《攝抉擇分》裏邊就是說了幾個差別。那麼我們已經講了第一個,“叁寶內互差別”,分六個,相差別講過了。那麼第二個,就是相差別,還有業差別。這個我們抄了一個,看一看,參考一下,差別的。
那麼我們這裏說叁寶的差別,《瑜伽師地論》裏邊,“雲何相故,叁寶差別?謂自然覺悟相是佛寶”,佛是無師自悟的,“覺悟果相”,所覺悟的果證到的,那就是法寶。那麼“隨他所教正修行相”,佛是無師自悟的,僧寶呢,隨佛所教的正法而如法修行的――僧寶。
那麼業差別,“雲何業故,叁寶差別?爲轉正教業是佛寶”,佛就是轉*輪的,把佛的正法轉給、教給僧人――他的弟子,佛寶。“舍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那麼這要轉個彎了,他說佛說的教法是我們舍煩惱,舍掉這個,斷苦的所緣的境,緣這個法寶爲境的話,將來就能夠斷煩惱,斷一切苦難。所以說,叫法寶的業呢,是“舍煩惱苦所緣境”。那麼“勇猛增長業是僧寶”,正行叫僧,以勇猛精進地增長一切善根,這就是說僧寶的事業。那麼這個我們昨天講過了。
下邊是信解了。信解差別者,我們先看《廣論》。
(叁)信解差別
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信解差別者,如其次第,應樹親近承事信解,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那麼對叁寶要産生一定的不疑的勝解,就是信解了。那麼對佛寶要樹立起親近承事的信解。 我們看,這跟《瑜伽師地論》是一樣的。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雲何信解故,叁寶差別?謂于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解,于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于僧寶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披尋記》卷六十四:“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者,謂大師子從法所生,從法所化,是法等分,是名同一法性。(口所生者,從說法音而誕生故。法所生者,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之所生故。法所化者,從法身路,而得成立相似法故。法等分者,受用無漏法之財寶,相似法故。《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一切有智同梵行者信解此故,具足六種可愛樂法,和合共住,互無乖诤,是名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
《瑜伽師地論》裏邊對法寶說呢,“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應該樹立希求證得的信解,那麼這個是一樣的。“與僧寶所應樹共同和合同一法性信解”,“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它這個《廣論》裏邊加“共住”,明顯一些。
那什麼叫“同一法性”?同一法性就是說,僧寶都是從法所生,從法所化的,他都是同一個法性裏出來的。那麼他聽了佛的法之後,“如理作意,法隨法行”,這樣而生的。那麼這就是從法化生,從法所生了。這個“同一法性”就是說,修的法都是佛的所說的法。
那麼下邊就是說,這個裏邊有六種可愛樂的法,和合共住,就是六和了合了。“互無乖诤,是名和合”。那麼,什麼叫和合呢?大家沒有诤。那麼現在我們說僧團裏邊就有不要诤,要和合。現在尼衆的僧團裏邊诤得很厲害,一片散沙,這個是不和合的相,要趕快改進了。聽了經就是要做,聽了之後做不到,等于沒有聽。那麼這個要和合,如何和合?謙讓嘛。不要每個人的我執很大,什麼不讓。那麼你那麼多我執就打起來了。還要修《大威德》了,這個《大威德》修了之後出魔障了。去年,沒有修還好一些,修了兩個月,就魔障很厲害了,應該要警惕。那麼互相沒有乖诤叫和合。那麼和合共住呢,六和共住,要六個和,是不是做到呢?這個要好好檢查。
那麼這是信解的叁寶差別。
(四)修行差別
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修行差別者,如其次第,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應修共受財法正行”,這是修行差別。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雲何修行故,叁寶差別?謂于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于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于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
《披尋記》卷六十四:“共受財法正行者,謂彼共住同梵行者,同受利養,名共受財,同趣屍羅,同趣正見,名共受法。”
那麼我們看《瑜伽師地論》 。“雲何修行故叁寶差別者,謂于佛寶應修供養承事正行”。,那麼我們對佛寶應該怎麼做呢?要供養、承事了。那麼就是說,阿難尊者親自承事佛寶了。那麼供養呢,現在還可以供養佛的像了。 “于法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瑜伽方便”,就是說跟法相應的那些修行、正行要修。那麼,“于僧寶所應修共受財法正行”。“共財”,“同受利養,名共受財,同趣屍羅,同趣正見”,法裏邊就包括的戒、見,那麼也就是六和裏邊的利和、見和、戒和了,這些都要共同,不要分別。那麼這就是僧寶裏邊要做到的,如果做不到,要去檢查了,爲什麼做不到?就要努力要做到,做不到的話,就不成稱其爲僧團了。
(五)隨念差別
隨念差別者,謂應別念叁寶功德,如雲:“謂是世尊等。”
“隨念差別者,謂應別念叁寶功德,如雲:謂是世尊等”,這個就略了,就是前面講過的了。
《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雲何隨念故,叁寶差別?應以余相隨念佛寶,應以余相隨念法寶,應以余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
《披尋記》卷六十四:“謂是世尊,乃至廣說者,證正等覺,名是世尊,應以此相隨念佛寶。彼所說法是覺悟果,應以此相隨念法寶。彼弟子衆隨他所教能修正行,應以此相隨念僧寶。”
我們看《瑜伽師地論》 。“雲何隨念故,叁寶差別?應以余相隨念佛寶,應以余相隨念法寶”。就是說,這叁個相,不一樣的。“應以余相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這個跟《瑜伽師地論》一樣的。“謂是世尊乃至廣說”,前面講過了,所以不說了。
“證正等覺”,就是世尊,“應以此相隨念佛寶”,就是說佛是證了正等覺的,自己開悟的,那麼這是這個相來隨念佛寶。“彼所說法是覺悟果”,是佛證了覺悟之後,說的果就是他所得的正法,“應以此相隨念法寶”。“彼弟子衆隨他所教能修正行”,那麼依了佛的所教的,而修正行的,那麼就是隨念,以這個相隨念僧寶。那就是第一個相裏邊的了。叁個相,隨念之後呢,就是念這叁個相。佛的差別相,就是正等正覺的。法的差別相,就是他所證到的果。僧寶的差別相,就是說由佛教授教誡之後,而正修行的。以這叁個相隨念叁寶,因爲前面講過了,他就不說了。
(六)生福差別
生福差別者,謂依補特伽羅及法增上,生最勝福,,,。佛及僧二是依初義,此複依一補特伽羅,及依衆多補特伽羅生長福德,以于僧伽定有四故。
“生福差別者”,那麼還有一個生福的差別,這是第六個了。那麼生起福報來,是怎麼差別呢?“謂依補特伽羅及法增上,生最勝福”,“依補特伽羅”,就是有情跟那個“法”,這兩種的增上力就産生最殊勝的福報。“佛及僧”呢,是補特伽羅了。那麼,是第一個意思,。“依補特伽羅及法增上,生最勝福”。
“此複依一補特伽羅,及依衆多補特伽羅生長福德”,那麼佛跟僧是補特伽羅,依補特伽羅生增上,增上麼生最勝福了。在這裏邊有區別,補特伽羅呢,佛是一個,依一個補特伽羅,就是依佛寶。依衆多補特伽羅,那麼就是僧寶。“以于僧伽定有四故”,四個人以上才叫僧了。那麼所以說,多的有情。佛是一個補特伽羅,那麼僧寶呢,四個以上的。依這個補特伽羅生最勝福的,就是佛跟僧。其中,佛是一個,僧寶四以上。那麼依法增上而生最勝福的,是法寶了。這很簡單,就不說了。
癸叁 由自誓受而正歸依
由自誓受而歸依者,謂由誓受依佛爲師,依般涅槃爲正修法,歸依僧伽爲修助伴,由如是門而正歸依,如《毗奈耶廣釋》中說。
“由自誓受而歸依”,歸依的時候自己要立誓言,受歸依。“謂由誓受依佛爲師,依般涅槃爲正修法,歸依僧伽爲修助伴,由如是門而正歸依,如《毗奈耶廣釋》中說”,那麼自己要發誓,立誓言而受歸依的。自己發誓要依佛爲師,那麼就是依佛爲師之後,再也不依其他的天魔外道爲師了,自己要發這個誓願。那麼法呢,以這個般涅槃爲正修的法,法的總的最高的就是般涅槃,佛的無住涅槃,以這個來爲我們正修的法。那麼要達到這個目的呢,下邊就很多的法要修了。而最高的,真正的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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