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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論講記(叁)(下士道二)▪P15

  ..續本文上一頁事情。歸依的事情要搞清楚,當然是重要,否則歸依體得不到,甚至會把歸依體喪失。那麼,歸依之後該怎麼做?那麼這個裏邊分了兩科。一個是《瑜伽師地論》出的,《攝抉擇分》裏邊的;一個是教授,我們的這個宗派的教授教誡裏邊來的。

  那麼第一個,《瑜伽師地論》的,它引了兩個,一共有有四個。那麼教授教誡的呢,它的科判不太明顯,那麼裏邊甚至于大字小字都打了不整齊的。像我們在第一百一十叁頁,第叁第四都是一般的小字,第五,“由知勝利晝叁夜叁”,就打了一個另外體的字了,那麼這個就混淆了。所以我們把它重新整理了一下,那麼這樣子就有利于我們歸依之後的人,該怎麼做,把這個仔細對照一下呢,就可以比較明顯地知道。那麼當然了,我們把《瑜伽師地論》的先講了。

  

   癸一 《攝分》中出  

  (一)初四聚

  初中有二四聚。初四聚中,親近善士者,謂如前說,善知識者,乃是一切功德依處,觀見是已而正親近。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

  “初中有二四聚”,《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裏邊有兩個四聚,一聚有四條了。有兩聚,每一聚有四條。“初四聚中”,那麼這個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法蘊足論》叫“預流四支”。修這個法,就是預流果,修這個法修得好的,能證預流果的。預流的四個支分,也四個因素:一個是親近善士,我們一開頭就講的。“親近善士者,謂如前說”,前面一開頭講了,親近善知識了。什麼叫善知識呢?

  “善知識者,乃是一切功德依處,觀見是已而正親近。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那麼親近善士,前面善知識講過了,善知識,一切功德的所依的地方,叫善知識。一切功德的依靠都從那裏生出來的。就是說,本身他是一切功德的依靠的地方,就是善知識。就是說善知識就具備一切功德的。那麼這裏的善知識呢,就指的高要求的了――佛。“觀見是已”,看到這個,一切功德都是依止在善知識身上的。那麼看到這條,知道清楚之後,那麼就要“正親近”,要如法地親近他。“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我們歸依佛,就是歸依我們示道,告訴我們怎麼修行的大師。“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那麼我們隨順,佛怎麼教我們,我們怎麼做,怎麼修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怎麼親近?就是要隨教而行了。如果你單是聽,每次都來聽,回去之後不依教奉行,那不叫親近。

  

  聽聞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隨其所應,謂當聽聞若佛所說,若佛弟子所說,法教諸契經等, 及若作意何種所緣,能息煩惱,即應作意。由歸依法,于教證法應當現證,此即是彼隨順行故。

  第二個,“聽聞正法及如理作意者”,第二、第叁。“聽聞正法”,第二,“如理作意”,第叁。

  “隨其所應,謂當聽聞若佛所說,若佛弟子所說,法教諸契經等”,那麼佛或者佛弟子所說的那些教法,或者講契經、應頌等十二分教,或者是佛說的,或者是佛弟子說的,都要聽聞。

  “及若作意何種所緣,能息煩惱,即應作意”,我們作意,作意——一個心所法,就是注意哪一些所緣的法能夠息煩惱的,就要去作意它。這是歸依佛。

  由歸依法,于教證法應當現證,此即是彼隨順行故。

  

  “由歸依法,于教證法應當現證”,那麼歸依法,對法裏邊的教法也好、證法也好,都要證到。“此即是彼隨順行故”,那麼這個作意就是如理作意,如理作意就是思惟了。聽聞正法、如理作意,這兩個就是“隨順行”。我們聽了佛的教之後,隨順佛的教做,做怎麼做呢?一個是“聽聞正法”,一個是“如理作意”。

  

  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由歸依僧,于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爲伴,其隨順行,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

  第四個,“法隨法行”了。“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那麼法,最高的法就是般涅槃了。隨順法而行,應該隨順了般涅槃的法而正修行的,法隨法行。

  由歸依僧,于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爲伴,其隨順行,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

  

  “由歸依僧,于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爲伴”,那麼我們歸依僧之後,對那些修行趣向般涅槃的那些補特伽羅(就是僧寶),應該是我們修行助伴。

  “其隨順行,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那麼怎麼隨順呢?跟那些僧寶,“諸趣解脫者”――僧寶,我們要隨順他,跟他一起學。

  這就是說,第一個四聚:就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那麼第一個是親近的大師了;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他就是歸依法呢,對法要做的事情,那是隨順行;法隨法行,就是歸依僧,對趣向涅槃的僧寶,應當執爲我們修行助伴。那麼這個第一個四聚。

  

  (二)二四聚

  第二四聚中,諸根不掉者,謂根于境放散之後,意亦隨逐,于境掉動,深見過患,令意厭舍。

  第二個四聚,“諸根不掉者,謂根于境放散之後,意亦隨逐,于境掉動,深見過患,令意厭舍”,這個我們也是前面有過的。諸根不掉,這就是說六根對六境,如果說你放逸,隨它去,那麼意根呢,也跟了它走了。,“于境掉動”,隨了境掉動,。那麼這樣子呢,“深見過患”,這個害處很大了。我們以前就是講這個加行的時候,就是講了要“護持根門”了,就講了很多了。那麼,這樣于境掉動的過失很多,“令意厭舍”,使這個心厭舍,不要去經常去掉動,“諸根不掉”。

  

  受學學處者,謂隨力受學佛製學處。

  “受學學處者,謂隨力受學佛製學處”,隨自己的力量,能夠受五戒的受五戒;八戒的加受一個八戒;能夠出家的沙彌十戒,乃至比丘二百五十條戒。根據自己的能力、環境,那麼就受學處。

  

  悲愍有情者,謂佛聖教,由悲差別,故歸依此,于諸有情,亦應悲愍,斷除損害。

  “悲愍有情”,第叁個。“謂佛聖教,由悲差別,故歸依此”,那麼我們佛的教呢,是有大悲心的,所以說要歸依這個。我們在歸依法的時候,不惱害一切衆生,所以說這個法主要是以悲心爲特征的。所以我們歸依法,要悲愍有情的。

  “于諸有情,亦應悲愍”,既然法的特征是悲心,那麼我們對一切有情都要具悲心,“斷除損害”。

  

  應時時間,于叁寶所勤修供養者,謂應日日供養叁寶。

  第四,“應時時間,于叁寶所勤修供養者,謂應日日供養叁寶”,那麼第四個要供養了,“時時間”,時時刻刻要供養,勤修供養,那麼就是說每一天都要供養叁寶。怎麼供養?具體的在教授裏邊會補充。

  這個是《瑜伽師地論》的裏邊《攝抉擇分》有二個四,就是說歸依叁寶之後有四個、四個事情要做的。

  

   癸二 教授中出

  

  第二教授中出,分二:一、一 別學,二、二共學。

  “教授中”,就是我們的傳承,教授教誡裏邊出來的,又分兩個:一個是“別學”;一個是“共學”。別學呢,叁寶分開的,歸依佛之後要怎麼做,歸依法之後要怎麼做,歸依僧之後怎麼做。共學,一起要做的。

  

   子一 別學

  

  初中分二:一一遮止應學,二二修行應學。今初。

  “初中分二:一一遮止應學,二二修行應學”,有些是不要做的,一個是該做的。

  

   醜一 遮止應學

  

  如《涅槃經》雲:“若歸依叁寶,是謂正近事,終不應歸依,諸余天神等。歸依正法者,應離殺害心。歸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

  那麼第一個。“如《涅槃經》雲”,這個我們可以對照那個表來看了。我們這個表就是第二個,根據這個教授中出來的。那麼別學裏邊應止的,“遮止應學”;應修的,“修行應學”。那麼第一個,“如《涅槃經》雲:若歸依叁寶,是謂正近事”,這個都是在家人來說,最起碼的歸依叁寶的人就是在家人了,居士了。““是謂正近事,終不應歸依,諸余天神等。歸依正法者,應離殺害心。歸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那麼,這是《涅槃經》裏邊有這個幾句話。假使歸依叁寶的人,就是近事了,就是我們佛教的如法的居士了。那麼這個居士歸依叁寶之後,終不能去歸依其他的天神,天魔外道,不能歸依了。歸依法之後,佛的正法之後,要離殺害心。那你法的特征是悲愍、悲心。那你既然歸依法了,一切有情不能損害他,更不能殺害他。歸依僧伽之後,不要跟外道共住。那麼這裏邊下面要詳細解釋。

  

  此說有叁,謂不歸余天,于諸有情舍離損害,與諸外道不應共住。

  “此說有叁,謂不歸余天,于諸有情舍離損害”,歸依佛之後,不要歸依其他的天了。因爲當時印度呢,他們歸依的大自在天、歸依他化自在天、歸依毗搜紐天,都是推一個高的天爲他教主。那麼我們歸依佛之後,其他的天再怎麼高的,就不能歸依了。那麼歸依法之後,“于諸有情應舍離損害”,一切有情不能損害他。那麼歸依僧之後,“與諸外道不應共住”。這是解釋《涅槃經》的話,那麼下邊宗大師還要解釋。

  

  其中初者謂于世間,若大自在、遍入天等,尚不執爲畢竟歸處,況諸鬼趣山神龍等。此是不可不信叁寶,歸心彼等。

  “其中初者”,第一個,“謂于世間,若大自在、遍入天(毗搜紐天)”,這個是印度的外道,執爲最高的,他們的創世主了,創造世界的。“尚不執爲畢竟歸處”,即使像大自在天、遍入天 等等,尚且不執爲畢竟的歸依處。其他的鬼神,“況諸鬼趣山神龍等。此是不可不信叁寶,歸心彼等”,那麼最高的大自在天,大的外道,大的遍入天還不歸依了,何況那些鬼、神、龍,當然了,不能夠不信叁寶而歸依他們。這個絕對不能這樣做。大的天神尚不歸依,這些小的鬼神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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