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實的例子也看到,經過損傷的,雖然補救好了,跟原來是不一樣的。
那麼佛教裏邊,那些罪,犯了是忏清淨的,跟那些沒有犯的,本來清淨的,也是不一樣的。一個是有力量能證果證道的,一個即使你花了很大氣力,忏清淨了,但是證果證道的堪能性就沒有了。
這個菩薩戒犯了根本罪的,即使你忏清淨了,又受了菩薩戒了,但是這一輩子,不能到初地的。那麼其他的誹謗正法,這是很厲害的罪了,比一切罪都厲害,那麼即使你忏幹淨了,日夜,叁時,一天叁時地忏,精進地忏,忏幹淨了。但是你要證個“忍”,卻是至少要十劫以上。那就不能證果證道了——這個現輩子。那麼不但現輩子了,後輩子了,後後輩子了……,要十劫以後呢才有希望了,那麼就不一樣了。
所以說,不要看到罪能忏悔幹淨就對犯罪不在乎——“反正只要忏悔好了”。那麼要,最好就是說,最初不要犯。附帶地就是針對那些,現代那些不好的輿論,反正是彌勒佛出來,都能解脫的,現在就馬馬虎虎了。戒也不要持了,吃喝玩樂都隨便來了,這也不一樣的。中間的苦你是要受的,這個苦受起來,不是好受的。那麼這些事情呢,就是不要掉以輕心,也就是說不要鑽空子。也不要說跟了煩惱走,煩惱就是叫你享受,要做壞事嘛。那麼我們現身要跟煩惱反其道而行之,就是不做壞事,盡量做好事。那這是我們修行的人必須要樹立的正知正見,不要起這些偷空子、鑽空子的事情,不要做。戒一定要護持,最初無犯。那麼修行一定要努力向上,爭取很快地要成就,不要在無間地獄裏去等了很久才出來。這個太愚癡,這個很愚癡,劃不來的。因爲這個苦還是你自己受的嘛,沒什麼好受嘛。
今天時間到了。
第四十九講
《菩提道次第廣論》。上一次我們講了業果的問題。那麼重要就是說業果呢,只要真正忏悔的話,定業也是可以消盡的。但是這個業果呢,對每一個補特伽羅來說,他就是受的果是不一定的。有的,他的果能夠消盡了。有的呢,雖然精進地忏悔,因爲造的業太大了,那麼還要受很多的苦。但是並不是說,忏悔是無效的。假使不忏的話,那麼果呢更不可設想。所以說忏悔效果是決定有。但是每一個補特伽啰,他的情況是不一定的。
那麼最後呢,我們就是說,忏悔雖然能幹淨,但是他僅僅是避免受異熟果的苦報。在證道的堪能方面說,他是卻喪失了這個堪能性了。那麼這裏邊就是說,毀謗正法的,這是罪極大了。那麼你雖然拼命地忏悔,七年裏邊,一天叁時地忏悔,那麼清淨了,罪是忏清淨了,異熟果的果報不受了,但是要這個證果證道,哪怕是一個加行道的“忍”,起碼要十個劫以上才證到。那是當下呢,是完全沒有這個堪能性的。
那麼假使說菩薩戒犯了的,那麼雖然可以重受,但是他這一輩子,罪是清淨了,異熟果不受了。但是要得初地,那是決定不能得到的。那麼這裏就是說,初地不能得到,下邊的還是能得到。因爲菩薩戒的根本戒,跟那個謗法的罪呢比起來要輕一些。謗法的罪呢哪怕你忏幹淨了,十個劫以後,才漸漸能得到個加行道的忍,不要說初地,這個是更厲害了。那麼所以說,最初沒有犯的清淨,跟犯了以後忏悔了的清淨,兩個不一樣的,而且差別很大。主要是證果證道的堪能性是喪失了,沒有了。
那麼世間的比喻也可以說,手腳骨頭折斷了,雖然可以治療,把他骨頭接起來。但是接好的骨頭,跟原來沒有損傷的骨頭是不能比的。那一碰就爛的。原來沒有受損的,那就是比較堅固得多了。所以說呢,我們修行的人,最好就是要保持最初不要去犯。不要說犯了清淨,就可以跟那個不犯一樣,這是做不到的。那麼所以說,最初不要去犯是最重要的。
好,下邊我們接下去。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雲:「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
“如是勵力,如《集法論》雲﹕“若作諸惡未修福,誤失正法得非法,具惡業人死怖畏,如于大海散朽船。””,這是說不好的一面;““若已修福未作惡,行諸善士妙法軌,此則終無死亡怖,如乘固船登彼岸。””,這是好的一方面。
這個頌呢,據說是在釋迦牟尼佛在神變月的時候,跟一個外道比神通了。因爲外道太囂張了,那麼他的佛弟子就再叁地要求佛,還是跟他較量一下。那麼變了十五天,這十五天裏邊,外道大敗塗地,一敗塗地了,那是不可說了。那麼這個事情過了之後呢,佛就說這個偈了。他說假使作惡的,沒有修善,沒有修善業福報的。“誤失正法”,他把真正的正法沒有得到,“誤失”,失掉了,而得了非法,修那些邪法。“具惡業人死怖畏”,那麼具有這樣子惡業的人,無時無刻不充滿了死的恐怖。就像一個大海裏邊,一個破爛的,一些朽壞的船,乘了那個船,那是什麼時候都有沈沒的危險。那麼就是說,失5:24正法,不修善法,那麼這樣的人呢充滿了恐怖的。
那麼假使說,“若已修福未作惡”,這個人假使說修的是善業――福業,壞事沒有做的。“行諸善士妙法軌”,他修行的呢,善士,修行的人,這是他的“妙法軌”,殊勝的法,那是包括無漏法了。如果這樣子,惡業不做,修了善,福業(有漏是福業),又修一種妙的法軌(無漏法),這樣的人呢,就像在大海裏邊乘了一個很牢固的船,決定登到彼岸,不會有死亡的危險的。
那麼這就是說,修善法的人,他就是不但是沒恐怖,而且能夠很快地登到彼岸去。那麼反過來,修惡法的,不但不能登到彼岸,隨時都有死亡的的恐怖的危險。這個不但是死亡了,還要墮惡道趣去的。
莫依前作,應如後行。
“莫依前作,應如後行。”,那麼這兩句話裏邊,我們不要照前面那些去做,就是壞事做了很多,好的事沒有做,這些是危險的。應當根據後面的那一個,專門修那些善法的,有漏無漏善,壞事不做的,這是穩固,沒有恐怖的,能見到登彼岸。
此複若說衆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舍,義利殊大。
“此複若說衆多應理言辭而放逸轉,義利微劣,若有僅知微少法義,然隨所知正行取舍,義利殊大。”,下邊又說一個,那麼不要做惡業,修善法是對的。但是有些人,他對這個法說了很多,“應理言辭”,如法的話,但是呢,行動是放逸,卻不照了這個法去做。那麼這樣的人,得到的好處呢,極微劣,沒有什麼大的好處的。但是有些人,法雖然知道的不多,但是他知道一點就做一點。“隨所知”呢,所知的法“正行取舍”,根據他所知的法,正行,如法地去修行。取舍,該取的取,該舍的舍。這樣的人得到的好處極大。
那就是說我們單是知道,不修行是不夠的。有些人學法很精進,背誦什麼東西弄了很多,但是你行持沒有,那就是說益利極少,甚至于是惡趣因。就是帕繃喀大師說的,學了很多法,目的是到蒙古去兜財售去的,要名利去的。那你這個法學了有啥用處呢?還是爲了世間的名利而服務的。那個還是惡趣因,不但得不到解脫,還是惡趣的因。那麼我們如法地修行,才真正得到大的益利。所以說,法固然是很好,但是得到法之後,重點還是要行。單是嘴裏說,不去做,那是得不到什麼大的好處的。
《集法句》雲:「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瞋癡,此等能得沙門分。苾刍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自導出惡趣,如像象出淤泥。苾刍樂防慎,深畏諸放逸,能抖一切惡,如風吹樹葉。」
這麼下邊引個經說。“《集法句》雲﹕“若人宣多如理語,放逸而不如是行,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設雖少說如理語,然能正行法隨法,及能遠離貪癡嗔癡,此等能得沙門分。””,那麼這個經呢,據說他的公案是這樣子的:提婆達多爲了要爭利養,他就跟阿奢阿阇世王(未生怨王),他是王子那個時候,他就說,“你把你的父親殺掉”。,他是瓶沙王嘛,因爲瓶沙王是信佛的,壽命很長。那麼提婆達多呢,對佛懷恨在心了,他就想把佛害掉,那麼自己呢,做新的佛。叫這個阿奢阇世王呢,把這個瓶沙王殺掉。他相信他的,相信提婆(達多),那麼他做王,結果阿阇世王就把瓶沙王關起來餓死了。那麼提婆達多害佛呢,卻是沒有害成功,就是出了佛身的血。那麼有一個阿羅漢比丘尼呢,叫蓮花色士比丘尼,她就對這個事情,就對提婆達多很不滿意了,就呵斥他,結果提婆達多就一拳把她打死了。那麼是殺了阿羅漢了,犯了叁個業了:一個是出佛身血;一個是破僧;又一個是就是殺阿羅漢尼了。那麼他這個做了很多壞事,結果呢,他回到他的自己的團體裏去呢,又裝模裝樣地對那些他的徒弟們說了很多的法。
那麼這樣子人呢,佛就批評他了。假使有一個人,他說了很多的好話,“如理語”就是如法的話,但是行動是放逸,“不如是行”,不根據法而行,放逸行就是亂做了,做壞事了。
“譬如牧人數他畜,彼非能得沙門分”。,那麼正巧這個時候,一個趕牛的人呢,趕了一群牛,邊趕邊在數,他回去了嘛,趕回去麼看數牛少了沒少了。他就是說,數了半天,數人家的牛。對他呢,他是放牛的人,他自己一個牛也沒有,都是人家的牛他在放。那麼就是說,這個就是比喻說了很多法,自己也不行,沒有做,都是說人家的。說食數寶,就是這個意思。那麼好象,你說了很多的如理法,卻也不照法這樣的去做,而放逸,做一些壞事。像像一個放牛的人,數了很多的牛,牛雖然很多,但是不是他的,他根本沒有份的。這樣子的人,“彼非能得到沙門分”,他要得到沙門的份分,就是得到沙門的好處呢,是得不到的。
那麼反過來,“設雖少…
《廣論講記(叁)(下士道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