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利弗阿毗昙論禅定品學記講義》
(選自《戒定慧基本叁學》)
丁醜年七月廿五日開講
阿毗昙(P217)
“阿毗達磨”之舊稱。亦名對法,此法對于無住涅槃,能說谛菩提分解脫門等故。亦名數法,于一一法,數數宣說,訓釋言詞,言相共相等,無量差別故。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論處所等,能勝伏他論故。亦名通法,由此能釋通素怛纜義故(素怛纜者,謂能貫穿,依故、相故、法故、義故)。
《俱舍頌疏》雲:“淨慧隨行名對法,及能得此諸慧論”。
勝義對法 自性對法──淨慧
隨行對法──隨行
世俗對法 方便對法──諸慧
資糧對法──諸論
《麟記》雲:“通四聖谛者,前勝義法唯是涅槃(滅谛攝),不通余谛。今法相法,非唯涅槃,亦兼余谛,故言通也。言聖谛者,谛謂審實無倒之義,如經言:“月可令熱,日可令冷,如來說苦,實是苦法,不可令樂,故名爲谛。”又唯聖人,見不謬故,但名聖谛。”
色法──道共戒無表
心法──第六意識
大 地 法──受、想、思、觸、欲、念、 作意、勝解、叁摩地
心所法 大善地法──信、勤、行舍、慚、愧、無貪、無嗔、不害、輕安、不放逸
不定地法──尋、伺
不相應行法──得、生、信、異、滅
生得慧──生便得故
聞 慧──聞教成故
思 慧──因思起故
修 慧──從定生故(定名爲修,熏修于心,令成功德,無過于定,獨名爲修)
一、《集異門足論》二十卷 一萬二千頌 佛在世時舍利弗造
二、《法蘊足論》十二卷 六千頌 佛世時大目犍連造
叁、《施設足論》 一萬八千頌 佛世迦多行那子造
四、《識身足論》十六卷 七千頌 佛滅百年提婆設摩造
五、《品類足論》十卷 佛滅叁百年世友造
六、《界身足論》叁卷 六千頌
《發智論》二十卷佛滅叁百年迦多衍尼子造
(《施設足論》玄奘請來未譯,所余諸論均爲玄奘翻譯)
勝義阿毗達磨無漏五蘊(淨慧隨行)
色蘊──道共無表
受蘊──隨行中受心所
想蘊──隨行中想心所
行蘊──除受想外,諸余隨行心所、四相及得
識蘊──淨慧相應心王
波羅提木叉者,戒也。(P219)
一、 別別解脫戒──七衆各各相續不同,緣位有異,作能各別不同之解脫方法也。
二、 具足解脫戒──初趣入解脫住位者,依于決定出離心,發起求受具足戒,各各真實完全解脫之道,成就佛及諸大無學等各各正直之行爲故。
分別解釋有叁:
一、 方便解脫──穩實究竟解脫之善巧故。
二、 易易解脫──不迂回曲折故,不東西錯亂故,不前後顛倒故,直行通達、趣大道故。
叁、 決定解脫──法數具足,法行實踐,法系貫聯,配組嚴密,即是淨法緣起因果,如如理事偕行,是故解脫決定。古雲“保解脫。”
如是波羅提木叉,佛說有四義,所謂攝持住處、威儀、行根、面首。(P220-221)
一、 威儀者:或有人以爲裝模作樣,初學非裝不會,初在人前裝,次在天人前,對鬼神亦裝,隨裝上十年成爲習慣,即不裝自成矣。威儀攝一切戒,凡犯戒皆破威儀也。
二、攝持住處:謂攝取于僧,是具大悲心者之事,故宗喀巴大師說:“無悲心者,不能學戒也。”
叁、行根者:謂叁業之行動,六根皆如法。
四、面首者:慈悲表現,誠中形外之相,叁十二相是如來之面首。
廣釋:
一、 攝持威儀:威者,依于親證真如之體智,發起後起果道諸智之表相顯現也。不怒而威、不言而從、見者得利。儀者,肅恭仁慈,好道專精,行動海潮,坐立妙高,福行勝業圓成之表現也。初學者,行住坐臥,嚴正如律,敬佛法僧,四依六和,瞋打罵弄,安忍如如,知足少欲,淡然閑定,自他利行,精進無畏。
二、 攝持住處:住處者,依受戒得,同一居止,布薩羯磨,如法結界,秉律和合修行之處所,于中僧衆,互相教授,共相愛語,展轉覺悟,歡喜安樂,未信者信,乃至正法久住,如水乳合,作二利事。
叁、 攝持行根:行者,身心動相總爲行蘊,此中所取,攝入令入善十一中。根者,總二十二,此中所取,持彼信等五根,轉成五力乃至成叁無漏根。依此衆善根力,攝持淨戒、律儀、眼等諸根,隨順律儀,乃至進入定共、道共律儀,隨于何時何地,六根清淨,行此調伏,動止如法,乃至照見無我,見義勇爲,舍身精進,是比丘自分行持之功用力能,亦名之爲轉依。
《俱舍論頌疏》(卷二)雲:“法一分是根,並內界十二。”
眼根────眼界
耳根────耳界
鼻根────鼻界
舌根────舌界
身根────身界
女根
男根
命根
意根────七心界
樂根
苦根
憂根
喜根 法界一分
舍根
信根
勤根
念根
定根
慧根
未知當知根
已知根 叁無漏根
具知根
四、 攝持面首:隨慧轉心,令成慈悲和悅,近人之態,乃至相好成就。從于平等解脫之心,離欲出家受戒,攝持廣大威儀教法,依止如律僧團,隨衆習持,轉變諸根,成就淨體,增上定共道共、隨心清淨、無漏悲憫之德,發現悅人樂衆、方便善巧之相,及和雅無礙之聲教,乃至叁十二相、八十種好,于語默坐起行事之間,若誰見者,發生樂喜之心、使人愛敬不忘之力也,亦名百福莊嚴。
叁惡行叁妙行(P221)
叁惡行:叁業不善,名叁惡行,意惡行中,非直意業,及取貪嗔邪見,亦名意惡行。叁妙行:翻叁惡行,謂身語意,一切善業,及非善業,無貪無嗔正見也。亦名叁清淨,通有漏善有無漏善。(《俱舍論頌疏》卷第十六)
五種留限(P229)
《俱舍論頌疏》(卷十五 沙門 婆羅門(P230) 《俱舍論頌疏》(卷第二十四 一切煩惱使結(P232) 《俱舍論頌疏》(卷二十一 《順正理論》雲:“于境于生,有系縛能,故名爲結。或有此故,令諸有情,合衆多苦,故名爲結。是衆多苦惱安足處故。” 1、愛結──────叁界五部── 十五 2、恚結──────欲界五部── 五 3、慢結──────叁界五部── 十五 4、無明結─────叁界五部── 十五 身見───叁界苦(叁) 5、見結 邊見───叁界苦(叁) 十八 邪見───叁界四部(十二) 6、取結 見取───叁界四部(十二) 十八 戒禁取──叁界苦、道(六) 7、疑結──────叁界四部── 十二 8、嫉結──────欲界修─── 一 9、悭結──────欲界修─── 一 ────────────────────────── 總:九結 ──────────── 一百事爲體 慚、愧 “不重賢善名爲無慚也。謂于功德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慚,即是恭敬所敵對法。言功德者,戒定慧功德也。有德人者,具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于罪不見怖者,釋無愧也。謂諸善士所呵厭法。說名爲罪,于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此中怖言,顯非愛果能生怖故。有余師說,于所造罪自觀無恥說名無慚,觀假無恥說名無愧。慚愧差別,翻此應知。謂翻初釋,有敬有崇有所忌難有所隨屬說名爲慚,于罪見怖說名爲愧。翻第二釋,于所造罪自觀有… 《舍利弗阿毗昙論禅定品學記講義》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