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就是說他勝罪,是有八個。從這個意樂心來說,四個,出發點了,貪求名聞利養的,四個,自贊毀他。但是從加行來說有八個。自贊也好,毀他也好,分兩個。第二個罪也是兩個,第叁個罪也是兩個,四個根本罪,一共有八種他勝罪。
那麼你這裏說是我們要很謹慎了。你如果貪求名聞利養,贊歎自己的話,就是菩薩的根本罪。所以這些我們不要看,毀他,一般人感到是不大好啊,好象很明顯的這是……自贊很容易犯了,在居士面前,說自己怎麼怎麼好了不得,我怎麼怎麼忠心爲常住辦事,我怎麼怎麼能幹,甚至說我念經聲音大,超過一切。你這樣子贊歎自己,目的在哪裏?如果你目的是純粹的,只爲好心,那還不說;如果目的是要居士恭敬我,乃至供養我,好了,他勝罪,不得了。
所以這些東西看起來很隱微,但是,我們不學戒根本不知道。所以說這一定要學了,不學的話自己犯了還不知道。不是小罪了,是大罪。這是第一條。那麼裏邊幾個條件啊,你說這個話——自贊毀他,所說的話,對的境,指人,這是宗大師裏邊列舉的,指同類的人,他能夠知你的話的意思的。如果你對個貓說、對個狗說,你說我怎麼了不得,我怎麼了不得,我有什麼功德;狗不懂,“哇哇”,叫一下走了,那也不是他勝罪呀。或者來一個海外的歐洲人,裏邊又說了一大堆,他,對不起,聽不懂,這個也不是;他懂了,那就是他勝罪。說的事情,自贊毀他。發起的心,貪著名聞利養、利養恭敬,只要一個,貪著一個,說了就不行啊。那麼說了他的話,自贊的也好,毀他的也好,只要對方懂了你的意思了,他勝罪,第一個他勝成就了。那麼你說自贊這個事情,或者毀他,兩面都說了,兩個他勝罪。這個要很注意啊。
所以說我們學過戒的人,最好不要贊歎自己。海公上師就說的,一切名聞都不是好事情,名氣大了,就給你麻煩來的多;沒有名的,你好好修學,沒有打岔的;名氣大了,你想修都修不成了。捧場的,什麼來的,把你擡得高高的、飄飄然的,會犯很多錯誤,自己迷糊了嘛,自以爲了不得了,這個是不好的事情。那麼要什麼名?只有一個名可以要,持戒的名。這個人是持戒的。這個名,對他就可以要,但不是去求啊。到處宣傳,我持戒,我持戒,這樣子說,這個也不行。人家來贊歎你持戒,這個隨他去贊歎。其他的人家贊歎你功德,不承認,我沒這個功德,對不起,我沒有,我沒有,這些名不要。
己二 悭執法財——第二他勝,悭吝所攝
第二個他勝,悭了,一個是貪了,一個是悭了,所以菩薩戒是兩重的。別解脫戒,你只要不要做就是持戒了,菩薩戒裏邊兩重的,貪固然是犯戒,悭也是犯戒。“悭執財法成他勝”,自己的財,有法,人家來求,不給,悭吝的人不給,這是根本罪。那麼要求的是什麼?“無財無食無依者,來菩薩所現前住,非求兵杖衆毒物,非宜一切損害等,現有不施不哀憐。正求法者具恭敬,非盜法等現有法。性悭財法不施與,隨犯一種本罪成。”這是兩種。這個第二個他勝的兩個,就是一個財,一個法。悭財,一個他勝,悭法,又一個他勝。這是第二個,也是兩個他勝。自己心是悭吝心,自己有財有法,那麼舍不得布施,他勝。
“無財”,那麼對方求的人,確實沒有財,或者沒有吃的,或者沒有依止的,來菩薩面前住,就是求了。他求的不是兵刀,先求財來說,他求的東西是爲生活所需的,既不是“兵杖衆毒物”。兵杖是不能布施的。我們說,那些是凶器啦,跟毒物——這是害人的東西,殺害有情的,不能要,假使你說你有什麼酒,人家說給我好不好,不要給,酒也是不相宜的東西,不能給。那麼兵刀器杖更是凶器,更不要給。你說給了,他正好拿去作案去了,那他的犯案你有關了,你幫助他犯罪去了。這些不要給。
也不是要求“非宜”,就是他用不到的東西。假設這個他是一個,身體是涼性的,他給你的涼藥,你不要給他,他吃了不對頭的。或者他是年輕的小夥子,他要吃人參什麼的,這個你小夥子不要吃這些,這個東西老人沒辦法才吃一下,你年紀輕的吃這些幹啥?把身體自己的本來的生理機能都損壞了。我們聽說有一個人,他說他是自己種人參的。他天天這個人參當零食,經常大量地吃,到後來,他離開了人參不能生活了,象吃鴉片一樣,鼻涕眼水,都流下來了,人也火巴掉(川俚,軟掉)了,不能勝任他的事情了,那個東西就是過分了,不宜的,不要隨便吃。“一切損害”,跟煙酒這些,賭博之類的東西,不是求這些。假設麻將牌,他來要你求,你不要給他,這是拿著去,浪費時間,做無義的事情了,耽擱這個正事的不要給。那麼他不是求這些——兵杖、毒物、非宜的東西、有損害的東西,是如法的東西。
“現有不施不哀憐”。你有了這些東西,你確實現在是有,你舍不得給。同時,又不滋生對他起哀憐心,就是見他討厭。唉!這個東西,才拿到,你又來要了去了。不肯,不給。這樣的人,波羅夷啊。這個就是他勝罪了,犯一個他勝罪。所以菩薩很難當啊,你東西都要供之于大衆。但是你說,這東西你是僧團要用的,人家居士跟你要,這個居士要去,僧團不夠了,那可以不要給。那麼求法,一樣的。
“正求法者具恭敬”,如果求法的話,他毫無恭敬心,唉,你就教我一個法,你看那個人都教我很多法了,你怎麼不教我嘛。這樣子求嘛,不給,對不起。沒有恭敬心,給你也不好。但是他又真正根據那個儀式,依止、請法,照規矩如法的做的,有恭敬心的,這樣來求了。“非盜法等現有法”,他又不是盜法,不是拿了這法去外邊去賣、去騙人或者說氣功師拿了法去搞氣功,不是這些。那麼你自己現有法,這個法你也學過的,有。
“性悭財法不施與”,你心就是一個悭貪,財也好,法也好,不給。就是以悭貪的心不給。“隨犯一種本罪成”,財也好,法也好,哪一個不給,就是一個他勝罪。兩個都不給,兩個他勝罪。這是第二個他勝罪。
己叁 瞋怨不舍——第叁他勝,瞋惑所攝
還有五分鍾,再講一個。“長養瞋種忿所纏,發起粗言加刀杖。捶打傷害作損惱,內懷猛利持恨诤。他來谏謝不受忍,不舍怨結他勝成。”這是一個他勝罪。就是他心裏瞋恨心很大,同時也不知去對治,“長養瞋種”,瞋恨心隨它滋長。“忿所纏”,他的意樂心,是由忿恨心所纏縛了,受了忿的染汙。加行是,“發起粗言加刀杖”,或者是手拿刀杖,去打人家、害人家,或者是以粗言罵人家,甚至罵得很痛。“捶打傷害作損惱”,打有情了,損害他,使他心裏懊惱,作損害。“內懷猛利持恨诤”,打了之後,心裏這個恨的心還是不舍。那麼“他來谏謝不受忍”,人家來勸他,或者人家來認錯,來道歉,不聽,不受谏,不受勸。那麼這樣子,心裏的怨結放不下,“他勝成”,根本罪,他勝罪。那麼他的對象是行谏的人,來勸他,或者認錯了道歉的人,他的方法也如法來求的,你不發起這個慈悲心,還是心裏忿恨心,不舍忿恨心,不受他的語,就是我不受你的忏,不受你的谏,這樣子條件具足,根本罪。
這個,我們說,《瑜伽師地論》一共四個根本,今天講了叁個,下邊還有《虛空藏》裏邊的十四個,一共是十八個根本罪,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裏。
第九講
己四 謗棄大乘——第四他勝,癡慢所攝
上次我們講到瑜伽菩薩地的他勝罪的第叁個,今天接下去第四個。在一百叁十頁,“第四他勝癡慢所攝”,“誹謗大乘菩薩藏,背舍佛說深廣法。說像似法亂正教,以自愛樂令他轉。”這就是誹謗佛的正法啊。他這裏邊說的是誹謗大乘的菩薩藏,大乘的講菩薩道的那些叁藏的經,誹謗。什麼原因?他是不信,或者是信不起。
那麼我們說現在還有一類的,就是這個海公上師特別慈悲,以前還沒有出現這一類,現在就是以研究學問爲主,這主要是從日本傳來的一個學風。本來是佛教以這個科學的方法研究、哲學的方式研究,是一個好事情,但是他們完全用哲學的框框,來看佛教,根據考證了,什麼東西,那也會産生很多的錯誤的地方。比如說日本,他們對什麼《楞嚴經》、《大乘起信論》,有一些經論,經過他們的考證,所謂的考證,認爲是僞經,不是真的,那麼這個就是搞反了啊。我們說我們中國的顯教,每天早上都在念咒,你說他是假的,那麼白念了?那祖師都是不知道,都是糊裏糊塗教人家念這個假經了?所以,這個我們說是不可依據。這個考證不一定是正確的。所以說以這樣子的研究學問的態度對待佛教,就産生很多的一些誹謗的事情。這是新産生的啊。以前是不信大乘,或者是本身對大乘有看法,他信不起等等誹謗;而現在還有一些本身他都是出于好象是比較客觀的,但是他方法錯誤,以考證之類的去研究菩薩藏,産生誹謗的也不少。
“背舍佛說深廣法”,甚深廣大的法,甚深是中觀,廣大是瑜伽、緣起,這個法,大乘的方便法完全背棄、棄掉。“說像似法亂正教”,但是他說的法,“像似法”,看上去是佛教,也帶了佛教的名詞,但是精神實質不是佛教。以這樣的法,來混淆我們的佛教,魚目混珠,這樣子就是破壞佛教了,混亂佛教了。這個是第四個他勝罪。
還有一種,“以自愛樂令他轉”,自己歡喜哪一部分,就強迫人家也信他的,其他的都不要,都抹殺。這個是海公上師特別慈悲,他的小字,“執一類經論自所愛樂令他隨轉,謗余大乘經論開示建立法門”,他自己歡喜的習氣,所愛樂的一些經論,當然經論也是好的,但是把他局限了,只有自己所愛樂的,自己歡喜他,照他的學,照他的修,也叫人家跟他一樣,照這個修,照那個學。本來不是壞事,但是他執了這個是對的,其他的都不對,其他的大乘經典,誹謗,這樣子就犯了錯誤了。本來說你自己學佛的一經一論,你自己智慧不夠,或者方便不夠,或者是環境的條件的不夠,學得少一點,也並不是什麼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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