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背毀謗”,說他“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這是非義,這是非法,甚至于說不是如來說的,對我們衆生沒有利益的。“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樣子就違犯,是染汙的違犯。“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這樣的毀謗,不管自己內心的非理作意也好,或者聽了人家說,也跟著說也好,都是犯的。
那麼我們該怎麼做?“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強信受,應無谄曲,應如是學。”自己心裏不能信解的,這個時應當勉強地信受下來,沒有谄曲的,還是要這麼學。他說“我爲非善,盲無慧目”,自己就是有煩惱,有障,沒有智慧眼睛。“于如來眼,隨所宣說,于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于佛所說的那些密意的語言産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自己是要處于無知,不要去隨了人家或者自己私心作解,去誹謗他。
佛是一切法“無不現知”,現量知見,“等隨觀見”,這裏我們就要解釋這一個,就是這裏的我們看書上一個,“正量現見隨觀等”。
“正量現見隨觀等”這個話,我們要解釋一下。原文是“仰推如來,于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佛一切是現量。我們說我們凡夫或者是二乘、菩薩,他們觀察事情,有的時候用比量,用因明,或者用推測,或者用什麼,而佛不要的,當下就看到的,一切都是現量現知正知的。“等隨觀見”就是我們的隨觀等了,“等隨觀見”,“等”是佛的正等正覺,普遍一切都能夠現前觀覺知道的。那麼就是佛就是完全清晰地知道,一點也沒有錯的,不會說錯的。
所以說對于佛說的話,我們不要懷疑,更不要誹謗了。你即使現在也不能理解,你信下去,這是佛說的,都不會錯。但是自己不懂,不懂就是說我們現在是凡夫,煩惱重,業障重,這些深的道理理解不了,就可以了。這樣子你就不犯。
如果你要是以世間的眼光來推測佛的那個教義,或者……,那個就要誹謗了。我們現在看到一些對密法認爲是什麼婆羅門、啥東西了,這些都是世間研究學問的人,他是看了有相似之處,看到婆羅門也有這樣子的行動,他說好象是外表上差不多,他就說個婆羅門性力派等等。那麼婆羅門吃飯,那麼我們佛教也吃飯,我們也是婆羅門了?這些邏輯是很膚淺的。那麼不要隨便以自己的最微劣智慧來推測佛的境界。這個要自己謙虛一點,就是說不要隨便誹謗。
我們看到現在有學問的人,總要顯出自己高,總要批評人家來擡高自己。批評人家,你批評其他的人要好一些,你把佛教都批評了,那你糟糕了,犯了謗法的罪了。犯了菩薩戒還是小事了,謗法罪犯了,因果……後邊要講的,你犯戒固然可以忏悔,只要不是他勝,但是你那些墮惡道的罪卻是要其他的忏悔法,不是你個這個對人忏一忏就算了。對人忏一忏是犯戒的罪忏掉了,那業果上的罪還得要好好地忏悔,那就是金剛薩埵、叁十五佛了。這個好好去拜忏去。
庚六 瞋愛自贊毀他
第六條,“瞋愛自贊毀他”。“愛染瞋恚作自贊,謗毀他方染違犯”,自贊毀他,這個一條你們做個記號,我要你們去思考一下,自贊毀他是根本他勝罪,怎麼這裏成了一個惡作罪?這個你們去思考去。以愛染的心,以瞋恚的心自贊毀他的,作自贊毀他的,那麼是染汙的違犯。
下邊不犯的,“若爲摧伏惡外道”,這個很惡毒的外道,要摧伏他,這個時候,你毀謗,就是對他們外道的這個教理毀謗一下,就是駁斥一下了,自己的佛教的道理贊歎一下,這個不犯。“持教護他”,你要住持如來的聖教,要保護人家,那麼也不犯。“作調伏”,要調伏對方的時候,也不犯。“未信令信信倍增”,沒有相信的,叫他相信,已經信的,使他更相信,那麼你贊歎一下,也不犯。“廣如前說無違犯”,這個都是沒有犯的。
那麼我們看這個《瑜伽師地論》(《菩薩戒品釋》卷五 五),“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他人所,有染愛心”,就是染愛,愛染了,染愛心,他是“染愛”,這裏是“愛染”,那個意思差不多。“有瞋恚心,自贊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以這樣子的出發,自贊毀他,這是犯,是染汙的犯。假使沒有犯的,摧伏外道、惡的外道,“住持如來聖教”,方便調伏,這個。
那麼看他的注解,“有染愛心,有瞋恚心,對他人所,自贊毀他,是染違犯”。那麼“若爲住持如來聖教而欲摧伏外道”的,不犯;要調伏他的,方便調伏他的,不犯;未信者信,信已更增長的也不犯。這是不犯的。
庚七 不往聽法
那麼下邊第七條。“聞說正法會決擇,憍慢嫌恨恚惱心,不往聽聞染違犯。”這是不往聽了,人家說法不聽。“怠墮不往犯非染”,這是說犯的。人家說正法,或者是來決擇,聞正法會決擇,會決擇,決擇正法或者講正法的時候,以驕慢的心,以嫌恨的心,自己驕慢,對他嫌恨,恨他或者嫌他不行,或者恚惱心,故意使他不高興,不去。這樣的心,不往聽聞,染違犯。這是染汙的違犯,重的。假使懶惰沒有去,不是驕慢心,不是嫌恨心,不是恚惱心,不去的,犯,也是犯,不是染汙的犯,稍微輕一點。
下邊是不犯的,那麼人家說法我們都要去嗎?假使我修定修了一半,聽見說哪裏講經了,趕快去!不去犯戒。那麼怎麼辦?下邊不犯的還有。“若不知”,第一個是不知道,人家在講經,你不知道,“啊!那天哪裏在講經,你沒有去,你犯戒了!”不知道,不犯。“疾病無力顛倒談”,假使自己害病,不去,不犯。沒有力,全身沒有氣力,或者是受傷了,或者是怎麼了,或者是太疲勞了,那個時候也不犯;“顛倒談”,知道對方說法的時候不如法,說的不太好的,不去也沒有犯。“將護說法”,假使這個人,講經的人知道你去了之後,他心裏感到不舒暢的。或者你是一個學問很好的,他感到有慚愧心,恐怕自己講得不對,或者是你是另外一個情況,去了之後,他心裏不高興的,那麼你要維護說法的人的心,不去也可以。“正了知”,假使他說的法,自己學過了,基本上都能掌握的,“若已多聞具聞持”,或者自己多聞,也能持,能憶持不忘的,這樣子都不違犯。
還有一個,“心住一境發勝定”,正在修定,要引發殊勝的禅定的時候,那不去也不要緊;還有一種,“自忖愚鈍難受習”,對方講得太深了,自己感到是愚蠢的很,恐怕接受不了,也難以憶持,不去也沒有關系,不犯。“或障所緣攝心定”,當要修定的時候,你要所緣的境,你要緣這個境,要心定的,你到那個地方去,恐怕要把你心搞亂了,那麼你也可以不去,不犯。“如是不往戒無違”,這樣子的情況之下不去,那麼都不犯。假使不是這些條件的話,那就不行,尤其是驕慢不去,這個最要不得。自以爲了不得,他講的東西,我根本不要聽。
看看《瑜伽師地論》的(《菩薩戒品釋》卷五 五),“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說正法,論議決擇”,兩種,一種是說正法,一種是論議決擇,辯論,在一起討論了。所以說,我們說你們討論要去,討論你不去,你犯,就要犯戒,很嚴格地說,犯一條戒。很多人以爲討論不要去,那當然下邊有條件。他們討論的我都懂的,或者他們討論的就是亂七八糟胡扯的,那個不去可以。但是,我們說要求你們不要烏七八糟亂扯,胡扯,討論要討論到點子上。我們的討論相當于西藏的到辯論場去,不能不去的。你學了法就是要到辯論場去用的,你學了法幹啥?你學了之後,辯論場逃避不去的話,不准的,西藏是不允許的。
那麼我們這裏也是,原則上,你學了之後,到討論的時候要去。去,一個是練習自己說法,一個是大家的智慧可以深入,再一個是利益那些聽不懂的人,他們有不懂的,給他解釋一下。很多的有意思的事情,合在一起一個討論會,爲什麼不去?你自己說你學好了,你不願利人家嗎?你學的是不是最好了,人家的話你聽進去,一點收獲都沒有嗎?恐怕也不一定。所以還是要去,原則上要去。
下邊就是說是不犯的。“若不覺知”,不知道;“若有疾病”,一樣的,“若無氣力”;“若知倒說”,知道他說的是,說的不正的,不正確的,顛倒的;“若爲護彼說法者心”,將護說法者的心,或者是恐怕他生起慚愧,或者恐怕他生起不歡喜的心,那你不去也可以;“若正了知”,你自己知道他的說的道理,你經常聽到的,甚至于自己是確實明白的,那麼自己多聞,也是聞得很透徹;那麼或者是自己要修定;或者麼是要這個這個引發那個殊勝的禅定了;或者是自己是非常之愚鈍的,智慧是很差,那邊去聽了之後,不能理解,也不能受持;難引生,也不能使心在緣這個境入定。這是叁層。
我們說“自忖愚鈍難受習,或障所緣攝心定”,這裏是講得略一點。在《菩薩戒》裏邊,他的文是這樣子的,自己愚鈍,愚鈍得很,于所聞的法,“難受難持”, 難受就是不能聞,引不起聞慧;難持,引不起思慧;“難于所緣,攝心令定”,這裏就是障所緣攝心定,就是自己太笨了,這個所緣的境入定,就是修,修慧,就是自己知道太笨了,去聽了之後,既生不起聞慧,也生不起思慧,也不能起修慧,那麼這樣子不去也可以。
所以這裏,在頌子裏邊是看不出來,你們是注解一下:“難受”,是聞慧生不起;“難習”,是思慧生不起;“所緣攝心定”是修慧,障,也是生不起來。這個障好象是跟那個原文的這個意思容易混淆,他就是說“難于所緣攝心定”,去了之後,也不能那個生起修慧,那麼就不去,也沒有犯。“如是不往戒無違”。這是叁層,受,聞;習,思;所緣攝心定,修,修就是入定了。我們說聞思修叁慧我們學過《俱舍》都知道,修慧是定中的慧。那麼第七條。
庚八 不敬說法
下邊最後,第八條講了,今天我們把障般若的講完了。下邊就是十二個饒益有情戒了,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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