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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略頌講記▪P3

  ..續本文上一頁十惡業道,亦教他人令行十惡。是名第五犯根本罪。

  那麼,國王裏邊第五條的根本罪「謗無業果諸邪見」。假使說一個.國王他有自在力,在他國土裏邊,起個邪見,拔無因果,說造了壞事將來不會受報的,那麼造十惡業道,殺盜淫妄,貪瞋癡,兩舌绮語惡口等等都做,自己做,也叫人家做,這個就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

  

  善男子,是名灌頂剎利五根本罪。若犯一者,此則名爲犯波羅夷。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墮于惡趣。

  這五條是國王的。當然,不是國王,犯了也一樣犯罪。《虛空藏菩薩經》是針對國王說的。那就是我們這裏後邊的第五條,「盜叁寶物」,叁寶的東西,佛法僧的東西,以國王的權力拿來,這是根本罪。「六、謗叁乘」,佛法不管聲聞緣覺菩薩乘,你毀謗它,都是屬于犯根本罪的。叫人家不要修了,不要去學這些東西,只有國王有這個自在力。那麼,下邊對于那些在佛的教下出家,穿了出家衣服的,逼得他還俗,甚至于打罵,關起來或者是斷命這些都是菩薩的根本罪,當然你斷命另外還有斷命的罪還有一條。這裏,就是只要是「七、奪衣反俗」都是屬于菩薩戒的根本罪。這個當然,你一個在家的普通老百姓是沒有這個權力,這是國王的罪了。那麼,第八,造「五無間」罪那就是不分那一個了,造了之後都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九、謗無業果」,那是同的,國王自己、其他的人也是一樣。這前面的五六七八九這五條,就是主要是對國王說的。

  

  丙十、破壞村等

  複次善男子,大臣亦有五根本罪犯波羅夷,若有犯者,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于惡趣,離安隱處,永失一切天人之樂。何等爲五?謂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是則名犯初根本罪。

  那麼,下邊,在《虛空藏菩薩經》裏邊有五條是大臣的。大臣也有一定的權力,他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他依靠王的勢力,他統理他的地方,取佛法僧的東西,自己取,或者叫人家取,也是根本罪,這跟國王一樣,所以說不重複了。

  

  複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破壞村邑城郭國土,或教人破。是名第二犯根本罪。

  第二條,「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破壞村邑城郭國土,或教人破,是名第二犯根本罪。」(大臣亦有五根本罪,第一、叁、四、五,同灌頂刹利王第一、二、叁、四。)大臣統領他的國土依靠王的勢力,「破壞村邑城郭國土」,就是說破壞那些有老百姓住的地方,自己破壞,或者叫人家破壞,這是犯第二條根本罪。這就是我們這裏的「破壞村等」,是第十條,那是大臣的,一般的人沒有這個力量破壞,大臣他靠王的勢力可以破壞。那麼在海公上師的《講錄》裏邊他發揮一下,不但是人間的村邑聚落,乃至是鬼神村,一般就是說,我們這個樹林、有大樹都有鬼神住的,五年以上的樹一般都有鬼神居住,那麼你破壞那些樹林也是等于說破壞了鬼神的村邑聚落,也是算根本罪,因爲破壞村邑聚落都是傷命的事情。這是大臣的第二條,因爲前面國王沒有了,這裏就擺了第十條。

  

  複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毀謗正法,舍聲聞乘、辟支佛乘,舍無上乘,亦製他人不令修學。是名第叁犯根本罪。

  大臣的第叁條,他靠王的勢力毀謗正法,也是舍聲聞乘、辟支佛乘、舍無上乘,自己毀謗,也叫人不要修不要學。這一個也跟國王一樣,這一條不重複,也擺在前邊。

  

  複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若見有人,以如來故,剃除須發、身被法服,持戒毀戒有戒無戒,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加杖捶,或複系縛,或截手足,乃至斷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惡。是名第四犯根本罪。

  第四條,大臣的罪,他靠了王的勢力,看見有人依如來故,就是在如來的教下,「剃除須髪,身被法服」,穿了出家衣服,不管他是持戒的毀戒的或者是有戒無戒的,憑他的勢力不准他穿袈裟,「脫其袈裟,逼令還俗」,逼他還俗的,甚至于打縛,關起來斷命的,這樣子的也是一條根本罪。前面國王也有,所以這一條不重複。

  

  複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作五逆罪。何等爲五?一者殺母,二者害父,叁者殺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如是五無間罪,若犯一者,是則名爲犯根本罪。是名第五犯根本罪。

  善男子,是名大臣五根本罪。若犯一者,此則名爲犯波羅夷,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墮于惡趣。

  大臣的第五條,也是造五無間罪,依止國王的力量,作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的,隨做一個,是根本罪。所以這一條也不重複。

  這裏把國王的、大臣的十條罪合攏來,六條,就是說,從第五條盜叁寶物,第六謗叁乘,第七奪衣反俗,第八五無間,第九謗無業果諸邪見,第十破壞村等,那就是對國王大臣的十條把它濃縮到六條。下邊從十一條開始到十八條是屬于對初發心菩薩犯的根本罪。

  我們先對照海公上師的注解看有沒有補充的。

  

  《講錄》:5.取叁寶物,或教人取。6.毀謗正法,舍聲聞乘、辟支佛乘及無上佛乘。今日五、六兩病最深。7.奪僧侶衣,迫使返俗。8.作五逆罪,一者殺母,二者殺父,叁者殺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若犯其一,即名根本。9.謗無因果,不畏未來,造十惡業,不畏未來受報。10.破壞村邑,傷衆多命。此戒國王、大臣,欲其慈心不殺。又五年以上之樹,有鬼神村。

  第五條,「取叁寶物,或教人取。」自取、教人取。第六條,「毀謗正法,舍聲聞乘、辟支佛乘及無上佛乘。」都在裏邊,一樣的。第七條,「奪僧侶衣,迫使返俗」,就是奪衣反俗,一樣的。第八條,「作五逆罪,一者殺母、二者殺父、叁者殺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隨犯其一,是名根本」,一樣的。第九條,「謗無因果,不畏未來,造十惡業,不畏未來受報」,這個都是根據《虛空藏經》來的,一模一樣,內容一樣的。第十條,「破壞村邑,傷衆多命。此戒國王、大臣,欲其慈心不殺。又五年以上之樹,有鬼神村。」國王大臣有勢力了,他破壞那些村邑國土,假使打仗的時候,屠城等等都是這一類的。那麼,這當然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因爲是殺害衆生的。這裏海公上師加了一點,五年以上的樹有鬼神村,如果破壞了鬼神村,當然不是人的聚落,但也有罪,也屬于這個罪的範圍,當然不能說一定是根本罪了,這個不敢說,但也是屬于這個罪的範圍之內的。所以,鬼神村也不能隨便破壞。

  下邊開始關于初發心菩薩的事情。初發心菩薩有八條根本罪。我們根據《虛空藏菩薩經》念一下,然後再對照我們這裏的,因爲這裏有一些是有一點不同的,我們看下去就知道。

  

  複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有八根本罪犯波羅夷,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于惡趣,離安隱處,失人天樂,亦失大乘境界之樂,久在生死,離善知識。何等爲八?

  十一妄說空 十二退他菩提十叁謗別戒 十四毀謗聲聞緣覺乘 十五嫉毀妄慢過人說

  十六貪利衒賣言自得 十七恃力奪取禅給誦 十八退菩提等廿五心 如是十八根本罪

  

  丙十一、妄說空

  謂彼菩薩宿業因緣生五濁世,有馀善根近善知識,歸趣甚深大乘之法,發無上心,智慧微淺。是初發心菩薩,又從他聞甚深空法讀誦受持,複于少智愚癡人前讀誦解說。余人聞已,驚疑怖畏,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生退沒,樂聲聞乘。是名初發心菩薩犯于第一根本重罪。

  《講錄》:

  11.于諸愚人淺慧者前,解說讀誦甚深空法,不當其機,是人聞已,驚疑怖畏,便退成佛無上道心。

  先看第一條,初發心菩薩的第一條「妄說空」。它說這個初發心菩薩因爲過去的因緣生在五濁惡世,他有善根能夠親近善知識,歸敬大乘,發無上的心,但是他的智慧不厚,智慧很小,他「從他聞甚深空法,讀誦受持,複于少智愚癡人前讀誦解說,余人聞已,驚疑怖畏,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生退沒,樂聲聞乘,是名初發心菩薩犯第一根本重罪。」這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有些菩薩生在五濁惡世,這個時候的人根基很差,他總算過去有些善根,能夠親近善知識,也歸向大乘,也發了菩提心,也受了菩薩戒。但是他的智慧很小,他從其他的善知識裏邊聽到一些甚深空性的法,他聽了之後就受持讀誦,自己受持讀誦之後,又給一些沒有智慧的、愚癡的人去講,那麼這些人聽了空性的東西他不能理解,産生恐懼,什麼修了半天都是空的,他害怕,他對菩提心就退掉了,甯願修個聲聞乘去了。那麼你把人家的菩提心退了,這個菩薩有罪了,這是第一條根本,就是妄說空。

  妄說空是什麼呢?就是不是那個機,他不能理解甚深空性法的人,你不要給他亂說空,你說了之後,人家害怕、退道心,那自己就是犯根本罪了。人家是退道心了,自己講的人也犯了菩薩戒的根本罪。所以說,說法要當機。甚深空性的法如此,密法更不要亂說。你說了密法之後,人家誹謗之後,你自己犯什麼罪也可想而知了,把人家也誹謗了密乘法,也是金剛地獄的罪人了,所以說,這都是兩敗俱傷的事情,千萬不要做。那就是說法要對機,不是那個機就不要說。密法,有的人說是保密,保密是保密了,但要看是什麼機?是那個真的機,是密器,是能夠接受密法的根器的人,要說,他什麼地位就說什麼法,高層次的說高級的法,低的說低的法,應當說。但是不是那個根器的人就不能說,一說的話,對方産生了毀謗的話,自己也犯戒,對方也墮落,這是有罪的。那麼,妄說空,甚深的空性的法也不能隨便說,要對機而說。這是一條。

  

  丙十二、退他菩提

  複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不能樂于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羅蜜,終不能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不如早發聲聞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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