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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略頌講記▪P7

  ..續本文上一頁念經,不是壞事,但是不要取利,不要拿東西、拿錢。還有的,你佛法學了很好,你能夠給人家說,也能寫文章宣傳佛法,好事情,但是不要取報酬。你講了經之後,居士不受供養的,如果一定要供養你的話,轉供養叁寶;投了稿之後,稿費來了之後,這是他們規定的,投了文章多少字要給錢,你這個錢不要拿來自己享受,轉供養叁寶,這樣子做福報越來越大,功德越來越大。如果你把弘揚佛法的東西來養身、養家,這樣子的罪從今天菩薩戒裏看看,就夠大的了。即使沒有夠上根本罪,也是不輕的罪。

  所以說,佛法是好事情,跟原子彈一樣的,會用的是大好事情,會給人類造很大的幸福,不會用也會造很大的罪,你自己反而衒賣了,到處這樣搞起來了,那是罪也不小!所以說學佛法一定要謹慎,再叁強調不要憑自己的智慧看兩本書,你看了這本書,沒有看到那本書,這個利害你不知道。

  我們有傳承的,海公上師或者其他的法流,這些話,耳朵裏經常能聽到,不是書上這本看看、那本看看,經常有這些教授教誡聽到的,那是一定的一個模式,海公上師座下的弟子,人家有一個評價,說的話好象一個印板裏印出來的,不會移動的,甚至于口吻都會有相同之處,因爲對大家對海公上師都十分崇敬,很多說話的口份都仿照海公上師的原話,所以說出來都會有很相同之處,共同語言極多。凡是接觸過海公上師弟子的人都有這個評價,一聽就聽出來的,你是海公上師弟子,因爲他們的話,纏知見也好、甚至于方言也好,很多是相同的。這個我們說有法流的傳承跟自己看書截然不一樣,自己看書你看到這邊沒有顧到那邊,看到那邊沒有顧到這邊,不會完整,有些漏洞自己補不了,甚至于會斷章取義,以自己的私心雜念來吸取佛的意思。那麼,有傳承就不一樣。西藏爲什麼重傳承呢?就是這個原因!當然,真正能夠法成就的人,他的加持力那就跟佛菩薩的加持力同等。真正即身成就的,絕對佛的功德都有,那麼這個更不要說了。即使沒有的話,從一代一代傳下來的習慣勢力也可以使我們避免很多錯誤。所以說,傳承我們是很重視。

  今天時間到了,我們就講到這裏。

  

  

  (4B)昨天我們把根本的罪十八個講過了。但是中間有一些要簡別一下。在十五頁,第四條,「棄舍大乘持僞法」,下邊是五、六,「盜叁寶物謗叁乘」。這裏「謗叁乘」呢,就是說,對菩薩乘、聲聞乘、緣覺乘都毀謗,一共有叁個罪。在這條裏邊,如果謗無上佛乘的,那就是根本罪;如果謗聲聞乘的,也是一個罪;如果謗緣覺乘的,也是一個罪;如果叁個一起謗的,就是叁個他勝罪。所以說這個一條裏邊,謗叁乘法,每一乘他自己毀謗、讓人家不要去學這個,都是根本罪。

  那麼這裏邊,假使謗大乘的話,大乘裏邊有深廣兩派,講甚深的、空性的,講緣起的,兩個一起謗,如果謗一個,沒有根本罪;那麼,聲聞乘的話,一般是四谛法,如果你把四谛法全部謗了,那就是根本罪;緣覺乘是十二緣起,如果十二緣起整個推翻了,毀謗它不是佛說的,那就是一個根本罪。

  那麼,假使聲聞乘裏邊謗一部份,或者是緣覺乘謗一部份,大乘裏邊謗一部份 ,那不屬于他勝罪。這是一條。

  另外,在後邊,就是第十四條根本罪,「毀謗聲聞緣覺乘」,前面一條(第十叁條)謗別解脫戒,這個也是屬于二乘的東西,好象有重複,但是不重複。我們說,謗別解脫戒,就是說你勸人學大乘,不要別解脫戒的,那這一條也是根本罪。

  下面的謗聲聞緣覺乘,它跟前面的「謗叁乘」,也有聲聞緣覺乘,它們有什麼差別呢?前面的謗的是聲聞緣覺乘不是佛說的,要舍棄的,那麼是謗「教」。我們說,佛的正法分教證兩部份,前面第六條謗叁乘是謗教,不是佛說的,這個教是不合理的,不如法的。那麼,這個謗聲聞緣覺乘呢,是謗「證」。它就是說,聲聞緣覺乘你再怎麼學,也斷不了煩惱,了不了生死,它不能證出叁界的果的,這是謗證的一方面,所以跟前面第六個謗叁乘中的謗聲聞緣覺是不同。

  後邊我們講下去的時候,在惡作罪裏邊,障般若中也有「輕聲聞乘廢自乘」,也有輕聲聞乘的,這個有什麼差別?一個是他勝罪,一個是惡作罪,兩個輕重不一樣。這個裏邊的輕聲聞乘不是全部毀謗聲聞乘,就是菩薩不要學聲聞乘的,學小乘的人還是要學的。那麼這個「輕聲聞乘」跟前面的全部把聲聞乘抹殺、不要的那是不一樣的,所以說是惡作罪,不屬于根本罪。

  大概我們把昨天的他勝罪裏邊有些該要簡別的把它簡別一下。今天開始講惡作罪。

  昨天把他勝的四纏頌,就是你犯他勝罪的時候心裏的四種煩惱,四種煩惱具足的,那麼是根本犯,上品的,是犯根本罪。假使第四種「不見爲罪謂功德」是有,前面叁種是不具足,或者一個或者兩個,那麼是中品的罪,可悔。假使你「不見爲罪謂功德」,這是邪見了,假使這條最重的邪見沒有的,單是前面的叁個或者一個、兩個,這是下品的犯,下品的煩惱。下品煩惱罪是最輕的,下品罪,但是也有罪,這個也是可悔,可以忏悔的。上品煩惱不能忏悔,只有重來,只要菩提心沒有退掉,還可以重受。

  下邊是惡作罪。菩薩戒裏邊,只分兩種罪,一種是根本罪,一種是惡作罪。根本罪不能忏,惡作罪是可以忏悔的。

  

  甲二、四十六違犯罪

  

  乙一、違犯善法障六度

  

  惡作罪十頌

  如是惡作四十六 攝諸善法益有情 攝善法者攝六度 其中總有叁十四

  障施有七戒有九 忍四精進禅定叁 障般若者爲八種 余攝饒益戒十二

  《講錄》:惡作罪十頌:惡作共四十六,其叁十四屬攝善法戒,十二屬饒益有情戒。

  第二輪的罪是惡作罪。惡作罪有多少?「如是惡作四十六」,有四十六種。那麼,這惡作罪包含哪些範圍呢?是「攝諸善法益有情」,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兩個合起來的。

  我們說,菩薩戒裏邊有叁聚淨戒,一個是別解脫戒,一個是攝善法戒,一個是饒益有情戒。別解脫戒跟一般的別解脫戒一樣,五戒、八戒、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條戒,這是一樣的。那麼,攝善法戒呢,是修六度的時候,違犯的一些罪。假使修布施的時候,某些地方做錯了,對布施有違背的,那就是犯一個惡作罪。那麼,這六度裏邊一共有叁十四條。最後是饒益有情戒,饒益有情的,那有十二條,一共四十六條。那麼,別解脫戒專門是護持不犯那些非法的事情不做;攝善法戒是修六度,也是對于有情有好處,利益有情的,但是總的來說,是完成自己功德的;饒益有情戒是全部是利他的,對自己自利方面是沒有的,專門是利他的。那麼,這叁聚淨戒的差別不一樣。

  惡作罪裏邊,重點是攝善法戒裏有叁十四條,饒益有情戒有十二條,一共四十六。「如是惡作四十六,攝諸善法益有情」,他的性質分兩種,一種是「攝諸善法」,攝善法戒,一種是「益有情」,饒益有情戒,兩種,加起來四十六。

  攝善法戒是什麼?「攝善法者攝六度」,就是修六度的時候,有違犯的有叁十四條,「其中總有叁十四」。那麼,這叁十四是怎麼配置的呢?「障施有七戒有九,忍四精進禅定叁,大欲無足數數貪,障般若者爲八種。」布施度的時候,違背布施度的有七條;違背持戒的、戒波羅蜜的有九條;違背忍辱波羅蜜的有四條;違背精進的有叁條;違背禅定的也是叁條;違背般若的有八條,一共是叁十四條。

  「余攝饒益戒十二」,其余的饒益有情戒的違背的,有十二條。一共是四十六。這是算帳了。下邊分開講。

  

  丙一、障施有七

  一叁業不敬于叁寶 二大欲無足數數貪 叁不敬耆德四不好答 五延請不往六不受施

  七如理求法不施法 此之七種障于施

  《講錄》:

  攝善法中,障施七種:⑴身口意叁業,日夜空度,不供叁寶。⑵于諸利養,貪得無厭。⑶不敬碩德高年。⑷他來請問,驕慢嫌恨,而不善答。⑸他來延請,不受不往。⑹拒絕施予。⑺如理求法,恚惱不施,遇盜法或非器,乃不應施。

  

  

  丁一、叁業不敬于叁寶(于叁寶所不供養禮贊隨念功德)

  第一是違背布施的,「障施有七」了,障礙布施度的有七種。這幾種罪是什麼?「叁業不敬于叁寶」,第一條。「叁業」,我們的身口意叁業 對叁寶不恭敬,這是第一條。這個內涵是什麼呢?就是說我們受了菩薩戒的,每天身口意對于叁寶一定作恭敬的表現,不能空過一日。哪怕你磕一個頭,念一個贊,贊歎佛,或者供養一點東西,總之必須每天要做一點。一點也不做,這一天空過了,就是違背了布施的波羅蜜多的那一條戒。叁業對叁寶不恭敬,沒有供養了。身是禮拜供養,口是贊歎,心裏邊也是對叁寶的恭敬了,那麼如果這叁個都沒有的話,那就是這一天就空過了,就是犯一條戒。那麼,你少至磕一個頭,唱一句贊偈,或者多少供養一點東西,那這一天沒有空過,這一條戒就沒有犯。這個你們可以對照我們的《講錄》的十二頁,可以對照看。

  

  

  丁二、大欲無足數數貪(于利養恭敬貪著不舍)

  第二條,「大欲無足數數貪」,我們受了菩薩戒的人,他不能有貪心,一切要利益衆生,不能自己享受,假使說對這個利養你貪心太大,「大欲無足」,人家供養你了還嫌少,不斷地要,數數地貪,一次一次地貪,就是難養也難滿,這樣子的人不容易對付。像這樣子對利養、恭敬,就是希望大家對他恭敬、贊歎,或者是頂禮、或者是供養,吃的穿的,或者是紅包。這樣子要了還要,不斷地要,不滿足,這樣子的人就犯一條菩薩戒。

  

  丁叁、不敬耆德(憍慢嫌恨,不敬不迎)

  第叁條,「不敬耆德不好答」,這些一般都是對出家人來說的,但是在家人也可以相仿地來比度。「耆德」就是說戒臘高于自己的,有功德的、聞思修戒定慧功德有的,這些上座、有德的人,你對他不恭敬,不好好地問訊、推座、讓路等等,對他不恭敬,人家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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