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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海十門講記▪P44

  ..續本文上一頁提高到這個標准。刻刻地以這樣的標准衡量自己,是不是做到了這樣的要求?如果做不到的話,那就是資格不夠;資格不夠的話,東西可能會失調;失調的話,那就是犯罪犯戒;犯戒破因果的話,將來會受苦。這個一連串的東西要知道,那麼你就時時刻刻要把自己擡高到這個要求。

  反過來說,你假使沒有這樣子做,“若侵損僧物”,假使你把僧人的那些常住的東西侵損了,——“侵損”,不一定是拿了,損壞了也是在裏邊。侵犯了之後你拿了自己用了固然是一個了,損壞了、沒有保管好,都屬于“侵損僧物”。所以這個責任性很大,庫房的東西,你說“我沒有偷,我也沒有拿,什麼都沒有,丟在那裏,不管它”,黴了、爛了,好了,“侵損僧物”,那也是一個罪。既然要你保管,你就要好好保管,該曬的要曬,該怎麼的要怎麼處理。一丟了之,過了兩年再去看一看,什麼東西呢?成了黴的不曉得啥東西了,這個也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了。那是因果哎!

  “隨愛憎取與”,“愛憎取與”就是“愛恚怖癡”。分東西的時候,“這個跟我要好的,多給些;那個跟我不要好的,不給”,這個也不行的。你自己的東西可以,常住的東西不行的。我自己有的東西,跟哪個朋友要好的,給他,這個不是常住的,那不在此例。那麼常住的東西卻不能隨便了,常住的東西我們說要根據規定來了。我們以前說過,《俱舍論》學好的,前叁名可以發獎金,可以給(前叁名走掉一個,只有兩名了)。我們是這麼做的,這個不是“愛恚怖癡”。

  “不護惜浪用”,這下邊就說了,常住的東西不護惜、浪用,都是盜戒。什麼罪?“愚癡波羅夷”,你犯的罪是波羅夷罪,這個波羅夷是愚癡來的。愚癡心就是不懂事,“我不懂嘛,該不犯罪了,一般說我不知道就不犯罪”,你不知道怎麼不犯罪呢?前面一個火坑,你知道是火坑,跳下去,你燒不燒死?燒死。你不知道是火坑,你掉下去了,你死不死?你不死啊?一樣死。因爲你犯了罪之後一樣死,你愚癡,你搞錯了,也是波羅夷,這個很嚴重了。這個愚癡波羅夷比一般的波羅夷還厲害。

  “望十方聖凡,各各成盜罪”,因爲這個叁寶物是僧衆所共有的。十方的僧,不管你是賢聖僧,或者是凡夫僧,你對他們來說,都成了一個盜罪。那麼多的僧,每一個的面前犯了一個盜戒,那個好厲害。

  “勝五逆四重,無法能除悔”,這個上次我們盜戒的一個書也給你們念過了。“五逆四重”是最重的罪了,四根本犯了、五逆罪犯了,那是很重的罪了。五逆四重是十叁重難之一,總之犯了這些罪,現生不能出家、受戒,下一輩子下阿鼻地獄,這是很厲害的事情。但是愚癡波羅夷比這個還厲害,無法能除悔。五逆四重還能除悔。瓶沙王的孩子,阿阇世王,他殺父幽母,犯了五逆罪,後來好,忏悔,地獄裏邊去了一下子就出來了。它能忏悔,但是這個愚癡波羅夷無法忏悔。愚癡,你是不懂,不懂之後呢,佛不是不救你,佛也加持你,你愚癡,你不懂,你沒有得佛的加持,佛的加持你不懂,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話,忏悔不了,不是佛不慈悲。五逆十惡,你犯了罪,只要對佛有信心,能夠接受佛的加持,可以,也可以忏悔,這個愚癡波羅夷沒辦法了。這個我們上次經裏講過的,就是昨天念的,弘一大師《盜戒問答》那本書,這是根據經上的文,不是海公上師自己編的。它這個罪,比五逆四重還要重,忏悔也忏不掉。

  那麼這些我們就是提心吊膽地,管叁寶財物的人要刻刻把這些記在心上,不要馬馬虎虎,這個是比五逆罪四根本罪還得厲害的罪。

  “于他正士所,聞法義修行”,前面是盜物,下邊是盜法。“于他正士所”,其他的善知識面前,你聽了法了,聽了一些道理了,修行的辦法學了一些。

  “轉于異地方,爲利而宣說,言我自會悟,如是深妙理,盜法大妄語,得財根本罪”,他在其他的正士(善知識)面前去聞了法了,聞了法,道理也懂了,修行的方法也學了,這個本來是很好,你好修行了;但是呢,他就是名利心沒有斷,“轉于異地方”,調了一個地方,就是善知識不在的地方,“爲利而宣說”。說法本來是度衆生,是好事,但是你爲的財利,爲了要名聞利養去給人家講。講的時候也不說我是哪裏學來的,“言我自會悟,如是深妙理”,是我自己會的,我自己開悟得來的,這些深的道理、這些修法都是我自己會過來的,是我的本事大,無師智,不要師父的,我自己會。這樣子說。“盜法大妄語,得財根本罪”,這個一般就是說尤其是傳法,不要亂傳,亂傳法的話,本身就是盜法。假使說是自己會悟的,自己懂的,自己是無師自悟的,大妄語!“得財根本罪”,得財根本罪是盜法的罪。人家的恭敬利養你得到之後,根本的重罪,盜法、盜罪成就了;而大妄語罪卻是早就成立了,你說你自己開悟的,不是人家教的,那麼這個大妄語的罪早就成立了。這是屬于盜戒另外的罪,另外一個妄語罪,所以這個罪是兩重的罪了。

  這是說盜法的事情。盜財物固然一個,法也不能盜。這兩天有人寫信來,說:“很遠的地方,他要傳法,能不能方便一些,叫人家代傳、或者是寄個錄音帶傳?”這個都是不如法的事情,不能做的。

  “說法巧媚世,谄笑以趨時”,這是爲了財利作的那個卑鄙的樣子。“說法”,我們說法要如實而說,根據佛的教授教誡,當然,也是應時應機了,要契時契機契理。要契時代的需要,要契當時的機,也不能離開佛的原來的原則性的真理。但是,他這裏說法呢,“巧媚世”,故意來討好世間的人,就離開佛的原則性了。討好世間,就是順世外道的一些做法了,世間上歡喜什麼的,也怎麼怎麼說,“巧媚世”,使世間人歡喜。“谄笑以趨時”,“谄”就是谄曲,心不直,裝了那個笑,來趨那個時尚、這個時代的需要,他就裝模做樣地去趨向、趨奉那個時代的需要。

  “不識詐言識”,你自己本來是不懂、不知道的,你說我知道的,不識的你說我認識的,不知道的說我知道的,這始終是騙人的話了。

  “若法謂非法,非法說爲法”,那是顛倒說法了。本來是法,你說這是非法;本來不是法,是非法的,你說是法;本來是合理的,你說非理,不合理的;本來是不合理的,你說是如理的,——那就是完全顛倒說法了。這些都是屬于盜罪裏邊的。

  “或饷饋請谒”,那些卑鄙的樣子都描寫得淋漓盡致了。“饷饋”,送東西,自己要求名利呢,先是給人家送點東西。那就是什麼呢?那就是用一點小的東西來釣大的東西,給你先送點小的禮。“饷”是請吃飯、招待人家,“饋”是送東西,或者請他來,或者是你自己去拜見他,“請谒”。這些東西都是爲了求利,各式各樣卑鄙樣子都作出來了。

  “奔趨無倦意”,到處奔波,也不怕疲勞。我們說出家人爲利衆生,不怕疲勞是對的。爲了自己求財,各式各樣的名堂,到處奔了、跑了、說了、送禮了、請客了,亂搞,這個太不好意思了。我們看弘一大師,他畢竟是高僧,記得好象是《影塵回憶錄》裏說的,當時一個姓朱的大官,要請他吃頓飯,他說不來就不來,寫了個條子:不來。這個大官他也畢竟是大官,他也不生氣,他就說他清高 32。你自己呢,那個人家請了他都不來,這個是人家沒有請,你到處去奔波,去要求,“多方邪命求”,各式各樣的方式,想盡辦法做些邪命,來求財利。“得則皆盜罪”,這樣子得來的財利,你得到之後,都是犯盜戒。所以我們說化緣什麼東西的,還是要適可而止,不能做得過分,過分的話,容易引到盜戒裏去了。

  “財利大毒蛇,鈎蜜鹿角井,受用圖安享,是衆苦之門。”

  “財利大毒蛇”,這個我們講過的,西藏人拿到財了,都要罵一聲:毒蛇。罵了之後又揣進去。這個就是要提高警覺性,這不是好東西,是個毒蛇,你擺在口袋裏,你想想看,毒蛇擺在你口袋裏,你怎麼辦?它哪個時候把你咬一口,把你肚子咬穿了,你死掉了。所以說那個財利不要當好東西,要提高警惕,拿了提心吊膽地把它管在那裏,只是爲了叁寶的事情需要它一下子,不是拿來享受的。

  “財利”這個“毒蛇”,它還有幾個譬喻:鈎,蜜,鹿的角,井。

  “鈎”,大家知道,釣魚的鈎。釣魚,在這個魚鈎上挂一個小蚯蚓什麼的,這個魚就上當了,“哎,這個是好啊,我要吃”,財利哎。財利,你想吃點財利,小小的財利,一口還沒吞下去,好了,這個嘴給人家刺穿了,一把這麼你釣上去了,命也送掉了。你貪這個財利嘛,你小小的財貪了,你命也送掉。“人爲財死,鳥爲食亡”,儒家也有這個話,你要貪財的話,人會犧牲的。

  “蜜”,蜜就是蜂蜜,蜂蜜就是糖,就是蜜糖,這個就是捕蒼蠅的糖紙了。

  這個海公上師他講得很好了,他說這個蒼蠅,它嗡來嗡去地飛,你去抓它呢,它又飛掉了,不好抓。你就用一張紙塗了蜂蜜,粘的,這個膠水、蜂蜜鋪在上面,你擺在那裏,它自己來的。那就不要你捕了,它自己來了,它聞到這個蜜的香味道,它就是想吃了。海公上師就說這個蒼蠅裏邊也有聰明的蒼蠅,等于是他們的學者了,一些老的老師,它給它們小蒼蠅教了:“哎,這個東西你不能吃的啊,你吃了之後你命要送掉的。”小蒼蠅說:“對對對,我們不吃,我們聽你的話。”但是聞到這個味道實在好聞,“我不吃,我打個轉轉、聞聞總可以吧?不去吃它就是了,老師叫不要吃我就不吃,我們就聞一下”。聞一下之後呢,越聞越好聞,——所以說不能近的,你靠近了之後,你想脫離就失去自在權了——聞到後來,掌握不住了,它說:“我一定要去嘗一嘗味道,我不要去趴在這個紙上面,趴在紙上老師說要粘住的,我就把舌頭舔一下子就馬上飛走,只嘗一下就可以了。”它就飛下來,輕輕地舌頭一舔,馬上想飛,糟糕,舌頭粘住了,那就飛不動了;飛不動了,它就想辦法,兩個前腿一蹬,把舌頭蹬出來嘛就飛了。兩個腿一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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