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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與師資傳承的研究▪P2

  ..續本文上一頁傳》的記載:

  

  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于此摩诃衍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诃僧祇衆律,佛在世時,最初大衆所行也。(T51,p864b)

  

  由此可知,後代所傳的摩诃僧祇律較接近于原始律

  王舍城結集後,釋尊第一代弟子們往印度各處弘法,有大迦葉及阿難的系統,有優波離的系統,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的系統,有阿那律的系統,有迦旃延的系統。佛滅後不久,毗舍離城及新興的華氏城、西方的阿般提國邬阇衍那城、蘇羅西那國的末突羅城等地,皆盛行佛教。此中,阿般提國的佛教,主要是由迦旃延傳入。

  

  四、毗舍離結集與二律系的形成

  

  佛滅百年時,毗舍離城內的跋耆比丘與西方末突羅來的持律者耶舍對有關戒律的「十事」起诤。《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七百集法〉卷叁十記載著:

  

  佛泥洹後百歲,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姜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叁複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阇樓伽酒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十受畜金銀錢淨。(T22,p192a)

  

  跋耆比丘認爲此十事屬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認爲不可,因此召集阿難系及阿那律系的上座弟子,共同至毗舍離舉行結集。《善見律毗婆沙》卷一記載著結集的上座爲:

  

  薩婆迦眉、蘇寐、離婆多、屈阇須毗多,耶須(即耶舍)、娑那參複多,此是大德阿難弟子修摩[/]婆、婆伽眉,此二人是阿[/]留駝(即阿那律)弟子。(T24,p678a)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結集中,尚有優波離系的弟子參與,此時優波離的弟子大象拘(陀娑婆羅)已卒(依南傳記載,佛滅百年時,陀娑婆羅已卒),大象拘的弟子有蘇那拘及樹提陀娑。此中,蘇那拘認爲十事爲非法,參加了會內結集,但由于年紀不大,故結集時並不突出,在北傳的記載中,只以阿難系的年長上座爲主,在南傳中,則有意強調蘇那拘的律師地位。大象拘的另一弟子樹提陀娑則站在跋耆比丘這一邊,贊成十事,並不參與會內上座結集,故屬會外大衆律的系統。由于會內有七百比丘結集,因此毗舍離結集又稱七百結集,結集後所成的新律,稱爲上座律。摩诃僧祇律,本屬會外大衆律的系統,此系統的後代弟子爲了提高自系的地位,因此在《摩诃僧祇律》〈七百集法藏〉卷叁十叁中,將七百結集的結集者說成是陀娑婆羅:

  

  爾時尊者耶輸陀僧上座問言:誰應結集律藏﹖諸比丘言:尊者陀娑婆羅應結集。(T22,p493b)

  

  其實此時陀娑婆羅已卒,僧祇律中將之擡出,不外想擡高此律的地位而已。至于上座律爲何是新律?由《舍利弗問經》中可看出:

  

  時有一長老比丘,好于名聞,亟立诤論,抄治我律,開張增廣,……外采綜所遺,诳諸始學,別爲群黨,互言是非。時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黑白籌,宣令衆曰:若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有萬數。時取白者,只有百數。王以皆爲佛說,好樂不同,不得共處。學舊者多,從以爲名,爲摩诃僧祇也。學新者少,而是上座,從上座爲名,爲他俾羅也。(T24,p900b)

  

  「他俾羅」,即上座之意義。此中所提及之王,當指第二結集(毗舍離結集)時的蘇修那伽王,引起诤論的「長老比丘」,當指耶舍,被批評爲「好于名聞,亟立诤論」。經由此次戒律之诤,形成了二個律系,新律爲上座律系(學新者少,而是上座,從上座爲名,爲他俾羅也),舊律爲大衆律系(學舊者多,從以爲名,爲摩诃僧祇也)。由此可知,大衆律與第一結集時期的原始律應大致相同,而相同之處不在于小小戒的開遮,而是在于戒條次序未更動。反之,在上座律方面,由于重新結集,雖然仍維持不開許小小戒,但對戒條(如波逸提)的次第作了調整,因而形成新律

  在毗舍離結集中,會內會外大都是釋尊第二代及第叁代弟子。參加會內結集的,依上述有阿難系、阿那律系及優波離系的部份弟子會外大衆,有舍利弗、羅怙羅這一系的弟子(許多跋耆比丘屬此)以及許多在西方未參加會內結集的阿難系及迦旃延系弟子,此外,尚有東方優波離系的衆多弟子。就人數言,會外大衆遠超過會內,所散布的地區亦較廣擴。此因爲凡是奉行原始律,而未將戒條次第調動的,皆可歸入大衆律系中。

  另一方面,由于此次結集是由于戒律而起,因此七百比丘乃先結集律藏,而後順便結集經藏。受此影響,後來上座律系的傳說中(如化地部、法藏部、銅鍱部),都把第一次結集的內容,也說成是由優波離先結集律藏,而後阿難結集經藏。

  

  五、法诤

  

  佛滅滿百年以後,釋尊前二代弟子已雕零,漸以第四代弟子爲弘法的主流。此時在不同地區的弟子們,對釋尊的教法,起不同的解釋,並提出不同的看法,開始有法诤。《異部解說》中記載著:

  

  佛滅一百叁十七年,難陀王及大蓮華王在位時,于華氏城有聖者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郁多羅及離婆多等人,有跋陀羅者宣說五事使僧衆起分裂,謂有龍上座及堅意二位多聞者隨宣五事(爲他所惱、無知、猶豫、遍觀察、自救護是道),因而分成上座部及大衆部,如是六十叁年間處于混亂。(北京版西藏大藏經127冊,p253)

  

  再配合《宗義差別排列輪論》的記載:

  

  佛滅百年後不久……龍上座、東方衆及多聞衆宣揚五事:「余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及道因聲故起」,佛教乃分裂成大衆部及上座部,其後大衆部再分出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西藏大藏經127冊,p249)

  

  此《宗義差別排列輪論》大致同于漢傳之《異部宗輪論》,但亦有不同之處。如,前者只有一位大天,後者則有二位大天。上面記載顯示與大乘思想有關的五事,爲促成佛教內部份裂的一個因素,由佛滅一百叁十七年至二百年的六十叁年間,參與法诤的有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郁多羅、跋陀羅、龍上座(此位不是那先比丘)、堅意等衆比丘,而所诤論的題目,除了五事外,還有「一說」與「分別說」、「補特伽羅我」、「叁世實有」等教理的看法。只是最先起诤的是五事,故記載上較受渲染,此時所分裂的部派,不只是大衆部與上座部之正式分裂,而且是大衆部內部的分裂,此因爲在第二結集後,已形成上座律系與大衆律系,而大衆律系的僧衆至爲龐雜,此內又有多種傳承系統因而在見解上就有大的出入,先有五事之诤,而後其他的法理之诤,在長達六十叁年內,大衆律系內部起诤,且又與上座律系起诤。在法诤中,大衆律系的釋尊弟子系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弟子,有優波離系的弟子,有迦旃延系的弟子,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系的弟子,由于地域、法義及法師的不同,而起大的诤論

  

  六、犢子結集及四聖部

  

  在長期法诤後,各部爲了鞏固自己的思想,便須進行論藏的編集,將經典善巧地解說以符合自己這一部派的看法,《異部解說》記載著:

  

  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乃結集正教。(西藏大藏經127冊,p253)

  

  另外,《大智度論》卷二說: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昙,後犢子道人等讀誦乃至今名爲舍利弗阿毗昙。(T25,p70a)

  

  又《叁論玄義》卷下說:

  

  可住子弟子部,即是舊犢子部也,.……舍利弗是羅怙羅和上,羅怙羅是可住子和上,此部複是可住子之弟子。(T45,p9c)

  

  由此可知,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進行正教之結集,由于早期已有經藏與律藏的結集,因此犢子上座所結集的,便是《舍利弗阿毗昙》,而其傳承是由舍利弗下傳。由于此次結集的人甚多,因此南傳稱之爲「大結集」。受到這結集的影響,其他各部以後也仿照《舍利弗阿毗昙》的內容,編集論藏。

  經過這六十叁年的法诤,形成了四聖部:聖上座部、聖大衆部、聖犢子部(後期改成聖正量部)及聖說有部。以往學者認爲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屬上座律系,其實此二部屬大衆律系,其理由如下:

  1.聖說有部的戒條次第與摩诃僧祇律大致相同,而聖上座部系統的戒條次第(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則由于第二結集時,上座們將之調動,因而與未參加集者有所不同。

  2.聖大衆部及聖說有部皆同樣認爲第一結集先結集經藏,後結集律藏:摩诃僧祇律、根本說有律及阿育王傳、付法藏因緣傳等有部系統的傳記,皆「先經後律」,只有經多位譯者編譯的十誦律例外。而聖上座部的化地五分律、法藏四分律、善見律、銅鍱律,皆認爲是「先律後經」。其理由即因第二結集由律而起,故先結集律藏而後經藏,乃將第一結集〔也說成〕是「先律後經」。

  3.又以描述佛陀前世的「本生談」爲例,聖上座部之五分律、四分律中皆只有數則,而僧祇律有五十余則,說有律則更多。此亦可看出,在第二結集中,上座部將律藏中的本生談另外編到《雜藏》或《小部》內。至于十誦律之本生談只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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