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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格魯派史略▪P30

  ..續本文上一頁所緣的差別;觀察修與安住修的品類;九種住心②的方便;五種罪③與斷除彼的八行④;以六力⑤與四作意⑥之門,九種住心如何成就的方法;同分止與同分觀成就的量;由此性相完具的止觀,最初分別所成的量;此等的程序;由此止觀雙運的叁摩地成爲性相完具的量;于此等的初中後叁期中覺

  ① 安住分:心在定境上持續留住,不向別處流散的部分。

  ② 九種住心:就是修定後意念高度集中,精神逐漸處于極端甯靜狀態的九種情況:從外境中內收其心,使住內境,是爲內住;內住之心,不他散逸,是爲續住;數斂此心,使漸微細,是爲近住;叁摩地德,積而生喜,是爲調伏;觀散逸爲過患,息滅不喜叁摩地心,是爲寂靜;息滅一切貪及不悅等心,是爲最極寂靜;勵力求得無功用性,是爲專住一境;此心任運,住平等舍,是爲等持。

  ③ 五種罪:即五墮,五犯聚,五種罪聚。指違犯比丘戒律的五種罪。即:他勝罪聚、衆余罪聚、隕墮罪聚、別悔罪聚和惡作罪聚。

  ④ 八行:八種斷行。即:一住心、二欲求、叁勤奮、四輕安、五正念、六正知、七作行思、八正住舍。在修定時應用這八種方法來斷除妨礙修定的五種過失的出現。⑤ 六力:修止過程中能成九種住心的方法。有聞力、思力、正念力、正知力、精進力和串習力。

  ⑥ 四作意:修定時引心趨境的四種警覺性;勵力運轉作意、有間缺運轉作意、無間缺運轉作意和無功用運轉作意。

  

  受如何生起的方法;身心生起驗相的差別;散亂與掉舉的差別;以何對治能消除此等的方法;正念與正知二者的認識和此二者當于何時如何施用的方法等每一項上,如實而無誤地明確抉擇了彼等大乘師的意趣。以上這些,根據《菩提道次第廣論》中關于修學靜慮的實質寂止的方法等所詳廣講說的那些,就能了知,故現不擬于此廣說。不過,一些遠離過失的修行別法,當略講一二。

  總的來講,修行有觀察修和安住修兩類。其中前者,就是以妙觀察慧保持觀察。後者,就是心不從所緣境散逸而持于內。因此,此又由于若無住心的堅固分,縱然觀察力量也小;而唯以住于不觀察,小許增益也不能斷除,所以就像砍樹需要劈斧刃利和斧柄堅實二者皆備一樣,對于斬斷煩惱的束縛,首先需要摧伏粗重①的系縛,即應摧滅輾轉增長顛倒外境的勢力留存于內心的習氣和摧滅長養那個先後生起貪愛彼顛倒之習氣的耽著現起此二者。因此,前者應以勝觀斷除,後者當以寂止斷除。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道:“此中粗重者,諸心相續中所有習氣,增長顛倒外境之堪能。相者,謂長養于顛倒外境前後生起耽著之習氣。《般若波羅密多教授》中講道“前者爲勝觀所斷,後者爲寂止所斷。”。”所以,首先寂止的修法,是按照《修次第論》和《瑜伽師地論》中所講來實修,故而生起身心輕安的定。此後,由于修習了能生發無顛倒定解真實義之智慧的勝觀,故而能無余斷除煩惱種子,從生死輪回中得以解脫。此道理在《釋深意經》中講道:

  “衆生若串修,

  勝觀與寂止,

  能從粗重縛,

  相縛得解脫。”

  ① 粗重:身、語、意不堪能。

  

  如是在《修次上篇》中講道:“如是固心于所緣,以智慧觀察。”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道:“寂止未成前,雖以妙觀察慧,觀察無我義,亦如風中燭心極動搖,故而無我之義共相。亦不明顯。何時,寂止成時若觀察,就能回遮極動搖過,故而無我之義共相便成明了。

  所以,勝觀的心不動分,是從無分別的止中生起。通達真實之分,非從止中生起。”又講道:“又止若成,不但能回遮于無我如理觀察的智慧的動搖過失,而且以修習無常、業果、生死過患、空慧、菩提心等的妙觀察慧,做一切觀修,也能舍去于所緣散逸之過,心不散往余處地唯住于自己的任何所緣。是故,凡修何善,悉皆力大。

  由于在未得寂止前,大多散往他所緣,所以,所修一切善行,悉皆力小。”《入行論》中講道,“諸人心散亂,住煩惱齒中。”又講道:

  “念誦苦行等,

  雖經長時修,

  心散他所作,

  佛說無益利。”

  即全如此等所詳廣講說的決定止觀的次第和此二者不成相違,彼此成爲互助的道理。又關于依止何所緣來修止的方法,亦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道:“其緣于佛身像持心者,因是隨念諸佛,故能引生無邊福德。若彼佛身其行相明顯而堅固,可作爲禮拜、供養和發願等積集資糧之田和悔除防護等除障之田。

  故此所緣最爲殊勝。即如前面所引的《叁摩地王經》中所講:“有臨終時隨念諸佛不退失等的功德。若修密乘道,有于天瑜伽尤爲殊勝等之諸多義利。”又講道:“又所緣境,亦非是現爲畫像與鑄像等之相,要令現爲真佛之形像。”又講道:“以叁摩地非于根識而修,要于意識而修,

  ① 義共相:概念共相之一種,但存在于思維過程中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現起的外境形象。如思維中所現抽象之瓶。

  

  故妙叁摩地之親所緣境即是意識之親所緣境,因此須于意識攝心故。”沈沒與昏聩二者之差別是怎樣的呢

  這如<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所講;“唯沈沒相,諸可信的大經論多未明辨,故難了知。但極重要,以易將此誤爲無過叁摩地故。因此,當如<修次第論)所講,從修驗上細心觀察而求認識。”又講道:“雪山聚中修靜者,多將“安住不散往他境,並不明澄之心昏昧”許爲沈。此不應理。

  因爲經中講了昏昧爲沈之因。故此二者各異。”即是講說了由于辨認沈沒與昏聩,尤其是辨認粗細沈沒差別的方法難行,以及由于未能認清此,所以藏地的一些先師亦將沈沒承許爲修,故使叁摩地變成有過。

  若爾,此宗規是如何辨認沈沒的呢

  這如《修次中篇》中所講:“若時如天生盲或如人進入暗室或如閉目中其心不能明見所緣。應知爾時已成沈沒。”和如《菩提道次第廣論》中所講:“沈沒者,謂心于所緣執持力緩,不將所緣持于極明顯或堅實。

  故而雖有明分,若取所緣,不極明顯,即成爲沈沒。”總之,所謂沈沒,應當按照當時情形,理解爲墮入或沒入等多種。就像沈沒水中、沒入泥塘和精神昏昧等一樣。對此亦當從此意義上尋求,即從心專注于善所緣的策舉高低和明顯勢力的大小上來詳辨粗細沈沒的差別。《答問•善慧發笑妙音》中講道:

  “無動修定時,

  所緣力稍失,

  是爲沈所攝,

  無力有明分,

  是中沈沒至,

  沈大無明分。”

  如此所講,當心專注于善所緣時,雖有行相的明分,然而所取的明顯勢力稍有散失,便是細分沈沒。彼時,全無所取的明顯勢,力,唯有少許行相的明分,就是中等沈沒。又于彼時,無任何所取的明顯勢力和明分,心的高舉過緩而降低,便是大沈沒或粗分沈沒之義。這是諸智者所承認的。

  關于昏聩,《集論》中講道:“何謂昏聩,即此屬于癡分之心無堪能,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爲業。”如此所講,對任何所緣境,不論如何取相,身心依然沈重而無堪能性,即是染汙性的心所,承許此爲癡分。由于沈沒生自昏聩,所以,此二者是不同的。沈沒有善和無記二種。昏聩就是不善、有障和無記等任何一種,唯承許其爲癡分。

  又關于掉舉和散亂的差別,其中掉舉者,如《集論》中所講:“何謂掉舉,是屬于隨淨相①而轉的貪分之心極不寂靜,即障礙寂止爲業。”即是講了其所緣是合意而淨之境,行相是心不寂靜,向外流散。即由于是貪的部分,故因愛相而于境隨轉。作業就是障礙心安住于所緣。

  因此,掉舉與散亂的差別,亦是掉舉與散動二者,在各自相應的心散往他處或做散逸的業上雖然相同,但是,由于貪愛而散亂,是掉舉,由于別的煩惱而散亂,則是散動。《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道:“若爾,由他煩惱令心從所緣境流散于他處的散亂和那個如是流散于他善所緣,是掉舉嗎

  答:掉舉是貪分,故由他煩惱而散亂,不是掉舉,是二十隨煩惱②之一的散亂心所。于善所緣散亂,由于能成爲善心和任何一種心所,故非一切散亂皆是掉舉。”

  因此,諸智者就將由貪愛使心的一部分從善所緣流散他處,說成細分掉舉,將由于貪愛使心的大部分從善所緣散失後,令心散亂于他處者,講成粗分掉舉的名稱。如是應當以斷除五重罪的八行、六力、四種作意和九種住心等來如理修止。又關于如何獲得止的方法,雖然以所串習之力,修成第九住心,就能無功用地使心會合于

  ①淨相:美麗的形象

  ②二十隨煩惱 二十隨惑。五十—心所之二十:忿、恨、覆、惱、嫉、悭、謅、诳、橋、害、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和不正知。

  

  叁摩地。但是,倘若未得輕安,除了類似寂止外,不安立爲已得真止。因爲未斷身心的粗重流,所以,心會自然地成爲不分別;而若獲得了輕安,就遠離了身心的二種粗重,所以,身心既被役使于善事又成了堪能,故而安立爲已得真止。《波羅密多教授》中講道:“乃至未生身心輕安,是隨順止的作意。何時輕安生起,爾時即是正寂止。”

  《修次中篇》中講道:“如是修止者,其身心何時成輕安,並能如其所欲,心于所緣獲得自在,應知爾時是寂止已成。”《菩提道次第廣論》中也講道:“獲得此定者有得與未得輕安兩類。故若未得輕安者,是隨順(近似)止,非真寂止。故名隨順止的作意。”若爾,所謂身心輕安,是怎麼一回事呢

  

  這在《集論》中講道:“何謂輕安,即是止息身心諸粗重流,身心堪能性,除遣一切障礙爲業。”如此所講,由于不能將身心全如所欲役使于善事,故當使斷除煩惱時,身心沈重等的不堪能性,就稱做身心的粗重。那個如是身心不堪能性止息後,心于善所緣隨轉無阻,就稱做身心輕安。

  《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講道:“身心粗重者,謂其身心于修善行無有堪能隨所欲轉。能對治此的那個身心輕安,由于遠離了身心之二種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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