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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噶舉派史略▪P35

  ..續本文上一頁,指意念活動;識蘊,指意識。

  [9] 不相應行:不與心法同時而起,如補特伽羅和時間等不與心相應,但與各自時位現起造作。

  [10] 無時分刹那:自體不能辨別先後的最極短暫的時間。

  [11] 所知障:指以法執(法我見)爲首的諸煩惱,謂此煩惱能障菩提(覺悟)。

  [12] 粗重:身語意不堪能。

  [13] 十六行相:指空及無我、無常、苦等。

  [14] 十五心見道:是指見道八忍八智爲十六心中的十五心。

  [15] 色蘊:五蘊之一。衆多因色、果色等轉變、破壞之法聚集爲一,稱爲色蘊。

  [16] 心所:心所有法之略稱,爲心王之所有貪瞋等別作用之心法。小乘俱舍有四十四心所法,大乘唯識有五十一心所法。

  [17] 二入定:滅定和無想定。

  [18] 義共相:概念共相之一種。但存在于思維過程之增益部分,即心中現起的外境形象,如思維中所現抽象之瓶。

  [19] 粗分:有方分可以識別者。

  [20] 四邊:谛實實有爲常邊、名言亦無爲斷邊、谛實有名言亦無二者俱有爲有邊、谛實實無名言當有二者俱無爲無邊,即:有邊、無邊、亦有亦無邊和非有非無邊。

  [21] 現前分:叁所量分之一。現量所能了知或領納力之所能理解者,如色、聲、味、看、觸等。

  [22] 最後有:不隨業力在此世界輪回受生者,即將證聲聞乘阿羅漢及十地菩薩。

  [23] 所取:所取境;外境、對境。引發感覺的事物,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或六塵,均是外境。

  [24] 蘊疱:梵音譯作遏部壇。佛教密乘入胎經所說胎兒住胎第一位。

  [25] 六趣:六道衆生。衆生根據生前善惡行爲有六種輪回轉生的趣向。即:天、非天、人、畜生、餓鬼、地獄。

  [26] 集:生痛苦之因,能遍生一切苦。

  [27] 部行獨覺:最後有際之前須依余師的鈍根觸覺。

  [28] 麟角喻獨覺:二十僧伽之一。獨覺羅漢之于前世未生順抉擇分,即未先修聲聞之道,無佛出世,自己悟道,有如麟角獨自居處者。

  [29] 七大:大境相、大習修、大智慧、大精進、大善巧、大正修、大功業。具備這“七大。”即稱“大乘”。

  [30] 增上:增上生,現高,勝生。指人天善趣的圓滿福報。

  [31] 定勝:決定勝,佛果。指解脫位和一切智位。

  [32] 無住涅槃:不住生死輪回及涅槃寂靜二邊,入大涅架,成正等覺。

  [33] 無記:就其異熟而言,不成其爲善或不善,從而可以平等取舍的事物,如一切常去、器世間及有情所具五種根識等。

  [34] 律儀戒:指防護一切不饒益他十不善法如防惡毒,名爲律儀,即此是戒,名律儀戒。是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近事男、近事女及正學女等七衆受持的別解脫戒。系叁戒之一。

  [35] 攝善法戒:自身守護律儀,奉行一切聞思正法及六度萬行諸菩提分,總名攝善法戒。

  [36] 饒益有情戒:大乘菩薩利濟一切有情之道。對于待助伴、無主意、需饒益、遇災難、受憂苦、乏資具、欲安止、求同心、欲歸正、入邪途及應以神通教化等諸有情類如何施行利濟的方式。

  [37] 菩薩的健行叁摩地:佛書所說的一種“定”的名稱。

  [38] 後得如幻:修行者出定之後,五根對于五境見聞覺知之境象,如觀幻術。

  [39] 有色:指一切具體而不抽象的有形物體。

  [40] 實識法:即于心法中爲實的意思。

  [41] 質異:各別本質所起的事物,如色法與心法。

  [42] 了相:亦澤見分,即能取行相。面向內心進行了別的相狀,了別對境之識所有自體,如領略眼識之自證分。

  [43] 五門根識:依于五種根門生起之識。即眼、耳、鼻、舌、身識。

  [44] 世俗智:十智之一,指未見谛之前的一切凡夫之智。

  [45] 自空見:覺囊派所說世俗分中,諸法自體無實的見解。

  [46] 他空見:承認通達外境內心無二無別的智慧爲圓成實,此慧不染其他世俗事物如依他起及遍計所執等,名爲他空。

  [47] 事勢:即真實。

  [48] 自續因:根據爲自比量觀察之決定智,使對方心中生起合理證悟所量事物之真實的相正因。

  [49] 能立:提出因法論式時,所舉能證成所立宗之原因或理由。

  [50] 六聚: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51] 有境:有境者。能涉入自境而與之相應的事物。指一切能解說的聲音、內心、感覺器官及補特伽羅。

  [52] 四句生:四邊生。即:多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

  [53] 離一異:非一非異,抉擇諸法實性,一異皆不存在之理。

  [54] 叁緣:一指不動緣、無常緣和能力緣。一指所緣緣、增上緣和無間緣。本文指後者。

  [55] 所破因:某一能立因所立之事物,是應當破除者,此能立因,名所破因。如彼成立全無可得之因。

  [56] 不淨業相:業力引發的生死輪回不淨現分。

  [57] 非有限製:非有否定。限製詞之一。否定某一事物不具備某一屬性、以說明其定有此屬性時所用限製詞。

  [58] 無遮和非遮:無遮,遮遣之一種。認識自境之心或稱述自境之聲,僅直接破除自境之應破分以進行認識。非遮,遮遣之一種。認識自境之心或稱述自境之聲,在已破自境應破之處引出其他事物者。

  [59] 比喻量:根據已知類似或例證之正確理由,以推測對自己爲隱蔽之善物亦同如是之例證者。野黃牛猶如黃牛等。

  [60] 周遍不定:四種似應成之一。因對所立後稱之法,同品異品兩方皆能適合,故不一定唯同品遍有。

  [61] 根本與後得位:根本位和後得位。修定之中和出定以後。

  [62] 非福:不善。

  叁、特別正說即此道統大寶的宗規

  特別正說即此道統大寶的宗規分二:

  1.講說抉擇見的不同方法;2.正說抉擇分位見的方法。

  1.講說抉擇見的不同方法。若如慈氏諸論和無著昆仲的方法,是說尋求見時以現爲一異和一同定得等的道理所取的對境應該不存在,是說若無唯識之理和所取的對境,能取的識亦應不存在。即以無則不得或中觀正理抉擇了能所取後,承認正見爲無二取智。

  若如龍樹師徒的方法,就是諸中觀自續派師尋求見時,能取所取的一切法若以離一異之正理來分析觀察,于何處亦無且不得,而承認有境一種無分別智後,安立爲不得任何對境。同時主張給正見命以各各自證智之名。若如中觀應成派的方法;就是尋求見時將彼生死的根本我與我所的俱生無明所代表的境和有境的一切事物的實質諸因果,以離一異等正理觀察後,抉擇爲空,即由此破除了有邊;以緣起之理抉擇爲顯現,即由此破除了無邊。

  顯然是承認正見是一種遠離有無二邊的現空雙運。又印藏的許多教授派師將能所取的一切法,確定或決定爲自心,同時又將此心抉擇爲遠離一切辨認有無、生滅等體性的自性空,最後安立見爲一切法的法性——遠離戲論的境界等有種種說法。

  2.正說抉擇分位見的方法。此中分叁:

  (一)總說因位波羅密多規之見的抉擇方法;

  (二)別說顯密證悟和合之規的見修立論;

  (叁)講說果位金剛乘之不共的方便解脫的教授。

  (一)總說因位波羅密多規之見的抉擇方法

  此中分二:

  (甲)講說抉擇見的主要方法;

  (乙)略述修習此見的方法。

  (甲)講說抉擇見的主要方法。首先應當認識我和我執。此亦是將由依輪回的根本俱生的無明,把任何法在本無自性中增益爲有自性後,分別執著爲法和補特伽羅,說成二我和將彼等無自性說成二無我。因爲吉祥月明確講了“《四百論釋》中講了“彼中所謂我,是凡諸事物的不觀待他的自性自體,無此,便是無我。此由法與人的區別當知爲二,即稱做法無我和人無我。”此中法者,是說爲二取所攝的自相執和補特伽羅意識的取蘊[1]相續執。

  《雜阿含》中說:“相執名爲法,名爲和相續謂補特伽羅。””故能了知。此複,由執彼補特伽羅爲常一而認爲是我是自巳,就是人我和將其蘊等之諸法耽著爲自相的余者,就是法我。同時由依彼二者生發了業惑等的一切過失。

  法稱講道:

  “有我知有他,

  執瞋自他分,

  與此等相屬,

  一切過失生。”

  《寶鬘論》中講道:

  “乃至有蘊執,

  爾時有我執,

  有我執造業,

  由業複受生。”

  由此看來,要舍離由我執所起的生死,就必須對無我之義生起定解,因爲若不對無我之義生起定解,就不能斷除我執。

  吉祥法稱講道:

  “若未破此境,

  非能斷此執。”

  《四百論》中講道:

  “于境見無我,

  叁有種子滅。”

  又如《入中論》中所講:

  “無余煩惱諸過失,

  壞聚見生所見我,

  由識分別爲其境,

  瑜伽師能破除我。”

  此外,由修無我之義能滅除我與執我所的薩迦耶見,並由于此見滅除,故由愛、取和有等而結蘊相續的生便窮盡而得解脫。

  《中觀根本智論》中講道:

  “我我所滅故,

  無我我所執。”

  又講道:

  “于內外諸法,

  盡我我所想,

  即能滅近取,

  彼盡故生盡,

  業惑盡解脫。”

  如此所講,要舍離生死,若不通達無我之義是不能舍離的。以此略述了由抉擇無我而修的理由後,現在當講說以諸多不同的正理破除人與法的二我,由抉擇二無我而于其義等持的主要方法,這就是破除人我和法我兩項。第一項,若按中觀的經典《寶鬘論》中所講的:

  “說有我我所,

  勝義中顛倒。”

  是說成了無人我。

  其道理就是若有,當從自他、俱和叁時等任一而生皆合理,但由于不從彼等而生,所以是無我。

  該論中講道:

  “彼于自他俱,

  叁時皆不得,

  是故我執盡。”

  又若有人我,則于其蘊和一異等任一中當有,

  然而如此是不應理的。

  這在《中觀根本智論》中講道:

  “若計蘊是我,

  汝之我則無。”

  又講道:

  “若蘊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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