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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翼篇 四、四正勤、四如意足 4-2-4 觀如意足▪P2

  ..續本文上一頁?汝先前有往阿蘭若之欲,已至阿蘭若,則其所生之欲止滅耶?」「如是,友!」 「汝前有往阿蘭若之勤,已至阿蘭若,則其所生之勤止滅耶?」「如是,友!」

  「汝前有往阿蘭若之心,已至阿蘭若,則其所生之心止滅耶?」「如是,友!」

  「汝前有往阿蘭若之觀,已至阿蘭若,則其所生之觀止滅耶?」「如是,友!」

  「婆羅門!如是諸比丘成爲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成爲正悟之解脫者。前有獲阿羅漢果之欲,已獲阿羅漢果,則其所生之欲止滅。前有獲阿羅漢果之勤,已獲阿羅漢果,則其所生之勤止滅。前有獲阿羅漢果之心,已獲阿羅漢果,則其所生之心止滅。前有獲阿羅漢果之觀,已獲阿羅漢果,則其所生之觀止滅。

  婆羅門!于汝意雲何?若然,爲有邊耶?爲無邊耶? 」

  「友阿難!若然,則爲有邊,非無邊。

  希有哉!友阿難!……乃至……自今日起,乃至命終,當予歸依。」

  (南傳相應部六 神足相應 109-110)

  此段經文是外教徒婆羅門質疑佛陀教導的四神足,是依欲修欲、依欲斷欲永無止境,而無有是處,阿難尊者則以比喻方式巧妙的回答婆羅門,就如前面四如意足所說的,已完成的事情或已到達的地方,就不會再生起想要(欲)去做;起身(勤)去做;注意(心)去做;留心(觀)是否完成到達,所以已獲阿羅漢果,則其所生之欲止滅,勤、心、觀亦相對的止滅,而安住于逮得之己利,而不受後有至無余依涅槃,因此四神足是有止境,非無止境,有是處應修習、多修習。

  彼由如是四叁摩地增上力故,已遠諸纏,複爲永害一切一切惡不善法諸隨眠故,及爲修習能對治彼諸善法故,便更生起樂欲、策勵,廣說如前修四正斷加行道理。彼于如是正修習時,有八斷行,爲欲永害諸隨眠故,爲叁摩地得圓滿故,差別而轉。何等名爲八種斷行?

  一者、欲,謂起如是希望樂欲,我于何時修叁摩地當得圓滿,我于何時當能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

  二者、策勵,謂乃至修所有對治,不舍加行。

  叁者、信,謂不舍加行正安住故,于上所證深生信解。

  四者、安,謂清淨信而爲上首,心生歡喜;心歡喜故,漸次息除諸惡不善法品粗重。

  五者、念,謂九種相,于九種相安住其心,奢摩他品能攝持故。

  六者、正知,謂毗缽舍那品慧。

  七者、思,謂心造作,于斷未斷正觀察時,造作其心,發起能順止、觀二品身業、語業。

  八者。舍,謂行過去、未來、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汙,心平等性。由二因緣,于隨眠斷分別了知,謂由境界不現見思,及由境界現見舍故。

  如是名爲八種斷行,亦名勝行。如是八種斷行、勝行,即是爲害隨眠瑜伽。此中欲者,即是彼欲。此中策勵,即彼精進。此中信者,即是彼信。此中安、念、正知、思、舍,即彼方便。

  (瑜伽師第論九 如意足相應285)

  隨眠,梵語 anu.aya,巴利語 anusaya。爲煩惱之異名。煩惱隨逐我人,令入昏昧沈重之狀態;其活動狀態微細難知,與對境及相應之心、心所相互影響而增強(隨增),以其束縛(隨縛)我人,故稱爲隨眠。此有貪、瞋、慢、無明(癡)、見(惡見)、疑等六種,稱爲六隨眠(六根本煩惱)。其中,貪複分爲欲貪與有貪,稱爲七隨眠;見分爲身、邊執、邪、見取、戒禁取等五見,稱爲十隨眠。此外,以此更加細分,則有九十八隨眠。

  隨眠能害瑜伽(禅修),如欲永害諸隨眠,圓滿叁摩地則需依八斷行,而四神足與八斷行之關系如下表:

  

  

  而八斷行有如下之詳細說明:

  一者、欲,起希望樂欲是爲了完成二件事情,圓滿叁摩

  地及斷滅惡不善法所有隨眠,如無欲則無因行;有希望樂欲才能成行。

  二者、策勵,勤修四正勤對治所有之惡不善法,于善法則不舍加行。

  叁者、信,于善法不舍加行則心安穩,于諸禅觀慧所證深生信解。

  四者、輕安,以清淨信而爲上首,心則生歡喜;心歡喜故,漸次息除諸惡不善法品粗重,而得身心之輕安。

  五者、正念,于九種相安住其心,爲奢摩他 (止)品所攝持。

  所謂九種相,即九住心指行者修禅定時,令心不散亂而住于一境者,共有九種心,即:

  (一)安住心,即能將心安住于某一所緣對象。

  (二)攝住心,即當心念對外在對象起作用時,能令心念速返回本心。

  (叁)解住心,當解知(分別理解)之心對外在對象起作用時,能令心速返。

  (四)轉住心,即停止解知之心,而樂于安住。

  (五)伏住心,即久入禅定而生厭時,能速令折伏。

  (六)息住心,即內心動念時,能速令止息。

  (七)滅住心,當貪愛心起時,能速予滅除。

  (八)性住心,當諸多妄念停止作用時,了知心之性質本來明淨,而自然安住。

  (九)持住心,累積禅定功夫之結果,自能安住禅定,自然行善止惡。(見大乘莊嚴經論卷七 p134)

  六者、正知,爲毗缽舍那 (觀)品慧。昏眠時依舉相;掉悔時依止相的交互運作,使不浮不沈。

  七者、思,爲發動心造作,于惡不善法斷未斷正觀察時,發動造作其心使能順止、觀二品身業、語業。

  八者、舍,于過去、未來、現在隨順諸惡不善法中,心無染汙,心平等性。由二因緣于隨眠斷分別了知,即由現前境界不起不如理見思,及由現前境界現依遠離、依離欲回向于舍。

  以上八斷行能永害諸隨眠,主要在于它能滅除五種過失,如《表 4-5》八斷行滅五過失表,欲、精進、信、輕安滅除了懈怠放逸之心行;正念滅除了忘聖言之意行;正知滅除了惛沈掉舉之浮沈行;思滅除了于斷未斷之不作行;舍滅除了于現前境界不舍之作行,滅除了此五種過失,則可期待叁摩地之圓滿完成。

  

  阿難!彼識住有七,處有二。何者爲七[種識住]?

  阿難!有種種身、種種想之有情,即人、一類天神與一類墮地獄者,此爲第一識住。

  阿難!有種種身,一類想之有情,即有依初禅而生之梵衆天,此爲第二識住。

  阿難!有一類身,種種想之有情,即光音天,此爲第叁識住。

  阿難!有一類身,一類想之有情,即偏淨天,此爲第四識住。

  阿難!有超一切色想,超有對想,不作意種種想,是「空無邊」而生于空無邊處之有情6,此爲第五識住者。 阿難!有超一切空無邊處,是「識無邊」而生于識無邊處之有情,此爲第六識住。

  阿難!有超一切識無邊處,是「無所有」而生于無所有處之有情,此爲第七識住。

  [二處者,第一]是無想有情處,第二是非想非非想處。(非識住處)

  阿難!此中,有種種身、種種想之有情,即人、一類天神及一類墮地獄者,爲第一識住,如此者,阿難!實又知其集、知其滅、知其福、知其禍、知其[由輪回之]出離。且彼還得此[識住]而歡喜耶?」「世尊!實不然。」

  「阿難!此中,超一切識無邊處,是「無所有」而無所有處者,爲第七識住,如此者,阿難!實又知其集、知其滅、知其福、知其禍、知其[由輪回之]出離,且彼還得此[識住]而歡喜耶?」「世尊!實不然。」

  「阿難!此中,無想有情處是如是,如此者,阿難!實又知其集、知其滅、知其福、知其禍、知其[由輪回之]出離,且彼得依此[處]而歡喜耶?」「世尊!實不然。」

  「阿難!此中,非想非非想處是如是,如此者,阿難!實又知其集、知其滅、知其福、知其禍、知其[由輪回之]出離,且彼還得依此[處]而歡喜耶?」「世尊!實不然。」

  「是故,阿難!比丘如實知此等之七識住及此等二處之集、滅、福、禍、出離,由生(緣起)而解脫。阿難!此比丘名爲慧解脫。 (南傳長部二 大緣經 17-18)

  複次阿難當知。識所住處有其七種。非識住處有其二種。七識住處者。

  所謂若有色有衆生。種種身種種想。是爲第一識所住處。若有色有衆生。種種身一想。所謂初禅天。此爲第二識所住處。若有色有衆生。一身種種想。所謂二禅天。是爲第叁識所住處。若有色有衆生。一身一想。所謂叁禅天。是爲第四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諸色想。都一虛空。所謂空無邊處天。是爲第五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于空想。都惟一識。所謂識無邊處天。是爲第六識所住處。若無色無衆生。彼一切處離識無邊。都無所有。所謂無所有處天。是爲第七識所住處。

  阿難。二種非識住處者。所謂若有色有衆生。即無想天。是爲第一非識住處。若無色無衆生。于彼一切離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即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爲第二非識住處。

  佛言阿難。如是有色有衆生。種種身種種想。是爲第一識所住處。汝等諸苾刍。當如實了知。于行坐語言常當稱贊此等法門。廣爲他人分別演說。如是乃至第七識所住處。及二非識住處法門。亦複如是。于行坐語言常當稱贊諸佛所說。生淨信心如實了知。若了知者。即得慧解脫阿羅漢果。

  (北傳雜含經846.2)

  七識住,梵語 saptavij.āna-sthitayah。有情依果報受生叁界,其識所愛樂、止住之處有七,又作七識處、七識止處、七神識止處。即:

  (一)身異想異識住,又作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指人界、

  六欲天及劫初起除外之色界初禅天,此處之有情身相、容貌皆異,苦樂、不苦不樂之想各亦差別,故稱身異、想異。

  (二)身異想一識住,又作身異想一如梵衆天謂劫初起,指色界初禅之劫初起之梵衆天,彼等皆自想爲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亦想此諸梵衆皆我所生。同執一因無別想,故想一;然大梵王身量高廣,容貌、威德、言語、光明、衣冠等,一一異于梵衆,故身異。

  (叁)身一想異識住,又作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爲色界第二禅。此中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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