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藏傳佛教前弘期
班班多傑
佛教傳入前吐蕃社會的政治經濟背景
佛教是公元七世紀初正式傳播到吐蕃地區的。爲什麼這個時候被藏民族所接受呢
簡單地說,它適應了當時吐蕃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需要,也就是說,佛教思想是在藏族社會擺脫傳統社會結構與意識形態,由分散的部落,逐漸成爲統一的封建帝國的曆史條件下傳播和發展起來的。
吐蕃社會發展到松贊幹布的祖父達日甯賽時代,就已經是相當興盛了,在政治上開疆拓土,疆域“北至雅魯藏布江,與蘇毗爲界;東抵康,與四川北部的嘉良夷爲界,以附國之名爲隋朝的統治者所知;西部達到羊卓雍湖,與西部的叁魯雅下部爲界;南面鄰接尼泊爾和不丹,已包括青藏高原南部的主要部分。(1)據藏文史書《賢者喜宴》記載:“將當時叁分之二的小邦均納入(吐蕃)統治之下。巴本王、吐谷渾王、昌格王、森巴王及香雄王等均被征服,娘、貝、嫩等氏族也被納爲屬民。(2)由此可知,當時吐蕃的努力範圍有了明顯的擴大。
從經濟上看,已經出現了統一的度量衡。據藏文史書記載:“這時墀托朗尊蒙之子製造升、鬥和秤,以量谷物及酥油。在此之前,吐蕃尚無交易及升、鬥和秤。”(3)這說明當時吐蕃的經濟發達。此時還有“雜交出犏牛與騾、確定物價、儲存幹燥之山草(4)等習慣。說明當時吐蕃地區的農、牧、商業已有了很大的發展。
達日甯賽的兒子便是雅隆部落中有名的贊普——朗日松贊,他爲統一青藏高原,發展農牧業生産,增強吐蕃勢力,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勳。從經濟上看,當時在冶煉技術、馴養和改良牲畜、取用食鹽、采用醫藥、製造武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據《松贊幹布遺訓》載,這時的吐蕃人,“將公母野牦牛馴養爲公母牦牛,將公母鹿育成黃牛,將公母山羊馴養爲綿羊,將公母獐馴化成山羊,將公母野驢馴化成馬,將公母狼馴化成犬。”進一步開發了金、銀、銅、鐵等主要礦産。據《松贊幹布遺訓》一書中載:“朗日松贊建強農米久宮堡,于蔡崩山得金,于格日岩得銀,于城波崖得銅,于熱嘎山得鐵,于北方拉措湖得鹽。”這說明朗日松贊時期的采礦業很發達。軍事技術也得到了相當大的發展,《賢者喜宴》記載:“征服邊地之佳及突厥。于新年之際,將綿羊的生肉腿堆積起來,然後攀其上,佳地之城堡遂被攻陷;又用藤子製成引火物,將其系在鐵鈎中腰,隨後抛出,此即謂“火燒佳地””。這不但說明吐蕃在攻城技術方面有了新的成就,而且還說明他們已學會了一些火攻武器的製造。
社會經濟的發展,爲雅隆部落的北伐打下了物質基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選》中記載:當朗日松贊攻下宇那堡,蘇毗王芒波傑孫波逃往突厥,並將岩波地方改爲彭域(5)。此時朗日松贊的勢力西到香雄,《拉達克王統記》一書說:朗日松贊時“征服天竺、突厥及西方尼雅秀等諸王。”(6)此即《賢者喜宴》一書中說的十二小邦中的香雄王黎那許;東達工布、娘波及溫地;南至達波、雅隆、門;北抵彭域及羌塘拉措湖,甚至接近西北的突厥。朗日松贊在征服江北拉薩河流域及彭域一帶蘇毗之後,屬民贊他“政高于天,位固于山,乃上尊號爲朗日松贊”(7)。朗日松贊爲了嘉獎有功之臣,即給各地方首領分封了奴隸和土地。據《白史》記載:“朗日松贊分賞有功,將薩崗辛地方、墨竹地方的1500戶奴隸,賞賜跋伊曹,將宇傑松之補布城堡及1500奴戶,賞賜娘僧古,將溫地方之門喀農民300戶,賞賜切波那森,將科那之侬家兄弟1500戶,賞賜侬波,並將娘、跋、侬、切波四人任命爲贊普之臣,賜與許多奴戶和廣大土地。”(8)
以上這些情況都說明,朗日松贊之時,由于悉補野的勢力範圍的擴大,使大部分衛、藏地區基本上納入了其管轄的範圍。但是新形成的吐蕃悉補野政權並不鞏固,統治階級內部發生了尖銳的鬥爭,出現了父王被殺、屬部叛亂的動蕩局面。據藏史載:“贊普松贊幹布時,父之屬民逆行,母之屬民反叛,親戚香雄、牦牛(部)、蘇毗、尼雅尼達布、工布以及娘布皆叛。父王朗日松贊被進毒而逝。”(9)這樣,剛剛形成的統一政權又遭到了嚴重的分裂,形勢岌岌可危。
公元7世紀初期,吐蕃地方出現了民族英雄松贊幹布,他13歲時其父朗日松贊死去,“王子松贊幼年親政,先對進毒爲首者斷然盡行斬滅,令其絕嗣。之後,叛者之庶民複歸治下。”(10)這是說,松贊幹布繼承王位後,首先內懲奸臣異己,外討叛亂屬部,斬絕了毒死父王的叛臣及其世系,平息了貴族勾結屬部地方勢力發動的戰亂。遷都拉薩,以拉薩爲都,用武力使東女和白狗、哥鄰、逋租、南水、弱水、悉董、清遠、咄霸等西山諸羌臣服吐蕃,蘇毗、羊同、黨項、吐谷渾亦先後爲吐蕃所並,從而完成了統一吐蕃全境的大業(11)。爲鞏固統一,松贊幹布建立了具有吐蕃本地特色的管理體製,將吐蕃劃作五大“茹”,劃定十八個地區勢力範圍,劃分六十一個桂東岱的軍事行政組織,組成了從上到下的軍政管理機構(12)。還設立了叁尚一論、內相外相等官職,協助贊普管理全藏的政治、經濟、法律等事宜。例如當時以大相吐米桑布紮等“四賢臣”輔佐贊普,對吐蕃王朝的建立和鞏固做出了特殊的貢獻。
松贊幹布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吐蕃本民族特色的施政措施和法令,製定了六項原則、六種告身、六種標志、六種褒貶、六種勇飾、六部法典(合稱吐蕃叁十六製)(13),起到了維護政權、發展經濟的作用。
松贊幹布還明確劃分了屬民中的各階級,例如劃分爲“桂”、“庸”、“更楊”等(14),以便根據不同的階級、社會地位分而治之。
總而言之,當時的吐蕃社會有了自己一整套軍政體製、職官製度、法律條文、階級等級。政權的鞏固、政治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的繁榮發展。
吐蕃的農業,大部分在藏南河谷地區,農作物以青稞、小麥、豆類爲主。松贊幹布時,“地高蓄水爲池,低地于河中引水灌溉……開辟阡陌。”並用牦牛、馬作爲耕田的工具。“阡陌之製”大約是指封建領主莊園製度的建立。
在牧業方面,“開拓荒地,劃分良田牧場”,春夏季逐水草而居,秋冬季有固定的牧場,呈現了一派“牛羊繁殖,沿路成群”的興旺景象。
商業貿易也有了較大的發展。公元7世紀始,吐蕃與東北的漢地、突厥、西域東部,西北的拉達克、于阗、龜茲、喀什、克什米爾和印度的西部,南部的尼泊爾、四川等地建立了廣泛的貿易關系,用本地的麝香、綿羊、牦牛尾巴、毛料、馬、寶石、藥材、工藝品等換取別國的絲綢、紙墨、茶葉、寶劍等,既繁榮了經濟,又吸收了別國的先進文化、技藝(15)。
在工業方面,吐蕃有冶煉、石鑿等工匠,尤其在冶煉方面不僅能造刀劍,還能架起鐵索橋,冶煉技術已達到較高水平。
公元七世紀的時候,吐蕃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方面之所以取得如此重大的成就,就是因爲以松贊幹布爲首的吐蕃王朝實行了對外開放政策,廣泛地吸收和采納了周邊諸多國家、地區和民族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藏史名著《賢者喜宴》詳細記載了這一史實:“自東方漢地及木雅,引進了工藝及曆算之書;從南方白色的印度翻譯了諸種佛典;由西方之胡部泥婆羅,掘開了享用食物財寶之庫藏;于北方霍爾與回纥獲得了法律及事業之範例。如是,松贊幹布遂統治四方,並將一切享用的文明財富(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聚斂在自己所統轄的範
圍之內。”(16)這就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道理。古今中外的文明史說明,一個民族、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文明成果,一是靠自己的認識和創造,其次便是從其它國家和民族中借鑒、吸納和引進,並且將他人和自己的文明成果融會貫通起來,變成自己的東西,才能進入先進民族和國家的行列,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反之,一個妄自尊大、閉關自守、墨守陳規、坐井觀天的民族,則只能是落後、貧窮、軟弱、愚昧、挨打。松贊幹布以他博大的胸懷,廣闊的視野,開放的心態,博采衆長,兼收並蓄,把鄰近先進國家和民族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接納過來,爲我所用,這也是當時吐蕃王朝威震四方、稱雄東亞的原因之一。
松贊幹布傳播佛教
學術界一般認爲,佛教正式傳入西藏地區是公元7世紀松贊幹布王執政的吐蕃王朝時期。還有一種說法是,佛教是在松贊幹布王的前五代贊普拉脫脫日年贊在位時,由天而降傳入吐蕃的。藏史記載,自天空降落《寶箧經》、《百拜忏悔經》、《六字大明咒》以及金塔等等,對此,拉脫脫日年贊王等既感到驚奇和神秘,又認爲是珍寶,但不知是何物,于是給它們取名爲“年波桑哇”,即玄秘神物,放置在寶座上加以供奉,沒有傳播開來。我們認爲,即便這種說法是正確的,實質上也談不上佛教在吐蕃的傳播。因爲當時的人們還不懂得這些佛教典籍爲何物,只是作爲秘密而重要的東西供奉著,並未發生過實際影響和作用。客觀地說,松贊幹布建立吐蕃王朝時,佛教才從印度和漢地正式傳入西藏。松贊幹布對佛教在西藏地區的初步傳播起了如下作用:
松贊幹布通過尺尊、文成二王妃把大量的佛經、佛像、法器等從尼泊爾、漢地帶到了雪域高原——吐蕃。在兩位公主的倡導下,有一些印度、尼泊爾、漢地的僧人進入西藏傳法,這些都爲佛教在西藏的傳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此時佛教的主要活動是建立道場和翻譯經典。爲了使佛教在西藏立住腳,在松贊幹布的大力扶持下,尼泊爾尺尊公主修建了大昭寺,漢地文成公主建築了熱摩伽寺(小昭寺),松贊幹布建了迦刹寺等共十二寺于拉薩四周各地。各寺所供的佛像很多,例如釋迦、彌勒、觀音、度母、佛母、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此外,又建築了很多修定的道場。
當時已開始翻譯佛教經典,“有印度的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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