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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二▪P3

  ..續本文上一頁!像如是的,你在于我去世之後,就能共同和合,歡喜不诤,同于一心,同于一教,合一水乳,快樂而遊行,如我在世時那樣!」

  佛陀所說的就是如是,尊者阿難,以及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一九七、優婆離經第六(第五後誦)

  大意:本經敘述佛陀與優婆離之問答七滅诤之法,及其它,有關于律法是否適當的問題。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于瞻波城,住在于恒伽池(蓮池)之岸。

  那時,尊者優婆離,就在于晡時(申時,夕時),從其燕坐起來,往詣于佛所,到後,稽首佛足,然後退坐在一邊,他白佛而說:「世尊!如果比丘衆,共相和合,而作異業,而說異業的話,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適合于法與律之作業嗎?)」

  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合和,應該給與面前律(現前毘尼)之時,而與之以憶律(憶念毘尼),應該給與憶律的人,而與之以面前律,像此法,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憶律的,而與之以不癡律(不癡止诤律),應該與之以不癡律的,而與之以憶律,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不癡律的,而與之以自發露律(自言治),應該與之以自發露律的,而與之以不癡律,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與之以自發露律的,而與之以君律(作多覓罪,君止诤律),應該給與君律的,而與之以自發露律,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

  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君律者,而與之以責數(呵責),應該與之以責數的,而與之以君律,這是否爲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責數的,而與之以下置(依止),應該給與下置的,而與之以責數,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下置的,而與之以舉(舉罪),應給與舉的,而與之以下置,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給與舉,而與之以擯(擯出),應給與擯的,而與之以舉的話,這是否爲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給與擯的,而與之以憶,應與之以憶的,而與之以擯,這是否爲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與之以憶律的,而與之以從根本治(本日

  治),應從根本治的,而與之以憶律,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霎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從根本治的,而與之以驅出(別住),應與之以驅出的,而從根本治,這是否爲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驅出的,而行不慢(贖罪儀式),應該要行不慢的,而與之驅出,這是否爲之如法業、如律業嗎?」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

  尊者優婆離又問說:「世尊!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行不慢的,而與之以治(複歸),應與之以治的,而行不慢,這是否爲如法業、如律業嗎?」

  世尊回答說:「弗也!優婆離!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而作異業、說異業的話,就是不如法之業、不如律之業,大衆也有罪過的。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與面前律,而與之以憶律,應與憶律,而與之以面前律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與憶律,而與之以不癡律,應與不癡律,而與之以憶律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與之以不癡律,而與之以自發露律,應該

  給與自發露律,而與之以不癡律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

  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給與自發露律,而與之以君律,應與之以君律,而與之以自發露律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與之以君律,而與之以責數,應與之以責數,而與之以君律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給與責數,而與之以下置,應與之以下置,而與之以責數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下置,而與之以舉,應該與之以舉的,而與之以下置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

  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舉,而與之以擯,應該與之以擯,而與之以舉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以擯,而與之以憶律,應該與之以憶律,而與之以擯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憶律,而以從根本治,應以從根本治,而與之以憶律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從根本治,而與之以驅出,應該與之

  以驅出,而從根本治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給與驅出,而行不慢,應該要行不慢,而與之以驅出的話,就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衆也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要行不慢,而與之以治,應該與之以治,而行不慢的話,這是不如法業、不如律業,大罪也有罪過。

  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隨所作業,即說此業的話,就是如法業、如律業,大衆也沒有罪過。優婆離!如比丘衆,共相和合,應該與之以面前律,即與之以面前律,應該與之以憶律,即與之以憶律,應該與不癡律,即與之以不癡律,應該與之以自發露律,即與之以自發露律,應該與之以君律,即與之以君律,應該與之以責數,即與之以責數,應給與下置的,就以下置,應給與舉的,就與之以舉,應以擯的,就以擯,應以憶律的,即用憶律,應從根本治的,就從根本治,應以驅出的,就以驅出,應行不慢的,就行不慢,應以治的,就以治的話,這就是如法業、如律業,大衆也沒有罪過。

  優婆離!你應當要學隨所作業,就說此業,應與面前之律的話,就與之以面前之律,應與之以憶律的話,就與之以憶律,應該與之以不癡律的話,就與之以不癡律,應該與之以自發露律的話,就與之以自發露之律,應該與之以君律的話,就應與之以君律,應該要以責數的話,就用責數,應該要下置的話,就以下置,應該要舉的話,就以舉,應該要擯的話,就以擯,應該要憶律的話,即以憶律,應該要從根本治的話,就從根本治,應該要驅出的話,就以驅出,應該要行不慢的話,就以行不慢,應該要以治的話,就應以治的。優婆離!你應該要如是而學。」

  佛陀所說的就是如是,尊者優婆離,以及諸比丘們,聽佛所說,都歡喜奉行!

  一九八、調禦地經第七(第五後誦)

  大意:本經敘述沙彌阿夷那和提,應王子耆婆先那之請,而說比丘對于正法與律當中,行不放逸精勤的話,實可得一心。王子卻以爲說無是處,就不辭而去。沙彌乃禀告佛陀,佛陀說他乃爲欲所縛,而不見其義。就以山下不見園林之喻,去作爲善喻。並以調野象之喻,以譬喻如來之以四念處調禦衆生,乃至得四禅,而堪忍一切苦痛。

  結集者的我們,都像如是的聽過的:有一個時候,佛陀遊行在于王舍城,住在于竹林迦蘭陀園。

  那時,沙彌阿夷那和提,也遊行至于王舍城,就在于無事處,而住在于禅屋中。那個時候,國王的童子,名叫耆婆先那(王子名),在于中午後,彷徉而至于沙彌阿夷那和提所住之處。就共相問訊,然後退坐在一邊。王子說:「賢者阿奇舍那(阿夷那和提)!我欲有所問,是否允許我之問嗎?」沙彌阿夷那和提告訴他說:「賢王童子!你欲問便問好了,我聽後,當會思其義,回答與你的。」

  王童子問而說:「阿奇舍那!一位比丘,在于此法與律當中,如果不放逸,而行精勤的話,是否實在會得一心嗎?」(心之一境性)。沙彌回答說:「賢王童子!一位比丘,如果在于此法與律當中,不放逸,而行精勤的話,實在會得一心的。」

  王童子又問說:「賢者阿奇舍那!你當隨你所聞的,你當隨你所誦習的(就像你聽到的,就像你已學到的),盡向我說,如比丘在于此法與律當中,不放逸,而行精勤,而得一心之事。」

  沙彌回答說:「賢王童子!我乃不堪任隨所聞之法,隨所誦習之法,都廣向你說,如比丘在于此法與律當中,不放逸,而行精勤,而得一心之事。賢王童子!如我隨所聞法,隨所誦習,都向于賢王童子你說,如比丘在于此法與律當中,不放逸,而行精勤的話,就能得一心之事,或者賢王童子,你也不會知道的,像如是的話,則我乃徒自煩勞而已。」

  王童子對沙彌說:「賢者阿奇舍那!你未曾被他所伏,是以何意之故,而自退的呢?賢者阿奇舍那!你就如你隨所聞之法,隨所誦習之法(照你所聽到的,照你所學習過的),可向我說,如比丘在于此法與律當中,不放逸,而行精勤,而得一心(心一境性)。如我知道的話,就會贊爲善,如我不知道的話,我便不再更問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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