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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本經▪P42

  ..續本文上一頁行。佛陀就允許其願而說:好啊,來吧,比丘們!我所開之法就是清淨自在之法,由于修持而能滅盡一切苦惱!此時他們二人,因之而得以受具足之戒。受具足戒後不久,佛陀又以如下之叁事教示他們。第一爲神足,第二爲觀他心,第叁爲教誡。他們因此而得到無漏心解脫生死無疑的智慧!

  王子們受毘婆屍佛的開導,而得法眼清淨,而「見法得果」,也就是分明見真佛,所謂始見道迹之謂。「見法」即住于無染無著之清淨「真實」之心,所謂谛觀真實之相,善通其實義是。而所謂「得果」等于就是初見真理而得的果法。雖然還不是解脫的境地,但他們已因聞法而和既往之凡愚不同,已能「真實無欺」。真實即絕虛妄而無欺,所謂法離迷情,徹見其真實,故不會一再的過著自欺欺人的生活。他們已「成就無畏」。無畏即泰然自若,不再會被世上之凡境所惑,不再貪戀世俗!他們已因聽法而見法、知法、也就是已了解,已徹知真理之好處,已不會有疑,而有充分的把握其信仰之皈趣,故能成就其不搖不動之心理!

  他們于是仰「白毘婆屍佛」而說:「我等欲于如來法中,淨修梵行」。梵行爲清淨之行,是指佛陀所開的清淨無染的法門。他們聽佛教訓後,即覺知如將倒下去的樹木得被扶起,如隱微不知之事已被光顯明示出來一樣,知道佛陀對于迷惑之人示之以正道,開人眼目,如闇得燈,得見光明!佛陀能以種種方便開示妙法,所以發大志願,願在佛陀的腳下,願在真理妙法當中過著清淨無染的出家生活!

  毘婆屍「佛」聽後而「言」說:「善來比丘!吾法清淨自在,修行以盡苦際」。善來爲歡迎來人之辭,善來比丘等句,即爲諸佛核准人出家的常法。如釋尊在世時,遇人發心,願出家爲沙門時,定會嘉許其志,而說聲:善來比丘,以遂其願。是欲出家之當事者之願力,與佛陀威神之力,而完成剃發、染衣,而爲出家沙門。原始經典,處處都是這樣的記載過,就這樣的完成具足戒的手續。至于後來,出家之衆漸多,所遇之事自會愈來愈繁,因此而必須先予說戒、學規,然後才能成爲出家的沙門。毘婆屍佛說:「吾法清淨自在」,也就是說佛陀所證的真理(法),是摒除塵垢,是一塵不染,是非常清淨,如得之,即能在塵不染,遊化自在。要好好的在此佛法當中「修行,以」便「盡」諸一切「苦」惱的邊「際」。也許如在佛法中修持佛法,行諸梵行,即得盡諸苦際,故有是言!

  「爾時二人,即得具戒」。具戒爲具足戒,具足爲圓足所有應持應守之謂,是出家人應守持之戒。戒之用意在于防止惡行,而止惡之理想,即在于作善,故戒爲清淨之道元。王子們此時已受毘婆屍佛簡要之教誡,而完成當一位出家人首先應辨的手續──具足戒(後來出家人一多,所遇之事愈來愈繁,自然的必需遇事告誡,致有繁瑣的戒律之産生。如四分律所謂的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實際爲叁百四十八戒等,即欲出家時須受這些戒條,如不然,則不能算爲是一位比丘或比丘尼。這都是止惡行善的根本,是應時之需,有以致之)。

  「具戒未久,如來又以叁事示現,一曰神足,二曰觀他心,叁曰教誡」。神足爲神足通,又名神境智證通(神境通),是六神通之一。此通爲遊涉往來自在之通力,故名神足通。又爲變現不思議境界之通力,故雲神境通(神境智證通)。所謂通,即爲作用自在無礙之謂。佛、菩薩、外道、仙人均有此通力。第二之他心爲他心通。是知他人之心念之智自在無礙,故謂「知他心通」。「教誡」之教爲教示,令彼生善之意,誡則爲誡盟,令其罪滅之義。如來對諸弟子們教誡是法應作,是法不應作等,有關于指導學佛人應走應行之法,是屬于語言口業方面。至于神足即爲修持身業,觀他心就是修持意業,故所謂叁事示現,就是教導修持身口意叁業之謂。

  總之,提舍王子們出家受具足戒後,經毘婆屍佛的指導、勉勵,以種種的方法教誡誘導,使他們知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等法,令他們在最短的時間內,「即得」「無漏心解脫生死無疑智」。漏爲漏泄,貪瞋癡等煩惱,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門漏泄流注而不止,故名漏,是煩惱的異名。又漏爲漏落,煩惱能令人漏落于生死當中,故名(以上如前述)。無漏心即已沒有煩惱可漏之心,也不會一再的漏落于「生死」當中,已經「解脫生死」的系縛,已得涅槃之「無疑智」。無疑即不疑惑,是聞法而深信不疑,是解脫生死,得證涅槃之謂。

  爾時盤頭城內,衆多人民,聞二人出家學道,法服持缽,淨修梵行,皆相謂曰:其道必真,乃使此等舍世榮位,捐棄所重。時城內八萬四千人,往詣鹿野苑中,毘婆屍佛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佛漸爲說法,示教利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惡不淨,上漏爲患,贊歎出離爲最微妙。清淨第一。

  這時盤頭城裏面的許多民衆,聽到王子等二人已出家學佛之道,身穿法衣,手捧缽器,淨修清淨之行之消息後,大家一齊說:王子們所學之道,一定是真實不虛之道,才會使他們肯放棄世上的榮華富貴的地位,舍棄世人所看重的一切!那時在城裏面有八萬四千人,都往鹿野苑,毘婆屍佛所住的地方,大家將頭著地,禮拜佛陀,然後退坐在一邊。佛陀就爲他們方便說法,提示教理,使他們得大法利,令他們皆大歡喜。其內容爲:布施、持戒、生天等誇,以及說貪欲不淨之現前煩惱就是生死來元,贊歎出離生死之法爲之最微妙最爲清淨第一之法!

  提舍王子等人出家的消息。很快就傳到首都盤頭城。大家所聽到的消息是:毘婆屍菩薩成佛後,已到了郊外的鹿野苑,在那裏召見提舍王子,以及大臣之子──骞荼。因爲這位佛陀知道他們二人之慧根深厚,所以首先度脫他們。他們「二人」已在佛陀的座前出家修「學」佛「道」,身穿「法服」,手持「缽」器,正在「淨修」清淨的「梵行」。法服爲出家人所穿的法衣,是長、中、內等叁衣的總名。缽爲休多羅之略,譯爲應量器,爲比丘六物之一,是乞食時盛飯之飯器(如前述)。梵行爲清淨的道德的行爲,是出家生活上之基本德目。

  城裏的民衆悉「皆」互「相」談論王子們的出家之事。他們都異口同音而說:「其道必真,乃使此等舍世榮位,捐棄所重!」他們所修的梵行,必定是真實不虛,絕對可靠正確之行。不然的話,怎能使他們心甘情願的放棄了世榮之位而不顧,願舍棄受人所尊重的榮住?王子爲將繼承王位之人,得享全國特殊的榮華富貴?得受舉國民衆所敬重,此種世榮地位,爲一國當中絕無僅有!大臣指國師,國師之子,托其父親之福,其地位與榮華,僅次于王子,可說也是相當有名望有地位之人。然而他們願意將既有的榮華富貴捐棄而不要,卻甘心身穿法衣,手持缽器,每日都須勵行托缽乞食的出家生活。如果他們所選擇之道,不是真實之道,焉肯這樣做?莫怪大家談議,猜想他們所學之道,必定是非常高超而實在!

  城內的民衆既認爲其道必真.就就有了好多人願效其法,所謂「八萬四千人」,乃形容非常多之意,也是大多數的民衆郡肯定之義。許多的民衆一時興起,都「往詣鹿野苑中,毘婆屍佛所」,也就是離城不遠的郊外,佛陀正在那裏安居說教的地方。大家到了鹿野苑後,就「頭面禮足」,以最尊貴的頭顔,著在地上,禮拜佛陀最卑下的雙腳,所謂五體投地,是行最敬之禮節,然後「卻坐一面」,也就是禮佛後,即退卻到另一邊,坐在那裏,等候佛陀的開示!

  毘婆屍「佛」就「漸爲說法」,是依序開教,所謂由淺入深,深入淺出的爲這些人講演佛法,「示教利喜」。示爲提示,是將好壞之事提示出來,以便人家了解何者爲善,何者爲惡,何事可行,何事不可做等,均爲對方啓蒙的作用。例如生死爲壞,涅槃爲好等是。教則指教導,如教人舍惡行善等是。利爲利益(法益),所謂導之以利是也。如未得善法,則心易退卻,而勤勞精進于善,必定會得到法利!喜則同喜,如精勤行善,則隨其所行而贊歎之,使其心喜。總之,佛陀都以此事而說法,以便引迷入悟,令發無上道心!

  毘婆屍佛此時也同樣的以「施論」(布施之法)、「戒論」──嚴守規則而不犯,則心自會清涼,也是使人徑行正道之法。「生天論」則爲行善而能轉生善道等法。「欲惡不淨,上漏爲患」之上漏爲最會生出毛病,使人不得解脫之煩惱。欲惡則爲貪欲、惡念。這些均爲吾人自己的業識所鼓動,是具生以來, 的業因,是不清淨,是會受災難困苦的根本。「贊歎出離,爲最微妙,清淨第一」。贊歎就是極力的推薦。毘婆屍佛說脫離生死之功德才是最爲要好,也是最爲清淨之法(以上均如前述)。

  爾時世尊,見此大衆,心意柔軟,歡喜信樂,堪受正法。于是即爲說苦聖谛,敷演開解,分布宣釋,苦集聖谛,苦滅聖谛,苦出要谛。時八萬四千人,即于座上,遠塵離垢,得法眼淨。猶如素質,易爲受色,見法得果,真實無欺,成就無畏。即白佛言:我等欲于如來法中,淨修梵行。佛言:善來比丘!吾法清淨自在,修行以盡苦際。時八萬四千人,即得具戒。具戒未久,世尊以叁事教化,一日神足,二曰觀他心,叁曰教誡。即得無漏心解脫生死無疑智。

  這時毘婆屍世尊看到這些人的心意已經很柔順和軟,已起歡喜皈信之心,已堪以接受正法。于是就爲他們講說一切皆苦的真理,廣泛的爲他們開示講解,分別詳細的爲他們宣說解釋苦集的真理、苦滅的真理、超出苦惱之堅要的真理。是時在座的八萬四千人就在于聽經的席位上遠離塵垢煩惱。得到法眼清淨。好像素白的質料容易受染彩色一樣的見法得果,真實無欺,成就精進無畏的精神。因此而仰白毘婆屍佛說:我們很願意在于佛陀所開的真理當中,淨修清淨的梵行。佛陀歡迎他們說:善來比丘!我所講的真理是清淨自在,好好的用功修持便能因之而消滅一切苦惱!這時八萬四千人都同時完成出家的具足戒。受具足戒後不久。毘婆屍佛又用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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