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事:一、破壞闇冥。意思是說,慧能破壞愚癡:二、顯現明亮。意思是說,愚癡除盡,獨有慧在;叁、明見諸色萬物。即現見身上所有惡濁腺液;四、成熟萬物。若無日月,萬物不會成熟,人若沒有智慧,破壞愚癡的意也不會成熟。
所謂上頭行俱行,指所當行與事已行不能分開講,就是說,修行信等五根,是從頭到尾說下來的,身心並得修行。
原典
道人行道未得觀,當校計得觀,在所觀意不複轉。爲得觀,止惡一法;爲坐禅,觀二法:有時觀身,有時觀意,有時觀喘息,有時觀有,有時觀無,在所因緣當分別觀也。
止惡一法,觀二法,惡已盡止(1)觀者,爲觀道。惡未盡,不見道,惡已盡乃得觀(2)道也。止惡一法爲知惡,一切能製,不著意爲止。亦爲得息想隨止。得息想隨止,是爲止惡一法;惡已止便得觀故,爲觀二法。
爲得四谛,爲行淨,當複作淨者。識苦棄習,知盡行道(3),如日出時,淨轉出十二門(4)故,經言:從道得脫也。
去冥見明,如日出時,譬如日出多所見,爲棄諸冥,冥爲苦。何以知爲苦?多所罣礙,故知爲苦。何等爲棄習(5)?謂不作事。何等爲盡證?謂無所有。道者明識苦、斷習(6)、盡證、念道。
識從苦生,不得苦亦無有識,是爲苦也。盡證者,謂知人盡當老病死。證者知萬物皆當滅,是爲盡證也。
譬如日出作四事:一壞冥,謂慧能壞癡;二見明,謂癡除獨慧在;叁(7)見色萬物,爲見身諸所有惡露;四成熟萬物,設無日月,萬物不熟,人無有慧,癡意亦不熟也。
上頭行俱行者,所行事已(8)行,不分別說,謂行五直聲,身心並得(9)行也。
注釋
(1)「止」,諸本作「爲止」。
(2)「觀」,諸本作「見」。
(3)識苦棄習,知盡行道:其中苦、習、盡、道,即是上述之四谛。習後譯爲集,盡後譯爲滅。苦、習指世間因果,用以說明叁界流轉及其性質 ;盡、道指出世間因果,用以說明解脫之道和最後的歸宿。此說體現了佛教的基礎教理和實踐。「習」,《碛》、《普》、《南》、《徑》 作「集」。
(4)十二門:此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一般稱作十二入或十二處。
(5)(6)「習」,《碛》、《普》、《南》、《徑》作「集」。「習」是「集」的舊譯。
(7)「叁」,《南》作「不」。
(8)「已」,諸本無。
(9)「得」,《碛》、《普》、《南》、《徑》作「俱」。
譯文
專注于念想諸法,意便著于諸法中;專注于念想諸法,意便著于所念的對象,是什麼便産生什麼。所以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不論是內是外,隨之而起意想,就是念法,意著法中。同樣,從四谛而自知的意想,産生什麼,便得什麼;不産生什麼,便不得什麼。由此除卻不合四谛的意想,令有所畏懼,不敢違犯,所行所念常住于道,這就是意著法中。此名爲法正。從谛這一根本生起意想,根本即著于意中。所謂法正,就是道法。從谛的谛,就是四谛。
所謂本起著意,意思是說,面對的生死萬事,皆本于從意生起;便執著于意,便有五陰。所起此意,應當斷滅;斷滅根本,五陰隨之斷滅。有時也自己斷滅,不再念想。令意自起,乃是罪。又,意不定在道,是罪尚未滅盡的緣故。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意專注于念想萬物,就是墮入生死外法中;意不念想萬物,就是墮入道法中。五陰爲生死法,叁十七品經爲道法。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製止五陰不令有犯,也可以說,經常念想道而不離開,此即是意著法中。
所謂所本正,在外處處爲萬物之本,是福之所在,內則總攬叁十七品經,因爲行道不是一時之事。所本的意思,指修行叁十七品經法,如其次第隨順而行;意想不入邪途即是正,所以名爲所本正。所本正而包括種種異行。以無爲對本,以不求爲對正,以無爲爲對無爲,以不常爲對道,以無有爲對亦無所有,也無有本,也無有正,乃是無所有。
由禅定覺察所受之身。如此效法于道,說爲依法得定。所謂道說,就是說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指受納五陰。所謂有入,指墮入五陰。所謂因有生死陰,指受納正。所謂正,指道自身是正。但應當爲自身正心。
原典
從谛念法,意著法中;從谛念法,意著所念,是便生是。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內外隨所(1)起意,是爲念法,意著法中者。從四谛自知意,生是當得是,不生是不得是,便卻意畏不敢犯。所行所念常在道,是爲意著法中也。是名爲法正,從谛本起,本著意。法正者,謂道法;從谛,謂四谛。
本起著意者,謂所向生死萬事,皆從本意起,便著意,便有五陰。所起意當斷,斷本,五陰便斷。有時自斷,不念。意自起爲罪,複不定在道,爲罪未盡故也。
意著法中者,谛意念萬物,爲墮外法中;意不念萬物,爲墮道法中。
五陰爲生死法,叁十七品經爲道法。
意著法中者,謂製五陰不犯,亦謂常念道不離,是爲意著法中也。
所本正者,所在外爲物本,爲福所在。內惣(2)爲叁十七品經,行道非一時端故。所本者,謂行叁十七品經法,如次第隨行;意不入邪爲正,故名爲所本正。所本正各自異行:以無爲對本,以不求爲封正,以無爲爲對無爲,以不常爲對道,以無有爲對亦無有所,亦無有本,亦無有正,爲無所有也。
定覺受身。如是法道,說謂法定。道說者,謂說所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者,爲受五陰。有入者,爲入五陰中。因有生死陰者,爲受正;正者,道自正。但當爲自正心耳。
注釋
(1)「所」,諸本作「行」。
(2)「惣」爲「總」的俗寫。
譯文
人們修行安般守意,獲得數,獲得相隨,獲得止,便生歡喜。此四種現象,如同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的是什麼喜?因爲尚未得到出離的要點。
修行安般守意,有十八種煩惱,令人不能隨順于道:一是愛欲,二是瞋恚,叁是愚癡,四是戲樂,五是傲慢,六是懷疑,七是不受行相,八是受他人相,九是不念,十是他念,十一是不滿念,十二是過于精進,十叁是不夠精進,十四是驚怖,十五是強製意,十六是憂,十七是匆促,十八是不度意行愛。此爲十八惱。不護持自己,而受十八因緣幹擾,不能得道;加以護持,便能得道。
此中不受行相,指不觀身有叁十二種不淨物,不念想叁十七品經,是爲不受行相。所謂受他人相,指尚未達到十息,便行相隨,是爲受他人相。所謂他念,指入息時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此爲他念。所謂不滿念,指尚未達到一禅便想念二禅,此爲不滿念。所謂強製意,指所坐散亂,意不能得息,應當依「經」而行,通過讀「經」,令散亂不得發生,此爲強製意。所謂精進,指黠慧走入此六事中,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爲六事。
原典
人行安般守意,得數,得(1)相隨,得止(2),便歡喜。是四種,譬如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何等喜?用未得出要故也。
安般守意有十八惱,令人不隨道。一爲愛欲,二爲瞋恚,叁爲癡,四爲戲樂,五爲慢,六爲疑,七爲不受行相,八爲受他人相,九爲不念,十爲他念,十一爲不滿念,十二爲過精進,十叁爲不及精進,十四爲驚怖,十五爲強製意,十六爲憂,十七爲忩忩(3),十八爲不度意行愛,是爲十八惱。不護是十八因緣,不得道,以護便得道也。
不受行相者,謂不觀叁十二(4)物,不念叁十七品經,是爲不受行相。受他人行相者,謂未得十息便行相隨,是爲受他人相。他念者,入息者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是爲他念。不滿念者,謂未得一禅便念二禅,是爲不滿念。強製意者,謂坐亂意不得息,當經行讀經,以亂不起,是爲強製意也。精進,爲黠走是六事中,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爲六也。
注釋
(1)「得」,諸本無。
(2)「止」,諸本作「正」。
(3)「忩忩」,即「忽忽」。
(4)「叁十二」,諸本作「叁十六」。
譯文
什麼是喘?什麼是息?什麼是氣?什麼是力?什麼是風?所謂喘,乃是意;所謂息,乃是命;守爲氣;令有視有聽;風是能言語,從屬于道而有屈伸;力爲能舉重,令瞋恚移去。
要從守意得道。由什麼原因獲得守意?從數息轉而得息,內得息轉而得相隨,止、觀、還、淨也是如此。
行道要達到止意,應當知道叁件事:一、首先觀想:思念此身本從何來?但是隨從五陰而行才會存在,斷滅五陰便不複生,譬如寄托,是暫住之物;意若有所不解,當念想身之九竅以自證。二、自當內視心中,令意隨息出入。叁、出息入息的念想滅時,息出小而輕的念想滅時。什麼是知無所有?意安定便知道空,知道空便知無所有。爲什麼?因爲息不回報便是死,由此知身是氣所造作,氣滅就是空。覺悟空便墮于道中。
因此,行道有叁件事:一是觀察身,二是念想一心,叁是意念出入息。還有叁件事:一、製止身有受,二、製止口出聲,叁、製止意生念。修行上述六件事,能迅疾得息。
總結佛經言,一念指一心;近念指算計身;多念指一心;不離念指不離念于身。行此四事,便會迅疾得息。
坐禅數息,即時令意安定,此爲今福;從此安隱不散亂,此爲未來福;更加長久持續安定,此爲過去福。
坐禅數息,不能令意安定,此爲今罪;從此不得安隱,令意散亂生起,此爲當來罪;坐禅越久越不安定,此爲過去罪。
有身的過錯,有意的過錯。身形強直,令數息不得,此是意的過錯;身形歪曲,令數息不得,此是身的過錯。
坐禅自覺意已得定,此時意喜便屬于散亂意,不喜便屬于道意。
坐禅念系于息已經停止,便當觀想:觀想停止,還當系念于息。人們行道,應當以此爲常法。
原典
何等爲喘?何等爲息?何等爲氣?何等爲力?何等爲風?喘者爲意,息爲命,守爲(1)氣,爲視聽,風爲能言語,從道屈伸,力爲能舉重瞋恚也。
要從守意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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