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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四章 第四節 緣起——八不緣起▪P4

  ..續本文上一頁12(296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住、法界。」(大正2,84b16-17);《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11引經(大正26,505a17~18)。

  ^17

  (1)《相應部》(12)「因緣相應」(日譯南傳13,p.36)。

  

  (2)《漢譯南傳.相應部》第14冊(p.29)。

  

  ^18《法蘊足論》卷11(大正26,505a20~22)。

  ^19

  (1)《異部宗輪論》卷1(大正49,15c24~27;17a7~10)。

  (2)《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23:

  「或複有執:緣起是無爲,如分別論者。問:彼因何故作如是執?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爲他開示乃至廣說。故知緣起是無爲法。

  

  爲止彼宗,顯示緣起是有爲法,墮叁世故。無無爲法墮在叁世。」(大正27,116 c4~10)。

  

  (3)另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510。

  ^20 《舍利弗阿毗昙論》卷12:「雲何緣?如佛告諸比丘:我當說緣、緣生法。雲何緣?無明緣行。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如來正覺正解已,演說開示分別顯現,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大正28,,606 b17~22)

  ^21

  (1)《雜阿含經》卷14〈347經〉(大正2,97a3~c7)。

  

  (2)參見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63。

  

  ^22

  (1)《相應部》(12)「因緣相應」,「不得禅定」作「不得五通」。通是依禅定而發的,所以雖所說各別而大義相合(日譯南傳13,p.176~p.179)。

  

  (2)《漢譯南傳.相應部》(14)第一因緣相應,第七大品(70)須屍摩(p.141~p.153)。

  

  ^23《長阿含》卷10(第13經)《大緣方便經》,大正1,60a28-62b27。

  ^24《中阿含經》卷24(第97經)《大因經》,大正1,578b~582b。

  ^25《長部》(第15經)《大緣經》,日譯南傳7,p.1~p.26。

  ^26參見《雜阿含經》卷2〈57經〉(大正2,14a13-21)。

  ^27 《俱舍論》卷9〈分別世品第叁之二〉:「若謂意說有別法體名爲緣起,湛然常住。此別意說,理則不然。」(大正29,50b8~9)

  ^28《大毗婆沙論》卷23(大正27,116c11~13)。

  ^29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38 ~ p.39:

  「今依龍樹開示的《阿含》中道,應該說:緣起不但是說明現象事相的根本法則,也是說明涅槃實相的根本。有人問佛:所說何法?佛說:「我說緣起」。釋迦以「緣起爲元首」,緣起法可以說明緣生事相,同時也能從此悟入涅槃。

  

  (一)依相依相緣的緣起法而看到世間現象界──生滅,緣起即與緣生相對,緣起即取得「法 性法住法界常住」的性質。

  

  (二)依緣起而看到出世的實相界──不生滅,緣起即與涅槃相對,而緣起即取得生滅的性質。

  

  《阿含》是以緣起爲本而闡述此現象與實相的。依《阿含》說:佛陀的正覺,即覺悟緣起,即是「法性法住法界常住」的緣起,即當體攝得(自性涅槃)空寂的緣起性;所以正覺的緣起,實爲與緣生對論的。

  

  反之,如與涅槃對論,即偏就緣起生滅說,即攝得──因果生滅的緣起事相。

  

  緣起,相依相緣而本性空寂,所以是生滅,也即是不生滅。釋尊直從此迷悟事理的中樞而建立聖教,極其善巧!這樣,聲聞學者把緣起與緣生,緣起與涅槃,作爲完全不同的意義去看,是終不會契證實義的。若能了解緣起的名爲空相應緣起;大乘特別發揮空義,亦從此緣起而發揮。以緣起是空相應,所以解悟緣起,即悟入法性本空的不生不滅;而緣生的一切事相,也依此緣起而成立。叁法印中的無常與涅槃,即可依無我──緣起性空而予以統一。」

  

  ^30《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2(大正23,1027c6~7)。

  ^31 《四分律》卷33:「如來說因緣生法,亦說因緣滅法,若法所因生,如來說是因,若法所因滅,大沙門亦說此義,此是我師說。」(大正22,798c21-23)

  ^32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16:「我師所說,法從緣生,亦從緣滅,一切諸法,空無有主。」(大正22, 110b17-19)

  ^33 《大智度論》卷11:「諸法因緣生,是法說因緣,是法因緣盡,大師如是說。」(大正25,136c4-5)

  ^3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2:「諸法從緣起,如來說是因,彼法因緣盡,是大沙門說。」(大正23,1027b21-22)

  ^35《大般若波羅蜜多經》550卷(大正7,831 a20~21)。

  ^36 《佛說大乘稻[卄/幹]經》卷1:「所謂因相應、緣相應。彼複有二,謂外及內。」(大正16,824a6~7)。

  ^37 《十二門論》卷1:「衆緣所生法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衆緣亦有二種:一者內,二者外。外因緣者,如泥團、轉繩、陶師等和合故有瓶生。」(大正30,159c28~160a1)

  ^38

  (1)《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5: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心已滅是心更生不?不也,世尊!須菩提!于意雲何?若心生是滅相不?世尊!是滅相。須菩提!于意雲何?是滅相法當滅不?不也。世尊!須菩提!于意雲何?亦如是住如如住不?世尊!亦如是住如如住。須菩提!若如是住如如住者,即是常耶?不也,世尊!」(大正8,567b7~13)。

  (2)參見《空之探究》p.172 ~ p.173:

  前心與後心,是不能同時而有的,那末前滅後生,怎麼能相續而善根增長,圓成佛道呢?佛舉如燈燒炷的譬喻,以不即不離的意義來說明,這才引起了這一段的問答。心已滅了,是不能再生起的。心生起了,就有滅相,這滅相卻是不滅的。滅相是不滅的,所以問:那就真如那樣的住嗎?是真如那樣的,卻不是常住的。這一段問答,不正是「非常、非滅」嗎?……依《般若經》及龍樹論意:「若一切實性無常,則無行業報,……以是故諸法非無常性」。「若一切法實皆無常,佛雲何說世間無常是名邪見!……佛處處說無常,處處說不滅。……破常顛倒,故說無常。……諸法實相非常非無常。」(《大智度論》卷1,大正25,60b;卷18,大正25,193a-b)所以,法相是非常非滅,也就是非常非無常的。觀一切法非常非滅,不落常無常二邊,契會中道的空性。

  

  上文所引如燈燒炷的譬喻,經說是「緣起理趣極爲甚深」。甚深緣起是「非常非滅」的緣起,而在十八空中 「非常非滅,本性爾故」,表示了一切法的空性。非常非滅,也就是假名而沒有自性的。……可見般若的正觀,是通達一切法非常非滅(不落二邊)而空的。

  

  ^39參見印順法師《中觀論頌講記》p.339。

  ^40《雜阿含經》卷2〈53經〉(大正2,12c23~25)。

  ^41 《大毗婆沙論》卷23:「問:何故名緣起?緣起是何義?答:1、待緣而起故名緣起。待何等緣?謂因緣等。2、或有說者:有緣可起故名緣起,謂有性相可從緣起,非無性相,非不可起。3、複有說者:從有緣起故名緣起,謂必有緣,此方得起。4、有作是說:別別緣起故名緣起,謂別別物從別別緣和合而起。5、或複有說:等從緣起故名緣起。」(大正27,117c24~118a2)

  ^42《俱舍論》卷9〈分別世品第叁之二〉(大正29,50b17~c16)。

  ^43 參見山口益•舟橋一哉共著《俱舍論之原典解明》所引(p.215)。法藏館,昭和30年11月1日第1刷發行,昭和62年5月10日第2刷發行。

  ^44《順正理論》卷25(大正29,481a28~29)。

  ^45《般若燈論釋》卷1(大正30,51c26~27)。

  ^46 山口益譯注,月稱造《中論釋》第1卷(p.7):「諸法由因與緣相待生起,是緣起義。」清水弘文堂書房,昭和43年2月25日發行。

  ^47《清淨道論》(日譯南傳64,p.156~p.163)。

  ^48 《中論》卷4〈觀四谛品第24〉:「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大正30,33b11-12)

  ^49 《十二門論》卷1:「衆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若無自性者,雲何有是法。」(大正30,159c26-27)

  ^50《大智度論》卷35:「此菩薩名字,衆緣和合假稱。」(大正25,318 b21~22)。

  ^51《大智度論》卷35(大正25,318b23)。

  ^52 《大智度論》卷62:「先說一切法從因緣和合生。」(大正25,500 a15~16)。

  ^53

  (1)《相應部》(12)「因緣相應」(日譯南傳13,p.37)。

  (2)《漢譯南傳.相應部》第14冊(p.29~p.30),第一因緣相應,(20)第十「緣」:

  世尊曰:「諸比丘!我爲汝等說緣起及緣生之法,汝等谛聽,當善思念,我則爲說」。

  

  彼諸比丘奉答世尊曰:「大德!唯然。」

  

  世尊曰:「諸比丘!何爲緣起耶?諸比丘!緣生而有老死。如來出世,或如來不出世,此事之決定、法定性、法已確立,即是相依性。如來證于此,知于此。證于此、知于此,而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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