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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叁章 第七節 自性空與無自性空

  第叁章_《般若經》──甚深之一切法空

  第七節 自性空與無自性空(p.180 ~p.188)

  一、概說《般若經》「自性空」與「無自性空」意義不同(p.180)

  《般若經》常說自性空。一切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經論師的大力宏揚,學者們似乎覺得《般若經》所說的自性空,就是一切法無自性空了。

  

  當然,《般若經》說一切法虛妄無實,但有名字,是可以說是無自性的。如《經》說:「我名字,……無自性」1;「但有假名,都無自性」2。但《般若經》所說的自性空,與無自性空,意義上是有些不同的。

  

  二、《大智度論》所談的二類自性:世俗自性、勝義自性(p.180~p.181)

  【(一)《大智度論》卷46(大正25,396b7~9)說:】

  「自性有二種:一者,如世間法(中)地堅性等;二者,聖人(所)知如、法性[界]、實際」。

  自性的第一類:

  是世間法中所說的,地堅性,水濕性等。地以堅爲自性,水以濕爲自性等,世俗法中是可以這樣說的。如求堅等自性的實體,那是不可得的,也就是沒有自性──無自性了。

  自性的第二類:

  是聖人所證的真如,或名法界、實際等。這是本來如此,可以名之爲自性的。

  【(二)《大智度論》卷67所說:】

  「色性者,……所謂地堅性等。複次、色實性,名法性」3

  ,也就是這二類自性的分別。這二類自性:

  一是世俗自性:

  世間衆生以爲自性有的,如地堅性等,不符緣起的深義,所以要破斥而論證爲沒有自性的。

  二是勝義自性:

  聖人所證見的真如、法界等,是聖人如實通達的,可以說是有的。所以《大智度論》說:「如、法性[界]、實際,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4;第一義就是勝義。

  叁、〈下本般若〉所說的「自性」與「無自性」(p.181~ p.183)

  第一義中有的自性,〈下本般若〉是一再說到的。

  

  【(一)《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3(大正8,551b10~12)說:】

  「色無縛無解,何以故?色真性是色。受、想、行、識無縛無解,何以故?(……)識真性是識」。

  「色真性是色」,《道行般若》5與《摩诃般若鈔經》6,譯爲:「色之自然故爲色」,「自然」是「自性」的古譯。

  趙宋所譯的《佛母出生叁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也作「色自性是色」7。

  

  一般所知的,是色等五蘊的虛妄相,所以說系縛,說解脫。

  色等法的勝義(真)自性,是色等真相,這是沒有系縛與解脫可說的。

  

  與之相當的〈中本般若〉,如《放光般若經》說:

  

  「五陰不縛不解,何以故?色、色自有性,……識、識自有性。六波羅蜜亦不縛亦不解,何以故?六波羅蜜所有無所有故」8。

  五陰「自有性」,還是〈下本般若〉的自性說,而〈中本〉增廣的六波羅蜜等,卻改作「所有無所有」了。

  

  秦譯的《摩诃般若波羅蜜經》等,五陰、六度等,一律改爲「無所有性」9。

  玄奘所譯的《大般若經》作「以無性爲自性」10,或「無所有性爲色等自性故」11。

  

  依各本的比較,可知〈下本般若〉是「自性」,〈中本般若〉漸演化爲「無所有(之)性」,再演化爲「無性爲自性」,「無所有性爲自性」。意義相同,但這是無性的自性,與〈下本〉的但說「自性」不同了。

  

  【(二)《道行般若經》卷3(大正8,441a13~15)說:】

  「人無所生;般若波羅蜜與人俱皆自然;人恍惚故;般若波羅蜜(與人)俱不可計;人亦不壞,般若波羅蜜亦如是」。

  《摩诃般若鈔經》12也如此說。

  這二本古譯,說人[衆生]與般若波羅蜜,都是無所生[無生],自然,恍惚[遠離],不可計[不可思議],不(滅)壞。所說的自然──自性,《小品般若》等就譯作「無性」13;《大般若經》竟改作「無自性」了14。

  

  【(叁)《大明度經》卷1(大正8,482a21~23)說:】

  「衆生自然,念亦自然。……衆生恢廓,念(亦)恢廓。……衆生之不正覺,而念(亦)不正覺」。

  自然,恢廓,不正覺──叁者,《摩诃般若鈔經》15作:自然,恍惚[遠離],難了知。

  自然──自性,《道行般若經》作「空」性16;而《小品般若經》等,就譯作「無性」17。

  《大般若經》「第四分」18、「第五分」19,譯爲「無自性」。

  與之相當的〈中本般若〉各本,都作「無」,「無自然」,「無自性」20。

  

  〈下本般若〉的自然──自性,與無生、遠離、不可思議爲同類,實在是勝義自性,法性與涅槃的異名,稱之爲「無所有性」,「無性爲自性」,雖多一轉折(近于「正」經「反」而到「合」)是可以的;如改爲「無自性」,似乎是不適當的!

  

  四、〈中本般若〉所說的「自性」與「無自性」(p.183)

  【(一)〈中本般若〉也說到自性,如:】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10(大正8,292b24~27)說:

  「雲何名無爲諸法相?若法無生無滅,無住無異,無垢無淨,無增無減諸法自性。雲何名諸法自性?諸法無所有性,是諸法自性,是名無爲諸法相」。21

  諸法自性,唐譯本作:「謂一切法無性自性」22,意義相同。

  

  又《摩诃般若經》說:

  「諸法實性,無生無滅,無垢無淨故」23。

  實性,唐譯本也作「自性」24。

  「無性」與「無自性」說,是〈中本般若〉的一致傾向,而唐譯本增入了更多的「無自性」,更多的「無性爲性」,「以無性而爲自性」。

  

  【(二)印順法師之評論】

  我以爲:般若法門本是直觀深法性的,空(性)是涅槃的異名,所以自性也約勝義自性說。然般若法門的開展,不但爲久行說,爲鄰近不退者說,也爲初學說;不但爲利根說,也爲鈍根說。

  

  這一甚深法,在分別、思惟、觀察,非勘破現前事相的虛妄不實,從虛妄不實去求突破不可。這所以多說一切法「無性」,一切法「無自性」了。以無自性爲自性,與空的空虛性及涅槃的雙層意義25,是非常契合的。

  

  五、「本性空」與「自性空」(p.183~p.184)

  【(一)聖智所證知的「本性空」】

  《般若經》廣說種種空,而定義都是:「非常非壞,何以故,本性爾故」26。經說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依種種法義來顯示空,而一切都是約本性空(prakṛti-śūnyatā)說的。本性空是聖智證知的,所以《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25(大正8,402c4~9)說:

  

  「須菩提!若內空性不空,外空乃至無法有法空性不空者,則壞空性。是(本)性空不常不斷,何以故?是(本)性空無住處,亦無所從來,亦無所從去。須菩提!是名法住相。是中無法,無聚無散,無增無減,無生無滅,無垢無淨,是爲諸法相」。

  「是爲諸法相」,唐譯本作:「是一切法本所住性」27。

  

  本性(prakṛti),在說一切有部中,與自性(svabhāva)同一內容,如《大毗婆沙論》說:「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28。

  

  【(二)「自性空」之意義】

  A、勝義自性空

  

  《般若經》中處處說本性空,也處處說自性空(svabhāva-śūnyatā),意義也大致相同。自性空,本是勝義自性空,如說:「自性空故,自性離故,自性無生故」29。這是以空、離來表示自性;自性空並非沒有自性。

  

  B、世俗自性空(無世俗自性)(p.184)

  

  由于「假名無實」,「虛妄無實」,與空的空虛義相關聯,而自性空有了無世俗自性的意義,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24(大正8,398b25~27)說:

  「是名,但有空名,虛妄憶想分別中生。……此事本末皆無,自性空故」。

  「自性空故」,唐譯本作「自性皆空」30,更顯出都無世俗自性的意味。如說:

  「但有假名,都無自性。……以色處等與名,俱自性空故」31。

  六、「勝義自性空」漸演化爲「世俗的無自性空」(p.184~ p.186)

  「勝義的自性空」,漸演化爲「世俗的無自性空」,還可以從空的類集中得到證明。

  

  【(一)〈中本般若〉十六空中,不包含「自性空」】

  〈中本般若〉立十六空,是在十四空以下,增列「無性空」(abhāva-śūnyatā)與「無性自性空」(abhāva-svabhāva-śūnyatā),十六空是沒有「自性空」的。

  

  【(二)十六空或十八空之後再立的「四空」中,提到「自性由自性空」(勝義自性空)】

  然〈中本般若〉,無論爲十六空,或十八空(〈上本〉立二十空),在說十六或十八空後,都更說四種空:

  

  「複次,須菩提!法[有性]法相空,無法[無性]無法相空,自法[自性]自法相空,他法[他性]他法相空」32。

  自法自法相空,就是「自性由自性空」。所說的自性空,是:「是(自性)空,非知作,非見作」33。非知所作,非見所作,也非余人所作的自性空,正是本來如此的勝義自性空。

  

  【(叁)成立「十八空」時,增列了「自性空」(世俗自性空)】

  一直到成立十八空(與《大般若經》〈第二分〉相當),才在無性空與無性自性空間,增列自性空。34這叁種空,如《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5(大正8,250c21~27)說:

  

  「何等爲無法[無性]空?若法無,是(無法)亦空,非常非滅故」。

  

  「何等爲有法[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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