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部派──空義之開展
第九節 二谛與一切法空無我(p.123~p.128)
一、「依諸行無我而說勝義空」與「依一切煩惱空而說勝義空」(p.123)
【(一)「諸行空」與「一切煩惱空」(p.123)】
空,有二方面:
諸行空,那是無我我所的意思;進而說明爲:「常空,恒空,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1
另一方面是:一切煩惱空,空的是煩惱(業、苦),也就以空來表示離煩惱(業、苦)的涅槃。寂,出離,(止)滅,滅等,也都表示是空的,有「出世空性」的名稱。2
這二方面,「勝義空」明顯的表示了這一意義。 [Fig]
【(二)說一切有部與赤銅鍱部所說的「勝義空」】
在《雜阿含經》3中,是緣起生死相續中,有業報而沒有作者(我的異名)。緣起因果是俗數法──法假,無我是勝義。依諸行無我而說勝義空(性),是說一切有系所說。
在《無礙解道》中,勝義空是一切煩惱永滅,六處永滅;涅槃是勝義,依涅槃的寂滅而說勝義空,是赤銅鍱部所說。
勝義空,也許不載于原始聖典,而在佛法的流傳發揚中,受到部派的重視,是一項明顯的事實。
說一切有部 ──依「諸行無我」而說勝義空
赤銅鍱部 ───依「涅槃的寂滅」而說勝義空
二、《大毗婆沙論》中四家的二谛說(p.124)
俗數法與勝義,佛教界安立爲二谛:世俗谛,勝義谛。依四谛而明二谛的安立,《大毗婆沙論》列舉了四家的二谛說。4
(一)第一家之二谛說(苦、集爲世俗,滅、道爲勝義)(p.124)
第一家,以苦、集二谛爲世俗,滅、道二谛爲勝義。這是世間虛妄,出世間真實的二谛說,與說出世部相近。5
(二)第二家之二谛說(前叁谛爲世俗,道谛爲勝義)(p.124)
第二家,以前叁谛爲世俗,道谛爲勝義。6
(叁)第叁家之二谛說(四谛皆是世俗谛攝,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勝義谛)
第叁家7以爲:「四谛皆是世俗谛攝。……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勝義谛,空非我中諸世俗事絕施設故。」(《大毗婆沙論》卷77,大正27,399c18~22)
(四)第四家之二谛說(四谛皆有世俗、勝義)(p.124)
第四家8是有部的評家正義:「四谛皆有世俗、勝義。……苦谛中有勝義谛者,謂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勝義谛者,謂因、集、生、緣理。……滅谛中有勝義谛者,謂滅、靜、妙、離理。……道谛中有勝義谛者,謂道、如、行、出理」。(《大毗婆沙論》卷77,大正27,399c22~400a1)
後二家,都是以世俗事的施設爲世俗谛,而勝義谛是「絕施設」──不可安立的。
[Fig]
叁、再論《大毗婆沙論》第叁家、第四家之事理二谛說(p.124~p.126)
後二家,可說是同一意義的不同開展。對于空性爲勝義空的思想,是有重要關系的。
【(一)《大毗婆沙論》第四家之二谛說(有部評家正義)(p.124~p.126)】
1、「自相」與「共相」的意涵
這應該從自相、共相說起,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44說:
「分別一物相者,是分別自相;分別多物相者,是分別共相。」9
自相,是一法(物)所有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例如:色是自相;色法的無常性,是通于心、心所等的,所以無常是共相。
進一步說,色是一蘊的總名,通于種種色的。在色蘊中,有眼、耳等法;即以眼所見的色來說,也有青、黃、赤、白等多法,所以色也還是通于多法的。
這樣的推求下去,一直到不可再分析的,一一極微自性,才是色的自相。
所以《大毗婆沙論》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10
自性是一一法的自體,在有部中,與自相是相同的。
但自相依相立名;自性是以相而知法自體的。
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也就是遍通的理性。
2、有部評家正義以「四谛的十六行相」共相之理爲勝義谛
一般人雖說能知事相,而實不能知一一法,不知一一法的共相。如實知四谛共相的,能見道而向解脫,所以後代就以四谛的十六行相爲共相。
有部的評家正義,就這樣的論定:
四谛事相是世俗谛。
四谛(一一谛四行相)的十六行相,是勝義谛。
共相,近于一般所說的通遍理性,但有部不許四谛以外,別有抽象的通遍理性,十六行相只是四谛(一一法上)所有共通的義理。
對于世俗與勝義的覺了,《大毗婆沙論》列舉了多種譬喻,試引述二喻,如《大毗婆沙論》卷44(大正27,217a22~29)說:
「如種種物近帝青11寶,自相不現,皆同彼色,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種種物遠帝青寶,青黃等色各別顯現,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如日出時,光明遍照,衆暗頓遣,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日出已,漸照衆物,牆壁竅隙,山岩幽薮,皆悉顯現,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通達共相慧的帝青寶喻,與《般若經》12所說:般若照見一切法空,如高入須彌,鹹同金色,正是勝義慧的同一譬喻。
3、有部正義認爲:空與無我行相雖通于四谛,但無漏慧所通達的「空、無我行相」唯是苦谛
有部是事理二谛說,四谛事是世俗,四谛所有的共相──理是勝義。四谛各有四行相:集、滅、道谛的四行相,是局限于集、滅、道谛的,苦谛下的四行相可不同了。
苦谛的四行相:苦行相是限于苦谛的;無常行相,可通于苦、集、道叁谛;空與無我行相,是通于四谛(及非擇滅與虛空)的,所以空與無我,是一切法中最通遍的共相──理。以理爲勝義谛,那末空無我理,可說是一切法的勝義谛理了。
由于有部是「次第見(四)谛」的,所以說無漏慧所通達的空無我行相,唯是苦谛,13假如是主張「一時見(四)谛」的,就不會有這一區別了。
[Fig]
【(二)《大毗婆沙論》第叁家之二谛說(p.126)】
第叁家以爲一切是世俗施設,「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勝義谛,空非我中,諸世俗事絕施設故。」(《大毗婆沙論》卷77,大正27,399c20-22)這也是理事二谛,但以一切法中最通遍的義理──「空非我理是勝義谛」。這可能與「一說部」的見解相近。世俗唯是假名施設,空非我理是勝義,世俗假而勝義空(非我),是近似大乘空義的一派。
四、赤銅鍱部亦主張空、無我爲一切法的勝義谛理(p.126~p.127)
有部的「無常、苦、空、無我」,赤銅鍱部作「無常、苦、無我」,無我是空義14。(空)無我遍通一切法,也是赤銅鍱部所說的。
《無礙解道》有(四) 「谛論」,引經說,四谛「是如,不虛,不異」。15谛是不倒亂而確實如此的,所以谛是如,如是不異的意義。正如《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所說:「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谛不可令異。」16
《無礙解道》說到四谛同一通達,也就是「一時見谛」。爲什麼四谛能同一通達?因爲四谛是同一所攝:「同一所攝則一性,一性則依一智通達,故四谛同一通達」。那末四谛依什麼而是同一所攝呢?《論》17依四行相,九行相,十二行相來說明。
四行相18是:如義,無我義,谛義,通達義。每一谛都是如義,無我義,谛義,通達義;四谛同有這四行相,所以說四谛是同一所攝。
九行相19與十二行相20的前四相,就是如義,無我義,谛義,通達義。這些義相,四谛都是有的,所以是同一所攝,同一通達。如義與谛義間,有無我義;四谛同有無我,可見(空)無我是通于四谛的,與有部所說相同。
以空無我爲遍通四谛的勝義,是從「諸行空」而延展到「一切空無我」的。這是上座部系,著重我我所空而發揚起來的。
注解
^1
(1)《雜阿含經》卷9(232經)(大正2,56b24~29):
佛告叁彌離提:「眼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空,常、恒、不變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是名空世間。」
(2) 參見《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五節〈常空、我我所空〉,p.103~p.105。
^2
(1) 參見《空之探究》第二章第八節〈諸行空與涅槃空〉,p.117~p.123。
(2)《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一節〈引言〉,p.8:「出世間空性,是聖者所自證的。……出世間空性,是難見難覺,唯是自證的涅槃甚深。……緣起是有爲,是世間,是空,所以修空(離卻煩惱)以實現涅槃;涅槃是無爲,是出世間,也是空──出世間空性。」
^3
(1)《雜阿含經》卷13(335經)(大正2,92c16~25):
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複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2) 參見《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二節〈勝義空與大空〉,p.81~p.83。
^4《大毗婆沙論》卷77:
余契經中說有二谛:一世俗谛;二勝義谛,問:世俗、勝義二谛雲何?
一、有作是說:于四谛中前二谛是世俗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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