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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之探究 第二章 第九节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

  第二章 部派──空义之开展

  第九节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p.123~p.128)

  一、「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与「依一切烦恼空而说胜义空」(p.123)

  【(一)「诸行空」与「一切烦恼空」(p.123)】

  空,有二方面:

  诸行空,那是无我我所的意思;进而说明为:「常空,恒空,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1

  另一方面是:一切烦恼空,空的是烦恼(业、苦),也就以空来表示离烦恼(业、苦)的涅槃。寂,出离,(止)灭,灭等,也都表示是空的,有「出世空性」的名称。2

  这二方面,「胜义空」明显的表示了这一意义。 [Fig]

  

  【(二)说一切有部与赤铜鍱部所说的「胜义空」】

  在《杂阿含经》3中,是缘起生死相续中,有业报而没有作者(我的异名)。缘起因果是俗数法──法假,无我是胜义。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性),是说一切有系所说。

  在《无碍解道》中,胜义空是一切烦恼永灭,六处永灭;涅槃是胜义,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是赤铜鍱部所说。

  胜义空,也许不载于原始圣典,而在佛法的流传发扬中,受到部派的重视,是一项明显的事实。

  

  说一切有部 ──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

  赤铜鍱部 ───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

  二、《大毗婆沙论》中四家的二谛说(p.124)

  俗数法与胜义,佛教界安立为二谛:世俗谛,胜义谛。依四谛而明二谛的安立,《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四家的二谛说。4

  

  (一)第一家之二谛说(苦、集为世俗,灭、道为胜义)(p.124)

  第一家,以苦、集二谛为世俗,灭、道二谛为胜义。这是世间虚妄,出世间真实的二谛说,与说出世部相近。5

  

  (二)第二家之二谛说(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p.124)

  第二家,以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6

  

  (三)第三家之二谛说(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

  第三家7以为:「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18~22)

  

  (四)第四家之二谛说(四谛皆有世俗、胜义)(p.124)

  第四家8是有部的评家正义:「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胜义谛者,谓因、集、生、缘理。……灭谛中有胜义谛者,谓灭、静、妙、离理。……道谛中有胜义谛者,谓道、如、行、出理」。(《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22~400a1)

  后二家,都是以世俗事的施设为世俗谛,而胜义谛是「绝施设」──不可安立的。

  [Fig]

  三、再论《大毗婆沙论》第三家、第四家之事理二谛说(p.124~p.126)

  后二家,可说是同一意义的不同开展。对于空性为胜义空的思想,是有重要关系的。

  

  【(一)《大毗婆沙论》第四家之二谛说(有部评家正义)(p.124~p.126)】

  1、「自相」与「共相」的意涵

  

  这应该从自相、共相说起,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44说:

  

  「分别一物相者,是分别自相;分别多物相者,是分别共相。」9

  自相,是一法(物)所有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例如:色是自相;色法的无常性,是通于心、心所等的,所以无常是共相。

  进一步说,色是一蕴的总名,通于种种色的。在色蕴中,有眼、耳等法;即以眼所见的色来说,也有青、黄、赤、白等多法,所以色也还是通于多法的。

  这样的推求下去,一直到不可再分析的,一一极微自性,才是色的自相。

  

  所以《大毗婆沙论》说:「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10

  自性是一一法的自体,在有部中,与自相是相同的。

  但自相依相立名;自性是以相而知法自体的。

  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也就是遍通的理性。

  

  2、有部评家正义以「四谛的十六行相」共相之理为胜义谛

  

  一般人虽说能知事相,而实不能知一一法,不知一一法的共相。如实知四谛共相的,能见道而向解脱,所以后代就以四谛的十六行相为共相。

  

  有部的评家正义,就这样的论定:

  

  四谛事相是世俗谛。

  四谛(一一谛四行相)的十六行相,是胜义谛。

  共相,近于一般所说的通遍理性,但有部不许四谛以外,别有抽象的通遍理性,十六行相只是四谛(一一法上)所有共通的义理。

  

  对于世俗与胜义的觉了,《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多种譬喻,试引述二喻,如《大毗婆沙论》卷44(大正27,217a22~29)说:

  

  「如种种物近帝青11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

  如种种物远帝青宝,青黄等色各别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时,光明遍照,众暗顿遣,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已,渐照众物,墙壁窍隙,山岩幽薮,皆悉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通达共相慧的帝青宝喻,与《般若经》12所说:般若照见一切法空,如高入须弥,咸同金色,正是胜义慧的同一譬喻。

  

  3、有部正义认为:空与无我行相虽通于四谛,但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

  

  有部是事理二谛说,四谛事是世俗,四谛所有的共相──理是胜义。四谛各有四行相:集、灭、道谛的四行相,是局限于集、灭、道谛的,苦谛下的四行相可不同了。

  

  苦谛的四行相:苦行相是限于苦谛的;无常行相,可通于苦、集、道三谛;空与无我行相,是通于四谛(及非择灭与虚空)的,所以空与无我,是一切法中最通遍的共相──理。以理为胜义谛,那末空无我理,可说是一切法的胜义谛理了。

  

  由于有部是「次第见(四)谛」的,所以说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13假如是主张「一时见(四)谛」的,就不会有这一区别了。

  

  [Fig]

  【(二)《大毗婆沙论》第三家之二谛说(p.126)】

  第三家以为一切是世俗施设,「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大毗婆沙论》卷77,大正27,399c20-22)这也是理事二谛,但以一切法中最通遍的义理──「空非我理是胜义谛」。这可能与「一说部」的见解相近。世俗唯是假名施设,空非我理是胜义,世俗假而胜义空(非我),是近似大乘空义的一派。

  

  四、赤铜鍱部亦主张空、无我为一切法的胜义谛理(p.126~p.127)

  有部的「无常、苦、空、无我」,赤铜鍱部作「无常、苦、无我」,无我是空义14。(空)无我遍通一切法,也是赤铜鍱部所说的。

  

  《无碍解道》有(四) 「谛论」,引经说,四谛「是如,不虚,不异」。15谛是不倒乱而确实如此的,所以谛是如,如是不异的意义。正如《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所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16

  

  《无碍解道》说到四谛同一通达,也就是「一时见谛」。为什么四谛能同一通达?因为四谛是同一所摄:「同一所摄则一性,一性则依一智通达,故四谛同一通达」。那末四谛依什么而是同一所摄呢?《论》17依四行相,九行相,十二行相来说明。

  

  四行相18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每一谛都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四谛同有这四行相,所以说四谛是同一所摄。

  

  九行相19与十二行相20的前四相,就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这些义相,四谛都是有的,所以是同一所摄,同一通达。如义与谛义间,有无我义;四谛同有无我,可见(空)无我是通于四谛的,与有部所说相同。

  

  以空无我为遍通四谛的胜义,是从「诸行空」而延展到「一切空无我」的。这是上座部系,着重我我所空而发扬起来的。

  

  注解

  ^1

  (1)《杂阿含经》卷9(232经)(大正2,56b24~29):

  

  佛告三弥离提:「眼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空,常、恒、不变易法空,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尔。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空世间。」

  (2)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五节〈常空、我我所空〉,p.103~p.105。

  

  ^2

  (1)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八节〈诸行空与涅槃空〉,p.117~p.123。

  

  (2)《空之探究》第一章第一节〈引言〉,p.8:「出世间空性,是圣者所自证的。……出世间空性,是难见难觉,唯是自证的涅槃甚深。……缘起是有为,是世间,是空,所以修空(离却烦恼)以实现涅槃;涅槃是无为,是出世间,也是空──出世间空性。」

  

  ^3

  (1)《杂阿含经》卷13(335经)(大正2,92c16~25):

  

  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

  (2) 参见《空之探究》第二章第二节〈胜义空与大空〉,p.81~p.83。

  

  ^4《大毗婆沙论》卷77:

  余契经中说有二谛:一世俗谛;二胜义谛,问:世俗、胜义二谛云何?

  

  一、有作是说:于四谛中前二谛是世俗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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