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2、印順法師《般若經講記》p.49- p.53:
我、人等四相,合爲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無法相,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執我是我見,執法非法是我所(法)見;執有我有法是有見,執非法相是無見。般若離我我所、有無等一切戲論妄執,所以說『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能叁相並寂,即能于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心。......
依衆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于所取的法相上轉,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這是于有爲法起執;如于無爲空寂不生不滅上轉,執有存在自性,即非法執。所以,執取法相而不悟法空,執非法相而不悟空空,終究是不能廓清妄執的根源,不知此等于不知彼,所以也不得我空了。......
筏喻經8,出增一阿含中。法與非法,有二義:
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約「以舍舍福」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況惡邪的非法?
二、法指有爲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意思說:緣起的禅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取執,那裏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本經約後義說。
十四、(p.362)初學從身起觀[惑業由分別,分別由于心,心複依于身,是故先觀身。]
(一)心 → 妄分別(不正思惟) → 惑 → 業。
生死是由于惑、業,惑、業由于分別,參見《成佛之道》(增注本)p.348:
「苦因于惑業,業惑由分別,分別由戲論,戲論依空滅。」
(二)惑亂的妄分別,是由于心,心又是依于身,故先觀身不淨、苦、空、無常、無我。
《成佛之道》p.363:
四念處以觀身爲先,觀身不淨,觀身爲不淨、苦、無常、無我,就能悟入身空。對身體的妄執愛著,能降伏了,再觀身心世界的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就能趣入解脫。
(叁)(p.362)此身實爲衆生堅固執著的所在。貪、愛、喜、樂阿賴耶,所以生死不了;而阿賴耶的所以愛著,確在『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9的取著。
1、印順法師《如來藏之研究》p.241
阿賴耶──藏,是窟、宅那樣的藏。《攝大乘論》中,玄奘譯義爲「攝藏」、「執藏」。攝藏,魏佛陀扇多譯作「依」;陳譯作「隱藏」;隋譯作「依住」。玄奘所譯《解深密經》說:「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攝受藏隱」,《深密解脫經》作:「以彼身中住著故」。阿賴耶有隱藏、依住的意義,如依住在窟宅中,也就是隱藏在窟宅中。
2、演培法師《解深密經語體釋》《谛觀全集》3(經釋叁),p.151-152
阿賴耶識,是依住依著的意思,古譯經論中,很多譯爲依處、依住、或依著的,後人才譯爲藏識的。小乘經中雖有賴耶之名,但與大乘經的解釋不同。大乘經說一切種子心識有依、住、著的特性,所以藏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的叁義。依本經說明賴耶,只有攝藏一義。一切種子心識,所以又名阿賴耶識者,是因此識于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的緣故。
藏隱是依住義,賴耶隱藏、依住在根身中,離則無所隱藏、依住。大衆部說的『心偏于身』,就含有依住根身而存在的意思。此依執受義推論出來的:執受有所執受的根身,能執受的心識。根身要由心識的執取,才能成爲生動的有機體,接觸外境,才能引起感覺的反應,如觸手削足以及無論刺激身體那一部分,都會引起感覺可知。
本經說的攝受藏隱,即一方面攝受根身,一方面又隱藏在根身中。小乘經中說:「心遠行獨行,無身寐于窟」。沒有身形的心識而寐于窟中,當知這窟就是身體。因此,身心就發生了共同安危的關系:根身起了變化,心就隨之變化,根身崩潰腐爛,識就失去藏所;反之,心識起了變化,根身隨亦變化,心識離了根身,根身亦即無法支持。如人身體強健,精神即活潑,精神活潑,身體亦即強健。根身與心識,是怎樣的安危相共、休戚相關,于此可見了!
(四)(p.362)心是剎那不住的,所以如執心爲常住的,論稱爲『如梵天王說』。
《大智度論》卷31(大正25,288c29-289a8)
問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應空,雲何言有爲法有爲法相空?
答曰:若無衆生,法無所依。又無常故無住時,無住時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問曰:有爲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爲是衆生空,爲是法空?
答曰:有人言:我心顛倒,故計我爲常,是常空,則入衆生空。
有人言:以心爲常,如梵天王說: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無常,心意識是常。是常空,則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衆即是常,如色衆雖複變化而亦不滅,余衆如心說。五衆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五)「由心論」與「唯心論」
1、由心論:依心而起惑造業;身與心是緣起的。
從依心而起惑造業來說,佛法分明爲由心論的人生觀;重視自心的清淨,當然是佛法的目的。然心是依于身的,此身實爲衆生堅固執著的所在。(p.362)
2、唯心論:一切唯心造。
佛法中,有的直捷了當,以心爲主。理解是唯心的;修行是直下觀心的。這與一般根性,愛著自身的衆生,不一定適合。因爲這如不嚴密包圍,不攻破堡壘,就想擒賊擒王,實在是說來容易做來難的。(p.363)
(六)(p.362)佛稱「四念處」爲「一乘道」
1、《雜阿含經》卷24(607經),大正2,171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一乘道,淨諸衆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念處。何等爲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236)
2、「一乘道」(ekAyana-magga)之意義
在四根本尼柯耶中,「一乘道」的說法只用在四念處,但後出的南傳《大義釋》(Niddesa I,p.455-456)把「一乘道」(ekAyana-magga)適用在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七組法門。《大義釋》說釋尊是「一」,因爲他獨一無伴侶、一向無煩惱、已經通過一乘道、獨一證得無上正等正覺。
一乘道究竟是指什麼?巴利注釋書《長部注》(SumaGgalavilAsinI III p.743-744)與《中部注》(PapaJcasUdanI I , p.229-230)提出五種基本方式來解說:
(1)Ayana很單純的,不過是magga的同義語;所以ekAyano ayaM maggo 是說:此道(衆生清淨之道)是單一之道,而不是叉道。
(2)ekAyana的道,是指行者必須單獨通過。所謂「單獨」是指行者已經遠離大衆,並且以出離心而舍感覺的客體。
(3)一乘道(ekAyana path)所以是一,在于它是最好的,也就是一切有情最爲第一,這就是指佛陀。
(4)一乘道是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生,或只有在一個地方發現的「道」。就此一經文的文義,就是佛陀的法、毗奈耶。
(5)最後,一個稱之爲一乘的道,是行者只有去到一個地方,亦即是涅槃。
(參見:Gethin, R. M. L. The Buddhist Path to Awakening, A Study of the Bodhi-PakkhiyA DhammA, Leiden : E. J. Brill, 1992, pp.59-61)
十五、(p.363)離內外執契真實[無我無我所,內外一切離,盡息諸分別,是爲契真實。]
(一) 以「無我無我所」的正觀,觀察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知道這一切都是似有真實而無自性的。觀我無自性,名我空觀;觀法無自性,名法空觀。
由于空觀的修習成就,能離一切法的戲論相,也就不于一切而起我我所執。因此,盡息所有的諸分別。
現證的般若現前,就是契入一切法的真實相;這名爲空性,法性,法界,真如等,都只是假立名言。這實是超脫一切分別妄執,超越時空性,質量性,而證入絕待的正法。
(二)(p.364)「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
1、【經】《大品般若經》卷11〈照明品第四十〉(大正8,302 c17~28)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雲何應生般若波羅蜜?佛告舍利弗: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受想行識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檀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禅那波羅蜜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佛十力乃至一切智,一切種智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如是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舍利弗言:世尊!雲何色不生故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切諸法不生故般若波羅蜜應生?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乃至一切諸法不起、不生、不得、不失故,般若波羅蜜生。(《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6c22-497a4)
2、【論】《大智度論》卷40,大正25,498b7-13:
舍利弗已問供養般若事,今問行者雲何生般若波…
《成佛之道 11 大乘不共法 般若波羅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