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作觀,定境中的禅心明淨,色相莊嚴,與禅定的「現法樂」相結合,不但遠離解脫,更可能與見神見鬼的低級信仰合流。
(3)發神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境通等五通。
3、爲得分別慧:修學禅慧的,依佛法說,要從日常生活中去學。深入禅定而定心明淨的,出定以後,有定力的余勢相隨,似乎在定中一樣,這才能語默動靜,往來出入,觸處曆曆分明,不妨說語默動靜都是禅了。這是修定者所要得到的;在初學進修中,這就是「守護根門」、「飲食知量」、「覺寤瑜伽」、「正知而住」的「正知而住」了,如《瑜伽師地論》(大正30
414a-417a)說。
4、爲得漏永盡:生死的根源是煩惱,所以只有淨除一切煩惱,才能證無學,得究竟的解脫。
八、(p.316) 『依慈住淨戒』,爲修定所不可缺的資糧。
《成佛之道》(增注本)p.118-119:
修習禅定,不可不先有兩項准備,否則可能會弊多于利。
一、依于慈心:修定,不是爲了好奇,不是企圖滿足無限的欲樂,延壽長生,或者爲了引發神通來報仇;要存著慈念,就是利樂衆生的意念來修定。有慈心,心地就柔和,容易修習成就。成就了,也不會利用定力通力來娆亂衆生,如聚衆作亂等。
二、住于淨戒:必須受持淨戒(十善等),身口有善良的德行。如行業不端,修定就會招魔著邪。成就定力,也是邪定,結果是成爲魔王眷屬,自害害人。
九、(p.316)調身、調息、調心
《成佛之道》(增注本)p.120:
調攝的對象,有叁事──身、息、心,如《小止觀》等說。
調身:身體要平穩正直,舒適安和,不得隨便動搖,也不使身體有緊張積壓的感覺。閉目,閉口,舌抵上颚,也不可用力。
調息:呼吸,要使之漸細漸長,不可有聲,也不可動形,似有似無,但也要漸習而成,不可過急。
調心:使心系念緣中,不散亂,不惛沈,不掉舉,心意集中(歸一)而能平正,自然安定。
叁者有相互關系,以心爲主,在身體正常的安靜中,心息相依,而達定境。
十、修定之前方便:
(一)《成佛之道》(增注本)p.192-199:
1.密護于根門(守護六根)。
2.飲食知節量。
3.勤修寤瑜伽。
4.依正知而住。
5.知足。
6.心遠離。
※(1、2、3、4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3-24,大正30,406b-417a)
(二)《成佛之道》(增注本)p.199-202:
1.離五欲:(1)色、(2)聲、(3)香、(4)味、(5)觸。
2.棄五蓋:(1)欲貪蓋 ---- 修不淨想。
(2)瞋恚蓋 ---- 修慈悲想。
(3)惛沈睡眠蓋 -- 修光明想。
(4)掉舉惡作蓋 -- 修止息想。
(5)疑蓋 ----- 修緣起想。
(叁)《天臺小止觀》二十五方便(《修習止觀坐禅法要》大正46,462c-466c)
1、具五緣:(1)持戒清淨、(2)衣食具足、(3)閑居靜處、(4)息諸緣務、
(5)得善知識。
2、呵五欲:(1)色、(2)聲、(3)香、(4)味、(5)觸。
3、棄五蓋:(1)貪欲蓋、(2)瞋恚蓋、(3)睡眠蓋、(4)掉悔蓋、(5)疑蓋。
4、調五事:(1)調節飲食、(2)調節睡眠、(3)調身(4)調氣息、(5)調心。
5、行五法:(1)欲、(2)精進、(3)念、(4)巧慧、(5)一心。
(另參見:《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2,大正46,484a-490c)
※《大智度論》卷17 →十五方便:(1)呵五欲、(2)棄五蓋、(3)行五法。
※有關修定之前方便,另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2~卷25,大正30,401c-423b;《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福智之聲出版社,民國78年,p.346-347;佛教書局,民國70年,p.379-380。
十一、(p.316)禅定之障礙及其對治方法→依八斷行滅五過失。
八斷行五過失│《成佛之道》頁數│《菩提道次第廣論》頁數
1欲─┐│ │
2精進├─A對治懈怠│ p.317-318│ p.349-350【p.383】
3信│││
4輕安┘││
5正念──B對治忘聖言│ p.318-326│ p.350-365【p.384-400】
6正知──C治惛沈掉舉│ p.326-327│ p.365-368【p.400-403】
7思───D對治不作行│ p.327-328│ p.367-372【p.403-407】
8舍───E對治作行│ p.328│ p.373【p.408】
※參見:
1、世親:《辯中邊論》卷中(大正31,471b-c)
2、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卷14-15(福智之聲出版社,未載明出版年,p.349-375;
【】所示者爲:佛教書局,民國70年7月,p.381-410)
十二、(p.317) 依「1欲、2精進、3信、4輕安」→對治第一種過失「懈怠」。
「懈怠爲定障,信勤等對治。」
┌ 4身心輕安────────無疲厭、懈怠盡除。
(一)│ 2精進修學禅定─────引生身心輕安。
│ 1強烈願欲修學禅定──方能起精進修學禅定之心。
└ 3于禅定功德生堅信心─方能起希求願欲修學禅定之心。
(二)3信(欲之因)→1欲(勤之所依)→2勤(能依)→4輕安(勤果)→對治懈怠(信爲欲依,欲爲勤依)。
(叁)深信禅定功德:
a、得現法樂住,身心輕安,于善所緣心隨欲而轉。
b、息滅顛倒散亂,諸惡行皆不得生,隨所修善皆強而有力。
c、由止爲依,能引神通變化。
d、由止爲依,能生毗缽舍那(觀),能速斷生死根本。
(四)《菩提道次第廣論》p.349-350;【p.383】:
若不能滅不樂修定,樂定障品所有懈怠,初即于定不令趣入,縱一獲得亦不能相續,速當退失,故滅懈怠爲初切要;若能獲得身心輕安,喜樂增廣,晝夜行善能無疲厭,懈怠盡除。然生輕安,須于能生輕安之因妙叁摩地恒發精進。然生精進,須于正定具足恒常猛利希欲;欲樂之因,須由觀見正定功德生堅信心─故應先思正定功德,數修信心。此等次第修者,觀之極顯決定,故應認爲最勝宗要。《辨中邊論》雲:「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或名精進,欲因謂信深忍功德,勤果謂輕安。
此中所修正定功德,謂由獲得奢摩他已,現法樂住,身心喜樂及由獲得身心輕安,于善所緣心如欲轉。
又由息滅于顛倒境散亂無主,則諸惡行皆不得生,隨所修善皆有強力。
又止爲依能引神通變化等德。
尤由依止能生通達如所有性毗缽舍那,速疾能斷生死根本。
若能思惟此諸功德,則于修定增長勇悍,生勇悍故恒樂修定,極易獲得勝叁摩地,得已不失,能數修習。
十叁、(p.318) 依「正念」對治第二種過失「忘聖言」(住所緣時應如何修)
「正念曾習緣,令心不余散,明記不忘念,安住而明顯。」
(一)正念 = 使心安住于同一境相,不令散亂(于所緣令心不散)。
(二)聖言 = 聖者所開示的法義,在此指修止(禅定)的所緣。
(叁)曾習緣 = 曾經慣習了的所緣境。
※以「正念」爲主、「正知」爲助來修習,使心能明白的記憶所緣┬─安住。
└─明顯。
(參見:《菩提道次第廣論》p.350-365;【p.384-400】)
十四、(p.320)所緣(修禅定時心所住的對象)之二大原則
「聖說是所緣,能淨惑障者,或順于正理,能向于出離。」
(一)能淨治惑障:(五種淨行所緣)
1、不淨觀:對治貪欲。(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30,428c-429c)
2、慈悲觀:對治瞋恚。(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6,大正30,429c)
3、緣起觀:對治愚癡。(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a)
4、界差別觀:對治我執(我慢)。(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c)
5、數息觀:對治尋思散亂。(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0c-433c)
(二)契順于正理:(五種善巧所緣)
1、蘊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3c3-434a3)
2、界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3-11)
3、處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11-22)
4、緣起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a22-b6)
5、處非處善巧。(參見《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b6-12)
「處
非處善巧,當知即是緣起善巧差別。此中差
別者,謂由處非處善巧故,能正了知非不
平等因果道理,則善不善法有果異熟。若諸
善法能感可愛果異熟法,諸不善法能感非
愛果異熟法。若能如是如實了知,名處非處
善巧。」(《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30,434b6-12)
※出世斷惑的總相所緣:一切法無我、一切法性空。(p.321)
十五、(p.321)《瑜伽師地論》談到的四種所緣
《瑜伽師地論》卷26-27,大正30,427a-435b:
(一)遍滿所緣┬─ 1、有分別影像。(觀)
│2、無分別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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