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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佛之道 5 叁乘共法▪P20

  ..續本文上一頁何爲二?一者、諸行如前所說無作用故,二者、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此中諸行無作用故,此受、此領,自作苦樂,不應道理。又彼有余作者有情不可得故,余受、余領不應道理。受所渴愛,攝受他受,亦不應理。有諸緣故,諸受得生,故無因生亦不應理。是故遠離前之叁種惡因論邊,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覺了如前中道行教,勤修正行,能盡衆苦。(參見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p.44)

  47(1)《雜阿含經》卷33(926經),大正2,235c27~236b11:

   爾時、世尊告诜陀迦旃延:「當修真實禅,莫習強良禅。……佛告跋迦利:「比丘于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禅。跋迦利!比丘如是禅者,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阇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禅。……」(參見《雜阿含經論會編(下)》p.616 ~ p.618;有關此經之解說,詳見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p.285。)

  (2)另參見《別譯雜阿含經》卷8(151經),大正2,430c10~431b4。

  (3)印順法師《中觀今論》p.78:「《雜阿含經》(926經)說:迦旃延入真實──勝義禅時,不取一切相而入禅。別譯又說:「但以假因緣和合有種種名,觀斯空寂,不見有法及以非法」。〈真實義品〉引此以爲離言法性的教證。」

  (4)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278:

  《雜阿含經》「如來記說」,佛化诜陀迦旃延經,說「真實禅」與「強梁禅」,是以已調伏的良馬,沒有調伏的劣馬,比喻深禅與世俗禅。......與诜陀迦旃延氏有關的教授,傳下來的僅有二則。另一則是佛爲诜陀說:離有離無的正見──觀世間緣起的集與滅,而不落有無的中道(《雜阿含經》卷12,301經,大正2,85c17-86a3)。車匿(Chanda)知道了無常、苦、無我、涅槃寂滅,而不能領受「一切行空寂、不可得、愛盡、離欲、涅槃」。阿難爲他說「化迦旃延經」,離二邊而不落有無的緣起中道,這才證知了正法(《雜阿含經》卷10,262經,大正2,66b~67a)。這是非常著名的教授!龍樹《中論》,曾引此經以明離有無的中道(《中論》卷3,大正30,20b)。

  48《中論》卷3〈觀有無品第15〉(大正30,20b1-2):「佛能滅有無,如化迦旃延,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

  49《瑜伽師地論》卷36〈真實義品〉(大正30,489b7-c2)引《雜阿含經》卷33(926經)證成諸法離言自性。

  50 有關《第一義空經》之解說,詳見印順法師《空之探究》p.81~p.83;p.86~p.88。

  51 四十四智中,爲何不說「無明智、無明集智、無明滅智,無明滅道迹智」,參見《大毗婆沙論》卷110,大正27,571a12-23。

  52 四谛十六行相:(A)苦谛:無常、苦、空、無我。(B)集谛:因、集、生、緣。

  (C)滅谛:滅、靜、妙、離。(D)道谛:道、如、行、出。

  《大毗婆沙論》卷79,大正27,409a10~b6:

  傷痛逼

  迫如荷重擔,違逆聖心故名爲苦。由二緣故說名非常:一由所作,二由屬緣。由所作者:諸有爲法一剎那頃能有所作,第二剎那不複能作。由屬緣者:諸有爲法系屬衆緣,方有所作。違我所見故名爲空。違于我見故名非我。

  如種子法故名爲因。能等出現故名爲集。令有續起故名爲生。能有成辦故名爲緣。

  譬如埿【叁】【宮】泥團輪繩水等衆緣和合成辦瓶等,取蘊永盡故名爲滅。有爲相息故名爲靜。是善是常故名爲妙。最極安隱故名爲離。

  是離自體非有離故。違害邪道故名爲道。違害非理故名爲如。趣涅槃宮故名爲行。能永超度故名爲出,是能出性非沒性故。

  複次、[色-巴+鹿]粗重所逼故名爲苦。性不究竟故名非常。內離士夫作者受者遣作受者故名爲空。性不自在故名非我。

  引發諸有故名爲因。令有等現故名爲集。能有滋産故名爲生。有所造作故名爲緣。

  性不相續盡諸相續故名爲滅。叁火永寂故名爲靜。脫諸災橫故名爲妙。出衆過患故名爲離。

  是出要路故名爲道。能契正理故名爲如。能正趣向故名爲行。永超生死故名爲出。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20,大正25,207a12-23;《俱舍論》卷26,大正29,137a4-c2。

  53《雜阿含經》卷34(962經)(大正2,246a6-10):

  佛告婆蹉:「我亦如是說:色已斷、已知,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複生分,于未來世永不複起。若至東方、南、西、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

  54 有關七十七智,參見《發智論》卷10,大正26,969a4-19;《大毗婆沙論》卷110,大正27,571b28-572c27。

  55 (1)印順法師 《性空學探源》p.41-p.42:無常是生滅義,生者必滅,一切一切,確都是滅盡之法。世人固或知之,但他們偏注重到生生不已的生的一面,忽略了滅。生生不已,佛法並不否認;但生者必然要滅,一切痛苦依此生生不已而存在,確又是赤裸裸的事實。佛法就是要在這生滅不已之中,設法使它滅而不生,以之解決一切痛苦。滅,不是佛法的故意破壞,它是諸法本來如是的必然性(法性自爾)。因有了某種特殊的因緣連系縛著了,所以滅了之後又要生;現在把這連系截斷;就可以無生滅而解決痛苦了。所以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或依叁法印,從諸行生滅無常,體解我性的不可得。衆生因妄執常、我而生死,現在能夠了解蘊性無常、無我,離常、我的執見,則因無常生滅而厭、離欲,便可以達到涅槃之滅。

  (2)印順法師《佛法是救世之光》p.281-p.282:依佛法,人生現實是緣起的,唯有理解緣起,把握緣起,深入緣起本性,才能超越相對而進入絕對的境地。緣起,是無常無我的現象;人生,也就是無常、無我的人生。一切由于緣起,從因果觀點說,一生又一生,到底爲了什麼,這樣的生滅不已。原因在:衆生──人類以自我的愛染爲本,依自我愛而營爲一切活動。這樣的動作,引起業力,形成自我的因果系,而有個體的生滅延續。反之,沒有緣就不起,如滅除自我愛染,那就能解脫生死,到達「生滅滅已,寂滅爲樂」的境地。

  56 此處《大智度論》將《須屍摩經》中的「法住智」解釋爲十智56中的「法智」。

  ※十智:法智、比智(類智)、他心智、世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參見《大智度論》卷23,大正25,232c~234a)

  57 此處《大智度論》雖未明言是引用何「經」,據推斷應爲《須屍摩經》。但將《須屍摩經》中的「法住智」解釋爲「別相的智慧」;將「涅槃智」解釋爲「總相的智慧」。

  58 印順法師法語:「深信叁寶應從正見中來,從正見而起正信,乃能引發正行,而向于佛道,自利利人,護持正法。」

  59《大毗婆沙論》卷7(大正27,35b4-16):

  問:誰決定能種此順解脫分善根?

  答:若有增上意樂,欣求涅槃,厭背生死者,隨起少分施戒聞善,即能決定種此善根。

  若無增上意樂、欣求涅槃、厭背生死者,雖起多分施戒聞善,而亦不能種此善根。

  問:若有種殖此善根已,爲經久如能得解脫?

  答:若極速者,要經叁生。謂初生中種此種子,第二生中令其成熟,第叁生中即能解脫,余則不定。謂或有人種順解脫分善根已,或經一劫,或經百劫,或經千劫流轉生死,而不能起順決擇分。或複有人,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或經一生,或經百生,或經千生流轉生死,而不能入正性離生。

  《大毗婆沙論》卷7(大正27,35a4-7):

  順解脫分善根者,謂種決定解脫種子,因此決定得般涅槃。

  順決擇分善根者,謂暖、頂、忍、世第一法。

  《俱舍論》卷23(大正29,120b23-24):「暖必至涅槃,頂終不斷善,忍不墮惡趣,第一入離生。」

  60 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7:「阿羅漢者,此雲應供,智斷具足堪供養,故雲應供;或名殺賊,或稱不生。」(大正42,460a13-14)

  61《大智度論》卷2(大正25,71c14-20):

  宿命、天眼、漏盡,名爲叁明。問曰:神通、明有何等異?

  答曰:直知過去宿命事,是名通;知過去因緣行業,是名明。

  直知死此生彼,是名通;知行因緣,際會不失,是名明。

  直盡結使,不知更生不生,是名通;若知漏盡,更不複生,是名明。

  是叁明,大阿羅漢、大辟支佛所得。

  62「八風」,又稱爲「八世法」,參見《大毗婆沙論》卷173(大正27,871b29-872a26):「八世法者,一、利,二、無利,叁、譽,四、非譽,五、贊,六、毀,七、樂,八、苦。……世尊亦爾,安住戒金輪上世間八風所不能動,是故名爲不爲世法之所染汙。」

  , 思惟,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無明。所以者何?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

  

   ※叁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參見:《雜阿含經》卷10(262經),大正2,66b~67a。

  

  

  (六)(p.215)「緣起」甚深,「緣起的空寂性」(涅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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