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我」的正思中,「向于離欲」。
于五欲及性欲,能不致染著。
3、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于滅」。
這叁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
出離心,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
不過正見著重于知厭,知離欲,知滅而已。
參、正語; 肆、正業; 伍、正命(p.227~ p.229)
[正語業及命,淨戒以爲性。] (p.227)
一、正語、正業、正命,都是以清淨的戒學爲體性。
(一)正語:是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合法的語言文字。
(二)正業:指不殺,不盜,不淫──合法的身業。
(叁)正命:是合法的經濟生活。
1、 在家弟子的正命,是要有合法的職業,合理的取得錢財。在使用方面,不可過于浪費,也不可過于悭吝,應該遵行佛說的中道生活。
2、 出家弟子,一向是依施主的信施而生活,不得販賣貿易。
二、(p.228) 「正確的見解」與「清淨的行爲」
[始則直其見,次則淨其行;足目兩相成,能達于彼岸。]
修學解脫道的,開「始」是先要正「直其見」解,這就是正見與正思。
其「次」是要清「淨其行」爲,這就是正語,正業與正命。58
(一)正確的見解:正見、正思惟---------------如眼目。
(二)清淨的行爲:正語、正業、正命---------如雙足。
正確的見解與清淨的行爲這兩方面的相互助成,才能達于彼岸的涅槃。這說明了,出世的解脫法門(世間善道也如此),非先有正確的見解,清淨的行爲不可。
陸、正精進; 柒、正念; 捌、正定(p.229~ p.231)
[正勤遍策發,由念得正定,依定起證慧,慧成得解脫。]
一、(p.229) 「正勤」(正精進)
(一)向厭,向離欲,向滅的精進,也稱爲正精進。
(二)四正勤:
1、已生惡令速斷。
2、未生惡令不生。
3、已生善令增長。
4、未生善令速生。
※《十住毗婆沙論》卷15,大正26,106c17~20:
1、 斷已生惡法,猶如除毒蛇。
2、 斷未生惡法,如預斷流水。
3、增長于善法,如溉甘果栽。
4、未生善爲生,如攢木出火。
(叁)正勤(正精進)--- 通戒、定、慧叁學。
1、通戒學:正勤是離毀犯而持淨戒的努力。
2、通定學:正勤是遠離定障,如五欲、五蓋等,而修定善的努力。
3、通慧學:正勤是遠離邪僻的知見妄執,而得正見、正思的努力。
(四) 佛因背疾小臥休息,聞阿難說精進,立刻起坐,贊歎精進
《大智度論》卷15,大正25.173c4~8:
如阿難爲諸比丘說七覺意,至精進覺意,佛問阿難:汝說精進覺意耶?
阿難言:說精進覺意。如是叁問叁答,佛即從坐起告阿難:人能愛樂修行精進,無事不得,得至佛道終不虛也。
(參見《雜阿含經》卷27(727經),大正2,195b~c)
二、(p.230)「正念」
(一)念是專心系念,爲攝心不亂的主要修法。但這裏,還是以出離心爲導向的。
(二)所修的念,不是念別的,就是從正見,正思惟得來的「正念」。這是與慧相應的,向于涅槃的「正念」。
叁、(p.230)「正定」
(一)「正念」修習成就,能得「正定」。
(二)「正定」:約定境說,就是七依定(初禅、第二禅、第叁禅、第四禅、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佛又特別重視四禅。這不是一般的定,是與念慧相應的,向涅槃的勝定,所以叫「正定」。
四、「依定起證慧,慧成得解脫」
依「正定」而起現證緣起寂滅性的無漏慧,也就是涅槃智。
出世的無漏慧成就,就斷煩惱,證真理,了生死而得解脫。
☆★ (p.231)八正道與戒定慧的次第
(一)叁學的次第:戒→定→慧。
(二)八正道的次第:慧→戒→定。慧學不但是首先的,也是究竟的。
A、「正見」是聞慧;「正思惟」是思慧。
B、思惟發起「正語、正業、正命」是戒學。
C、「正精進」遍通一切(通戒學、定學、慧學)。
D、依著精進而去修「正念」,「正定」,是定學。定與慧是相應的,就是修慧。
E、等到從定而發無漏慧,是現證慧,真實的慧學,從此而得解脫。
其實,佛說的解脫道,叁學與八正道一樣:不離聞、思、修及現證慧的次第,也就是依戒而定,依定而慧,依慧得解脫的次第。
戊、叁十七道品(p.232~p.235)
[佛說諸道品,總集叁十七,道同隨機異,或是淺深別。]
一、(p.232)「叁十七道品」分爲七大類:
(一) 四念處:1.身念處、2.受念處、3.心念處、4.法念處。
(念處是慧相應的念,重在觀慧。)
(二) 四正勤:1.未生諸惡不善法令不生、2.已生諸惡不善法令斷、3.未生諸善法令生、
4.已生諸善法令增長。
(叁) 四如意足:1.欲定斷行成就修如意足、2.心定斷行成就修如意足、3.精進定斷行成
就修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修如意足。
(四神足是定,定爲神通所依止,稱爲神足。雖是定,但由修發叁摩地的主力,有由欲,由勤,由止,由觀而不同,所以分爲四神足。)
(四) 五根:1.信根、2.精進根、3.念根、4.定根、5.慧根。
(這五項功德,修得堅定而爲引發功德的根源,名爲根。)
(五) 五力:1.信力、2.精進力、3.念力、4.定力、5.慧力。
(這五事已有降伏煩惱等力量,所以叫力。)
(六) 七覺支:1.念覺支、2.擇法覺支、3.精進覺支、4.喜覺支、5.除覺支(輕安覺支)、
6.定覺支、7.舍覺支。
(七) 八正道: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
二、(p.233)「道同隨機異」
(一)「道」體是「同」一的。衆生的生死是同一的,解脫生死的道,不會是不同的。
(二)不過「隨」衆生的根「機」不同,佛就說有別「異」的道品而已。
(叁)從經中看來,任何一項道品(其實是包含一切功德,不過舉其重要而說),都是能解脫生死的,都說爲『一乘道』的。
叁、(p.233~p.234)叁十七道品,歸納爲十類
(一)《大毗婆沙論》卷96(大正27,496a22~b14)
(二)《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198b8~13)
是叁十七品,十法爲根本。何等十?信、戒、思惟、精進、念、定、慧、除(輕安)、喜、舍。信者,信根、信力;戒者,正語、正業、正命;精進者,四正勤、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正精進;念者,念根、念力、念覺、正念;定者,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正定;慧者,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正見。
(叁)《俱舍論》卷25,〈賢聖品〉,(大正 29,132b8~23)
論曰:經說覺分有叁十七: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說名爲覺。隨覺者別立叁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叁無上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複作故,此二名覺。叁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
此叁十七體各別耶?不爾,雲何?
頌曰:此實事唯十。謂慧、勤、定、信。念、喜、舍、輕安。及戒、尋爲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叁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等。謂:
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爲體。
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以勤爲體。
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以定爲體。
信根、信力以信爲體。
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以念爲體。
喜覺支以喜爲體。
舍覺支以行舍爲體。
輕安覺支以輕安爲體。
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爲體。
正思惟以尋爲體。
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上,更加喜、舍、輕安、戒、尋。
毗婆沙師說有十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爲二,余九同前。
四、(p.235)七類道品與修行位次
(一)四念處:初修學時。
(二)四正勤:暖位。
(叁)四如意足:頂位。
(四)五根:忍位。
(五)五力:世第一位。
(六)八正道:見道位。
(七)七覺支:修道位。
參見:
1、《大毗婆沙論》卷96(大正27,496c25~497a2)
四念住從初業地乃至盡無生智,勢用常勝是故先說。
四正勝從暖乃至盡無生智,勢用常勝是故次說。
四神足從頂乃至盡無生智,勢用常勝是故次說。
五根從忍乃至盡無生智,勢用常勝是故次說。
五力從世第一法乃至盡無生智,勢用常勝是故次說。
八道支見道中勝;七覺支修道中勝。
2、《大智度論》卷19(大正25,198b17~18)
修道用,故名覺;見道用,故名道。
3、《俱舍論》卷25,大正29,132c20-29
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故說念住增。
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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