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等叁界的生命自體,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 力,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
11、生。
12、老死。
(七)十二緣起各支的關系(參見:《唯識學探源》p.10~p.27)
D. C. B. A
A、(p.167)生死本源:[無明之所覆,愛結之所系, 有識身相續,相續而不已。]
1、 緣起支的敘述,很多是從識支開始的,所以經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15。可是,在識支以前,有的又加上無明與行二支,成爲十二支。
2、《阿含經》中,一再說:「無明覆,愛結系,得此識身」。此中無明、愛、識,與十二支中的無明,行,識,是可以相通的。(p.168)
3、經上說:「真義心當生,常能爲障礙,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16。
4、從煩惱來說:無明是屬于知的,是認識上的錯亂;愛是屬于情意的,是行爲上的染著。有了這兩大因緣,衆生就感到了「有識身」──衆生自體,而相續的流轉生死。這也就是無明爲父,貪愛爲母,和合而生生死衆生的意思。
5、得有識身,是有取識的結生相續,爲一新生命的開始。
6、由于過去世的煩惱(無明),有過去世的業(行);從過去世的煩惱與行業,才有現生的生命開始──識。從無明而行而識,說明了從過去到現在的生死曆程。
B、(p.169~p.170)生命依持:[緣識有名色、【亦緣名色有識】。]
1、 照經上說:不但因識而有名色,也因名色而有識。這意思是說:我們的一切身心活動,是要依于有取識(唯識學中叫作阿陀那識17)的攝取而存在。反之,也因爲身心的活動,有取識才能存在。
2、 《雜阿含經》卷12(288經),曾用束蘆的比喻,說明它的相互依存性:
「譬如叁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識緣名色,亦複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大正2,81b4~8)
3、「緣識而有名色」:名色是有情身心組織的總名,當然要追問它從何而來?從父精母血的和合,漸漸發達到成人,其中主要的原因,不能不說是識。識是初入母胎的識,因識的入胎,名色才能漸漸的增長、廣大起來。不但胎兒是這樣,就是出胎以後少年到成人,假使識一旦離身,我們的身心組織立刻要崩潰腐壞。這是很明顯的事實,所以說名色以識爲緣。(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p.18)
4、「依名色而有識」:這入胎識,倘使沒有名色作它的依托,識也不能相續存在(沒有離開物質的精神),也不能從生命的潛流(生前死後的生命),攔入現實的生命界。這不但初入胎是如此,就是少年、成人,也每每因身體的損害,使生命無法維持而中夭,所以又說「名色緣識」。(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p.18~p19)
5、《大緣方便經》:《長阿含經》卷10(13經)(大正1,61b)
「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爲何義?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識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我所說者,義在于此。
阿難!緣名色有識,此爲何義?若識不住名色,則識無住處;若無住處,甯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名色,甯有識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此緣,知識由名色,緣名色有識。我所說者,義在于此。」
C、(p.170~p.172)觸境系心:
[從是有六觸,根境相涉觸;從觸生于受,緣受起于愛。]
1、「觸」:根境相觸而起一般的認識,叫做「觸」。根境識叁者,因觸而和合,也可說因叁者的和合而有觸。
(1)在觸對境界時,首先發生了合意的,或不合意的,或非合意不合意的反應,這叫可意觸,不可意觸,俱非觸。
(2)「無明相應觸」:根境相觸而不離無明。
「明相應觸」:守護根門,在根境相觸時,有智慧觀照。
2、「受」:
(1)可意觸,起喜受、樂受;不可意觸起苦受、憂受;非可意不可意觸,起舍受。
(2)如有智慧而正念現前的,就不起味著,不爲情感的苦樂所惑亂。
3、「愛」:沒有正念正知的,都是依緣此或苦或樂的受味,生起深深的愛著:愛著自我,愛著境界。這時候,已以主動的姿態,對生命與塵世,傾向愛戀而作不得主。
4、「觸」是認識的,「受」是情感的,「愛」以下是意志的活動了。
5、「依胎生學爲基礎的觸境系心觀」與「依認識論爲基礎的觸境系心觀」。
入胎識是不通于六識的;說六識,一定是指認識六塵境界的了別識。
(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p.15~p.21)
一、 胎生學:識(入胎識)←→名色→六入→觸→受→(愛)
觸境系心 【互相依存】 【觸境系心】
識 (六識了別)
二、認識論 名色(客觀的境) →觸→受→(愛)
六入(根)
D、(p.171~p.172)逐物流轉:[愛增則名取,因是集後有;生老死相隨。]
1、 愛與取,正是依著煩惱而有的一切活動。因此煩惱的活動,就起集成後有的業種。
2、 有,是叁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就是叁界的生命自體。但這裏所說的,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
3、 有了這,那麼現生死了以後,未來識又會結生。生了,就不能不老不死。
七、(p.172~p.174)別說「滅谛」:
[滅應滅于惑,惑滅則苦滅,解脫于癡愛,現證寂滅樂。]
(一)滅有兩個意義:一、是滅除;二、是寂滅。
A、滅除:滅除苦痛。
1、有人著重于外界的改善。
2、有人著重于色身的保養。
3、 佛法重在煩惱的滅除。
雖然苦報是業力所感的,但問題卻是煩惱。有了煩惱,就會發業,潤生;如斷了煩惱,即使有無量業種,也就幹枯而不再起用。所以佛肯定地指出:要「滅」除生死大苦,「應」該「滅于惑」──煩惱。如「惑滅」了,那就不再造業了,過去所有的業也就幹枯無用了。這樣,生死「苦」果,就會徹底的「滅」除。
B、寂滅:寂滅涅槃。(寂、靜、妙、離)
(二)(p.173)煩惱的滅除從何下手?
煩惱的滅除,要從根本的煩惱(愚癡無明)去著手。
無明:主要是迷于無我的無明,還有染著于境界的貪愛。
1、迷于無我的無明:障于智(知見)-→離無明者,慧解脫。
2、染著于境界的貪愛:障于行(行爲)→離貪欲者,心解脫。18
從修學佛法來說,應該先通達無我,得到無我真智的契證。然後從日常行中,不斷的銷除染愛。但到圓滿時,這都是解除了的。
(叁)(p.174)現證到涅槃的「寂滅樂」。
涅槃寂滅,是現實所證驗的,並非推托到死了以後,這是佛法的特色。
八、(p.174~p.177)略說「道谛」:
(一)[能滅苦集者,唯有一乘道]
衆生是同樣的生死;生死的根源,是同樣的迷執。苦與集的體性是一樣的,那出離生死苦的法門,那裏會有不同呢?所以佛在《阿含經》中,曾明確地宣說一乘法,也就是『一道出生死』,『同登解脫床』。
出離生死的一乘法──不二法:
1、 從證悟真理來說,是無二無別的(『同入一法性』)。
2、 從修行的方法來說,是同樣的。
適應衆生的不同根性,佛是說有種種方法的。但除了方便引導的以外,論到出離生死的道體,並無差別,總不出于「叁學」(學是學習,不是學問)。
(二)[叁學八正道,能入于涅槃。]
適應衆生的不同根性,佛是說有種種方法的。但除了方便引導的以外,論到出離生死的道體,並無差別,總不出于「叁學」、「八正道」。
(叁)(p.176)『叁增上學』:增上戒學、增上心(定)學、增上慧學。
※「增上」,是有力的,能爲他所因依的意思。
1、增上戒學:爲了修定而持戒,叫做增上戒學。(p.199)
2、增上心學:爲了修發真慧而修習禅定的,叫增上心(定)學。(p.202)
3、增上慧學:爲了作爲解脫的依止而修慧,叫增上慧學。(p.205)
※叁學有相依相因的關系,是求解脫者必不可缺的學程。決沒有不修戒而能成就定,不修定而能成就慧,不修慧而能得解脫的道理。
(四)(p.177)八正道與戒、定、慧之關系:
戒學:正語、正業、正命。
定學:正念、正定。
慧學:正見、正思惟。
(正精進遍通叁學)
※南北傳經論之比較:
1、《中阿含經》卷58〈法樂比丘尼經〉大正1,788c10-12:
非八支聖道攝叁聚,(是)叁聚攝八支聖道。正語、正業、正命此叁道支聖戒聚所攝。正念、正定此二道支聖定聚所攝。正見、正志、正方便此叁道支聖慧聚所攝。
2、《中部》〈有明小經〉:…
《成佛之道 5 叁乘共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