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B n="0578b19" />彼衆生如織機相鎖,如[19]蘊蔓草,多
有[20]調亂,
世至此世,往來不能出過生死。阿難!是
故知此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
※參見:《長阿含經》卷10〈大緣方便經〉,大正1,60b;
《中阿含經》CBETA電子版(T01, no. 26, p. 578b11-578b22)《雜阿含經》卷12(293經),大正2,83c,〈空相應緣起〉。
(二)上面說到過的十二緣起說36,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這不過是煩惱起業,業感苦果的說明;說明了生死的無限延續,並非神造而已。就是部分的分別法相的佛學者,也每每如此。如真的這樣,這不過是緣起的世間正見,怎麼能解脫生死呢?
(叁)緣起實在太深了!如十二支的因果相生,說明了生死的無限延續,這已經是很深的了!再來觀察:衆生的生死,始終在這樣的──十二支的情形下流轉;只要是衆生,是生死,就超不過這十二支的序列。所以十二支是生死的因果序列,有著必然性與普遍性的。37
(四)從因果的不同事實,而悟解到一切衆生共同的必然理性,堅定的信解,這才得到了初步的成就。但還要再深入,徹悟更深的真義。
二、(p.208)「緣起的序列」與「緣起的法則」。
(一)緣起的序列(緣起的事實):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支的因果相生。
(二)緣起的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因果的所以成爲因果,生死的所以成爲生死,都離不了這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這樣,就進到了緣起事物的一般理性了!
叁、緣起的「流轉律」與「還滅律」。
(一)(p.207) 緣起的流轉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無常空無我,惟世俗假有。
(二)(p.213) 緣起的還滅律: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緣起空寂性,義倍複甚深。
四、(p.207)緣起的「流轉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無常空無我,惟世俗假有。]
(一) (p.208)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A、「有」,是「存在」的意思。這不是自有、永有的存在,而是生滅的存在。
B、「生」,是「現起」的意思。
1、約徹底的意思說:存在(有)的就是現起(生)的,現起(生)的就是存在(有)的。
2、因存在,所以果存在;因現起,所以果現起。一切都是依于因緣的,也就是離不了因緣的,離了因緣是不能存在的。
3、依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定律而觀察起來,什麼都不是自有的,永有的,一切世間,一切生死,無論是前後的,同時的,都無非是展轉相關的,相依相待的存在。展轉相關的,相依相待的存在,才能成爲因果。
4、 從佛悟證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因果定律,就能正見因果的深義,而不是庸俗的因果觀了!
(二)(p.209) 無常空無我,惟世俗假有。
依照這深刻的因果觀,來正觀一切,就能正確地了解:一切是「無常」的,是「空無我」的。
A、 無常生滅 (p.210)
1、存在與生起的一切法,都是無常的。器界在成而壞,國家在興而衰亡,衆生在生而老死。
2、粗顯的說,是一期無常38:如器界的成壞,衆生的生死,似乎都經過一安定時期而後滅盡。
細微的說,是剎那無常:一切都是剎那剎那的生滅著,纔生即滅而不住的。
3、這一切,爲什麼會是生滅無常的呢?這是緣起呀!從因緣而有的,不能不依于因緣,緣無也就歸于無了。是從因緣而生起的,當然也依緣而滅了。依緣而存在與生起的一切,必然會是生滅無常的。
4、經中說到無常,用無常,無恒,不可保信,不安穩等來說明。所以因緣所生的一切法──約衆生的自體來說,都是不永久,不可靠的,末了總是歸于滅盡的。
B、 空無我 (p.210)
1、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與他不相幹,自己作主;宰是別的要由我來支配。總之,我是自由自在自主的。
2、一般凡夫執著有我:覺得不能沒有常住不變的,自由自在的東西,作爲衆生(人)的生命主體。並且覺得,這個常住而自主的,也就是安樂的,這將來才好回到天國,或歸于解脫,去享受永恒的自由。
3、佛教正觀無我:在佛的正觀中,(像一般宗教家或哲學家主張的)我是並不存在的。衆生,不是別的,只是五蘊、六處、六界;只是身心的因果現象──存在與生起。這一切是不息的流變,那裏有常住不變的我?是相依相待的存在,那裏有獨立的我?不常住,不獨存,這那裏有自主自由(樂)的我呢?無常無我的正觀,如佛所常說的:『色(等一切法)無常;無常即苦(不安隱,不自由);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39
C、(p.211)世間的一切,都是世俗假有。
1、器界也好,衆生也好,一一法也好,都「惟」是「世俗」的「假有」了。除去世俗的假有,什麼也不可得。
2、世俗,有浮虛不實的意思。庸常所認識到的一切──體質,形態,作用,一切都是世俗的。世俗的,就是假有的。
3、假有,不是說什麼都沒有,是施設而有的意思(也叫做假名),就是依因緣而存在而現起的。這雖然因果法則,曆然不亂,但這是假施設而有的。
4、佛在阿含的《勝義空經》中說:是無常的,空無我的,『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大正2,92c)。所以,無常無我的一切因果法,佛稱之爲世俗的假有。
5、「俗數法」(dharmasaMketa)(p.212)
(1)《雜阿含經》卷13(335經),〈第一義空經〉(勝義空經);南傳缺。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爲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谛聽,善思,當爲汝說。雲何爲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複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大正2,92c12-25)
(2)《增一阿含經》卷30「六重品第37之2」(大正2,713c~714a)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第一最空法,汝等善思念之。
諸比丘對曰:如是,世尊!爾時諸比丘從佛受教。
世尊告曰:彼雲何爲名第一最空之法?若眼起時則起,亦不見來處,滅時則滅,亦不見滅處,除假號法因緣法。雲何假號因緣?所謂是有則有,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如是苦陰成此因緣。無是則無,此滅則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痛滅,痛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死滅,死滅則愁憂苦惱皆悉滅,盡除假號之法,耳鼻舌身意法亦複如是。起時則起,亦不知來處,滅時則滅,亦不知滅處,除其假號之法。彼假號法者,此起則起,此滅則滅。此六入亦無人造作,亦名色六入法,六入亦無人造作,由父母而有胎者亦無因緣而有,此亦假號,要前有對然後乃有。猶如鑽木求火,以前有對然後火生,火亦不從木出亦不離木。若複音人劈木求火亦不能得,皆由因緣合會然後有火。此六情起病亦複如是,皆由緣會于中起病,此六入起時則起亦不見來,滅時則滅亦不見滅,除其假號之法,因由父母合會而有。......是謂比丘,此名第一最空之法,與汝等說如來之所說行之法,我今以爲起慈哀心我今以辦,言當念修行其法,在閑居之處坐禅思惟勿有懈怠,今不修行後悔無益,此是我之教訓,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爾于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3)《俱舍論》卷9「分別世品第3」,大正29,47c3~6;梵文本p.129。
世尊亦言: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舍此蘊及能續余蘊,唯除法假。法假謂何?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廣說緣起。
(4)《俱舍論》卷30,「破執我品第9」,大正29,155b25~28;梵文本p.468。
如《勝義空契經》中說:有業、有異熟,作者不可得。謂能舍此蘊及能續余蘊,唯除法假。
(5)印順法師《性空學探源》p.23 ~ p.25:
中道立場所說的「此有故彼有」的緣起法,經中說是「俗數法」,是就世間一切因果生滅的假名因緣建立的。即假名緣起以離我我所、常斷、有無、一異等邪見。因離執而悟入的,是第一義…
《成佛之道 5 叁乘共法》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