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諸菩薩,非限于語言文字,即使是敷座而坐,默然不語,亦在叮咛囑咐。隨時隨處,無不以身作則;若動若靜,皆以身教,所以是“善”,是“希有”。這在佛言:是習以爲常的事,而須菩提身爲常隨衆,亦是司空見慣;今特別提出,贊爲希有,不過是作爲啓請佛說般若大教的引言而已。
接著須菩提出請問:“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心?”善男子、善女人,包括僧、俗、聖、凡、叁乘、八部等衆生。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譯華言是:無上正等正覺。凡夫迷而不覺,外道覺而不正,屬于邪,二乘正而不等,屬于偏,菩薩等而不妙,非無上;唯有佛果不僅正等正覺,而且無能過其上者,因名無上正等正覺。
須菩提的意思是:在法會大衆,無論是僧是俗,是凡是聖,是人或非人等,凡有善根的衆生,皆應該發心勤求佛果無上正等正覺。但初發心的人,定力有限,智慧不足;應該如何始可以令其安住于菩提真心中,而不退失菩提心呢?又應該如何始可以令其折伏煩惱,而能降伏心中的妄想呢?因爲,若能使真心安住于菩提道中,就不會退墮小乘或外道;若能降伏心中煩惱妄想,就不會障礙真智,而能趣向佛道。
降伏煩惱,是遠離邪惡;應住菩提,是止于至善。降伏煩惱是持戒,是背塵;應住菩提是修定,是合覺。修行人若能持戒修定,背塵合覺,必然速證菩提。所以須菩提特別提出問佛:“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
發心修行的菩薩,如果真心得以安住菩提,則妄心不降而自降;反之,妄心果能降伏,則真心不住而自住。此豈獨是修行成佛的關鍵,而亦是本經的要旨。向下,佛以無住生心,答其應住;以不著四相,答其降伏。般若大教,遂由是而開展。
2.釋尊許說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護囑諸菩薩;汝今谛聽,當爲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在回答須菩提的問題之前,先雙贊善哉。原因是須菩提善知佛意,明白佛以身作則,施以無言之教,而贊佛希有于先;又能于佛欲說般若大教之時,代衆請問法要于後;或贊或問,無不契合佛心,故佛雙舉善哉。第一個善哉,是贊其大智,能善知佛心:善護念、善咐囑諸菩薩。第二個善哉,是贊其大悲,能代衆請問般若大法。
“如汝所說…”等叁句,是佛印可。“汝今谛聽”是誡其審聞,“當爲汝說”是許說。“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是指本經以下所說:離相發菩提心,無住修菩提行的般若之道。“願樂欲聞”,是須菩提表示,願意喜歡,親自聽聞佛的教導。
3.離相發心
(1)發廣大心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此明菩薩發菩提心。菩薩,譯名覺有情,諸菩薩,包括凡夫菩薩與聖人菩薩。摩诃薩,譯名大。以其發心大,解理大,修行大,斷惑大,證果大,由因至果,無一不大;而且能夠離相無住,上不見有佛道可證,下不見有衆生可度,因此被稱爲“菩薩摩诃薩”。佛認爲,無論是初發心的凡夫菩薩,或久發菩提心的深位大菩薩,都應該“如是降伏其心”。如是,是承上起下之詞,降伏其心,即是令妄想心不起。
須菩提問:是先住後降,今佛答:是先降後住。因爲妄想心不降,真心不顯;若能降伏煩惱妄想,智光顯現,則真心不住而住。故佛答:先言降,後言住。
衆生,指一切由衆緣和合而生的生命;種類繁多,佛經分爲四聖六凡,今經文但指六道衆生。六道衆生在生産方面:有胎、卵、濕、化四種。胎生如人、獸;卵生如家畜、飛禽、或蟲蟻之類;濕生指水族動物;化生如天人、地獄、以及一切變化而生的生命。
若就衆生的體質:可分有色,無色兩大類。有色,指欲界及色界衆生,由四大五陰所組合而成的身體;無色,指無色界前叁天的衆生,已無色質的形相,僅存識心的活動。
若在衆生的思想活動方面:可分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叁種。天上人間,凡有識心活動的生命,都屬于有想的一類;外道修無想定,製止心識活動,由因感果,生無想天,謂之無想。無色界第四天的衆生,既無色身的體質,亦無前七識的精神活動,僅憑定力降伏第八識而入無想定,因名非有想;定力稍弱,第八識複現,故言非無想。
胎卵濕叁種生命,唯居欲界,化生通于叁界六道,有色止于四禅天,無色屬于空無邊處天,有想屬于識無邊處天,無想屬于無所有處天,非有想非無想,屬于非想非非想處天。
叁界六道衆生,苦多于樂,發菩提心的菩薩,爲拔衆生苦,與衆生樂,所以應該發願,所有衆生之類:“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梵語般涅槃,譯爲圓寂,意思是說:至此境界,真無不圓,妄無不寂。即是由般若智光,滅除煩惱暗,解脫生死苦,所證得清淨、光明、永恒快樂的人生境界。有四種不同:
一、自性涅槃:指衆生原本具足,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法爾天然的佛性。
二、有余涅槃:是二乘聖人由真空慧,了達諸法寂滅性,遠離塵垢,內心清淨無染的寂靜境界;但由惑業所招感的果報色身,猶在人間,爲分段生死所依。所謂:“子縛已斷,果縛猶存。”名有余涅槃。
叁、無余涅槃:二乘聖人舍離果報色身,而入于空寂的法性,再無物我自他身心的束縛。所謂:“我生已盡,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
四、無住涅槃:是諸佛菩薩,悲智雙運,倒駕慈航,隨流九界,救度衆生,拔苦與樂;不住于生死,亦不住于涅槃,是名無住。
釋尊特別告訴須菩提:菩薩摩诃薩,不但要發廣大心,教度凡有生命的衆生,還要發最勝心,令所有衆生之類,皆入于無余涅槃而後已。
(2)不應著相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佛教菩薩發心,不應著相。無量,是約時間,無數約種類衆多,無邊約空間。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诃薩發菩提心,不應限于時空,不應限于數量或種類,而對于十方叁世,四生九有,一切衆生之類,皆應以無限的慈悲,無數的方便,滅其煩惱,度其生死,令證涅槃;但心中不應該著相,見有衆生可度。爲甚麼?因爲菩薩當廣學般若,證入諸法空性,深知修因證果,成佛道,度衆生,無非是因緣和合的事相,緣生無性,當體即空;既無能度的我,亦無所度的衆生。所以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若然菩薩執著有衆生可度,便是四相未空。本經所言四相,非一般衆生所執著的四相。一般凡夫,不知四大皆空,五蘊無我,而執著四大五蘊所組合的色身爲自我,是著我相;我之外有你、有他,是著人相。人我對立,由于人的思想不同,個性不同,愛好不同,種族不同…,當利害沖突時,便發生爭執,甚至引起戰爭,就是衆生相。每個人都希望自己長命百歲,都希望自己事業不朽,都希望自己家族世代相傳,就是壽者相。由于凡夫衆生,被四相困擾,處處爲我,不肯爲人,遂起爭執,作諸惡業,流轉生死,受苦無量。
菩薩既然發願自度度人,就要破我執、空四相,內不見有能度的我,是離我相;外不見有可度的衆生,是離人相;不執著所度的衆生根性無量;亦不執著能度的法門無量,是離衆生相;不見有叁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是離壽者相。如是終日度衆生,不見有一衆生可度;雖然不見有衆生可度,不妨終日度衆生。
般若經說:“我當以叁乘法拔濟一切有情,皆令入無余涅槃界而般涅槃。我雖以叁乘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因爲菩薩知道,我與衆生,同一空寂;既無能度的我,亦無所度的衆生。所以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否則,便是執著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何以故?因爲菩薩若見有一衆生可度,就是著相,內著我相,外著人相,人我對立就是衆生相,有法授受,眷戀不舍,相續不斷,就是壽者相。既然我相未離,四相不空,仍然有分別取舍,等如凡夫,怎可以名爲菩薩呢?所以說:“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修學般若法門的菩薩,必須深達般若真空之理,依理起行,離四相,去情執,然後可以降伏心中的煩惱,令自己安住于菩提真心中。此正是回答須菩提問:“雲何降伏其心?”
4.無住修行
(1)不住相施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複次二字,顯示上下文互相聯系,並非脫節。上文佛說菩薩應該離相發菩提心,現在再進一步說明,菩薩更要以無住心,修菩提行。菩提行不外六度,布施雖然是六度之首,然般若尤爲重要。大智度論說:“以五波羅密植諸功德,以般若波羅密除其著心。”是以佛于教導菩薩,應該離相發菩提心之後,再告訴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正是回答須菩提:“應雲何住?”的問題。
布施是六度之首,萬行之先;不但可以饒益衆生,還可以對治悭貪。悭貪不除,何止無法利他,對自己也不利。因爲悭貪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最刻薄寡恩的一員,也是最喜歡攀緣的交際家;而且是無所不貪的交際家。見財貪財,見色貪色。爲了貪財而殺害自己的父母,謀害自己的骨肉;爲了貪色而奸淫邪盜,破壞他人家庭,毀滅他人幸福;爲了貪名而妄言绮語,自贊毀他;爲了貪利而損人利己,不擇手段;爲了貪美味可口而殺生食肉,殘害生物;爲了貪求物質的享受,時刻都在勾心鬥智,侵犯他人,滿足自己。結果所得有限,業債卻堆積如山;被業所纏,困居叁界,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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