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經,少至四句偈,此說經之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都應該恭敬供養,如佛塔廟。
“一切世間”,指十方叁世。“天、人、阿修羅”,是叁善道衆生;因爲地獄衆生太苦,不能修道;餓鬼爲饑渴所逼,無心向道;畜生愚蠢無智,不知修道;唯有叁善道衆生,苦樂交參,始肯發心修行辦道。故佛但舉叁善道衆生。
“供養”有二:一事供養,無論以香、花、燈、果,或幡蓋、衣服、伎樂,甚至合掌禮拜,都是事供養。二法供養,是讀經明理,如法修行,爲人演說,無論環境如何惡劣,甚至危及生命,亦不舍菩薩行,不退失菩提心,是名法供養。
梵語塔婆,或浮圖,譯名高顯處,或靈廟,是供養佛舍利之處。有四處可以建立佛塔,一佛出生處,二佛成道處,叁佛轉*輪處,四佛入滅處。今“隨說是經”,即轉*輪處。故一切衆生,“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據傳說:中國隋朝,蜀民荀氏,曾于空地遙望虛空,用手寫金剛經,因得諸天覆護,遇雨空地不濕;牧童皆在此地避雨。直至唐朝武德年間,有一僧人告訴村民說:“此地曾有人向空中寫金剛經,諸天寶蓋其上,不得令人踐踏”。村民遂設欄圍之,並于空地奉供佛像,村民常聞天樂之聲。所以佛言:說經之處,即如佛塔廟,皆應恭敬供養,此顯處勝。
(2)成就叁身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是顯人勝;“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是顯法勝。說經之處,尚應恭敬供養,何況說經之人?隨說四句偈,尚應尊重,況盡能受持此經,進而爲人演說?當然可以“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最上”是指佛的法身,離名絕相,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過其上;“第一”是指佛的報身,無量相好莊嚴,衆聖中尊,堪稱第一;“希有”是指佛的應身,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爲說法,世所希有。佛意是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此金剛經,又能爲人演說全經,當知是人,必能圓滿成就佛的叁身。因爲般若能令人離相破執,無住生心,廣修六度,積聚功德,自當圓證佛果叁身;所以說:叁世諸佛,無不從般若出。
(3)敬如叁寶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爲有佛,若尊重弟子。
經代表佛的法身,是以凡有此經所在的地方,無論是佛殿、是講堂、是圖書館,或是辦公室,皆應恭敬供養;如尊重佛,亦如尊重佛在世時,助佛教化的諸大弟子。經典是法寶;經由佛說,經在之處,“即爲有佛”,是佛寶;諸大弟子,包括一切菩薩僧是僧寶。所以金剛經所在之處,即具足叁寶,當然應該尊敬供養。
佛在世時叁寶以佛爲主,法從佛出,有佛然後有法,依法修行,然後有僧。佛滅度後,叁寶則以僧爲中心,因爲僧可以弘揚佛法,可以續佛慧命;可以建立塔廟,住持佛法;僧在即法存,法存即佛住。是以叁寶弟子,不但要敬佛、敬法、還要敬僧。
(叁)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1. 請示經名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
以上一大段經文,是正宗分說般若之道。現在第二大段,是正宗分明般若之用。
當佛引喻校量持經福勝完畢之時,須菩提因聞佛說:經在即叁寶在,皆應恭敬供養;然諸供養中,法供養爲最,故發心弘揚此經。但不知此經是何名字?又應該如何奉持?因爲經名,是全經的總剛,能攝全經要義;欲想明白經中所說的道理,必須理解經題的含義,非問不可。故特別請問:“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
2. 佛說經題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密。
佛出示本經總題,是名“金剛般若波羅密”。義如前釋,金剛是喻,般若是法。金剛有能斷之力,般若有破惑之功;今以金剛之堅、明、利,譬喻般若之體、相、用叁大。般若之體,是實相般若;實相無相,不可破壞,喻金剛之堅固不壞。般若之相,是文字般若;雙遮雙照,遮照同時;猶如金剛之明淨,能破諸闇蔽。般若之用,是觀照般若;能空四相,破二執,斷叁惑,顯叁空,證叁德,猶如金剛之銳利,能壞一切,一切不能壞。菩薩若能由文字般若的啓示,起觀照般若,因觀照般若的理解,而受持、而深入、而契證實相般若;就可以遠離生死此岸,到達涅槃彼岸。是以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
佛在大般若經中,每會皆是只說般若,唯獨此第九會,加上金剛二字,目的是顯示此會所說,最爲精要;同時顯示般若的功用,猶如金剛之堅、明、利,不止能令人破執斷惑,還可以令人證入實相理體。雖然,實相般若,離言語相,離心緣相,不可以言宣;但佛爲隨順世俗谛的因緣,假借語言文字,強立“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密”,並囑咐須菩提應當如法受持。
3.勸當受持
(1)受持法勝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
佛爲甚麼告訴須菩提:“以是名字,汝當奉持”呢?因爲:“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這種般若法門,非常殊勝,果能奉持,終必成就佛果叁德。
“佛說般若波羅密”,是文字般若。依理成事,事能顯理,屬于俗谛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觀照般若,照見諸法相妄性真,能透視諸法的假形象,深入諸法空性的本體,屬于真谛理。“是名般若波羅密”,是實相般若,性德圓融,周遍含攝,是顯事理相即,性相一如;空有不二,真俗圓融的中道第一義谛理。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般若波羅密”,由文字般若的啓發,知道實相般若的理體,雖然不變,但有隨緣的作用;故隨衆生不同的因緣,而有四聖六凡等虛妄的事相。但此等事相,皆是因緣生法,緣生無性,即有即空,不應心生執著;而能離四相,空我執,即得我空智,見真谛理,證解脫德。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而能運用觀照般若,深達諸法空性,知道實相理體,雖隨緣幻生宇宙萬有諸法,但其體不變。諸法無不相妄性真,即相即性,就可以因相見性,空法執,得法空智,照俗谛理,證般若德。
持經的菩薩,若因聞佛說“是名般若波羅密”,能夠通達實相般若,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空有相即,真俗圓融,就可以空非法執,得俱空智,見中道理,證法身德。
如是因文字般若而知,而信;由觀照般若而見,而解,而受持,終于證得實相般若的理體,成就佛果叁德,正是佛說本經的宗旨,亦是金剛般若之功用。凡是發大心的菩薩摩诃薩,皆應當如是受持,才是真正的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2)離言說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依世俗谛,佛雖然說:“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但在真谛理言,實無般若之法可說。是以佛問須菩提:“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既證真空理,深知般若無說無示的妙旨,故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因爲佛說法,只是文字般若;若能聞法起行,斷惑證真,就是觀照般若;深達實相,契證真如,就是實相般若。實相般若,無形無相,不可說,不可示。雖然佛隨緣說法,但無言說相,如起信論言:“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是名真如。”受持是經的人,若見佛有法可說,便是著相,非受持般若。當知佛說法,實無法可說,亦無法可受持。如是知,如是見,才是真正受持“金剛般若波羅密。”
(3)離境界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叁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叁千大千世界,是佛教化衆生的國土,亦是佛說法之處。不但佛所說之法,是無說無示;就是佛所教化的國土,亦幻妄不真。因爲衆生共業所感的依報,大如世界,小至微塵,皆是因緣或離或合所幻現的假名假相,不應該執爲實有。
佛問須菩提:“叁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須菩提深知塵界聚散無常,由衆多微塵聚合的世界,固然無自性;即此能聚成世界的微塵,亦無實性可得,不過隨世俗因緣,可以說微塵衆多,故答言:“甚多,世尊!”
在楞嚴經說:微塵可以分析成鄰虛塵,若再分析鄰虛塵,就變成虛空無所有了。俱舍論亦將微塵一再分析,至極微塵時,已非肉眼能見,但天眼可見;若再分析至鄰虛塵,則天眼也不能見,唯有慧眼能見了。可知微塵原無實體,只由衆多的鄰虛塵集合而成,隨順世間俗谛理,佛說:“諸微塵”;若依真谛理,則“如來說非微塵”。若微塵、若世界,無不相妄性真,相不離性。佛依此性相不二,真俗圓融的中道理,故說:“是名微麈”。
微塵如此,世界亦然。由衆多微塵和合因緣,積聚而成的世界,當然亦無實體可得。在世界的形相方面,佛“說世界”;若就諸法空性言:“如來說世界,非世界”,世界緣聚非有,緣散非空,唯一中道妙理。故佛說:“是名世界”。然則,受持此經的人,應當知道,不但佛說法,是無法可說;即使是佛所教化的國土,亦不可得。只是因緣會合時,大若世界,小如微塵,徒具假名相而已,不應執著,爲境所轉。果能如是離境界相而修,就是真修;無住而持,是名真持。
(4)不著身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叁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叁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叁十二相。
世界、微塵是依報,佛的身相是正報。諸佛教化衆生,何止無法可說,無化土可得,就是佛的正報身相,亦不可得。叁十二相是佛修道因緣,所得的果報體,是爲教化衆生而示現。佛問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明白法身清淨無爲,無證無得,不可以名言,不可以相見;叁十二相,只是釋尊爲度衆生因緣而示現的應身,是有爲法,豈可以從有爲法之相,而見無爲法之性?雖然說:“幻化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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