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佛之道》第二章〈聞法趣入〉
(釋厚觀,2004.10.4)
一、(p.37)聽聞佛法從叁處聞:
(一)從佛聞法。
(二)從佛弟子聞法。
(叁)從經典聞法。
※ 參見《大智度論》卷18,大正25,196a14-15。
二、(p.37)多聞正法之利益:
[由聞知諸法,由聞遮衆惡,由聞斷無義,由聞得涅槃]
(一)能分別善法、惡法;無漏法、有漏法→積集善法,舍棄惡法;得無漏法,舍有漏法。
(二)能遮止衆惡 →舍身語之惡行,進而舍內心之惡念,已生者令速滅,未生者令不生。
(叁)能斷種種無意義事 →離戒禁取見、苦行。
(四)能得涅槃解脫 →進而成佛道。
叁、(p.39)聽法時應離去叁種過失:
[如器受于水,如地植于種,應離叁種失,谛聽善思念]
(一)水器喻:
1、水器倒覆:不注意、不專心,即使聽了也等于沒聽。
2、有穢汁毒素:心有成見,有懷疑,有邪執。
3、有裂縫:內心散亂,健忘。
(二)種植喻:
1、如種子落在砂石上:不注意領受,無法發解脫心芽、菩提心芽。
2、種子落在荊蔓叢生的土內:雖領受,而與雜染心相雜,易枯萎。
3、種子沒有深藏在土內:心雖清淨,但健忘,不易結果。
※ 因此聞法而求有利益,必須離去叁種過失,好好的聽聞、思惟、憶念才得。
四、(p.40)聞法之正確態度:
[病想醫藥想,殷重療治想,隨聞如說行,佛說法如鏡]
(一)病喻:
1、病想:確認自己從無始以來就有嚴重的身病(老、病、死)與心病(貪、瞋、癡)纏繞。
2、醫想:確信佛或佛弟子(說法師)爲能治重病的良醫。
3、藥想:佛及佛弟子所開示的法藥。
4、殷重療治想:精進修行,久服法藥。
《大智度論》卷22:「佛如醫王,法如良藥,僧如瞻病人,戒如服藥禁忌。」
(大正25,225c20-21)
(二)鏡喻:反省自己有無種種過失、種種功德?「如人自照鏡,好醜生欣戚。」
1、過失:如有過失,應慚愧忏悔,遠離過失。
2、功德:如無功德,應努力去修習。
五、(p.43)預入聖流所必備的四大條件1:
(一)親近善士。
(二)聽聞正法。
(叁)如理作意。
(四)法隨法行2。
六、(p.42)善知識之條件
[趣入正法者,應親近善士,證教達實性,悲愍巧爲說]
(一)善知識之條件:
1、有證德:戒、定、慧叁學成就。
2、有教德:深入經藏,成就多聞,能開示引導學衆。
3、達實性(正法):由聞思教理通達正法,或由現證慧通達正法。
4、具悲愍心:不爲名聞利養,能清淨爲利益衆生說法。
5、巧爲說:成就辯才,能契理契機方便善巧爲衆說法。
(二)《涅槃經》3說:四種可以爲人依止的師長:
1、凡夫未離煩惱出于世間,多所度脫,多所饒益。
2、得須陀洹、斯陀含果。
3、得阿那含。
4、得阿羅漢。
七、(p.44)親近善知識的態度:[觀德莫觀失,隨順莫違逆]
(一)觀德莫觀失:不是爲了尋求師長的過失,而是想學習師長的長處。
(二)隨順莫違逆:
1、要尊師重道,隨順師長的意旨,使師長歡喜。
(1)要隨力供養種種財物。
(2)爲師長服勞務。
(3)依師長開導教授去修行。
(如師長要你作種種非法事,那是不應該隨順的,但應該婉轉的說明不能奉行的意思。)
2、莫違逆師命,即使師長有所呵責,也不可生嫌恨心、恚惱心。
※「視師如佛,不求師長過失」,參見《大智度論》卷96,大正25,733 a26~c19:
如藥師爲病者說服藥法,汝能如法服,病則得瘥。……于師生佛想,以能教佛道因緣故。世間小人,因緣事訖,則忘其恩義。作是念:如人乘船度水,既到彼岸,何用船爲?是故說:汝當知恩!
應作是念:所從聞般若者,即是我善知識。一切諸利中,般若利最勝,行是般若,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不退轉。又複行般若因緣故,親近諸佛,常生有佛國中,離于八難,值佛在世。
菩薩應作是念:我得如是等諸功德,皆從般若得;般若波羅蜜從師而得,是故視師如佛想。有人能說般若波羅蜜者,有大福德,多知識,多得供養;弟子初爲般若故隨逐,後漸漸爲供養利,是故說:莫以世利故逐法師。
問曰:何以不但說親近善知識,而說是種種因緣?
答曰:有人既得善知識,不得其意,反成雠隙而墮地獄,更相謗毀故。唯佛一人無有過失,余人誰能無者?弟子見師之過,若實、若虛,其心自壞,不複能得法利。是故空中聲教:若見師過,莫起嫌恨!
汝應作是念:我先世福德不具足故,不得值佛,今值是雜行師;我不應念其過失,而自妨失般若!師之過失,不著于我,我但從師受般若波羅蜜法。譬如狗皮囊盛好寶物,不應以囊故而棄其寶;如罪人執燭照道,不可以人罪故,不受其明,自墜溝壑;又如行遣小人導道,不可以人小故,不隨其語。如是等因緣,不應遠離于師。師若實有罪,尚不應離,何況此中魔作因緣,令說法者有深妙五欲!令弟子不染著法,說法者以方便故現受。方便者,所謂欲令衆生種福德因緣,亦爲同事攝衆生故。
複有諸菩薩通達諸法實相故,無所障礙,無有過罪;雖有過罪,亦無所妨。如人壯年力盛,腹中火熱,雖食不適飲食,不能生病;又如有好藥,雖被惡毒,不能爲害。如是等因緣故,汝于師所,莫起嫌恨而自失般若!如經中說。
複有說法者持戒清淨,離于五欲,多知多識,有好名聞,威德尊重,弟子受法而不顧錄,汝于是中莫生怨恨!當作是念:我宿世罪故,今爲小人,師不輕我,我自無福,不能得近;又我于師所,應破憍慢以求法利。有如是等種種諸師,菩薩爲求般若波羅蜜故,但一心恭敬,不念其長短。若能如是忍辱,于師一心不起增減者,汝于師所盡得妙法;如完牢之器,所受不漏。
八、(p.45)親近善知識的功德:善知識者即是滿梵行之人,由善知識成就無上正等正覺。
[佛說滿梵行,學者應尊敬]
(一)《增一阿含》卷40〈九衆生居品44〉(10),大正2,768 c5~769a4: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阿難白世尊言:「所謂善知識者,即是半梵行之人也,將引善道以至無爲。」
佛告阿難:「勿作是言,言:『善知識者即是半梵行之人。』所以然者,夫善知識之人,即是全梵行之人,與共從事將視好道;我亦由善知識,成無上正真等正覺,以成道果度脫衆生不可稱計,皆悉免生老病死。以此方便,知夫善知識之人,全梵行之人也。
複次,阿難!若善男子善女人,與善知識共從事者信根增益,聞施慧德皆悉備具,猶如月欲盛滿光明漸增倍于常時。此亦如是,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親近善知識,信聞念施慧皆悉增益,以此方便,知其善知識者即是全梵行之人也。若我昔日不與善知識從事,終不爲燈光佛所見授決也。以與善知識從事故,得爲與提和竭羅佛所見授決。以此方便,知其善知識者,即是全梵行之人也。若當阿難世間無善知識者,則無有尊卑之敘父母師長兄弟宗親,則與彼豬犬之屬與共一類,造諸惡緣種地獄罪緣。有善知識故便別有父母師長兄弟宗親。」
是時世尊便說此偈:「善知識非惡,親法非爲食,將導于善路,此親最尊說。是故阿難!勿複更說言善知識者是半梵行之人也。」
爾時阿難從佛受教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二)《華嚴經》卷64〈入法界品39之5〉,大正10,345b9-21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門,令我得入真實道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乘,令我得至如來地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船,令我得至智寶洲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炬,令我得生十力光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道,令我得入涅槃城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燈,令我得見夷險道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橋,令我得度險惡處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蓋,令我得生大慈涼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眼,令我得見法性門故。
善知識者,則是趣向一切智潮,令我滿足大悲水故。
※有關「善知識是滿梵行或半梵行」的問題,民國83年4月25日釋心行法師發表了一篇文章「論善知識是滿梵行或半梵行」,登載于《谛觀》雜志第77期(民國83年4月25日,p.25~ p.31),認爲導師誤解了經文的原義。其實相關經律說法不同,茲分述于後。
(壹)「善知識是滿梵行或半梵行」之相關文獻:
1、《雜阿含》卷27(726經),大正2,195b。
2、《相應部》45.2(巴利文PTS本:SN.vol. V.p.2~p.3;日譯本:《南傳大藏經》十六上,p.140~p.142)。
3、《相應部》3.18(巴利文PTS本:SN.vol. I.p.87~p.89;日譯本:《南傳大藏經》十二,p.147~ p.149)。(佛告波斯匿王):「大王應如是學:“我(大王)將來是善知識,善友,善伴。”」〔佛勉勵大王:如果能不放逸,將來大王也是善知識〕。
4、《雜阿含》卷46(1238經),大正2,339a-b。
5、《別譯雜阿含》卷4(65經),大正2,396a-b。
6、《增一阿含》卷40「九衆生居品第44」(10),大正2,768c~769a。
7、《雜事》(『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
《成佛之道 3 聞法趣入》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